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洛哥的亲儿子
作者:萌俊      更新:2024-05-18 22:10      字数:3505
  “是呀。”
  “细九现在每天收租。”
  “又拿着a货公司的股份分红。”
  “带老四满世界的潇洒!”
  庄世楷笑着应道。
  洛哥摆摆手道:“别说他了!”
  “就连我和猪油仔都把股份当传家宝供着!”
  “洛哥说笑了。”
  庄世楷婉言谦让。
  可雷洛说的却是实话。
  但洛哥也想的更多。
  只见洛哥长叹口气,带着遗憾说道:“已经出来一段时间了,细九那小子也不来看看我,也怪我当年太嚣张,没把大家放在眼里。”
  “其实细九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
  “嗨。”
  庄世楷晒笑一声,不宜讲太多,只是话道:“人各有志嘛。”
  “都这么过年过去了…”
  “细九哥能过上他想过的生活就行。”
  洛哥点点头:“也对!”
  “林刚、韩森也一样。“
  ”包括你!”
  “我只希望当年的兄弟们,现在都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话说到这儿。
  气氛难免显得有些沉重。
  “来来来。”
  “吃点水果。”
  这时白小姐穿着一身斑点居家服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端着一盆洗净的水果,把果盘放在客厅台面。
  她的出现成功化解空气中的重量,帮把大家都转移到另一个话题。
  “凤梨、芭乐、莲雾。”
  “这三样可是台岛名产喔。”
  “你们俩快试试”白小姐身上挂着一条围裙,用手擦擦围裙,笑容亲切的笑道。
  “多谢大嫂。”庄世楷先是道谢,然后拿起一块凤梨,送进嘴里,吧唧吧唧,津津有味的品尝着。
  玫瑰看着白小姐的打扮则是心升向往,感觉这才是作为女人年长后该有的样子。
  至于老年还作妖的人。
  那普遍都是贱货。
  尔白小姐年轻时可照样是叱咤一方,极有权势的女人。
  甚至,玫瑰有些还不如白小姐。
  要知道,白小姐可是千金出身,父亲是当年年城寨的话事人,男人是一代总华探长。
  自家是男人是靠她家里出资起家!
  不管洛哥身边有多少女人来来往往。
  她的地位从未动摇,也没有一个女人能走进家门,可谓一辈子都站在云端。
  光是这点就比玫瑰强。
  逞论,美貌也是一代佳人,不输玫瑰。
  玫瑰唯一能赢的一点,仅是手下亲自掌管一个帮派,有自己的权势基础。
  可这对于女人来说......
  真是件一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诉求。
  起码眼下这个时代并不流行“女强人”,就连丁瑶都是一个异类。
  做一个温柔的家庭主妇,在家相夫教子,依旧是每个女人的终极目标,最终的衡量标准。
  因此,玫瑰很尊敬白小姐。
  还有些把白小姐视为偶像的意思。
  经常来雷府家作客,她都要向白小姐讨教些厨艺、打扮、《御夫经》。
  可惜,庄sir白手起家,是位比洛哥还猛的强人。
  玫瑰有的受。
  至于台岛种植的”凤梨“,其实就是菠萝,详细说是“无眼菠萝”,一个口感较好,果味浓郁的好品种。
  目前台岛推广种植,与莲雾、芭乐一起,称为台岛“三大果王”。
  将来会推到内地、东南亚、也算台岛发展不错的一项产业。
  味道嘛…呵呵呵…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毕竟,种水果讲究气候、温差、土囊。
  品种只是一方面。
  不是全部。
  三种水果里,庄sir就对凤梨感观不错,其他莲雾、芭乐都兴致欠缺。
  这时他拿起牙签,插起一小块凤梨,又放进嘴里。
  洛哥则是在旁,端着茶杯,瘪着嘴道:“切!什么大三果王!”
  “我随便打电话叫东南亚运一船水果过来,哪个不比三大果王好吃?”
  “还凤梨!莲雾!名字搞那么花里胡哨,不就是菠萝和蒲桃!搞得港九没有一样!”
  白小姐擦着手,翻起白眼,无奈叫道:“哎呀!”
  “这是特产来的嘛……”
  “哼!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老宅楼下的水果胜,菠萝卖五毛一个,妈的,台岛换个名字,一个要港币二十块钱!”
  “而且他们说凤梨不用泡盐水,我差点还信了!第一次吃的我舌头麻啦!”
  “丢你阿母!”洛哥轻骂一声,庄sir则和玫瑰对视一眼,两人嘴角都莞尔一笑。
  看着年轻时嚣扬跋扈,划分全港的洛哥,年老后为一个二十块钱的菠萝碎碎念,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也有些温馨。
  坐在家里聊家常,什么霸道威风都是多余的,温馨笑容才是真的。
  “嗙!嗙!嗙!”
  “老豆!”
  “我回来啦!开个门呀!”
  别墅敲门的声音越来越大。
  洛哥现在才注意到,抬起头来,出声话道:“去给那臭小子开个门!”
