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作者:九滴水      更新:2024-05-19 12:59      字数:2916
  十四
  在这次行动之前,司徒蓝嫣多以理论见长,她的老师关荣是国内顶级的犯罪心理侧写专家,遗憾的是,多年求学研究理论,让她错失了很多跟老师一起侦破大案的机会。直到老师故去之后,司徒蓝嫣才有了如今的志向,她要把自己所知的理论尽快地运用到实际当中,就像老师一样。
  纯粹从理论上讲,要想完成一起凶杀案必须具备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动机、作案方式、作案能力五大要素。可由于犯罪人的自身条件不同,这五大要素又无规可循。
  如何将理论用于实际,司徒蓝嫣也一直在办案中不停摸索。
  她回头看向嬴亮,说:“卷宗上说,王沐每天为了招揽生意,并没有固定的关门时间。”
  嬴亮操作平板电脑双击一个统计软件,“是的,师姐。她每天收工,都会给男友打个电话,我分析了她一个月内的通话记录。在三十天中,有十五天是在10点钟前后关门,八天是在9点半左右关门,还有七天极不规律。而案发那天,她是晚上10点半关的门,比平时都要晚。”
  “被害人无固定作息,凶手要想选准最佳时机,那他必须要有大量的空余时间。由此推论,他大概率没有固定职业及经济来源。”
  嬴亮附和道:“一年之内横跨三省,多次作案,流动性较强,不太可能有稳定工作。”
  司徒蓝嫣看向巷子深处,“凶手的作案时间,还要取决于下手的地点。68号尾巴巷仅有三栋自建楼,楼房高四层,每层四户,就算全部住满,也没几个人。”
  整个社区外来务工者很少,常住户都是化工厂职工。除了夜班,多数人都要遵循“早七晚六”的时间表。嬴亮来到司徒蓝嫣身边,向她展示口供扫描件:“王婆说,王沐来买了她收摊前的最后一份煎饼。”
  嬴亮手指一行文字:“法医解剖,死者胃部充盈,煎饼尚未消化。口供和检验结论吻合,凶手的作案时间,可精确到晚上10点30分左右。”
  “这个点,早班的已睡去,夜班的还在忙碌,巷子里不会有多少行人。刚才一路走来,我发现,途经的多条尾巴巷其实都有作案的条件,凶手为什么要选在王沐家楼下?”司徒蓝嫣提出不解之处,“这个位置看起来有些特别。”
  “难道是这里有电线杆阻挡?不会被发现?”
  “不全是。国外的很多连环杀人案凶手,他们在选择作案目标时,往往会远离被害人的居住地,究其原因有两点:在陌生的环境中,受害人的反抗情绪会大打折扣;另外,目击者见义勇为的概率也会降低。”司徒蓝嫣摇头道,“这个凶手极有自信,所以才放弃优势,选择在死者熟悉的环境中作案。我推测凶手可能具有成就型人格特征,这种人会在某个擅长的领域里表现出极度的自信。”
  “王沐是第一名受害者,照你这么说,凶手那么自信,难不成他之前还杀过人?”嬴亮顿时紧张起来,“莫非还有未串并的案子?”
  “犯罪不代表就要杀人!他自信的应该是犯罪手法。”司徒蓝嫣的否定让嬴亮放松了一些。
  “照你的意思,凶手有犯罪前科?”作为高级情报分析专员,他立即跟上了司徒蓝嫣的思路。
  “只是推测。另外,凶手做完每起案子后,都会在现场留下‘0617’的字样。类似案例在国外倒很常见,往往嫌犯具有表演型人格障碍,这类人渴望得到关注,甚至不惜用杀人的方式来展示自己。他们在现场留下标记,就是为了让警方把所有案件串在一起,扩大事态的严重性,以此造成民众的恐慌,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难不成本案的凶手也是这样?”
  “不!”司徒蓝嫣斩钉截铁地说道,“此类凶手,他们的主要犯罪动机还是挑衅警方,造成影响。他们会选择在某个区域集中作案,只要警察抓不到他,案件就会一直发生,选择目标也具有随机性。本案横跨三省,仅作案三起,对象都是年轻女性,很规律,不符合表演型人格特征。凶手应该没有这种心理障碍,那他为什么又会在现场留下标记?”
