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7
作者:彤鹤      更新:2024-05-18 21:37      字数:7837
  雷古勒斯已经在桌前坐了半个小时,可他面前平铺着的羊皮纸还是空无一字。他握着蘸了墨水的羽毛笔,还是无从下笔。
  一大滴墨水滴到羊皮纸上,晕开。雷古勒斯烦躁地抽出魔杖施了个清理咒,羊皮纸又恢复洁白。这是他第三次这么做了。
  明天是情人节,雷古勒斯打算写他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收信人自然是斐克达。
  斐克达最近刚刚康复,便深陷于流言蜚语中。那些流言蜚语出自不同的人的口中,内容却是出奇地相同:罗齐尔家的两个孩子都不是纯血,他们是阿利奥思罗齐尔和一个麻瓜女人的私生子,他的妻子因为无法接受而和他离婚了。甚至有人替罗齐尔先生编出了一套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剧情离谱得令人乍舌。
  斐克达对此事的态度十分冷漠,冷漠到甚至有些顺其自然的意思。她不再笑也不再发怒,连眼神都是死的。雷古勒斯每每看到她这副样子,心就揪成一团。他每一次请求她打开心扉,她都拒绝。她大约是想疏远所有人吧,文迪米娅麦克米兰已经被她拒之门外,下一个也许就是雷古勒斯。
  但是他不会让斐克达这么做的。没有斐克达的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他不介意丢掉布莱克家族的脸来追回她。
  所以雷古勒斯才想给斐克达写一封情书。不只是为了表达他的情感,更是为了让她能开心些。
  然而当雷古勒斯拿出羊皮纸时,大脑却是一片空白。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写好一封信,更别提情书了。他对取悦女孩子这门学问一窍不通,更何况斐克达还不是一般的女孩子。
  西里斯倒是很懂这种东西。每年他收到的情书都按千克计算,不会写也会吟了;而且他还常年批量产出詹姆波特写给莉莉伊万斯的情书,重不重样雷古勒斯不知道,但这份恒心和仗义就足够让人敬佩。当然,雷古勒斯永远都不会去咨询西里斯,除非他不要脸皮顺带着连脸部肌肉也不要了。西里斯的笑声对雷古勒斯来说犹如魔音灌耳,外人听一周就能走火入魔,雷古勒斯因为从小的熏陶而淡定一些,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讨厌。
  更何况西里斯现在已经完全不和雷古勒斯说话了。以前他们打照面时还会互相讽刺两句,现在只剩下形同陌路。西里斯受詹姆波特和其他格兰芬多影响,形成了一种激进的反纯血思想,和斯莱特林们正好相反。他们认为巫师世界就是需要一场大换血,好消灭掉迂腐的陈旧思想。而斯莱特林们,包括雷古勒斯,都认为纯血家族血脉能延绵千百年,肯定是有原因在的;时间会淘汰掉一切不该存在的东西。
  至于那帮上窜下跳的拉文克劳,他们只有做跳梁小丑的份了。随着黑魔王势力的不断壮大,已经有不少斯莱特林的毕业生加入了食死徒;而波拉里斯格林格拉斯还在喊口号,其余的半点动静也没有。格林格拉斯的小圈子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缩小,直到某天他们只剩下三四个人。
  这场纯血之间的战争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结束了。于是,不可避免的,纯血和麻瓜开始针锋相对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格林格拉斯做了蝉,可谁也不知道谁是螳螂谁是黄雀。
  ——想了那么多,雷古勒斯还是一个字没写。他看着有些泛黄的羊皮纸,忽地不太满意。写情书总得用好一点的纸,用旧纸像什么话!
  雷古勒斯走进寝室去翻柜子找纸,在翻箱倒柜的时候,失去了所有自信。再好的羊皮纸配上烂文笔也是糟蹋了。倘若斐克达高兴了怕是会嘲笑他;倘若她更难受了,岂不是弄巧成拙。到了那时,连朋友都做不成。
  算了,等到明年再说吧。雷古勒斯把崭新的羊皮纸塞回柜子里,塞的动作野蛮了点,在纸上留下了一道皱痕。
  第二天早上一醒来,雷古勒斯便感觉到郁闷。他的怂让他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他只好安慰自己:如果他不怂,他恐怕会更郁闷。不说斐克达,埃文都会把他生吞活剥了。
  雷古勒斯向礼堂走去,一路走一路有红着脸的大姑娘小姑娘给他塞情书,不一会儿就攒了一摞。那些情书大多带着香味,直把雷古勒斯熏成了间歇性嗅觉失灵。
  他走到斐克达对面坐下,开起了去年开过的玩笑,“需要草稿纸吗,斐克达?”
