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39节
作者:仙风盈袖      更新:2024-12-22 15:49      字数:3878
  两人坐在树荫下说了一会儿话,高明程又拿出一本书,考了许多美几个字,这几个字都是之前他教过的,当他考问时,许多美认认真真的回答着,几乎都回答正确了。
  高明程对此很满意,于是又教了许多美一些生字,并且讲解了一篇课文的内容。
  “高岳借给我一些武侠小说,等我看完了之后,就借给你看,这些武侠小说,大多都是香江、弯弯那边的作者写的,你看了,也能够开阔眼界。”高明程说着,他本来也想让许多美增加阅读量,武侠小说虽然不是顶好的阅读物,但也不错,可以丰富许多美的娱乐。
  “是和《隋唐演义》一样的吗?”许多美眨巴着眼睛,眼底透露出好奇和期待。
  她家虽然没有收音机,但也曾在别人家听过几次《隋唐演义》的评书。
  “对,不过书里面的生字很多,你可能看不太懂,你如果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照着写下来,等我有空了,再教你,或者你联系上下文,猜测一下那个字的意思。”
  “好。”许多美乖乖点头,宛若一个乖巧的学生正在对老师进行保证。
  在两人说话间,时间已经悄悄流逝,西边的天空无声无息间铺满了一片落日霞光。
  许多美抬头望了眼天色,哎呀了一声,神色顿时慌张起来。
  “现在什么时候了?怕是五六点了吧?糟了,我是回来翻晒菜干和捡柴火煮饭的!糟了糟了,等我二姐回来,我又得挨骂了!”许多美说着,都快要带着哭腔了。
  她焦急的满地乱转,一下子想去捡柴火,一下子又想去厨房把米饭给煮上。
  常言道农家少闲时,为了生活,需要日日操劳。
  高明程见不得她这般慌乱,立即拉住她的手,沉稳的说道:“你别急,你去煮饭,我去捡柴火!”
  许多美望着他,就像是望着主心骨,慌乱的心瞬间就平复了下来。
  她点头,嗯了一声。
  她往厨房跑去,但临到厨房门口时,又跑回了房间,再出来时,她已经换下新衣服,穿上旧衣服了。
  新衣服珍贵,她可舍不得穿进厨房去弄脏了。
  高明程从裤兜里拿出手表看了下时间,已经五点一刻了,虽然不早了,但离村里人吃晚饭的时间,还有那么一个小时。
  他们村的人大约在六点半到七点半之间吃晚饭,有些人家可能会稍微晚点,但最晚不超过八点。
  因为忙碌了一天后,人也饿的快,需要及时进食。
  捡柴火可不是你想去哪里捡,就去哪里捡,这村子周围低矮的山丘,都是分给每个人的,你捡柴火,只能上你家的那块山去捡,要是去了别人家的山,那就得干架了。
  但柴火这个东西,那是天天都要用的,事实上自己家的山,根本供应不了所有的柴火,因此每家每户都得想法子去深山里弄柴火,甚至有些人会去偷别人家的柴火,因此引发彼此双方的矛盾。
  高明程跑得快,自然选择去深山里弄柴火。
  他一路跑进深山,顺利的找到干枯的树枝,手脚利索的将树枝捡到一起,然后用一根藤蔓将之捆绑住。
  在他低头捡柴火时,听到周围灌木丛有窸窸窣窣的声响,于是顺手捡起一块石头,抬头朝那发出声响的地方看去。
  长满荆棘的灌木丛中,有几只野鸡逃窜着远去。
  然而当它们自认为安全时,一枚石头携带着一股劲道,朝着它们打砸而去。
  “砰!”地一声,一只野鸡应声而倒,另外一只野鸡则扑腾着翅膀,迅速的飞走了。
  高明程成功打中一只野鸡,心中微微的欢喜。
  他绕过那片长满荆棘的灌木丛,将倒在地上的野鸡捡起,野鸡还没有彻底死绝,他也没有急着扭脖子,等回去后割脖放血,肉味更好。
  在弯腰捡野鸡时,他凑巧看到在那灌木丛里面,还有一窝野鸡蛋,看来这里本来就是这几只野鸡的地盘,只是受到他的惊吓,慌乱而逃了。
  高明程低伏着身体,伸手去捡鸡蛋,饶是他小心,也被荆棘刺了好几下。
  不过付出是有收获的,一共得到五颗鸡蛋。
  天色渐晚,他也没有在山里久待,他把野鸡蛋放进裤兜里,然后一只手提着一捆柴火,一只手提着一只野鸡,快步下山而去。
  他回到许多美的家,许多美正在洗菜切菜,家里的柴火虽然不够多了,但也足够把饭煮熟。
  “多美,柴火给你弄好了,我放在这里。呐,还捡到几个野鸡蛋,你藏起来,自己慢慢吃!”高明程把野鸡蛋也递给许多美,至于野鸡就算了,给了许多美,就相当于给了她二姐一家了,还不如自己拿回去吃。
  第66章 送手表
  等高明程回到细奶奶家时,西边的天空只剩下一抹余晖斜照。
  家家户户的厨房烟囱上方,都有青烟袅袅而上,走在相邻两户人家的夹道时,能够闻到从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
  如今大家的生活都比之前好点了,搁在前几年,白米饭吃的少,大多是红薯饭、豆饭等等,这几年吃白米饭的多了,只有少数几家仍旧过的艰难些。
  细奶奶家的堂屋亮着灯光,厨房亦有光芒溢散出来,同时还有翻炒菜时,锅铲碰触铁锅发出的声响。
  “细奶奶,有热水吗?”高明程探进半边身体,问了句。
  “有,在开水瓶里。”细奶奶回了句,同时看了眼他,立即看到高明程的手里拎着一只野鸡。
  高明程从厨房拿走开水瓶和刀子,走到院子里先把野鸡抹脖子放血,然后丢进一个盆里。
  这时高壮也过来帮忙了,高明程用热水烫毛后,再拎起放在地上,于是两人一起拔毛,迅速的褪下野鸡的一身漂亮羽毛。
  “明程哥,奶奶已经煮好两个菜了,这野鸡只怕来不及煮熟了。”高壮说道。
  “没事,我们先吃饭,野鸡慢慢炖着,晚一点再吃。”高明程并不急着吃,他拿起刀,开始开膛破肚起来。
  院子里的光线较暗,于是高壮捧着一盏煤油灯过来照着。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高明程的刀法行云流水般,快速的处理好野鸡的内脏了,只要了心、肝和鸡胗,至于那些肠子,就不要了。
  其实鸡肠子也很好吃,就是想弄干净就比较麻烦,高明程多少带着一点后世的行为习惯,直接丢弃鸡肠子。
  但高壮不肯,于是他把鸡肠子捡到一边去,快速的处理好,然后用草木灰抓洗一下,最后再用开水烫过。
  “明程哥,鸡肠子可好吃了,干嘛丢它!你不想弄,我来弄,省的被奶奶看到了,还得挨骂!”
