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红尘
作者:横峰扫月      更新:2024-05-20 11:44      字数:4380
  红色的红,尘土的尘,加起来是红尘。
  红尘指俗世,指纷纷攘攘的俗世生活,指俗世的繁华,指人世间。
  所以“红尘”一词本代表着庸俗。电视里、小说里、漫画里,但凡那些深藏不漏的高手,大多都已看破红尘,达到超凡入圣之境。简单的例子便是《天龙八部》里的扫地僧。
  由此看来,“红尘”并不是多优雅、多别致的词汇。
  因而,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程里,从未出现过某个名叫“红尘”的名人。而在文明早已大幅度前进的二十一世纪,更不会出现如此庸俗的名字了吧。
  但谭红尘的名就是“红尘”,姓谭名红尘。
  兴许是他的父母也希望他能在滚滚红尘之中好好地活上一回,可他们的取名方式稍微偏离了初衷。
  人如其名,所以谭红尘也如他的名字一般庸俗。
  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生,面容不帅不丑,个子不高不矮,体型不胖不瘦,属于人群中最不起眼的那类人。
  他有缺点,许许多多的缺点。
  比如,他很笨,脑回路经常滞塞。
  曾经有个与他素昧平生的女人很冒昧地找他借钱,而且借的数额还一点都不小,足足一千块。
  她的原话是:“帅哥,能帮我一个忙吗?我来这个城市打工,下飞机时不小心被小偷摸了钱包,现在身无分文,流浪街头。你能借我一点钱吗,我就在这条街的三岔路口租个房暂住,等我挣到了钱,一定都还你。”
  谭红尘看她蓬头垢面的邋遢模样,觉得她没有说谎,便点头,问:“你要借多少?”
  女人抿着嘴,小心翼翼比划出一根手指头。
  “一千块?好的,没问题。”
  谭红尘摸出兜里的皮夹子,从里边数出一千块,很随意地递给她。
  钱借出去了,谭红尘却并未跟着女人一同去看她住的地方,也没问女人的电话号码。就好像他的脑子天生少了一根筋,他认为与人为善是做人的基本品质,还认为借多少钱出去,就能收多少钱回来。
  女人临行前,还对着他又是鞠躬,又是道谢的,仿佛她真的是个知恩图报的女人。
  可这已经是她和谭红尘最后一次见面了。
  谭红尘的钱借了出去,却永远不可能收回来了。
  谭红尘上了当,却还觉得做错事的人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女人。诚然,那女人行诈骗之事,不但不对,简直可耻。
  但他呢?连这么简单的骗局都没识破,不算做错了事吗?从绵阳南郊机场到他住的三才县,路途遥远,既然那个女人下飞机被偷了钱,又如何走到三才县的?况且,若那女人真的是远赴他乡的打工妹,她怎会两手空空,连最基本的行李箱都没提一个?
  当时谭红尘随便多问几句,便不可能上当的。
  若那个女人是个尤物也就罢了,被骗了钱,至少也饱了眼福。可她实在算不上美,相反,她又矮又胖又丑,说是个“人形的冬瓜”也不为过。
  能被这样“抽象”的女人骗走一千块,他的笨几乎找不到下限了。
  这还只是他其中一个缺点。他除了笨之外,还软弱胆小。
  他读初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女孩子。可那个女孩人美声甜,家境优越,成绩还常常前三,是无数男生暗中爱慕的女神。
  所以他只是无数暗恋她的男生中的一员,她理当看不上他的。
  事实却不是这样。他非常幸运,悄然间得到了女神的芳心。不知从何时起,那个女孩子也偷偷喜欢他了。
  若两人相互暗恋,再把这层纸戳破,两人就理所当然地成了男女朋友吧。
  可没有。他的胆子实在是太小太小了,小到连看一眼女神都战战兢兢。
  所以,当他喜欢的女神甜笑着向他伸出手来时,他没敢伸手去牵。
  于是他的初恋就在这一次伸手与收手间结束了。
  他心中遗憾过,懊悔过,恨自己这么没用,这么胆小。
  有的人有过经历便会变强,可有的人,永远都一层不变。
  他就是后者。错过了自己满心喜欢的女神,他却没有丝毫改变,还是一如既往的软弱与胆小。
  他在三才县读了三年高中,被一群成天无所事事的坏学生欺负了两年。
  第一年,坏学生们只是穿鞋踩踩他的床铺,偷偷他的牙膏、洗发水之类的小东西。
  谭红尘心宽,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从不和他们计较。
  第二年,坏学生们发现这个看上去还算坚毅的男生其实很好欺负。所以他们把欺负他当成在校生活的唯一乐趣。
  他们对他做了很多坏事。比如他们经常偷偷抽他的凳子,让他不经意坐下时摔个“底朝天”;比如他们经常往他的床铺上丢图钉,他一躺,背上被戳好几个血红的针眼;这些都还是比较容易忍受的恶作剧。最可恶的是,他们还趁他不在寝室时偷偷掀开他的被子,往里边撒尿,撒尿时还惬意地吹着鸟叫般的口哨。
