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
作者:一山钩月      更新:2024-05-19 02:36      字数:5032
  服毒?林月天猜测,似乎不是很体面的死法啊。
  他从床上起身,左右望望,屋内的桌子上摆着一个青布包裹,还有一长一短一对双剑。
  林月天立即下地,二话不说打了套军体拳,看得系统满头问号。他感受着体内充沛的内力,心情难得兴奋激动起来:这个世界就是传说中的武侠世界吗?
  系统说:是啊你这么兴奋干啥?
  我小时候特别爱看武侠小说,林月天说,我很喜欢古龙小说里那个路小佳,你知道吗?很厉害的杀手,非常有排场,我的职业偶像之一。
  你不是来自赛博朋克世界吗?还有武侠小说?
  你对人类传承文化的能力也太不信任了点吧?林月天亢奋一阵也就缓过来了,好了,不聊这些题外话了我需要做些什么?
  系统道:稍等,你别这么急行吗,我害怕先接受下原身记忆。
  一大堆混杂的记忆冲入林月天的脑海,他坐在桌边一边试这对剑的手感,一边缓慢整理记忆的脉络。
  这个世界的原身同样叫林月天。他出身显赫,林家是江南武学名宿,曾经出过不少武林侠客、巨豪商贾。到了林月天父亲这一辈则更进一步,林父就是武林盟主当然,已经是过去式了。整个林家,这个江湖上的庞然巨物已是明日黄花、不值一提。这一切都是因为原身。
  原身一直在府中修行家传武学,对江湖生活充满好奇,直到十七,其父见他武功初成,就让他出去闯荡江湖长长见识。而原身游历时遇到了一位英俊男子,名叫萧笠。萧笠出手阔绰、武功高强、性情温和、博学多闻,很快取得了原身的信任,二人结伴,引为知己。随后萧笠更是亲昵暧昧,引得涉世未深的原身很快沦陷,与之定情。不仅如此,原身更是把萧笠带回了林府,执意要和他成亲。
  原身的一双父母是真的疼爱他,在劝说无果后,还是许了这个惊世骇俗的要求。不但同意,还决定大办婚宴。
  事情如果在此结束,倒也不失为一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谈。然而就在婚宴上,萧笠突然暴起,捏碎了一枚暗藏药物的蜡丸,麻倒了在场包括原身父母在内的一众武林人士,引手下进来大开杀戒。
  萧笠的真实身份,乃是曾退出中原的西域魔教教主。他接近原身只为了借由婚宴聚集正道武林好手一网打尽,好让魔教入主中原、一统江湖。萧笠在婚宴上对原身留了手,原身这才保住了一条性命。但原身家破人亡,成为武林罪人,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幼稚轻信。他无法忍受这种绝望,最后在这个小客栈内自尽了。
  一年前,原身还是整个江湖中最受人瞩目的武林新秀,前途光明。一年后,他在一间四面透风的小客栈中服下剧毒,沉默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没有留下一字半句。
  林月天说:婚检真的很重要。
  第9章 在武侠世界完成业务(2)
  原身实在有点不谨慎,林月天评价,婚姻和恋爱不同,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婚前体检、财产公证、家庭情况调研都是必须的。
  再给系统两个脑子他也料不到自己能从一个杀手嘴里听到这么符合社会秩序的话。他忍了又忍,憋了又憋,还是忍不住吐槽:你不同情下原身,再谴责下渣攻吗?你不会觉得原身太可怜,渣攻太可恶吗?你也太没共情能力了吧?
  林月天毫不动气,惊奇道:我要是有共情能力,我还会当杀手吗?
  系统无言以对,立即转移话题:从这个世界开始,新手保护期就结束了啊,你可别继续瞎搞胡来了,珍惜生命健康。本世界原身心愿任务如下:任务一,报复魔教;任务二,让渣攻萧笠后悔;任务三,和萧笠完婚。
  懂了,林月天点点头,将一对剑别在腰间,我办事您放心。先让我看看,从哪挣第一桶金。
  系统:?
  没钱寸步难行啊!林月天说。
  他从原身的记忆得知,这个武侠世界是有杀手组织的。但人家是自产自销,自己培养杀手,不接受外来人才引入。林月天暗叹可惜,正要出门,走了两步又回来了。
  我记得上个世界结束时,你说我得到了1000积分奖励,你还说过积分奖励可以用来购买一切我想要的东西带回原世界。那我现在可以购买吗?我购买的东西可以在任务世界使用吗?林月天问。
  当然可以,不过超出这个世界设定的玩意儿要购买的话,会消耗更多积分,系统警觉,你不要妄想会有掏出一把沙鹰大喊时代变了的场景。
  我没那种想法,林月天顿了下,又委婉道,还有什么规则吗?如果不能完整告知我全部任务规则的话,您作为系统会不会有些许不那么职业呢?