  斐克达原本在埋头看书,听到雷古勒斯的话后抬起头来。病去如抽丝,又不好好调养,她便在几个星期内瘦成了皮包骨。她微微地笑一笑,以表示她听见了。那笑太勉强,笑了还不如不笑。
  “我怎么舍得在这么好看的纸上打草稿,你还是留着吧。”
  雷古勒斯在几秒内仔细剖析了这句话,硬是从里面听出了些酸味来。啊,太好了,斐克达还有精力为他吃醋。
  斐克达话虽这么说,却还是翻起了摞在桌上的情书。这时她鼻子一抽,拿起其中一封蓝底印曼陀罗花纹的情书闻了闻。“这女生品味不错啊。”
  “香水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雷古勒斯耸肩。
  “这是圣诞玫瑰的味道。”斐克达说,“我家后面以前种了一大片圣诞玫瑰,可惜前年无缘无故地都枯萎了,后来就再也种不起来了。真邪门。”
  她忽地颔首,眉头微微一皱。
  “对啊对啊,她那个麻瓜母亲最喜欢的花就是圣诞玫瑰……”旁边有人念叨着,一群人跟着点头。
  “圣诞玫瑰啊,听说花语可不祥了呢……难怪了难怪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
  “真给麻瓜丢脸……”
  斐克达依旧低着头,额头上却暴起了青筋。
  雷古勒斯猛地站起来,向那帮唧唧歪歪个没完的家伙高声说,“麻烦各位先生小姐有话不如直接说,藏着掖着憋得多难受,多给麻瓜丢脸啊,你们说是不是?”
  那帮人再怎么仇视纯血,看到雷古勒斯到底还是尊重三分的——毕竟人家长得好看。他平时不太生气,发起脾气来才可怕。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推推搡搡地走开了。雷古勒斯从那帮人里认出一个十分钟前给他递过情书的女生。好一个两面三刀!
  雷古勒斯在众人的注目礼中坐下。斐克达又扯起一个勉强的笑容,“其实你用不着这样。”
  她的笑容揪起了雷古勒斯的心。“为了你,我乐意。”他低头吃起了早餐,没看见她不再勉强的笑容。
  “——别去!人家都不理你了你还去凑热闹做什么?”
  “走开,米拉克!”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文迪米娅麦克米兰风风火火地从礼堂外冲进来,女生主席的徽章闪闪发光。一道黑影笼罩住了雷古勒斯,随后麦克米兰的声音就在他身后响起来。
  “我告诉你,斐克达罗齐尔,如果你因为区区一点流言就疏远我,我就立刻跟你绝交。我认识的斐克达从来不会如此软弱。”
  她认识的斐克达从来不会如此软弱,雷古勒斯认识的斐克达也从来不会如此软弱。她总是那么要强,连发牢骚的时候也是;她从来不把最懦弱的一面展示给人,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也看不到。雷古勒斯为此感到十分不甘——他甚至走不进她的心。
  斐克达抬起头。她又笑了。今天她笑得比以往都多,可没有一个笑容是真心的;她笑,只不过是想掩盖她的难过。
  “你不懂,文迪米娅。”
  “你不告诉我,我自然不懂。”
  虽然看不到麦克米兰的脸,雷古勒斯也能从她的声音里听到了愤怒。他们同病相怜。
  “可是我不想告诉你。”斐克达平静得让人心慌。
  麦克米兰沉默了一会儿。米拉克史密斯想把她拉走,可她不动。
  “很好,”麦克米兰说,“我看错你了,斐克达罗齐尔。”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羊皮纸拍在斐克达面前,“我真替希兹感到不值。”
  “人一生中会看错很多人,”斐克达依旧笑着,“很抱歉我是其中之一。”
  “你不用道歉。”麦克米兰生硬地说。
  笼罩着雷古勒斯的黑影移动了。他转过头去,看见麦克米兰拉着史密斯大步离开。
  斐克达打开了那张羊皮纸。雷古勒斯观察着她的神情,却没看出任何变化。
  良久,斐克达把那张纸叠起来,递给雷古勒斯。“需要草稿纸吗,雷古勒斯?”
