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离之境(一)
作者:偷袭点      更新:2024-05-21 00:15      字数:3972
  原本只是在殊羽床上暖脚,没成想放松下来没一会儿便睡了过去,直到清越敲门走进,白果子才迷迷糊糊转醒过来。
  清越看到床上的人不觉怔了一怔,旋即恢复淡定从容的神情,语气却不怎么好:“你与这小妖未免太亲密了些。”白果子本想回自己屋子,但听清越这么一番微词忽然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一半是赌气一半是尴尬,他只得继续闭上眼装睡,再偷摸听他们谈话。
  殊羽合上看了一半的兵书,抖抖衣摆从书桌旁走出来,他偏头看一眼白果子,道:“多谢你没将他一个人丢在岛上。”
  “你不谢我几次三番救了你,反倒谢我救了他?”清越径自坐下倒了杯清茶,“归墟之海一战想瞒也瞒不住,如今三界各族都知道你殊羽神君手上拿着引魂盏,织魂结魄都要寻回灵均。唉,将引魂盏列位禁物的是神族,如今犯禁的亦是神族,还是位皇子殿下,先不论其他各族何种心思,单是神族那一众泥古不化的老学究,也要冲锋陷阵第一个阻止你。”
  殊羽却出乎意料道:“最该阻止我的难道不是你吗?”
  清越随之一愣,接着了然笑笑:“不错,灵均回来于我并无半点益处,当初你退婚叫我成了三界笑柄,巫族蒙羞,我母后一脉自是受了牵连,我那哥哥又不成器,父王自此便冷落了我们。反倒是灵均生母云姬娘娘,父王体恤她失了独子,又借着这个名头叫神族大大亏欠了巫族一番,恩宠日盛,云姬娘娘凭着这道东风扶摇直上,如今倒成了真正的巫族女主人。”
  冷茶入喉,清越一声嗤笑:“再后来,夜吟降生,他自小机灵聪慧,比我那木讷的嫡出哥哥更受父王重用,若是灵均活过来,再借着与你的情愫,反而缓和了神族巫族僵硬的关系,就如同当年你我联姻一般,究竟是公主还是殿下,其实并无半点不同,唯一不同的,不过是我母后一脉再无翻身之日罢了。”
  “你既想得如此透彻,又何苦救我?”殊羽反问她。
  “是啊,何苦救你这个杀千刀的?”清越苦笑连连,她望了一眼床上的白果子,蓦然觉得自己连只小妖都不如,小妖尚能得殊羽庇佑,她无奈抹了抹额,继续道,“情之一字说不清楚,就像你于灵均,我于你……不过说来可笑,荼离的心思我竟是大婚当日才知晓,他明明自小对我戏弄多过痴缠,性子乖张与谁都不亲近。”
  殊羽未言语,清越长叹口气,将手中杯盏放下:“若是有酒就好了,殊羽。”她抬起头,“若那日荼离未至,灵均未死,你没有那一份愧疚,是否会心甘情愿与我完婚?”
  像是在回忆久远往事,沉默良久,殊羽解脱般笑道:“若那日一切如常,我应该不会活在世上。”
  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清越怔在原地,她抬头看向殊羽,不觉掉下两行清泪来,殊羽神情既认真又无畏,也愈发叫人猜不透,不过是一场婚事,何足道生死。清越冷笑几声,忽然长袖一挥,将桌上杯盏茶壶尽数掀翻在地:“你到底做的什么打算?”
  “清越,”殊羽闭了闭眼,“若我曾对不起什么人,一个是你,一个是他,有些事我现在无法言明,但我答应你,巫族也好,云姬也罢,我不会教他们动你分毫,待到时机成熟时,你自会知晓一切。”
  方才突如其来的杯盏碎裂声叫白果子吓了一跳,哪怕真的睡死过去也该被吵醒了,不过显然清越忽略了床上躺着个人,白果子将这些日子听到的事来来回回合了合,算是大概理出个思绪来。紧接着,他又听到清越问:“既如此,现下三魂七魄找得如何?”
