重回1986小山村 第302节
作者:
仙风盈袖 更新:2024-12-22 15:52 字数:4019
高明程来到放置蜂箱的地方,看到陈多福正在干活。
摇蜜也是一个体力活,一个人做的话,能累的人够呛的。
高明程看他摇蜜的速度,不由得笑道:“行了,我来摇蜜,你去把蜜脾上面的蜜蜡切掉。”
陈多福没有勉强,听话的把摇蜜机让给高明程,自己则是去蜂箱里拿其他的蜂脾来。
摇蜜前,还需要用刀把蜜蜡给切掉,这样蜜脾里面的蜜才能够通过离心力汇聚在摇蜜机的底部。
相比起高明程的随意,陈多福是特意穿着长袖长裤的,手里还戴着一双劳保手套,就连头脸都用布巾给包裹住了,只有一双眼睛留在外面。
如果有蜂蜜攻击他的话,只需要及时用手臂挡住眼睛就行。
接下来的整整一天,两个人分工合作,高明程负责摇蜜,而陈多福则负责切蜜蜡。
就这样,在两人的合作下,总算是把四十箱蜂蜜给摇好了。
高明程已经提着摇蜜机来回好几趟了,家里的大盆里,已经装满了蜂蜜,沉淀好的,就先灌装,然后再倒进新的蜂蜜进行沉淀。
傍晚,高明程还在忙活着这些事。把大部分蜂蜜都灌装好后,剩下的那些蜂蜜还需要用干净的纱布进行过滤,把残渣都过滤掉才行。
陈多福端着一个大海碗走了过来,说到:“明程,先吃饭吧!今天我妈煎了苦槠豆腐,放了很多蒜末和辣椒,很下饭!”
高明程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立即咕咕叫了起来。
手里的活也告一段落了,于是他接过海碗,大快朵颐起来。
菜色挺普通的,有苦槠豆腐、辣椒炒茄子、和清炒红薯表。
红薯表就是红薯的嫩叶,用蒜末炒出来吃,口感挺不错的,是夏季的一道家常菜。
高明程回来的突然,刘婶子根本没有准备肉食。普通的村里人家,一年到头也只吃几回肉而已。
再说了,想吃肉的话,还得等赶集时,才能够买得到的。
高明程也不在意这个,反正天天在家吃饭都是有肉的,偶尔一两顿没有肉也无妨。
他吃饭的速度很快,不多时一海碗的饭菜就一扫而空了。
把空碗递给陈多福后,高明程说道:“我明天一早就要回县里,蜂箱的事,你得多上心,适当的把蜂箱搬到蜜源多的地方去,争取今年多摇一些蜜。”
雇佣陈多福之前,家里这些事,都是高明程一个人忙活,即使那样,一年到头也有好几百斤的蜂蜜。
现在雇佣陈多福专职管理蜂箱了,那么高明程就希望至少能够多出一百斤的蜂蜜来。
这一百斤的蜂蜜,就相当于是雇佣陈多福的工资了。
陈多福认真的听着,点头说道:“你放心,我肯定上心,现在山乌桕开花了,我准备明天傍晚就把蜂箱搬到山乌桕林子里去。”
山乌桕是江西一带比较常见的树种,是本地入夏的主要蜜源,开花时间为6月初至6月底,花期30天左右,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泌蜜较多,能吸引很多蜂蜜前去采蜜。
