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第170节
作者:
西湖遇雨 更新:2024-06-10 18:51 字数:3759
但最起码,能把这股歪风邪气遏制住至少能遏制在桌面下,不像是现在明着摆在桌面上进行士绅与县官的交易。
在制造力和通讯条件都不发达的人治社会,讽刺点说,只要开这么一个小口子,就仿佛在上千年的黑暗中透出一缕微光,已经可以称得上“治政清明、海清河晏”了。
“第三点,防患于未然,严格监管生员,严禁生员罢考、罢学。”
嗯,这里便是要说,生员,其实是士绅群体最为脆弱的一环。
因为生员从身份上跟普通百姓是一样的,但是又不一样。
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们有着光明的未来。
而由于生员普遍年龄没有特别大的,读死书又容易被人带到沟里,身边能接触到的人,也多是老师、同窗,这些大部分都是士绅阶层的人。
所以,很容易被人诱导,让人当枪使,去当这个排头兵。
而这些读书种子一旦闹事,影响又通常比较恶劣。
“一旦真的推进士绅一体纳粮,那么生员罢考、罢课示威几乎是必然的事情,是因为更化让他们的利益受损,更为严格的讲,是让那些不法生员利益受损,因此,他们组织一起进行抗议。”
“对于这种行为,解决的措施也很简单,纳入‘不法生员’名单,永远停止考试资格就好了。”
第二个黑名单!
‘不法士绅’、‘不法生员’,这两个黑名单一出来,真的是妥妥的大杀器。
“除以上三点之外,朝廷还要发布法令,对佃户和田主的关系进行了规范,对士绅送什么万民伞之类的,要求保留地方官的行为也进行禁止。当然,最重要的是还要求严格监管士绅自身的纳粮赋税这些措施嘛,都是针对‘不法士绅’的行为。”
姜星火着重强调了‘不法士绅’四个字,随后说道。
“做事情,当然不能一刀切,要重点打击敌人的同时,把能拉拢的朋友搞得多多的,不能把所有人都推到对立面去。”
“跟对待‘不法士绅’的举措相反,对于那些规规矩矩按照朝廷政策缴税服役的士绅,朝廷则需要进行表彰和肯定。在更化税制的初级阶段,朝廷所反对的,是那些超出朝廷规定,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侵犯朝廷和庶民利益的士绅。而对守法士绅,是要给予保护和支持的。”
朱高煦听完,顿时拍手叫好。
“还是姜先生高明,如此一来,想来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而夏原吉却沉默着没有说话。
夏原吉的心里有点打鼓。
作为一部尚书,他很清楚,“士绅一体纳粮”如果能执行下去,确实是大杀器。
配合“户口累进税”和“分家公证税”,能够有效地打压士绅的力量。
但是,问题就在于,能执行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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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一派打一派,确实很高明。”
蹇义顿了顿:“可是陛下,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是啊陛下。”茹瑺也说道:“设计的再好的制度,到了下面,都会走了样,就比如刚才说的”
“你们的意思,是又会成为新的青苗法?”朱棣问道。
蹇义和茹瑺一起点头。
现在,随着“士绅一体纳粮”的具体措施阐释,他们已经不再怀疑姜星火能不能提出好的方案。
现在的问题是,还是刚才的那个顾虑,方案很好,怎么执行下去呢?
“能具体说说青苗法吗?朕倒颇有些不得其解。”朱棣说道。
蹇义说道:“确实该说说,臣等认为,青苗法和如今姜星火提出的‘士绅一体纳粮’,在根子上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
茹瑺说道:“如果陛下了解了青苗法的前后,想必就能理解,为什么臣等始终怀有疑虑了,这绝对不是无的放矢的。”
随后,蹇义和茹瑺开始给皇帝补课这段变法历史。
很多人对于青苗法,第一印象就是‘王安石首次创立此法’。
实际上,王安石的青苗法不是他的首创,青苗法本身也不是什么创举,而是对常平籴法的一种调整。
什么是常平籴法?
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谁创立的?
战国,李悝。
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创新发明,至于青苗法,则是北宋陕西转运使李参所发明的。
李参担任陕西转运使时,为了解决士兵粮食问题,他先让老百姓估计自己明年的粮食产量,然后看一看还能剩余多少供给军队,再让老百姓向官府贷款买种子,当然这是要收利息的。
《宋史·列传·卷八十九》:部多戍兵,苦食少。参审订其阙,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
这其实是双赢,老百姓有时遇到青黄不接的时候,需要钱,但没有地方借贷,那只能向高利贷借,年复一年生活只会越来越贫困。
所以还不如向官府借贷,最起码官府的贷款利息低一点。
官府也赢了,因为这笔钱放在府库里本来没有增值,现在流动起来,可以增值两成,这是额外的收入。
王安石变法不像是穿越者王莽一样凭空想出来的,譬如青苗法,反而是从李参的成功经验中提取出来的。
为什么李参在陕西一地可以成功,王安石向全国推广反而成为很多人饱受诟病的问题呢?