  “只差一魄了。”殊羽捂了捂伤口,却瞧不出什么喜悦的神情,如今体内元神混乱,交错着灵力忽高忽低,若不尽快找到最后一魄织进元神里,怕是自己也难再撑不下去,而且天帝给的期限将至,没多少时间可做休养调息。
  “那最后一魄在哪?”清越追问。
  殊羽答:“殊离之境。”
  殊离之境属神族,位于钟山东面瑶崖之下,埋葬着钟山神烛龙之子——鼓。最初那本是一片苍翠葱郁遮天蔽日的广袤森林,鼓继承烛龙血脉,死后被抽了龙骨,剩下的尸身落下瑶崖化成一道火龙,燃尽草木,将那里焚成了一座枯山。而千年前那场浩劫更是引来骤变,自地底喷薄出千丈烈焰岩浆,火焰千年未熄,扬起的灰尘千年不散,殊离之境自此成了一座暗无天日的炎山火海。
  如非必要,神魔也好鬼妖也罢,都不愿意靠近那里,不论是谁,失足掉进熔浆里,必定是挫骨扬灰烧得渣都不剩一点。归墟之海的海妖能吞元神魂魄,殊离之境的烈焰却能去骨肉剥灵魂,在烈焰中涤荡过的灵魂烧尽腌臜俗尘,落一地干净纯粹。有的神仙做了错事使灵魂有染,便会跳进殊离之境中燃尽肉身,剥离出完整的三魂七魄,接着一路游荡到叹息之路,寻一块干净的九天息壤,再塑肉身。当然,此法颇为凶险,过程也及其痛苦,千年来也没有几人尝试过。
  “殊离之境乃前往叹息之路的必经之地,看来,灵钧快回来了。”清越垂眉,平复情绪后又端出巫族公主的高傲来,“但你想过没有,万一失败了呢?”
  殊羽道:“千年都过来了,又能如何。”
  可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千年是如何抱着这渺茫的希望与信念苦熬过来,若最后功败垂成,又岂是一句又能如何就可以搪塞过去的。
  天气渐晚,清越起身,临出门前又回头看他:“你是第一次见到夜吟吧?他与灵均长得一般无二,尤其那双黝黑的大眼睛。”
  殊羽看着她,清越继续说道:“既关乎灵均,父王已经下令由夜吟跟着你,若灵均真能回来,自然得尽快接回巫族,你们神族的事,我们也不便掺和。”
  可算走了,白果子就着早已压麻压酸的手臂脖子伸了个懒腰,装作刚刚醒过来的样子,甫睁眼,就看到殊羽要笑不笑地看着自己。哈欠打了一半,没劲,白果子下床穿鞋,道:“我回自个儿房间了,总算不用跟你挤一处了。”
  “我见你前些日子与我共枕睡得十分踏实,方才那么大动静都也没吵醒你。”殊羽笑。
  白果子斜他一眼:“我那时候醒过来徒增尴尬不是,咱们明天一早便出发了吧?”
  殊羽点头:“嗯。”
  外头天已黑透,华灯初上,烟水月的确没辜负这个名字,一片烟雨迷蒙水月相间,想来清越偏爱竹子,不单侍女的衣裳一应都是青色,连边上的凉亭檐廊都是空竹搭成的,方才来时匆忙,现下四处看看倒颇有几分宁静致远。
  穿过竹林小径回到屋中,推开门,酒香扑面而来,向弥阿晋身形怪异,见来人是白果子立马舒了口气:“嗐,你可算回来了。”
  旁边趴着一人,手上还握着青色酒壶,高高炸起的马尾下一张小红脸埋在矮桌上,白果子关上门,急急道:“你们把将影灌醉了?他还是个孩子呢。”
  孩子将影动弹了下胳膊,表示抗议。
  “嗯,三百多岁的孩子。”向弥推给白果子一盏酒盅,“你一个十六岁的娃娃担心一个三百多岁的神仙,真新鲜。”
  神仙天生的修为灵力便不同,神格亦是各有差异,于将影这般的,三百多岁不过是凡人十三四岁的年纪,法力虽高,心性却仍稚嫩。不过好在这酒不烈,只是喝得猛了容易上头。
  “果子。”阿晋唤他,“你十七岁生辰是不是快到了?”