但山乌桕的蜜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蜜质一般,结晶较粗似白糖,一些不懂的人就以为是饲喂白糖摇出来的蜜。
但山里的山乌桕并非是一大片一大片,而是错落自然的生长,在山乌桕林子里,还有其他的蜜源植物,蜂蜜在采蜜时,并不会只挑着山乌桕的蜜采,因此最终酿好的蜜是百花蜜,蜜质就不会太差。
山乌桕除了开花时为蜜蜂提供蜜源,结果的种子也是很有用的,种子可以榨油,虽然有毒不能食用,但是可以作为工业用料,比如用来充当灯油,或者用来制作肥皂。
每年山乌桕结籽时,村里就有人进山捡山乌桕籽,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掉。
第444章 临走前的报复
夏季天亮的早,早上五点多,天地间就已经逐渐明亮起来。
高明程简单的洗漱后,就一路狂奔进山,肆意舒展着筋骨,来到老地方后,便开始打拳。
他其实喜欢在山林间狂奔的感觉,有种天大地大的畅快,能见证草木荣枯和万物繁衍。
生存在于奔波,而生活才能够随心所欲。
练完一套拳后,已是满身大汗,高明程把汗湿的衣服脱掉,光着膀子走在林间。
两狗觉轻,当他起床时,两狗也跟着起来了,一路追随在他的身边。
此时高明程对两狗说道:“走,咱们逮兔子去。”
他决定在离开之前,多逮几只兔子,让两狗饱餐一顿。
黑虎和精灵听懂了命令,立即变得兴奋起来,黑虎在前面带路,精灵紧随其后,它们嗅着兔子的气味,带着高明程前去逮兔子了。
不多时,黑虎就追踪到一只野兔了,当即发出急促的狗吠声,提醒高明程快过来,在狗吠的同时,已经朝着受惊的兔子急追而去。
一场你跑我追的狩猎活动正式开启!
半个小时后,在两狗一人的协力合作下,山中野兔数量-10。
左右手各拎着五只野兔,高明程意气风发的朝着山脚下的家里走去。
黑虎和精灵也是极为兴奋,在山间小路上快速的跑动着。
回到家中,高明程先处理了两只兔子,把兔皮剥掉后,一分为二的丢在黑虎和精灵的面前,任由它们大口的啃咬着带血的生肉。
其余的兔子,高明程就没有动了,他准备送一只给张成远家,送一只给陈大松家,再给细奶奶家送一只就行,剩下的带回县里,让多美她们处理好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除了兔子,他还进菜地里摘了一些菜,又去鸡舍捡鸡蛋,他过去时,陈大松刚好端着一大盆的鸡食过来。
鸡食是用切碎的菜叶拌糠做成的,倒进食槽里,鸡就会过来啄食。
把鸡舍建在小富山的山脚下,鸡可以漫山遍野的寻觅食物,但也不能完全不喂它们,在小鸡时,吃的是碎米和切碎的菜叶,等大些了,就是吃糠了。
高明程买了好几袋的糠放在陈大松家,由他们负责每天给鸡喂食一顿,除了这一顿,如果地里有不要的菜叶,那么也可以丢进去喂鸡。
高明程看到他,笑道:“我刚才在山里弄到几只野兔,等下你带一只回去吃。”
“哎,谢谢了。”陈大松大喜,连忙道谢。
不过他又说道:“明程,村里有时候有小孩子过来偷果子吃,你看要不要管?”
