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救恩
作者:
妖麦 更新:2024-05-20 19:22 字数:2062
“终究……还是输了么?”无力的摔倒在地,林天的目光有些失魂落魄的呢喃道。
“没错,你输了,而且还是输的……很彻底!”不知何时,封麟的身形已然出现在林天眼前,那高傲的身影将是后者一生都无法逾越的大山。
林天没有说话,嘴角的鲜血已然接近凝固,绝望与死灰布慢了他的双眸。
他以为,接下来,他即将面临的将是封麟无穷无尽的报复。
然而,出乎林天的意料,封麟只是冲其无所谓淡淡一笑,身形便已如同老鹰扑食般拔地而起的跃上了二楼围廊。而在其跃起的同时,其嘴角张了张,使用精神力传送了那么一句话。
“虽然这次的确是你输了,但是,请你记住咱们都是男子汉大丈夫,咱们都应该能屈能伸!失败不可怕,可怕的,只是你失去从头再来的勇气与决心。你最后发动的那一击对你的经脉与丹田,应该是致命性的伤害。这是一株还魂草,或许对你的恢复有些帮助。”
话语此线波状态轻飘飘的传入了林天的耳朵,但这简单一句就已然足够使得他浑身一震,双眸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神光。
林天艰难的抬起头,不可置信的他呆呆的望着那正笑着与宋虎打招呼的封麟,在这一刻,他竟是有一种错觉,似乎眼前这位少年,将是自己人生的一大机遇。
狠狠的深吸几口空气,林天不由得将手中的还魂草握得更紧更牢。
今日你有恩于我,来日方长,山不转水转,咱们总有再相见的机会,而那再见之时,或许,就将是我报恩之时。多保重!
内心闪过这道念头,林天也就不再有着丝毫停留,浑身充满轻松与奋斗之意的他默默的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哈哈哈,小哥果然不愧为人中龙凤,你这次可又是让我们狠狠的大跌了一次眼镜啊!”在封麟迈步走向宋虎时,宋虎的身形便已然站起来大笑迎接道。
“哈哈!虎哥这是哪里话!与虎哥相比较小子这点实力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人敬我一尺,我必敬他一丈。宋虎先前的举动封麟自然是尽收眼帘,也正是因为如此,封麟才会对他如此客气。
“小哥你就甭打击我了。好了,现在是时候该轮到我们收账的时刻了。”宋虎谦虚一笑的摆摆手,然而,他眼角一撇,却是发现吴谐的脸色有些不自然,宋虎一惊,当下也就停止了与封麟的客套话语。
“恩!这吴谐,似乎想杀我?”封麟沉重一点头,目光扫了扫吴谐那阴深的快要滴出水的脸庞,内心不由得有些疑惑。
“放心,有我在,谅他有着三头六臂,也不敢太过放肆。就算真走到了最后一步,我也会丝毫不介意与他撕破脸皮奉陪到底。”宋虎架着封麟的膀子迈步远去,迈步的同时,其嘴角也是勾勒出些许若有若无的淡笑,道。
封麟没有说话,含笑点了点头。内心却已然将这份感情所记下。
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
“宋虎,没想到啊没想到,今日我还是低估了你的实力,算你狠!”咬牙切齿的蹦出几句狠辣的话语,吴谐的目光透着些许拼命三郎的嗜血。
“哈哈,今日你倒不是低估了我的实力,而是我们都低估了小哥的实力。”宋虎皮笑肉不笑,内心已经做好了防护的准备。
“呵呵,是么!”吴谐的目光看似随意的撇了撇宋虎身旁的封麟。有些不以为然的说道。
“吴谐,咱们都是心知肚明的人!话,我也就摊开说了!今日不论如何,结局都是由你所派队员惨败所收场,那么,按照规矩,我们开擂前所规定的赌注,你可得在三天之内尽数交给我,否则,我有权借助地下拳的势力将你挫骨扬灰!哦,对了,还有,你要是敢私下里对小哥动手,我不介意与你撕破脸皮斗到底。小哥,咱们走!”宋虎字句彭铿,言辞犀利!不仅仅是封麟,就连吴谐也是错愕不已!
为了一个毛头小子和我死战到底?这他丫的宋虎是不是今天早上出门时脑袋被门夹了!
然而,当他反应过来还想说些什么时,宋虎与封麟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吴谐气的捶胸顿足,特别是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宝贝就这样输给了别人,他就更加气不打一处来。
“咳咳!小子,都是你逼我的!我不敢对你如何,但你的家人呢?哈哈哈,我会让你好好的尝受一下绝望的痛苦。”吴谐的双拳握得咳咳作响,接近疯狂的他却是将主意打到了封麟家人的身上。
“来人,帮我查一下这小子的详细资料!”
……“哈哈,小哥,今日当真是多谢你了!这些天里所受的窝囊气总算是给尽数报复回来了。这是三百万支票,也算是我给你的一种感谢方式吧”走在赌天下赌场外的街道,宋虎豪爽的大笑着拍了拍封麟的肩膀,由衷感激道。
“大恩不言谢,这三百万支票就算是我借你的!”封麟倒是没有拒绝,淡然的接过支票,目光透着些许坚定。道。
“哎?小哥说的是哪里话,这三百万本身就应该是你应得的,我看,小哥今日应该没啥事吧,要不,咱们去我家喝一杯,正好我女儿今天也在家,说不定你们可以相互认识认识。”
“已经决定了,还说那么多废话?走啊!我很乐意奉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