  雷古勒斯瞬间懂了斐克达的意思。醋意在他心里哗啦哗啦地搅动起来,直往他脑子里扑。脑子浸了醋,自然就不好使了。刚才那么严肃的事情他想也不想就抛到了脑后。
  “谁给你写的?”雷古勒斯一把把那张情书夺了来,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
  “你是秋天里开得最美的番红花,种在我心里无法除去。h.m.”
  要不是雷古勒斯还知道要面子,他就呕出来了。他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如果昨天他硬着头皮写了情书,那么今天给斐克达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他了。他坚信他的文笔再烂也比这个h.m.好。
  斐克达饶有兴趣地看着雷古勒斯。“很难看吗?”
  “何止是难看!首先,写情书连个信封都没有也太敷衍了;然后,用最俗气的套路——拿花来比喻女孩子就算了,好歹找个好看点的花,玫瑰百合水仙都可以,秋天里的番红花是什么鬼东西?还无法除去,真不嫌磕碜……最磕碜的还是署名,他以为他是谁,能让你浪费时间猜身份吗?还有……”
  斐克达托着腮看着雷古勒斯,后者决定闭嘴。他确实说得太多了,这样容易露馅。
  “接着说,我在听。”斐克达说。雷古勒斯终于从她眼里找到了一点生气。
  “我说完了。”雷古勒斯闭紧了嘴。其实就冲着他脑子里的酸劲,他还能从这封情书里挑出至少五个错处来。
  “噢。”斐克达淡淡地应了一声,开始收拾书包。这时她想到了些什么,停下了动作。
  “你刚才说水仙好看?”
  “额……有问题吗?”雷古勒斯被刚才的尴尬搞得有些怂,“有问题我改就是了。”
  “没什么,”斐克达摇摇头,“只是秋天的番红花就是秋水仙的意思。”
  “都绝交了还跟她那么客气做什么,文迪米娅?”
  文迪米娅和米拉克走在去往魔咒教室的路上。米拉克一直对文迪米娅和斐克达的绝交心有不甘,这两天一直在抱怨。
  “毕竟做了两年多的朋友,总是有情分在的。”文迪米娅说。
  她其实严重怀疑这份情分是不是只是单向的。斐克达在说那么绝情的话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想必是没什么情分了。
  文迪米娅感到愤怒。短短两个星期,斐克达身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从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关于她的流言就越来越多。
  斐克达大约是在圣诞假期里变了吧。流言蜚语轻而易举地就把她打倒了。可最耐人寻味的是,大部分流言是关于斐克达的血统不纯,仅此而已,没有别的。文迪米娅的家族支持麻瓜,就算斐克达真的是混血也改变不了什么。
  罢了,罢了,斐克达作何选择是她自己的事,想必她也有自己的理由。
  “算了,不说这个了。”文迪米娅说。
  “那就说点别的——毕业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你不是从来不考虑这个的吗?”文迪米娅惊奇道。
  “我是说你的打算,又不是我的打算。”米拉克头一昂。
  “我的打算……”文迪米娅略一沉吟,“我还能去哪儿?当然是魔法部了。”
  她早已厌恶透了纯血与麻瓜的斗争,只有从最高处开始才能改变。
  “魔法部?果然是你的选择。那……”
  米拉克忽地不说话了。
  “什么?”
  “没什么。”
  “说话说一半很没意思的。”
  “好吧,”米拉克翻了个白眼,“你有考虑过结婚吗?”
  文迪米娅被吓了一跳。“别闹,我才多大啊。”
  “十七岁就是成年了嘛,成年了就可以结婚了嘛。”米拉克又翻了个白眼。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他这么不屑还问她做什么?