  系统:那能怪我吗?我是被你震撼得六神无主了,谁还想得起这些行吧,总之现在应该没有我还没告诉你的规则了。
  系统根本不想知道林月天要买什么又到底想干什么,他选择直接打开系统商城,让林月天自己看。
  系统商城里还真是什么都有,从内功心法到未来科技应有尽有,看得林月天手痒,钱包也痒,可惜他只有1000积分,经不起潇洒。左挑右选后,最终拿五百积分买了一门易容术。他买易容术前,还向系统征询了半天意见,确认这门技术虽然精妙,但并不超自然,在普通现代世界也可以使用,这才放心付款。
  他对着镜子给自己折腾了张十分不起眼的脸,把沾了黑血的衣物换下,满意地跳窗而出。
  原身家学渊源,武功也算江湖一流,尤其是轻功、还有那用剑的手上功夫极俊。而林月天更是将轻功优势发挥到了极点,在头一天摸清城内基本布局后,只干一件事
  发传单。
  林月天从原身的随身包裹中找出纸笔,花上一夜,连赶着抄写了不少传单,内容一致,上书:
  【江湖朋友们,在下无名小卒,路过此地,缺少盘缠,只愿为大家排忧解难,顺便挣点外快。武林诸事纷扰,行走江湖难免结仇生怨。如果你想杀什么仇家,请写下他的姓名、外貌特征和住址,并随信附上一百两定金,一同置于贵宅屋顶上。如若在下在当夜将定金及信取走,则视为在下接下了这单生意。在下必在七日内拿下对方的项上人头,扔入贵宅,验明正身。当然,除了首级,在下也会带上尾款需求,请务必将尾款同样置于屋上。
  诚心开张,非诚勿扰。
  江湖散人留】
  其后,月黑风高,星光黯淡,林月天离开寓居的客栈,足尖轻点,似一只黑鹊高飞,掠过城中各家房梁。他轻功高超,纵跃间仿佛清风拂柳、不着痕迹,恐怕在整个武林也少有人能觉察,在这么座并无武林大派坐镇的城市中更是所向披靡。黑夜成了林月天最佳的隐蔽,他来回城中各个角落,但凡见到大些的宅院便往里抛下裹着石子的传单。忙活到东方既白,才流窜出城,随便找了个无人的野地休息。
  像这种东西,在现代估计也就相当于我,秦始皇,打钱,没什么人会信有哪个正常人会这么随意地去杀人?可在讲究快意恩仇,奇葩并出的江湖世界里,相信这一套随性高手,在线接单的还真大有人在。
  林月天这段时间就光处理业务了,如有抵赖尾款不给的,他便一天刺杀一个客户府上人物,从家丁到管账,级别越来越高,直到尾款结清。当然了,他也没用太多这样的手段,大多数客户见到仇家的头颅从天而降被扔在自家院落里,就吓得魂飞云外,哪还敢吝啬一笔尾款?
  也不是没有自诩正义的武林闲散人士打算对付这个无法无天的杀手,但他们的武功最好的也不过二流,很多人还是旁学杂收、练了一身野路子,又大多是年过三十的外家好手。俗话说拳怕少壮,原身大家出身,从小多少江湖高手教导不提,现在才十七八,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光拼力气那些武林人士也不够他一只手打的。这段时候的单子,最后都顺利变现了。
  挣够了。林月天心满意足,原身这样年轻,就有这样的武学修养,恐怖如斯。不愧是大家子弟,青年才俊啊。
  原身好好的名门正派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系统有气无力,欲哭无泪,你知不知道现在江湖上怎么叫你?呵呵我看你肯定不知道,我告诉你罢。因为你动手时都要收一百两银票当定金,现在人人叫你「百两鬼」,意思是,只要一百两,你就送人去当鬼。
  这绰号也太难听了。林月天说,更重要的是对我的收费做了错误宣传,我哪有这么便宜?
  系统说:好,你不喜欢,还有。因为你动手只拿子母剑里的短剑,那把剑才五十多厘米,一尺多,所以大家伙也有叫你「一尺红」的,是不是好听多啦?
  林月天似乎没听出系统语气中的悲愤,认真品味一会儿,给出评价:这个确实好听点,蛮有意境的。
  系统干脆闭嘴,修身养性,打定主意不搭话、不自找苦吃。
  主意打定才一分钟,系统又破功了。他看着林月天拿出一张写着目标信息的纸条端详,情不自禁质问:你不是说挣够了吗?
  林月天笑笑,把手里的纸一抖,好声好气解释着:你对我的误解也太深了,我做业务也只是为了挣些小钱好办事,也是为了完成任务。我叫客户们提供目标信息,也是为了搜集线索你看,这张上写的姓名外貌,不就是魔教的左护法宁颂华吗?