  这些,谭红尘都忍了下来。因为他知道自己打不过那群学生,发脾气也不过自讨苦吃,就算到班主任那里告状,班主任顶多口头责骂他们几句,事后他们还会变本加厉地报复回来。
  他从没想过,同一个年龄段的男生,谁又比谁强多少?他若放肆地发发脾气,或者抓着那些人一人扇一巴掌,他们还敢这样恶作剧吗?
  好在,他高中生涯的第三年遇到了贵人。那是一个和他体型差不多,个子比他还要矮一点的男生。
  他叫史怀瑜。
  他的父母大概也是非常高尚的人,不然怎会给他起个“怀瑜握瑾”的“史怀瑜”?
  可他本人的品质不怎么高尚,反而有些下作。他经常干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出来。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宁毁一座庙,不毁一桩亲”,意思是说,强行拆散相恋男女是非常可恶的行为。但他从不在意这些,只要是他喜欢的女孩,管她是不是朋友的女朋友,她都会去抢。
  他高二时便和他的一个铁哥们闹了这么一出精彩绝伦的抢夺戏,最后还是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当然,他胜出了,那就肯定没朋友了。而没多久,他抢来的女朋友也被他玩腻了,一脚就踢开了。
  在他看来,不仅“朋友妻”可以抢,“朋友”也可以抢。这些东西,没了再去抢就行了。
  他是复读生,复读时被分到谭红尘所在的班级,成了谭红尘的同班同学兼同寝室友。
  兴许是他看谭红尘比较顺眼,便见不得同寝室的那些人再去欺负谭红尘。
  他为谭红尘出头了。
  他胆子很大,力气也很大。在谭红尘惊愕的目光中,他把寝室的其他三个室友挨着痛打了一遍,还警告道:“若你们再敢欺负谭红尘,我就把你们的脑袋塞粪坑里。”
  于是,谭红尘的最后一年高中生涯再没被人欺负过。也顺理成章的,他和史怀瑜成了朋友。
  说是朋友,却好像兄弟。这里的兄弟不是指两人并肩作战,同进同退的那种兄弟。而是成年的哥哥与襁褓里的弟弟那种兄弟。
  史怀瑜保护着谭红尘,所以谭红尘对他产生了依赖,总觉得有这个人在自己身边,那自己就再也不用害怕别人欺负了。
  谭红尘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缺点,但最大的缺点无疑是呆笨与胆小。
  另外,他有优点的。在这世上,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一定有优点,他当然不会例外。
  他的优点比缺点更多。
  首先,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打架,也不搭讪女生,这便是他老实本分的优点;
  其次,他的专注性很强。若他对某件事或某个人产生兴趣,便会一直关注下去。他从来不会主动抛弃自己喜欢的人或物。换句话说,若他真和某个女孩好上了,在那女孩不要他之前,他绝对不会不要她;
  再其次,他在生活上懂得节俭,懂得精打细算,从不铺张浪费;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点。他家里有钱,比大多数家庭都要有钱。在而今越发现实与骨感的社会里,有钱就是最大的优点。
  他爸妈都是非常有能力的商人,他们从事棉絮贸易,有自己的厂子,厂子规模还非常大。所以他也比身边的同龄学生有钱,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有时候比别人三个月乃至是一学期还多。所以他随手便能拿出一千块,再被一个矮胖丑女人骗走。
  这一年,谭红尘终于结束漫长而紧凑的高中生涯,即将步入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谭红尘在高考完之后收到了好多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的学校都是他未曾填报的学校,也就是假的录取通知书,全都是那些名字都未听说过的野鸡大学搞的鬼。
  这类通知书都把本校概述得很好,吸引学生前去报名。实际上都是些骗人的花言巧语。大学并没有概述中的那么好,而且学费高得吓人。
  谭红尘很笨,直接滤过了通知书真伪这一环节,还兴冲冲地去找史怀瑜,想分享喜悦。
  好在史怀瑜不笨,很快就发现这通知书是假的了。
  尔后,史怀瑜问了一句“谭红尘,你是不是不想和我读一所大学才这么高兴的”。
  谭红尘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若自己去了假通知书上的学校,岂不是要和史怀瑜分开了?