  高明程讪笑了下,将洗干净的野鸡放在案板上,利索的将之剁碎。
  这时细奶奶已经炒好菜了,锅子也重新洗干净放好了水,野鸡剁碎后,直接放进大铁锅里,然后盖上锅盖慢慢的炖煮。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灶膛,里面放着两根较粗的大柴火,足够烧上一会儿了,于是便去餐桌那边吃饭。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一个炒辣椒,一个丝瓜鸡蛋汤。
  “种甘蔗真麻烦!要不是县里派下来的任务,我真不想种!”饭桌上,高壮向高明程抱怨着。
  今天一整天,他都和奶奶在甘蔗地里干活。
  他们县城有一个糖厂,于是县里就给乡下分派了任务,要求他们每家每户,都必须种甘蔗,等到秋末冬初时,糖厂的人就会开车过来收购。
  说起来是给百姓谋发展,但实际上真不是这么一回事!
  一吨甘蔗,才卖两百多块,并且有时候收购不及时,甘蔗就压在村民的手里了,再加上种甘蔗很麻烦,价钱又低,所以村里人根本不乐意种植。
  “你看,我的手都被甘蔗叶子割伤了!”高壮伸出手,语气委屈极了。
  甘蔗叶子挺锋利的,割在人的身上又刺痛又痒,很不好受。
  细奶奶是又心疼又生气,说道:“喊你穿一件长袖外套,你怎么也不肯!”
  “热嘛!”高壮辩解了一句,年轻人怕热,又没有老人经验那么多,想当然的穿着短袖了。
  “唉,这样吧,等明年开春时,我和村委说一声,就说我身体不太好,家里人手少,看能不能不种甘蔗了,就算不行,也只种个三分地好了。”最终,还是细奶奶心疼这个唯一的孙子。
  高壮一听这话,就喜笑颜开了,奉承着:“奶奶真好。”
  高明程看着他们祖孙间的互动,脸上也挂着笑容。
  饭后,高明程进了自己住的房间,没多久后,就从里面拿出一块半新的手表来。
  他把手表递给高壮,说道:“呐,送你的。”
  高壮先是一惊,紧接着便是欣喜。
  他拿过手表,在灯光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块手表是庐山牌的,虽然不是崭新的,但也不显旧。
  “明程哥,你哪来的手表?”高壮惊讶的问着,细奶奶也朝这边看来。
  这块手表是高明程黑吃黑弄来的——不,是光头男主动送给他的!
  但真实的情况也没必要说出,高明程说道:“我卖蜂蜜时,恰好看到有人在卖二手的手表,说是家里急用钱,只要十块钱就卖,我看质量还行,就给买了。”
  一块崭新的手表要六十块,半新的只卖十块的话,那确实很划算。
  高壮挺高兴的,将手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嘚瑟的摆动着手腕,感觉戴上手表后,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帅气!
  细奶奶却不赞同的说道:“明程,你买了就买了,但自己用就行,不用给高壮!”
  十块钱虽然便宜,但也是钱啊!
  这时,高明程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手表来,是崭新的。
  “我也买了,这块新点,就贵点。”
  之前他买了手表,但一直藏着,没让别人知道,现在才过了明路。
  “我看看。”高壮整个人欢喜的跟傻子一样,又拿过高明程的那块手表,把两块手表放在一起对比。
  手表都是庐山牌的,一个崭新,一个半旧。但不仔细去看的话,也看不出来。
  “你们这些年轻人……钱难道烫手吗?怎么就存不住钱呢?”细奶奶恨铁不成钢,满脸无奈的看着高明程。
  之后,她去自己房间里拿了十块钱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你赚点钱也不容易,这钱你拿着,算我们买的。”
  高明程自然不肯要,说道:“细奶奶,我到你家来吃住,你没跟我提钱,我送高壮东西,你怎么就跟我提钱了?这钱我不要!”
  一个要给,一个不肯收,双方僵持了一会。
  于是高明程用了洗澡遁,拿了换洗的衣服,就拉着高壮往外面去,“细奶奶,我和高壮去洗澡了,你看着点火啊!”
  细奶奶无奈,目送着他们离开。
  竹椅上,摆着两块手表,一新,一半旧。
  手表不能碰水,两人自然不会带着手表去,细奶奶摸了一下这块,又摸一下那块,嘴角含笑,眼底却泛着点点泪光。
  这日子,越过越好了啊!
  第67章 大哥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