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英豪_344
作者:醉雨倾城      更新:2024-05-20 13:54      字数:2687
  绚烂英豪终极篇by醉雨倾城
  文案:
  相逢,是缘分的偶然还是命运的必然?
  俊美的军校高材生和年轻的基地指挥官,本来只是平行线的上下级,竟怎样就撞出了片刻心动?
  是为了那倔强的眼波,是为了偶尔的落寞?似幻似真,谁敢踏出那关键的一步?
  拒绝,情感的波澜非他所愿。
  不悔,一生的爱恋只为那一句生死相随。
  明知道那朝阳般的人有鸿鹄之志,却总想将他揽在怀中,不愿放手。江扬以为苏朝宇不过是他最好的下属,可不知怎的,为了他一个绽露给旁人的微笑,便心痛如绞。
  只有在离别之後,江扬才恍然知道,原来过去那鸟瞰众生的岁月都是虚空,只有他的小兵,他的朝宇才是他一生漂泊的归宿……
  绚烂英豪是系列故事,有每一个人可以触摸到的年华和快乐。
  毫不掩饰的耽美,强强cp(干净,无限制级及特写h镜头),he,军队背景,每部是独立完整的故事,亦可整体品读主人公的发展历程。
  他出身帝国军政世家,爱上的他,是陆战精英赛的世界冠军。
  他从小被告知要胸怀天下,却终于在另一个坚定地爱着的怀抱里,学会了如何指挥情感;
  而他在不再完满的生命里,注定和另一人相遇,丢失的幸福二字,重新写回字典里。
  好奇,未来还会有什么能写入生命里;期待,因为已经经历的部分,堪比传奇。
  相遇,磨合,信任,接着便是共生死,同喜怒。
  直到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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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终极篇》
  第七部:日出之前
  绚烂的序章
  “认输是一种形态,并不可耻。”重音落在“认”字上。
  “让胜者赢得了难以言说的快感。操纵?”声音里有年轻的狂放。
  “让我们换成温和的词语吧,掌控。”声音和词语的性质一样温和。
  “好。让对方认输,获得掌控权。”
  “对,掌控什麽呢?”这是循循善诱而不是质问。
  “胜利本身。”
  “深一层,想想人的需求和情绪。”
  “掌控对方。”
  “还有局势。这至关重要,胜利是棋子,摆错了位置就会变成认输。”
  “赢大局,不拘小节。”聪明的微笑。
  “很好。”鼓励的微笑,带一点点深远的,让人捉摸不透的担心。
  其实江扬和彭耀都是布津帝国贵族中的异类,被提起的时候总是一片唏嘘──16岁就被父亲送到最艰苦的海军陆战队的元帅长公子是诸人尊敬却不肯效仿的榜样,而彭家的小儿子则因其出格的荒唐,在14岁以前就成为了少爷小姐们睡前故事里的恐怖角色。
  彭耀是彭燕戎最小的儿子,相貌酷似他的法王外公,眉骨很高,鼻梁很挺,眼角微微上吊,灰蓝色的眸子像是夏天阴晦的天空,在他生气的时候,有种风雨欲来的冷酷感,但温柔的时候,又像是日出前的大海,看上去柔软而富有包容力。
  他生下来的时候,他的父亲彭燕戎已经四十岁,最大的女儿已经出嫁,因此并没有像故事书里那样充满了为人父的欢欣感。彭耀的四个哥哥则因为新弟弟的出生而达成了暂时性的联盟──众所周知,彭家的家徽是狂吼的白鲨,这几乎是唯一胎生的鱼类,小鲨鱼在母亲的子宫里靠吞噬其他兄弟姐妹获取营养,最强壮的那只才能活著出生,但是也要小心谨慎,以免成为其他同类甚至亲生父母的美餐。彭家家风就是如此,鼓励竞争,崇尚铁腕。