  他只好傻笑,声称自己太高兴了,忘了这事。傻笑够了,他又拍胸脯保证道:“怀瑜,你放心,我一万个愿意同你读一所学校。之后我再也不相信那些假的通知书了,就算我收到清华北大的通知书也绝不会动心。”
  传闻中,初次进入大学校园容易迷路,因为大学很大,比之一般的居民小区还要大得多,里边商铺、饭点、消遣地应有尽有;传闻中,大学美女如云,因为读到大学的女孩都学会打扮了,她们出门前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传闻中,大学的课很少,比高中少了一半还多,而且每周还有双休假。没有排课的时间,都是学生自由安排的时间;传闻中,大学的学习非常轻松,只要每学期拿到相应的学分,把必修课程都考及格,便能轻而易举拿到毕业证,学校还会为学生联系相对专业的企业入职工作;传闻中,上了大学便有了真正的自由。玩游戏,唱歌,打牌,喝酒,抽烟,谈朋友,乃至是结婚,只要是不触犯法律的事情,想做什么都行;传闻中,只要选对了大学,再丑的男生都能找到女朋友。
  ——高中老师都是这么对学生讲的。只要把三年高中熬过去了,大学时代就轻松了,完全是一个“养病”的幸福状态。
  谭红尘很早以前就向往着大学的生活,而今终于可以亲身体验了,心情当然欣喜至极。纵然这只是一所大专学校,纵然这所学校还是女生鲜少选择的交通类学校,他仍激动不已。
  录取他的大学坐落于成都温江,离他家很远。乘车路线复杂,转车次数也多,要先打车到火车站,再乘火车到成都火车南站,再乘地铁到茶店子,之后还要乘客车到温江再转公交车。
  这条线路还是史怀瑜查出来的。
  史怀瑜在大学报名前就已经去成都玩了,不会与谭红尘同行。
  谭红尘的爸爸要管理厂子,抽不开身,也无法开车送他去学校。
  他只好独自把这复杂的交通路线走上一遍。
  他虽然19岁了,却从未出过远门,忽然要乘车去这么远的地方上学,对他而言着实算是考验。
  说来也讽刺,谭红尘就像一只胆小的鸭子,完全离不开史怀瑜。他明明买的坐票,可他上火车时,他的座位已经被一位老大爷占了。他竟没有出示火车票索要座位,反而老老实实把行李丢车节的空地方,傻乎乎地站着。
  那位置很不好。热水器在那里,不断有人来打热水泡泡面,踩他的脚和行李。厕所也在那里,经常有人来上厕所,还有方便完忘了关门的乘客,恶臭熏得他脑袋发胀。
  他都忍了下来,心想着也就一个多小时,忍过去就好了。
  火车到站了,他晕头转向地下了车,转乘地铁。
  他没坐过地铁,便又花了二十多分钟去摸索。等他摸索透了,上了地铁,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两手空空,行李全落在火车上了。
  好在行李里面没多少重要的东西,大多是换穿的衣服。
  他的心态非常好,反正放钱和卡件的皮夹子没丢,他有的是钱,衣服丢了再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