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青梅vs天降
作者:暮鸦      更新:2024-05-20 18:32      字数:913
  引子
  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严维
  青梅不敌天降?
  我和我的竹马认识17年,两家长辈玩笑的订了娃娃亲,我打小就认定他是我的未婚夫。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他从来对这些玩笑一笑而过,不拒绝我的接触,不否认别人的玩笑。我以为,他是承认的。
  直到有一天,他认真的问我,你喜欢我吗?我一愣,讲真,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我以为我们在一起就像是吃饭睡觉一样平常的事情,会顺其自然。却从没想过,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可能喜欢吧,我含糊道。
  他脸色蓦的沉下来,像暴雨前黑压压的乌云。我很少见他这幅样子,又不知道哪里说错话了……
  几天后,他怀着歉意告诉我:他有喜欢的女孩了。潜台词就是——他不会承认我是他的未婚妻了。
  妈的,你要说你早点说啊,17年,我放弃一大片森林吊死在他这棵根正苗红的树上。
  那一刻,我真想不顾及两家情分狠狠给他一拳,老子17年的青春年华就浪费到这个狗杂种身上。我努力忍着怒火,告诉自己没关系,男朋友这个东西,凭着我的美貌,还不是招手就来(bushi)。
  在我的人生中,遇到这样一个优秀的竹马,惊艳了我的整个岁月……遇到他以后,其他人都只能算作将就,而我,或许不太愿意将就。
  但换位思考一下,其实他也没错。我们从出生就被绑在一起,他美名远扬,或许唯一的败笔就是我吧?不出众的,平凡的我。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依赖他,他应该也会累吧?
  我自认为我们会一直这么走下去,结婚生子过一辈子,我享受他对我的好,却没想过这好到底是对恋人还是亲人。
  他问我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或许是喜欢的吧,但更多是习惯了。我是个自卑的人,原生家庭的不幸使我蛮抵触所谓的爱情的,我觉得亲情远比爱情长久。
  风花雪月过去,亲情才是人生的主色。
  想明白以后,我知道这事儿不怪他,毕竟我也不爱他。只能说这么多年,我一直跟在他后面,都没时间遇到自己的爱情。而他遇到了,我还挺嫉妒的。
  我轻轻说了句,嗯,祝你幸福。然后转身离开。
  假如我回头,就会发现他脸色瞬间难看下来,没有遇到爱情的甜蜜。
  有的时候我也会想,假如……是不是,我们最后就不会走那么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