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61节
作者:
仙风盈袖 更新:2024-12-22 15:49 字数:3790
“哎。”高明程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高壮在烧火,正要把灶膛里还没有烧完全的大柴退了出来,埋进下面的灰烬中,任由其一点点的熄灭。
第103章 狼狗
第二天时,高明程还是没能进山去打猎,因为他请来的木匠要来量房屋的尺寸了。
高明程只修建了三间屋子,并且只有一层,所以打好地基后,又喊了一些村里人来帮忙,很快就砌好房屋的四面墙壁了,虽然离上梁盖瓦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已经可以量尺寸,开始做家具了。
木匠师傅请的是军岭的人,父子三人一同前来的,他们在高明程的陪同下,开始给屋子量尺寸了,然后把需要的木料算给高明程听,让高明程准备好。
高明程早就提前砍伐好杉树了,只是还没有全部都扛下山来,于是他点头应下,打算等下就进山去扛。
送走木匠后,高明程就进山了。
他直奔当初砍树的地方,先检查一下树木的阴干程度,这山里的树,有些是在去药交会之前砍的,有些是回来之后砍的,而那些回来后砍的,阴干程度都还不够。
高明程让这些树继续留在山里阴干,只把已经阴干好的树砍去树枝,修整长短后,一点点的扛下山去。
他没有直接扛到山脚下堆放,而是先藏在距离山脚较近的地方,等到天黑没什么人了,再扛下去。
现在他们村里能够砌房子的人少,你适当进山里砍点树,村里的人和大队的人,都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是你要是砍得多了,难免会有人眼红,到大队去揭发你。
因为理论上,除了分给你的山地,其他的树是国家的,私人不能随意砍伐的。
何况高明程砍的全部是杉木,而杉木比杂木的价钱可贵得多。
于是这一天,高明程都在山里扛树,顺便检查一下蜂箱的情况,蜂蜜们早已经在蜂箱里安家了,也能看到一些蜂蜜,但是并不多。
虽然山里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卉盛放,但冬季开花的植物,就少很多。
他仔细观察过,冬季开花的,最多就是山茶花、枇杷花、和紫云英这几种。
蜜源不多的情况下,蜜蜂们酿的蜂蜜,自己也需要消耗。
除了观察蜂箱的情况,高明程也顺便观察了一下野猪的动向,因为他接下来要打猎的话,首选的目标就是野猪。
野猪个头大,打到一头,够吃很久。
现在天气也冷了,肉也经放,就算不拿去卖,也可以用盐腌制风干,然后慢慢的吃。
经过一番观察,他发现之前满山乱跑的野猪们,现在定居了!
在牛尾岭的深山处,有一大片栎树林,栎树会长很多橡果,而橡果,就是野猪们冬季的主食了。
因此每到冬季时,野猪们就会在栎树林定居,每天要么躺着睡觉,要么找橡果吃。
而如果野猪群太大,或者橡果减产,那么野猪就会在冬季饿死一些,当然了,这些饿疯的了野猪,就会在冬季时下山偷菜吃。
勤劳的村民们在山脚下开垦出荒地,然后种上白菜、萝卜、菠菜、生葱、大蒜、油菜等等,若是风调雨顺,那么自然有所收获,但若是被野猪群给盯上了,那就可能颗粒无收了。
野猪出没,往往是一个家族群体,并且这些野猪们吃的,可能还没有它们糟蹋的多!
在后世的时候,高明程知道有一些村民,会在山脚下的必经之路,放置一片电网,等到野猪冲下山时,就会触碰电网,从而被电伤。
而这时,那人必定会养上一条狗,狗听到动静后,就会狗吠,然后冲上去,这时,布置这一切的村民,也会冲上去,先关电网,再配合猎狗将野猪拿下。
这种方式,就叫守株待兔了,效率高,也不累人。
这一天,高明程把山里的情况都打探清楚了,也在脑海中琢磨着要如何打到一头肥硕的野猪!
他现在有一把鸟铳,一把标枪,还有一把军用匕首,武器设备已经差不多了。
就缺一条猎狗!
高明程的脑海里正想着猎狗呢,结果一下山,就看到一条威风凛凛的狼狗!
狼狗被绳子拴着,半蹲在草地上,在狼狗的身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人是黄大志,另外一个人高明程并不认识。
“大志,你怎么有空来了?”高明程笑着打招呼。
黄大志家劳动力少,所以他基本都在家里地里做事,很少到这边来串门。
黄大志也笑着,说道:“现在地里没什么事,我就过来走走,早听说你砌房子了,我今天才有空来看。”
“哦,对了,之前听说你想找猎狗,找到了没?”
高明程摇头,说没有找到,然后又低头看了一眼那条狼狗,他心中已经大致猜测到黄大志他们的来意了。
因此这回他更加仔细的打量着狼狗。
狼狗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立即从地上站了起来,冲高明程呲牙咧嘴的狗吠着,声音很响亮,气质也很凶猛。
它大约五十斤左右,通体黑毛,背上的毛很光亮,摸起来应该很光滑,像是打了一层油似的。
眼睛很黑,目光很凶狠,耳朵竖起,对高明程充满了敌意。
“大黑。”牵着绳子的中年男人有些不安的扯动着绳子,命令狼狗安静下来。
狼狗没有再叫了,但依旧警惕的盯着高明程。
黄大志向高明程介绍起那个男人,说道:“他是坑里村的人,最近他儿子得了病,要钱去医院看病,所以牵着狗跑到军岭,问有人要买狗不。今天也不是集日,他这狗自然没有卖出去,我想着你之前来集市上找过狗,就带他来这里找你了。”
黄大志挺热情的,并且说道:“他儿子应该是得了小儿麻痹症,听说现在只要去医院及时,就能够治好的!明程,你看看这条狗,要是合适的话,就买下吧!”