  彭耀的母亲当时也已经不那麽年轻了,为了生下彭耀,颇吃了不少苦头,在他出生以後,她只喂了他几天的初乳,就迫不及待地请了塑身教练来帮助恢复身材,并没有因为他是她这辈子最後一个孩子而给他额外的宠溺。彭耀三岁的时候,甚至因为保姆的小疏忽而感染流感,几乎丧命。当时彭耀的外祖父朱雀王裴坤山恰巧也因为关节的老毛病在同一家医院疗养,这位有两位数以上孙辈的重量级人物意外注意到自己的这支骨血,祖孙居然非常投缘,於是出院的时候,彭燕戎得到消息──老丈人要带外孙去家里住一阵子,好好调养。彼时彭夫人已经光彩照人地回到了社交界,彭燕戎则军务缠身,两个人都认为这个主意相当合心意,於是彭耀正式入住朱雀王恢宏的庄园城堡,并且一住就是十年以上。
  布津帝国的四大法王之一的朱雀王传统上主司执法,不仅掌握著整个布津帝国的警察系统,也掌握著许多政府部门的相关机构。在江扬的祖父江兆琅元帅战死於雪伦山会战、结束布津与纳斯的十年战争以後的两年,布津帝国的最高权力阶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洗牌,那时的三皇子迎娶了裴坤山的小女儿,支持自己从小的挚友江瀚韬夺回江氏军团的领导权,老皇帝去世之後,他就在裴家和江家的支持下,成功继位称帝。
  因为与皇室的这层关系,朱雀王室的势力比其他三位法王更大,在宫廷内部的地位,也有微妙的略高。彭耀在朱雀王城里,就是一位真正的小王子,就算他要天上的星星,宠溺外孙的裴坤山也会叫人给他摘下来。
  但是彭耀并没有因此成长为一个只会哄女人开心的小白脸,他8岁的时候跟裴坤山去围场打猎,就用猎刀杀死了一条比他还高的灰狼。他始终不能把宫廷舞跳得优雅从容,却能跟在街头连续跟几十人斗舞并且获得胜利;他学过几笔油画,不过总是用来在街头的墙上用喷枪乱画;他最擅长的是打架──因为七岁那年回家度假,三天被哥哥们揍得折了四根骨头,回去足足躺了半个月才能下床,所以开始了长达十数年极刻苦的练习,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已经能独自撂倒一个成年的男人。
  这种狠如孤狼的性格显然遗传自外公,彭耀爱飙车,爱打架,听朋克音乐,他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开始穿有破洞的牛仔裤和涂鸦t恤衫,几乎差一点就会从朱雀王的城堡里搬出去,跟一大群男男女女睡在窝棚里,视吸毒和群交为人生常态。
  但是一切都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春天改变了,过了很多年以後,彭耀都记得那时候的风非常温暖,杜利达共和国的阳光那样灿烂,天空蓝得耀眼,他的窗外是大片的梨树果林,如雪的梨花狂欢般绽放,风吹过的时候,花瓣和花粉就会随风飞扬起来,像是一条充满香气的河,奔腾地流过他的窗前。花瓣落下的时候,他就听见他温柔地说:“亲爱的,你和我一样,过分的刚强和骄傲,伤人伤己都不自知……”
  彭耀望过去,只看见他湛蓝如同杜利达天空般的长发,他并不是穿著那种会迎风鼓荡的白衬衫,像童话里的王子,而是穿著一件很紧的无袖运动t恤,身体像白桦树那样柔韧又挺拔,他站在距离窗口很近的大树下面,几下就攀上树去。彭耀并没有看到他的脸,只看到那双穿迷彩裤的长腿,裤脚扎在军靴里。他的左脚踩在最强壮的树杈上,右脚垂下来,树枝摇了摇又稳住,落下一地花瓣。
  风簌簌地吹过,彭耀竖起耳朵也只能听见只言片语,听到他在笑,听到他的声音很温柔。後来有个人从远处跑到树下,大声喊:“苏朝宇!比赛前不许打电话!快点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