  白果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生,老狐狸捡到他那一天便是他的生辰,只是老狐狸走了,也没人再记挂着,这些日子晨昏颠倒更加不知今夕是何年,他好好算了算日子,后天三月十八,正是他十七岁生辰。
  原来遇见殊羽不过半个多月,原来离开莱芜山也才那么些日子,却好像比过往的十六年过得还要漫长。往年生辰也不过吃一碗长寿面,老狐狸亲自下厨,再问后山上的人参精讨要几根头发下入面汤里,求得延年益寿百岁无疆。
  一想起老狐狸就难过,白果子默默叹了口气,但好在身边还有这两只小妖,还有殊羽。他找了一条绒毯给将影盖上,数了数桌上的酒壶,除开他们手里的,还有七个。
  白果子问他们:“你们从哪儿找来的酒?”阿晋得意地吸了吸鼻子,道:“我溜达了一圈,什么好吃好喝的能瞒得过我?”
  “还有吗?”白果子挨个晃了晃,酒壶里头都空了,一滴都没剩。
  “大概没了。”阿晋道,“我再去偷点儿!”
  “不用了不用!”白果子拉住他,有些无奈地撇了撇嘴。
  “怎么了?”向弥瞧出他不大对劲,心情像是不好,“有什么心事了?还想借酒浇愁呢?”
  算心事吗?想来是算的。
  白果子挣扎再三,还是没忍住说出了口:“我有一个朋友,他喜欢上一人,但那人心有所属,该如何是好?”
  阿晋呛一口酒:“你喜欢上谁了?”
  “……”
  向弥补充:“不会是清越公主吧?”
  这他娘的都哪跟哪啊,白果子无语翻了个白眼,就不该说。
  “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迷迷糊糊的声音传来。
  “谁在说话?”三人异口同声惊道。
  将影咿咿呀呀地嘟囔着从桌子上抬起头来,脸颊烧的跟猴屁股似的,他道:“清越公主心里只有我家神君,你就不要做梦了。”
  白果子心说,巧了不是,我心里也只有你家神君。
  “不过神君心里没她……嗝……”眼看着要吐出来,将影又咽了回去,“没她……神君心里有人……嗝……有人……”
  “嗯,我知道。”白果子瘪着嘴,长睫毛呼扇呼扇的。
  “他心里只有灵均殿下……我见过灵均殿下……”
  说醉话了不是。
  “你生下来的时候灵均殿下早死了。”白果子哄着去扶他,“好了好了,你喝醉了,快去休息吧。”
  将影生气地打开他的手:“我只是一点点醉,没说胡话。嗝……我在枫林青……神君的书房里见过,他与灵均殿下的画像。”
  “哦?”向弥阿晋倒来了兴趣,“什么画像?”
  将影托腮好好回忆了一阵,断断续续道:“好像是一副烈焰火山图,在一片火山之上,画中二人十指紧扣,眉目含情,却又有些狼狈凌乱,像是刚经历了一场恶战。锦衣金冠龙骨傍身的是神君殿下,身侧那人红衣黑发,嘴角微挑十分不羁,他身后背着一把金色长弓,泛着幽幽荧光。”
  金色长弓!
  白果子一个激灵,他猛然想到那日归墟之海中,殊羽手上蓦然出现的长弓,难道就是那一把?他忙问:“灵均殿下善用弓箭?”
  将影摇摇头。
  “不是?”
  “不知。”将影道,“神君从不提他,巫族的事儿我也知之甚少,不过……”放空不说话了。
  “不过什么?”白果子急了。
  “不过我记得画上写了一句话,不是神君的笔迹……”
  “写了什么?”
  “写……写了……”将影嘿嘿傻笑,“而我好色,好殊羽神君之色……”
  头一歪,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