  “你也成年了,你怎么不结婚?”文迪米娅反问。
  “这也是要看人的。”米拉克骄傲地说。不知道他为什么骄傲。
  “咱们都一样。”文迪米娅耸肩。
  “那么……如果陶勒斯惠特比向你求婚,你会答应吗?”
  “你没事吧?”文迪米娅几乎要抽米拉克一巴掌。
  “我是认真的啊。”米拉克无辜道,“他好像挺喜欢你的。”
  “照你这么说,我们院的菲利普、里克特他们也挺喜欢我的,”不知为何,文迪米娅想气一气米拉克,“啊,真是谢谢你呢,米拉克,我还从来不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喜欢我。”
  果不其然,米拉克气得脸都青了。“谁说他们喜欢你了?”
  “你说的啊。”文迪米娅故作无辜道。
  “啊,当我没说。”米拉克又翻了个白眼,“那——”
  对面冲来一群低年级的学生,把他们冲到了走廊两边。文迪米娅连忙去维持秩序,一时无法顾上米拉克。
  她不会知道,这一小会儿的错过竟持续了一生。因为就在她没看米拉克的时候,后者鼓起所有的勇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问了她一个问题。
  “那……那如果是我向你求婚,你会答应吗?”
  “亲爱的斐克达,
  “这是一封你永远也收不到的信,因为我永远也不会寄出它。我太需要一个地方倾诉出我的心声,我对你的心声。
  “我认识你已有三年了。我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有些轻佻与浅薄;毕竟三年,我们又是在这样小的年纪,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知道——罢了,既然你永远都读不了这封信,我就说出来好了——但我想我知道。
  “我喜欢你。
  “我用了十五分钟写出上面那句话,可我的心从我遇见你那一刻起便是坚定的。在我人生的前十一年,我以为我会听母亲的话,继承家产安安稳稳地度完一生,可遇见你之后,我的想法天翻地覆。
  “你懂得那么多:你知道所有魔药原料的原产地,你知道哪种土壤里能种出最好的草药,你甚至知道铸造坩埚的工序和火候……所以,轻而易举地,你打开了我的心,并夺走了它。
  “是你让我变得贪得无厌。自从我意识到我喜欢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无法满足于朋友的关系。每一次与你对视,我都强忍着吻你的冲动。
  “我想带你——或者你带我去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走过人生的分分秒秒,直到我再也走不动的那一刻。我知道这很难,但为你,我愿意一试。斐克达,我大概是在恳求你给我一个机会。我明白你不会愿意我如此卑微,你希望我爱你之前能爱我自己,可是斐克达,没有你何来今日的我?不爱你,我怎么爱我自己?
  “最近你被流言所困,你的憔悴我都看在眼里。也许你有什么难言之隐而不想让我知道,我不会问你;只是你千万要记住,你从未做错过什么。不论你是什么人,我的心都在你那里。我喜欢的女孩是斐克达罗齐尔这个人,不是她的血统或是其他的东西。就算全世界与你对立,我也会与你站在一起,我说到做到。
  “我不敢作出什么海誓山盟的承诺,不敢说天长地久;在这纷乱的年月里,没人知道有没有明天。我写下这份情书,是为我现在对你的感情做一份记录。如果我以后改变了想法,你尽可以唾弃我;如果我以后依然喜欢你,甚至爱你,请你给我这个荣幸去承诺、去兑现。
  “你忠诚的,
  “雷古勒斯布莱克
  “1975年2月14日”
  雷古勒斯把信纸折起来,准备将它投入炉火。他眼中映着摇曳的火光,就在火舌即将吞噬信纸时,他忽然收回了手。
  算了,他想,反正她也看不到,烧了跟没烧都一样。既然是一份记录,那就留着好了。
  库尔莎走进三把扫帚的时候,里面已经没有位置了。她只好走出去,打算去其他地方找个能坐的地方。