高明程想都没想,下意识说道:“你看着办吧,如果偷的不多,就不要管了。”
高明程自己小时候经常饿肚子,所以没少偷东家的红薯,西家的枣子吃,有时候看到人家藤蔓上挂着的黄瓜,都会伸手扯下来吃。
大部分小孩只敢偷点地里的东西吃,有些半大小子,甚至敢去偷鸡摸蛋吃。
不过这种人一般是去其他村子偷,自家村子反而不敢偷的。
因为你地里少了一根黄瓜,你发现后,骂骂咧咧两句就算了,但如果鸡被偷了,那就不得了了,非得闹个天翻地覆才行。
所以现在有小孩子到自己的山里偷果子吃,他也是相对宽容的。
不过看着个头长大不少的土鸡,他还是得说一句:“偷果子就算了,偷鸡偷蛋是不行的。”
陈大松立即点头应下:“哎,这个我知道。”
说完话后,两人一起回到院子里,陈大松看到院子里堆着好几只野兔,两条狗正守在那里,面前还有一些骨头残渣,可见是刚刚饱餐一顿了。
高明程拿了两只野兔给他,说道:“还有一只是给我哥哥家的,你帮着送一下,我等下就要回县里了。”
陈大松应下,拿着两只野兔走了。
高明程则开始装车,先把昨天弄到的蜂蜜装进拖拉机的车斗里,然后再放野兔和菜,又装了一些劈好的柴火,如此也装了满满一车斗的东西了。
在他回县里时,已经有人前去景德镇装货和接人了,明天高明程就要开车送范立成去羊城了。
在高明程忙碌奔波时,周乐也在努力的砌墙,幼儿园的主体已经差不多竣工了,只剩下围墙,周乐擅长砌砖,但如果他还想留下来工作,那么也能够找到活干。
只不过周乐已经存了要离开这里的心思了,所以不争不抢,决定把围墙都砌好后就离开。
又过了两天,在高明程安全护送范立成抵达羊城的那天,幼儿园的围墙也竣工了。
傍晚,周乐拿着那把趁手的泥刀,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一路上,陆续有人朝他看来,甚至就在他能够听到的地方,开始议论起周乐是个没血性的软蛋了。
老婆偷人,自己又给别人白养了好几年儿子,结果周乐除了跟田芬芬离婚,别的事那是一件都没有做。
仿佛那次打架被拘留三天后,他就彻底的怂了一样。
起初,田芬芬还很害怕他,结果见他半点不提往事,也没有喊打喊杀的,然后就放下心来了。
别人尚且会质疑,但田芬芬并没有质疑,因为在她的眼中,周乐本来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傻蛋。
周乐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目光,进屋后,就先洗了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如此一来,他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
他翻找了一下橱柜,发现里面还有两个鸡蛋和一把面条,于是他开始给自己煮了一大碗的面条吃,奢侈的煎了两个荷包蛋,香的隔壁邻居都能够闻得到。
吃饱喝足后,他也没有出去溜达,而是休息片刻,就开始收拾衣服了。
为了出门,他提前买了一个红白蓝编织袋,他买的这个袋子不大,但足够用了,因为他的行李也不多。
以前的那些破烂衣服,他看着就心里来气,已经全部丢掉了,所以他身上也就只有三套在高明程的店里买的新衣服。
这些时日,他都是来回的穿,虽然是在工地做事,但其实只要注意点,也不至于弄的很脏,并且他每晚回来就会洗澡洗衣服。
收拾好东西后,周乐直接躺下睡觉了。
累了一天,他很快就睡着了,鼾声响起。
但在凌晨三点时,他却悄悄醒来了。简单的洗漱后,他从晾衣杆取下昨晚洗好的衣服穿上,然后拎着编织袋悄悄地出了门去。
在没有夜生活的年代里,凌晨三点正是大部分人睡的正香的时候。
夜色笼罩而下,这边的住宅区并没有安装路灯,周乐也并没有拿出手电筒照明。
虽然天色很暗,但他对这附近的路况却很熟悉,能够摸黑前行。
行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他就来到一处低矮的房屋前。
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第一次时,是喊屋主和田芬芬去医院验血,他想知道佑佑到底是谁的孩子,只是结果却让他心里很不好受。
是的,屋主就是奸夫,也是疑似佑佑的亲生父亲!
看着这个低矮破旧的房屋,周乐的脸上露出一抹狰狞的冷笑来。
奸夫名叫赖志坚,名字倒是不错,但人不行,整天游手好闲,是个混子。
但他这人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皮囊好,又会花言巧语,在田芬芬没有和周乐结婚前,两人就勾搭上了。
只是赖志坚除了皮囊和花言巧语,兜里没什么钱,对于死要钱的田家人来说,那是绝对不可能把田芬芬嫁给他的。
田芬芬虽然喜欢他,但也知道自己不想过穷日子,所以在周乐出现后,她就半推半就的答应嫁给周乐。
之后,每当周乐出去做事时,两人就经常勾搭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