从本质上讲,那就是王安石不懂什么叫货币银行学.当然,他也不可能懂。
也就是看本质的话,青苗法是将整个官府府库的准备金当作一个银行的借贷资金,再进行收放贷的活动,类似现代社会的小额贷款。
但与小额贷款不同的是,青苗法不存在坏帐,也不需要抵押,更不可能骗贷。
为什么不存在坏帐?
官府上门催收。
为什么不需要抵押?
只要借了这笔钱,你全家的未来都押上了。
为什么不可能骗贷?
你骗官府的钱,官府就要你的命。
——多么完美的银行啊!
但问题就在于,这种畸形的、以大宋的行政力量强行打造出的“伪银行”,它是违背了金融交易一个最重要的原则的。
嗯,这个原则叫做“自愿交易、自甘风险”。
没听过不要紧,“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总听说过吧?
‘铁血大宋’别的不行,但培养文官士大夫,确实是没的说的。
神宗变法时期,那时候的文官士大夫,也不是没有看出青苗法的弊病的。
虽然按理说,这样不需要加重农民的负担,通过金融行为就可以实现两成的官府财富增值,这怎么看都是好方法,但当时很多人都反对。
“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阴困生民,茶盐之法,流毒数路。”——《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九》
“先帝爱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过甚,激以赏罚,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八十三》
反对青苗法的还有苏轼,司马光,富弼,韩.韩好男等人。
这些官员的名声在历史上除了韩好男,其他很少有恶名,他们往往都是名臣或是能臣,为什么都反对青苗法?难道只用一个保守落后的词语就能解释吗?
那问题出在哪里呢?
王安石认为这是好法,理由是李参实践之后是成功的,其次,这对老百姓也有很大帮助,因为可以帮他们贷到钱了,整个设想和逻辑没有任何问题,不管是初心还是构想应该都是有效的。
在蹇义和茹瑺看来,这跟姜星火提的“士绅一体纳粮”是一样的。
想法都是好的,都是为百姓考虑的。
但是好的想法,就能实践下去吗?
“士绅一体纳粮”跟青苗法,在蹇义和茹瑺这种国家重臣的角度看,有两个同样的问题。
完全可以用青苗法,来类比“士绅一体纳粮”。
第一个,借贷人是农民
能向官府借钱的不是有钱人,也不是地主富户,只能是贫苦的农民。他们有什么问题呢?
农民懂得金融知识吗?
肯定不懂。
那他怎么能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进行评估自己的粮食剩余最终能值那么多钱?
别说是农民,就算是经济学家未必能测得准粮价,因为丰年粮价自然跌,荒年自然涨,粮价会随着市场剧烈波动。
老百姓觉得今年年成不错,他们以去年粮价为准去贷,结果今年大家都不错,粮价跌了。
如果只交粮食,不换算成钱,那么丰年和欠年的影响不大。现在都换成钱,就会变成老百姓需要承担粮价波动造成的损失。
你想想看本来平准粮价的钱现在用来放贷,那粮价的波动是大了还是小了呢?这就好比你生产产品的出口,你要承担汇率的变动,那汇率的变成急剧好还是平缓好呢?这个道理一说就明。
第二个,执行的官吏。
因为这是王安石推行的,那些想升官的官吏自然就想使本金多升值。本金升值的方式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扩大放贷的用户,让老百姓更多的去借钱。
只要把钱放出去了,两成利息就肯定到手,为什么?
因为没有一个老百姓敢欠国家的钱不还的,他或许敢欠钱庄的钱不还,但国家的钱他断然不敢。
这样就会造成有些人不需要贷款,也被强行贷款。
王安石对青苗法的实施也是有考核的。
知陈留县,至数月,青苗令下,潜出钱,榜其令于县门,已,徙之乡落,各三日无应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愿矣!——《宋史·列传·卷二百一十七》
因为没有来贷款,知县姜潜只好辞职走人。
这就是队友压力怪。
这些官吏会用强制手段去让老百姓借贷。
苏轼对于青苗法曾经写信给王安石,他的推论是这样的。
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棰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宋史·列传·卷九十八》
当时王安石听到之后也是默然,不过最后还是执行了。为什么还是执行了?当时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私行青苗法最后也成功了,王安石就决定继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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