他弟弟就是因为小儿麻痹症导致轻微瘫痪,一辈子都毁了!
当时家里穷,他爸妈又对钱看得很重,没有及时带去医院看病,等病情严重了,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黄大志一听对方的儿子可能是得了小儿麻痹症,立即比那人还要积极的向高明程推销起这条狼狗来。
他知道高明程需要狗,也有钱。
所以这条狗卖出去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下,高明程也做出决定了。
“行,你说个价钱,我买了!”这条狗的确不错,训练好了,当做猎狗用肯定没问题。
当然了,要是训练不好,他就吃上香喷喷的狗肉吧!
第104章 新成员黑虎
一手给钱,一手交狗。
把拴狗的绳子交到高明程的手里时,中年男人面露不舍,他看着高明程,犹豫再三之后,才说道:“大黑……它是条好狗,你好好对它。”
高明程点头,狗是人类的伙伴,既然决定养了,那就当伙伴来相处、磨合。
当绳子交到高明程手上的那一刻,大黑狼狗似乎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不甘心的冲那中年男人狗吠着。
叫声尖锐,像是在质问般。
中年男人没有久留,手里紧紧的捏着一叠钱,落荒而逃般的走了。
大黑狼狗依旧冲他狗吠着,但并没有使劲的追上去,这条狼狗的智商应该还不错,知道前主人已经将它抛弃了。
狗吠了好一会儿,大黑狼狗才不甘心的闭嘴,不安的走动着,但绳子紧紧的攥在高明程的手里,大黑狼狗尝试了好几次,但都被绳子控制住命运的咽喉,无法逃脱。
促成了这桩生意,黄大志也没有久留,很快就回了军岭,同时他为高明程向陈国林带了一句话,让陈国林明天开拖拉机来这一趟。
高明程想一次性把木料都送到木匠那儿去,喊陈国林的拖拉机,是最快的,并且两地相隔不远,要给的钱也并不多。
外人都走了,高明程开始和新得的狼狗处感情了。
他牵着狼狗回到细奶奶的家中,从厨房拿了半只兔子出来,先是切了一小块丢给狼狗,狼狗嗅到食物的气味,喉咙里发出低吼,它警惕的看向高明程,并没有马上去吃肉。
这年头,人难得吃肉,狗自然更难得。
不过看这狗的毛发,应该不缺肉吃才对,能够养这么一条狼狗,之前那中年男人应该也会进山打猎。
坑里村他也知道,是个四面环山的地方,整个村庄就在小山坳里,如果从上往下看,就像是在一个巨坑里。
“吃吧!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只要跟着哥,哥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高明程用言语诱惑着,又看这条大狼狗长得着实不错,于是说道:“大黑这个名字也太土了,我看你长得威风凛凛,一表狗才,得给你叫个响亮点的名字。呃——黑虎!你觉得怎么样?”
这买了狗,新主人都会给狗取个新名字,这样才代表这条狗是家里的一员了。
有了这个意识,人与狗之间的相处,就会自然而然的变得和谐。
但现在嘛,大黑是条有性格的狗,因此给予的回答是一声响亮的狗吠!
听见动静,在屋子里整理东西的细奶奶和高壮也一起出来了。
看到院子里拴着的大狼狗,高壮的眼睛猛地一亮,男人哪有不喜欢大狼狗的呢!
“明程哥,你买的?怎么买条大狗回来!小狗崽才养得熟!”
高壮凑过去,想去摸一把,但大狼狗岂肯让他摸,当即冲他连连狗吠,那目光、那模样,凶的很呢!
吓得高壮连连后退,不敢靠近。
高明程呵呵笑着。
起初他也打算买一只小狗崽,这样从小养大,肯定会更加听指令些。但是呢,这条大狗也不错,再说了,他买了这条狗,也算是帮了狼狗前主人的忙了。
若是那人得了钱,及时把他儿子的病治好,那也是一辈子的幸事。
细奶奶也盯着狼狗看,脸上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这些年村里人的生活很一般,养狗的人家也少,但凡养狗,那都是奔着打猎去的。
一些厉害的狗,也能够帮助主人弄到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
“明程,你直接给它喂生肉吗?不煮熟?”细奶奶说道。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煮熟,这狗就得喂生肉。”
狼狗吃生肉,是有好处的,这样狗会比较健康,减少一些疾病的发生,另外煮熟的食物会让狗变得平静,而生肉则会让狗更加的活跃。
除了这点,吃生肉会保持狗自然、干净的牙齿,并且粪便变少,几乎没有臭味。
高明程花钱买狼狗是干嘛的?当然是指望带着狼狗进山打猎啊!
这要是喂熟食,把狼狗喂的没有凶性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黑虎!快吃,不吃就饿着!”高明程指着地上的那块兔肉,命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