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人势
作者:牛魔王大人      更新:2024-05-20 09:05      字数:2180
  浩天在一家传媒设计公司当主管。
  这家传媒设计公司在一个僻静的街道上,看起来没啥生意。
  常文和大力士在传媒设计公司斜对面的一家小饭店里,要了几个菜,又要了一瓶酒,两人慢慢的吃喝着。
  从小饭店的玻璃橱窗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传媒设计公司的大门。
  傍晚,一个小伙子从公司走了出来,瞧模样有点像浩天。
  常文掏出手机,翻出浩天的照片,仔细核对了一下,断定:这个小伙子就是浩天。
  “大力士,你在我后面远远跟着,看我的眼色行事。”
  常文朝浩天迎面走去,当两人擦肩而过时,常文惊喜的叫道:“这不是浩天吗,兄弟,几年不见,我差点没认出你来。”
  浩天扭过头,疑惑的瞅着常文,问道:“你认识我?”
  “你是浩天吧?难道你忘记了,咱俩是大学同窗,我比你高两届,咱俩还同桌吃过饭呢。”
  浩天对常文没有一点印象,可他又不好意思说不认识,便搪塞道:“啊!我想起来了,咱俩确实同桌吃过饭。”
  “浩天,这几年你混得不错吧?看你踌躇满志的模样,春风得意马蹄轻呀。”
  “呵呵…混的也就是一般般吧。”
  “浩天,几年没见,还真有点想你呢,今晚我请客,咱俩好好唠唠。”
  浩天逢场作戏地应酬:“老哥,我也挺想你的。”
  浩天急速的思索着,他实在记不起来这个人是谁,于是,不好意思的说:“老哥,不瞒你说,前两年我得了一场病,记忆力受到损伤,以前的好多事儿都健忘了,虽然我对老哥有点儿印象,可怎么也想不起来你的名字。”
  “呵呵…我叫周文,周朝的周,文化的文,咱俩在一起吃饭时,你还夸过我的名字很雅呢。”
  “哦,我记起来了,原来是周哥。”
  “老弟,我是第1次来崇山市,不知道这儿最好的饭店是哪家?”
  “崇山市最好的饭店是大中华酒店,那儿的人均消费2000块,一般的工薪阶层吃不起,我看,咱俩随便找个小饭店就行了。
  “老弟,咱俩多年不见,好不容易相遇了,怎么能随便找个小饭店凑合呢,走,到大中华酒店去。”
  常文要了一个包间。
  浩天提醒道:“老哥,包间消费1万元以上,不划算呀。”
  “老弟,1万元算啥,小意思啦。”
  浩天疑惑的问:“老哥,看来你混得风生水起呀,一定是当了高管,或者是发了横财。”
  “哈哈…老弟,不瞒你说,我傍了个富婆。”
  浩天呵呵笑了起来,得意洋洋的说:“老哥,看来咱俩的命运很相似呀,我也傍了一个富姐。”
  常文哈哈大笑起来,说道:“看来咱俩都是聪明人。”
  酒菜上了桌,俩人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划起拳来。
  浩天不甚酒力,喝了三两酒舌头就大了。
  常文趁机问道:“老弟,你傍的这个富姐是初恋嘛?”
  “不是,我在高中时就谈过一个女朋友,我俩有四、五年的感情了,还曾经海誓山盟,可两年前,我认识了一个富姐,她比我大8岁,虽然年龄大了一点,人也不漂亮,可人家有钱呀,她是成功人士,有房有车还有存款。”
  “老弟,你遇到了这个富姐就把原来的女朋友抛弃了?”
  “没办法呀,我犹豫了好长时间,最后决定快刀斩乱麻,毅然把原来的女朋友抛弃了。”
  “你和初恋谈了好几年,难道说断就能断?”
  “呵呵…富姐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诈死,弄了一张死亡证,涂改一下填上了我的名字,然后,把死亡证发给我的初恋。”
  “这一切都是那个富姐指使的?”
  “是啊,一开始,我也不忍心这么做,可又一想,没办法呀,我要是提出和初恋分手,说不定她会跑到崇山市来缠着我,于是,我就同意了富姐的这个主意。”
  常文问道:“你想过没有,如果你的初恋对你一往情深,你这么一诈死,万一她想不开,殉了情怎么办?”
  “不会的,我和她几年没见面了,我觉得她对我的感情应该也淡漠了,说不定,她也找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正谈得热乎呢。”
  事情已经真相大白了,浩天就是一个冷酷的人,为了让自己少奋斗20年,傍了一个富姐,狠心抛弃了豆米。
  浩天乐呵呵的问:“老哥,你也是抛弃了初恋,傍了个富婆吗?”
  “呵呵…我和你一个屌样,我的初恋也和我谈了五、六年,不过,我是和她挑明了说,取得了她的谅解,最后,我付给她100万的青春损失费,算是和平分手吧。”
  “老哥,还是你仁义,本来,我也想对初恋坦承相告,可是,富姐不同意呀,她怕惹来麻烦,又不愿意出赔偿费,所以就想出诈死的高招。”
  常文幽幽的问:“老弟,你这么冷酷的对待初恋,不觉得缺德吗?”
  “嘿嘿…管不了那么多了,老子只要自己能获得幸福就行了。”
  看来浩天是一个冷血动物,对豆米竟然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
  常文不禁为豆米感到可悲,她怎么就瞎了眼,看上了这么一个缺德玩意儿呢。
  “老弟,我佩服你,俗话说:无毒不丈夫嘛,作为男人就得下狠手。”
  “老哥,彼此彼此。”
  常文邀请道:“老弟,明天晚上,我请你们小两口吃饭,认识一下弟妹,你看咋样?”
  “老哥,这样吧,明晚我和富姐请老哥吃饭。”
  “那也行。”
  浩天觉得偶遇的这个老哥挺讲义气,还挺豪爽,说话也很投机,更重要的是:这个老哥傍了一个富婆,说不定以后俩人还会有生意上的往来。
  浩天对富姐夸大其辞道:“我有一个朋友,老婆是做大生意的,值得交往,说不定今后还能靠他发财呢。”
  富姐一听很高兴,同意请常文吃饭。
  第二天晚上,浩天和富姐还是在大中华酒店请常文吃饭。
  常文如约而至。
  当他一眼看到富姐时,顿时便皱起了眉头。
  富姐膀大腰粗,身形就像一个大冬瓜,体重至少有130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