  “对啊,为什么?”嬴亮愣头愣脑地回问。
  “这就是本案的难点,凶手很可能具有交织型作案动机!”
  “交织?什么意思?”
  “它是犯罪心理学的一个专属名词。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中,大部分凶手的动机都属于直观型犯罪动机,可以概括为三个字:仇,钱,情。但也有极少数的案件,犯罪动机存在交织。常见的,如雇凶杀人,雇主用钱买通杀手,作为雇主,他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凶杀动机,而杀手与被害人之间也存在凶杀动机。被害人的死,实际上是由两种犯罪动机交织所导致的。不过这是最简单的情况。复杂一点的还有涉及种族、宗教等动机的,不过在我们国家,类似的案例较少。”
  嬴亮思索片刻,恍然看向司徒蓝嫣,“师姐,照你这么分析,本案还存在雇凶杀人的可能?”
  司徒蓝嫣皱起眉头,没有立即回答。
  “难道没有?唉,我都糊涂了!”
  “不是没有,是不好确定!王沐被害时,她随身的挎包中携带了一个账本,上面记录了当天的盈利是62元5角。买煎饼花了2元,剩下的钱,全部被凶手拿走,甚至连一角硬币都没放过。这就很奇怪了。从行为可以反衬心理,要不是经济极度拮据,是不可能对一角硬币产生欲望的。要知道,这5角钱可是散落在包里的,光是翻找就需要很长时间。我还没见过哪个雇凶案例中的凶手会穷成这个样子!”
  “说到钱,我也想起了一个细节。”嬴亮若有所思,“在案发当晚,被抢走的只有现金,可王沐身上的金戒指、金项链、手机都留在了现场,他有时间找一角硬币,为什么不拿走这些值钱的东西?”
  “这说明他有反侦察能力,金银首饰需要销赃,一旦处理不好就会留下线索,只有惯犯才会考虑如此周全!单就这一点看来,凶手十有八九是前科人员。”
  嬴亮把分析结论保存下来后又问:“师姐,你还有没有什么补充的?”
  “作案五要素已分析了三个,还剩下作案方式和能力。”司徒蓝嫣考虑片刻后接着说,“王沐是被人从身后用绳索活活勒死的,尸检结论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我看过很多同类型疑犯的供述,用绳索勒死一个人,最少要三至五分钟。这种杀人方法,多用在密闭的环境中,在公开场合连续作案的,是我见过的首例。”
  嬴亮设身处地假想了一下,“如果我是凶手,我可能会选择用刀,快捷便利,还能降低作案难度。”
  “用刀也有弊端,如果下刀不准,大量喷溅鲜血难免会沾到身上。他连五角钱都要,我认为他可能连买套新衣服的钱都没有。”
  “那为何不选择锤头这样的钝器?”
  “王沐被害时正值夏季,气温较高,钝器携带不方便。”
  “不能使用锐器,也不能使用钝器,难道选择绳索,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不一定。王沐身高1.57米,体重55公斤。如果两人有绝对的力量悬殊,用什么工具都能将其置于死地。从作案能力上看,凶手应该是男性,且身体强壮。”
  有了司徒蓝嫣打样,嬴亮也摸到了一点头绪:“能把作案五要素考虑得如此周全,他肯定不止一次来过现场。花街社区外来人口较少,68号尾巴巷又是条死胡同,不会没有人看到情况。”
  “你也怀疑王婆是目击者?”
  “对!她的煎饼摊就在巷口,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司徒蓝嫣神色有些失望。“可她的笔录你也看了,她确实什么都没说,时隔十五年,她是否健在都不好说!”
  “也许当年有难言之隐呢?我觉得既然来了,还是去找一趟比较好!”
  “你有办法?”司徒蓝嫣有几分好奇地看着这个莽莽撞撞的小师弟。
  “别忘了,我可是公安部高级情报分析专员,难不倒我!”
  司徒蓝嫣掏出卡片相机,对着现场拍了几张,“行,那我们先回车里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