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致师
作者:七月新番      更新:2021-01-23 13:48      字数:2664
  殷周春秋时期,战争是贵族的社交游戏,正式作战前,必先使勇力之士犯敌阵,称之为致师。
  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也,也就是乘车挑战,这个传统慢慢消弭,后来越传越歪,就变成了小说里的战前斗将单挑……
  赵无恤看了看远处驶来的那辆轻车,朝司马耕望了一眼,笑问道:“子牛不是说郑人好诡诈战法么,怎么今日却转了性,也玩起轻车致师这种把戏了?”
  司马耕仔细辨认着轻车上的旗帜,说道:“来致师的不是郑人,而是卫人……”
  “卫人?”
  赵无恤一瞧,旗帜鲜明,果然如此,拉车的驷马都是清一色的漂亮白马,轮子扬起尘土,绕着漂亮的弧线朝这边驶来。
  致师的最基本功能,就是鼓舞军心,打击敌人士气,所以致师的人喜欢玩一些花活来挑衅对方。
  比方说:御者要让奔马疾驰而使旌旗斜倒,迫近敌营到百步之内,然后回来,这是最基本的程度,做不到的话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致师。稍困难一些的,是要求车左开弓右射人,左射马,用利箭击退对方追兵。地狱级难度的,莫过于致师的马车径自冲入敌营,杀死敌人割取左耳、抓住俘虏,然后再回来——你瞧我们一辆车的勇士就能在你们军营内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这仗都不用打你们就输了,还是快快投降吧。
  眼下,那辆致师的轻车胆子不大,只满足于完成简单难度,他们到了百余步的距离便停滞不前,只是来回奔跑,朝这边大喊着挑衅的话。
  叫骂之人身材修长高大,穿一套火红色的漆甲,声音浑厚而富有磁性,想来是个模样不差的中年男子,司马耕辨认了片刻,便道出了那人的真实身份。
  “似是公子朝。”
  赵无恤冷笑:“是他就对了。”
  公子朝叫骂的话,或是谴责司城乐氏、向氏是宋国叛贼,或是责骂赵无恤僭越干涉他国之政,还觊觎卫国将要迎娶的公女南子,作荒谬的不谐之诗魅惑公女,妄图秽乱宫廷,却被公子朝一眼看破,只好滚出了宋国,如今卷土重来……
  总之,宋国政变的罪过竟被推到了赵无恤头上,一口咬定是他和晋国的诡计。
  被赵无恤指定为新侍卫长的漆万怒了,宋国人对公子朝这个跑到外国去当卫侯男宠,又喜欢染指贵族妻女的公子十分不齿,民间私下将他称之为”艾豭“,原意为配种的老公猪,又指面首或渔色之徒。
  漆万愤愤地说道:“司寇,仆臣敢请为车右,蹬车去将宋朝擒拿!”
  赵无恤却不以为然,比起即将面对的对手,公子朝这种跳梁小丑算个屁?
  他淡淡地说道:“色厉内荏的青蝇而已,何必以大盾去拍,用马尾做的拂尘轻轻一扫即可……”
  ……
  公子朝是宋平公的遗腹子,他形貌昳丽,还是个极其自恋,爱出风头的人。在帝丘每日上朝前,他都得花半个时辰整理朝服衣冠,窥视铜鉴,看自己是不是够美。
  然后他还得花半个时辰询问妻妾:“我孰与城北弥子瑕美?”
  弥子瑕,是卫侯的另一个男宠,常与公子朝争风吃醋,抢夺沾着卫侯口水的桃子。
  公子朝非得妻妾们一再确认:“弥子瑕不若君子美也。”他才能开心地蹬车往卫宫而去。
  与卫侯独处时他涂脂抹粉,穿着各国寻来的奇装异服,像妇女那样装饰打扮自己,神情态度都和女子相似。总之一切都要迎合卫侯的变态口味,得让自己看上去美丽妖艳,小腰不堪一扶,一定要胜过弥子瑕!