  “好叻好叻。”
  白小姐点点头,起身走向门外,准备去给后生仔开门。
  不知是感觉不需要,还是觉得不想要。
  洛哥现在的别墅里,除去几个打扫卫生的阿姨外,已经没有再请其他佣人,就连保镖、司机基本都撤掉了。
  只有出席某些商业场合、或者是高层酒会。
  越南帮才会专门派车、派小弟来给洛哥差遣。
  这其中有些返璞归真的味道。
  庄世楷看到这里也觉得,洛哥在台岛的生活,真有享受人生的味道了。
  挺好的。
  只是他心里稍稍有些诧异:“洛哥什么时候又生一个仔了?”
  他在港岛可没听说过洛哥有私生子,如果真有私生子的话,也不会把“雷仲贤”那个小畜牲看的很重。
  而白小姐生育方面应该是有问题,近些年更没听说过白小姐怀孕,洛哥也不想找外室的样子。
  哪里蹦出来的小崽子?
  庄世楷心头狐疑,玫瑰也是眼睛转来转去,明显带着些不解。
  不过,两人都未主动开腔,洛哥则是笑吟吟泡着茶,暂时没有解答。
  既然小崽子能回家,而且喊话还那么有底气,显然也是真正进家门的人。
  这回庄世楷碰上,洛哥没有藏着掖着,肯定也是要介绍他们认识。
  于是双方都不用多聊,静静喝着茶,聊着天,等等后生仔进来,机会适合,洛哥自然会介绍。
  “哒哒哒。”
  这时走廊外响起脚步声,白小姐带着一个长相俊朗,身材高挑,穿着学生装,气质优越的年轻人进门。
  只见年轻人打着领结,背着书包,气质斯文,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神情开朗,看到房间里有客人,主动上前恭恭敬敬的喊人道:“叔叔好!阿姨好!”
  这个年轻人眉宇间竟与洛哥有八九层相似!
  只是尚未长开!
  且气质稚嫩。
  脸颊有些许不同。
  庄世楷看见他的第一眼,顿时瞪大眼睛,满心惊讶。
  玫瑰同样目露诧异,又把目光转向洛哥,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
  雷洛暂时没有察觉到玫瑰的“误会”,他还抬手示意年轻人走到身前,拉着年轻人的手臂讲道:“这位是我和你说起过的庄世叔。”
  “那位还有庄世伯的夫人‘刘阿姨’。”
  “快叫人。”
  年轻人目光明亮,长长鞠躬:“庄世伯好!”
  “刘阿姨好!”
  “嗯。”
  “长的不错。”
  庄世楷眼神古怪,意有所指的说道。
  玫瑰则是不咸不淡的点点头。
  没伤小孩子的面子而已。
  白小姐却察觉到玫瑰刚刚眼神里的“误会”,适时的出声解释道:“哈哈,刚刚忘记和你们介绍了。”
  “方国辉!”
  “我和洛哥认下的儿子!”
  庄世楷恍然大悟:“这名字好!有正气!”
  玫瑰也露出惊讶,把眉梢的不满褪去,化成一抹喜色,佯作抱怨:“嫂子,你什么时候认的儿子,竟然不派人通知我?”
  雷洛在旁接过话茬道:“上个月去高雄做慈善捐款,一大群台岛官僚在学校里转、在度假村转,tmd!净搞形式主义!”
  “我和你嫂子就一起到附近的山村走走,打算找几个真贫困的学生家庭资助一下,然后就碰到父母去年出海去世,正在学校走廊旁听的国辉!”
  “你是不知道…国辉当时情况……”
  雷洛摇头感慨。
  他话语里有些沉重。
  方国辉则是站在旁边,露出一个坚强的微笑。
  白小姐擦擦手掌道:“国辉当时确实很难。”
  “他父母遇难没钱吃饭,每天晚上到码头搬货,白天还是照常去学校上课,只是交不起学费,只能在学校走廊旁听…”
  “我也很为之感动。”
  “后来一合计,我就和洛哥把国辉带回家里了。”
  玫瑰听的深深点头。
  她现在转为赞许了!
  赞许洛哥的表现!
  庄世楷却是敏锐的意识到一个问题,直接了当的出声问道:“干儿子吗?”
  “不是!”洛哥摆手讲道:“从今往后,他就是我亲儿子!享受一切合法继承权!当然还有法律义务!”
  “这些手续都在户政办好了!他就是雷洛的亲儿子!”
  “那就好……”庄世楷松一口气,又笑着说道:“照规矩,这可是要摆酒的呀!”
  其实摆酒都是虚的,权利与义务要对等,洛哥这个“儿子”才不会出事,
  收养儿子养出白眼狼的可不少!
  越富有的家庭!
  越容易滋生丑恶!
  不过,方国辉倒不像是这种人…庄格也知道他的性格……
  只是最好把该做的都做到。
  这才是真正的万无一失。
  按照洛哥说法,方国辉也确实是洛哥的亲儿子了!不管是法律意义上!还是生活中的亲儿子!
  至于另一个扑街仔?
  现在给洛哥抱骨灰盒的资格都无!
  洛哥面对庄sir的打趣,却很无所谓的摆摆手道:“年纪大了。”
  “又是在台岛。”
  “不搞这一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