  系统定睛一看,不知是悲是喜:还真是
  这位客户还附信一张,说最近听闻我在城内大发神威,希望我能有点正义精神,为武林正派分忧解难;又说魔教自从血洗武林盟主府,几近覆灭整个中原武林顶尖好手,现在越来越猖狂,不仅堂而皇之把原来的林府当作魔教据点,现如今连左护法都光明正大地行走。宁颂华三日前入城,带人搜罗各个客栈,询问是否见过林府的那位公子林月天林月天读到这儿,停了停,还好我早出来餐风饮露,不然肯定被发现了。
  原身从小娇生惯养,哪怕闯荡江湖,也要讲究吃穿。林月天不一样,他出生在自己世界的贫民区,后来成了杀手。他固然喜欢享受,可要是为了完成任务,他也能适应最恶劣的环境。宁颂华对此一无所知,还遵从自己对林家公子的印象找人,彻底扑了个空。
  你打算怎么办?系统问。
  客户有需求,就去办呗。林月天感到天经地义,先杀了再说。
  第10章 在武侠世界完成业务(3)
  虽然林月天讲得轻描淡写,好像杀那左护法不比杀只鸡难,可系统还是实打实着急了,劝了一路。毕竟林月天自己也应该清楚,从原身记忆来看,他即便算得上天纵奇才、一流高手,也并不是江湖上真正的顶尖战力。
  魔教左护法宁颂华,原身是见过的。
  萧笠隐藏身份接近原身时,自称是中原腹地某个隐士的徒弟,身边就跟着宁颂华。这当然是为了以防万一,保护萧笠的安全。宁颂华自称是萧笠的朋友,对原身的态度却很糟糕。他似乎是觉得他们教主雄才大略,却要讨好原身这么个幼稚的富家公子,实乃奇耻大辱,故而没少对原身冷嘲热讽。原身蜜糖里长大,脾气好得惊人,从未和宁颂华斗过嘴,唯有一次被宁颂华口头挑衅,心头火气,同宁颂华大打出手,结果不敌。
  原身记忆的重点是萧笠那时候大发雷霆,对宁颂华发了好大一通火,叫他不要再打扰自己,让原身心里暖暖的。但林月天认为重点有二,第一,宁颂华是萧笠的下属,逞逞口头威风也就算了,如果没有萧笠的首肯,他怎么敢真和原身擅自动手?在林月天看来,这分明是萧笠刻意叫宁颂华去试探原身武功。
  第二,原身不仅打不过萧笠,恐怕连魔教的左右护法也打不过。
  三思,三思啊!系统苦口婆心。
  你放心,我不会鲁莽乱来的,林月天已飞越至纸条上提到的魔教人士租住的院宅,柔声安慰,我智取。
  宁颂华有个怪癖:平日不喜欢点灯,只喜欢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独坐。
  所以他的卧室很好找,只需俯视宅院的各个角落,其他住着魔教徒的房间都亮着灯,唯有一间屋子暗着,显眼得不得了。
  林月天足尖在墙壁轻点几下借力,一瞬攀到厢房屋顶,方刚站稳,一寸雪亮的刀尖就从屋内隔着瓦片猛刺出来!林月天一个旋身,左手攥着檐角,身体便往下落,右手轻轻推开窗,就势带着身体从窗户跳入室内。
  顶上咔嚓一声,刀光凛凛。林月天立即反应过来,是宁颂华刚才隔着屋顶对他飞刺一刀,此时将长刀抽下,手腕一转,刀身在黑暗中如一条雪蛇,直取林月天心口!林月天霎时抬手,用剑鞘拨开刀尖,自己平地一纵飞上房梁,从包袱里摸出两根蜡烛点上。
  我不习惯摸黑说话。林月天举着蜡烛微笑,宁护法好俊的功夫!
  烛光已亮,宁颂华也不好再浑水摸鱼,收了手,随即斥退闻声而来的门外教徒。他冷冷道:林公子的胆子还真大,深夜闯入我圣教住处,不怕天下人耻笑林公子么?
  你不是有事找我吗?什么事?林月天好似听不懂他的弦外之音一般,身体摇摇落回地上,把蜡烛摆在桌角,语气随意。
  宁颂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娓娓道来:得幸有教主天纵英才,我圣教日渐势大。教主近日决定在原武林盟主府上广邀天下英杰召开新武林大会,祭拜先教主,弘扬圣教威名,一统江湖这是圣教的大日子,教主说了,若没有林公子,就没有圣教的今日,所以派我来邀请林公子一同前去。
  杀人诛心啊。系统都听得伤感了,好渣,好渣。
  林月天却转问:我记得当日我同萧笠大婚,他忽然拿出了一枚蜡丸,冒出一阵香味,在场几百号人就动弹不得。如此神奇,这是什么毒?
  宁颂华觉得林月天有点古怪,谈起当时竟如此淡然,这可是从未有过的:此乃我魔教秘藏丹方,你们正道少见多怪,中招也是活该。
  林月天点点头:你今日带了吗?
  宁颂华一愣,反问:我为什么要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