  在别人面前他则表现得英俊挺拔,玉树临风,由此,宋朝之美名扬天下。帝丘的妇人没有谁不想得到他做丈夫,卫国的少女没有谁不想做他的情人,抛弃了自己的亲人、夫君而想和他私奔的女人,比肩接踵。
  当然,公子朝都是玩弄过她们几次后就弃如敝履了。
  然而,这种阅女无数的自信却在两年前折戟沉沙了,因为赵无恤的缘故,公子朝在他中意的目标南子面前出了丑,吃了瘪,受她厌恶,永远失去了勾引这位侄孙女的机会……
  所以公子朝对此仇念念不忘,最初是想回去写一份能胜过《北方有佳人》的诗篇或乐章反击。结果他在桑间濮上的新台上取材,寻找灵感,咬着笔头想了几个月,搔破了头却毫无建树。
  他最后只得放弃,打定主意等南子嫁到卫国后,再伺机骚扰她,逼她就范。
  恩,到时候以卫侯对他的宠爱,非但不会阻止,甚至会帮一把手!
  但让人憋闷的是,宋卫的联姻一拖再拖,从春天拖到秋天。公子朝不是新郎,却是最急的人:再拖下去,自己不老,南子都老了!最娇嫩的年纪说过就过,年纪超过十八的女人,还能激发他勾引的**么?
  但机会说来就来,入秋后,宋国内乱!公女南子正是罪魁祸首,而让他一直咬牙切齿的赵无恤也卷了进去。
  赵无恤善战,公子朝自然不敢贸然送死,他是在得知郑国的援军以游速为帅后,才火速向卫侯请求,让他也来宋国,加入到乐大心、四公子一方的。
  因为游速太能打了,他名声在外,以公子朝想来,哪怕对上以骁勇闻名的赵无恤,也是必胜的,他正好过来捡桃子,报私仇。
  卫侯本来不愿,但公子朝理由充分:“仆臣乃是宋国公子,生于宋长于宋,对宋地极为熟悉,去救宋乱者舍我其谁?君上且安心等待,入冬前,仆臣一定能平定宋国之乱,还能将南子带回!”
  最后,卫侯在公子朝使尽浑身解数的软磨硬泡下终于松了口,指派他率军三千南下入宋。
  公子朝眼光不错,卫军虽然不以善战见长,他也不是什么好将帅,但只要紧抱郑国游速的大腿,亦步亦趋之下打打顺风仗,竟然也两战两胜。这让他迅速膨胀了起来,竟觉得此番入宋,风头都要被游速抢光了,这怎么行?
  于是公子朝便有了在这“最后一战”前表演一番的想法。
  ……
  作为宋国公子,学习典史时,殷周易代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关,身为大邑商的遗民,他们心向殷商。但作为带路党微子启的后代,他们又要认可武王伐纣的正义性。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那就是周人的牧野之战打得极其漂亮,而太公望致师更是其中的重头戏: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诗赞:维师尚父,时维鹰扬。会朝清明,肆伐大商!
  公子朝有意效仿,他现在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就跟师尚父没什么两样啊!
  他哪怕在战场上,也会让自己漂漂亮亮的:宋缯鲁缟织就的内里舒适而吸汗,外穿犀牛皮制作的的火红漆甲,头上艳丽的孔雀翎高高竖起,身后深沉如黑色的玄色大氅和头顶的旌旗随风一同纷飞。
  人靠衣装,公子朝感觉整个战场上,两万余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这万众瞩目的感觉好极了!他越发兴奋,舌头吐出灿烂莲花,将平日里对赵无恤的诅咒编排成罪名,一一说出,就像是在念《牧誓》这种文采飞扬的檄文一般,两年前宋宫的耻辱一扫而空……
  随着他的挑衅,对面的敌阵里的乐氏族兵响起一阵反驳声,但位于中军的赵无恤武卒却一片沉寂,只是静静地用仇视的目光盯着他看。
  而身后,已经稀稀拉拉来到战场的卫人则开始哄笑不止。
  当然,公子朝谨慎地让轻车停在百步之外,谨防对面一阵箭雨过来。就算有战车和单骑追逐,以公子朝想来,自己今日带了个好御者,绝对能逃回本阵去!
  咦,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