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作者:
璞玉与月亮 更新:2024-08-19 16:51 字数:2930
“是。”
到底是老板,那一瞬间的温情荡然无存,王总向后一靠,冷笑道:“我这可不是想来就来,想就走的地方。”
我笑得依旧灿烂,道:“王总,您要这么说,我可能得去跟嫂子去聊一聊小蔡的事情了。”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江湖再见。”
“以后常回家看看。”
第63章 年少的爱情就像是夜里的大雪
我从王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二点了。
厚重的雪花,从灰紫色的天空中飘落,路灯映出一点稀薄的光影,打在程厦的车上。
“不说了早点回去么?”我疲倦道。
“没事,反正我最擅长等人了。”他把手里的书合上,打开了副驾驶的门。
“聊得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辞了。”我道:“我本来计划着在他这儿养老呢。”
其实态度之类的,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重点是他三番几次的在法律边缘试探,念头不好,迟早出大事。
程厦笑了一下,非常笃定道:“要不然你在这里也干不长的。”
“为什么?”
他长长地舒了口气,答非所问道:“建筑么,都在强调严谨、平衡,可是如果去农村看到那些老房子,地基不稳,结构混乱的一大堆,可是偏偏就能住人,今天没塌,明天也没塌,大家都是这么含混着,糊弄着,把日子过了。”
他回头看向我,轻声道:“但你过不了这样的日子。”
我静静地侧头看着他,雪地银亮,他的笑容却非常温暖。
“你无论处于什么境地,都要拼了命的往上走的。”他笑着对我说“哪怕你今年八十大寿。”
那一刻,我心里如同此刻的雪色一样透彻明亮。
是的,我要一直一直往上走。
不是有钱就行了,我还要更多的自由,我要尊严,要体面的工作,要怀揣着明朗的希望生活,我要去建造能让人幸福的建筑。
我总是告诉自己要知足,可是我原本就是这样贪心的人,我没法将就的活着,这就是命。
“走,我请你吃饭!”我有一瞬间的豪情万丈。
“我晚上六点之后不吃东西。”程厦说。
随即,从后排拿了一个很精致的饭盒,道:“但是我给你带了水饺。”
水饺是白菜馅和芹菜馅两种,水灵灵的脆生生的,沾上醋和辣椒油,非常爽口,另配了一保温壶水饺汤。
我吃得微微发汗,胃和心都暖了起来。
程厦是真的有毅力,一口都不动,就这么笑着看着我吃:“好吃么?”
我道:“在哪买的?特别特别好吃!”
“我自己做的。”
我抬起头:“你?”
我想起了周庭,现在男的都流行做饭么?
可是程厦,是当年连麻辣香锅都做出猪食味的人。
“对。”
他顺手抽了张纸巾,给我擦嘴,道:“在国外吃什么都贵,所以,就慢慢的练出来了,你还想吃什么?”
这个举动太亲密了,我条件反射的躲了一下。
一时间,我们俩都有点尴尬,程厦把纸巾递给我,随即正过身体,看向前方。
此时雪越下越大,已经积了很厚了,有一群姑娘们正在冒着雪走路,她们捧着喜字,红盆,叽叽喳喳,兴高采烈,其中一个女孩子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外面罩着羽绒服,被拥簇在最中间。
“那是新娘子么?”我问。
“应该是明天结婚。”
结婚前一天,一般都要招待一下远道而来的客人,然后新娘子和伴娘一起住在娘家,等待出嫁。
“这么冷的天办喜事啊。”我随意的念叨了一句,把饭盒收拾好,道:“我帮你洗了吧。”
“不用。”程厦道:“陪我待一会吧。”
“大哥,一点了,我无业游民,你明天还要上班。”
“陪陪我,求你了。”
他就那样看着我,眼神缱绻又软弱,带着乞求。
程厦,那可是程厦,我无限心酸起来。
他座位放倒,我们俩半躺在驾驶位上,听着粤语歌慢慢地唱:
那故事仓猝结束
不到气绝便已安葬
…………
纵使相见已是路人茫茫
这生恐怕会念念你不放
雪花慢慢的飘落,雨刮器有一搭没一搭的扫。
我和程厦还是像原来一样,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因此待在一起不怎么聊天。
但是很奇怪,这种沉默并不让人尴尬,反而很舒服。
就这样和他待在一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这么看着深夜的大雪,也不觉得寂寞。
“你的病怎么样了?”
“有几年没怎么发病了。”他说:“不然我也不敢来找你。”
“那就好。”
暖气熏人,再加上吃饱了,我慢慢地合上眼睛,道:“程厦,你记不记得高中的时候我借过你《犬夜叉》?”
“嗯。”
“那时候我们同学都喜欢戈薇,只有我喜欢桔梗,她说过一句话:犬夜叉,命运的红线一旦断掉,就再也连不上了。”
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可是现在速度太快了,三四年就远得像前尘往事。
既然我们都已经再世为人。
那些太过激烈的爱恨,就没有必要再捡起来了。
我太累了。
我就这样歪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做了很多混乱的梦,一会梦见王总带了一群彪形大汉找我麻烦,我奋力抵抗,他的脸扭曲变形成了赤那的脸,我好像又回到了草原上那个黑沉沉的夜里。
一会又梦见,当年我留下来,跟程厦结婚了,挽着他的手在夕阳下的海滩散步,我们有了两只大狗,和三个小孩……
梦里的色彩都是旧纸般的颜色,慢慢地看不清了。
我失去的都是人生,我得到的,是更好的人生。
等我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暖色的灯光下,程厦正看着窗外,大雪还在纷纷扬扬的下着。
“几点了?我怎么睡着了?”我一边起身,一边睡眼惺忪的问。
“四点了。”他说,然后指了指前面的楼门口,道:“你看。”
那户办喜事的人家,是个门市房,贴着喜字的门外,积雪已经有三尺了。
可就在门前,竟然放着一捧红花,应该是芍药,鲜艳而饱满的绽放着。
“这是什么习俗么?”
“刚才查了一下,有个说法是,女子出嫁的前一天,兄长或者父亲要送一束芍药,芍药在古代又叫‘将离’,表达对女子离家的不舍。”
“啊?这个时候送?花不是冻坏了么?”
“是他送的。”
顺着程厦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个男生,生得修长挺拔,他抱着手臂靠在一辆车边,静静地注视着那扇门,身上已经落满了积雪。
过了一会,有化妆师急匆匆的赶到,新娘子打开门,她看见了那束花。
她没有捡,也没有看那边那个男孩一眼,只是把化妆师轻进去。
然后摄影师也来了,娘家亲戚也乌央乌央的来了,天色慢慢的亮起,鞭炮声响起来,喜气洋洋新郎官到了。
他在万丈霞光之中,背走了他的新娘子。
而那个男孩,后来上了自己的车,一直安静地注视着这一切。
他的花在地上,被人踩烂了,踩碎了,孤零零被踢到一边。
我们就这样机缘巧合,路过了一场大雪,一个无人知晓的故事。
“我觉得他可能不是她哥,应该是暗恋这个新娘子的人,最后一次送她出嫁。”我道
程厦轻轻地笑了一下,突然说:“如果你有一天嫁人,我也会送你出嫁的。”
我呆了,回头看他。
“你娘家没什么人,我怕人欺负你。”他轻轻地说:“然后我会一直等你,像你曾经等我一样。”
我难受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半晌才道:“你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