  已是五月,风中却还带着些微的寒冷。库尔莎埋头快步走过熙熙攘攘的高街。她越来越讨厌人群了。
  今天库尔莎没有穿奇装异服。准确来说,她已经几个月没有穿过奇装异服了。库尔莎早就知道阿尔尼塔克不喜欢她这样,可她还是一意孤行,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他才会更怜悯她、舍不得离开她。
  可是阿尔尼还是离开她了。拉维妮娅朗格尔漂亮、聪明,还和他有许多共同语言,无论从哪个方面朗格尔都比库尔莎好。库尔莎在和阿尔尼疏远后才发现,原来维系他们友谊的只是阿尔尼那点可怜的怜悯罢了。
  库尔莎一直在索取,而阿尔尼一直在给予。这样的关系长此以往必定崩塌,朗格尔只是一个□□而已。库尔莎本不必离开阿尔尼,因为他们只是朋友;可她还是这么做了。库尔莎清楚地知道她只会害了阿尔尼,而且她的存在必定会给阿尔尼和朗格尔的关系造成麻烦。
  库尔莎的确对阿尔尼抱有别样的感情,可她更希望他能高兴。她什么都给不了他,那就让别人给他他想要的一切吧。她早已习惯了被人抛弃。
  可是,库尔莎发现她根本就做不到和阿尔尼彻底分离。她对未来的规划里满是阿尔尼,如果没有他,她就几乎没有未来没有希望。可她不能太接近他,所以她只好把自己往他想要的方向改变,希望他能注意到。
  幸好,抑或是不幸,阿尔尼注意到了。
  那天正是情人节。黑湖边的草地上,阿尔尼和朗格尔被人群簇拥着,好不喧闹。库尔莎不敢靠得太近,只好在湖边的一棵树下看着别人打水漂。
  这时人群开始起哄,要阿尔尼吻朗格尔。前者挠着头傻笑起来,后者羞红了脸。他们看对方的眼神都饱含深情。他们才是天生一对呢,库尔莎想。
  然后阿尔尼就看到了库尔莎,并冲她微笑了一下。库尔莎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朋友的微笑,可她还是心跳加快了一小会儿——她的理性努力把跳动的心压了下去。
  再然后,朗格尔,还有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他们向库尔莎看了过来,眼神很不友善。
  很明显,库尔莎打扰到他们了。她落荒而逃,一直逃到盥洗室才哭出来。哭泣的桃金娘破天荒地没有发出尖叫或者嚎啕大哭,她只是坐在窗台上静静地看着库尔莎抹眼泪。
  “谢谢你啊,桃金娘。”库尔莎哑着嗓子说。
  哭泣的桃金娘翻了个白眼,钻进下水道。
  库尔莎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很快她就知道了。第二天的神奇动物保护课上,朗格尔把库尔莎叫到了僻静处,对她说了一些话。
  朗格尔说,“克劳奇小姐,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但请你离开阿尔尼。我知道你不是成心的,但你对我们造成了困扰。”
  库尔莎说,“噢,我知道了,对不起……朗格尔小姐,你也是个好姑娘。”
  库尔莎霎时间明白了,她这是在插足他们的幸福啊。她坚决不能这么做,于是她下定决心要彻底离开阿尔尼的生命。她要把自己从阿尔尼的人生中剔出去。
  这其实很简单,库尔莎流了几个晚上的泪就做到了。
  真的,很简单的呢。
  这么做的唯一一个后遗症就是,库尔莎常常需要用更多的时间塑造表情。其他的真的没什么。
  朗格尔确实是个好姑娘。从那以后,库尔莎常常能听见或看见朗格尔阻止他人嘲笑她。不管她是真情还是假意,至少她造成了影响:库尔莎不太能听到别人嘲笑奚落她了,这让她很不习惯。
  可是那些曾经奚落过库尔莎的人们还是盯着她看。就像现在,哪怕她低着头走路,还是无法避免他们的指指点点。
  她已经离开阿尔尼了,他们还想怎样?
  库尔莎感到无比厌恶,干脆走进了猪头酒吧。
  猪头酒吧和往常一样空荡荡的。吧台后面站着的老头阴着脸问了句想要什么,库尔莎没理他,径直走进盥洗室。
  她用凉水扑了把脸,在镜中看到一张苍白的脸——她的脸。
  朗格尔的脸比这张脸漂亮多了,她想。
  库尔莎的脸没什么特点,只有那双蓝宝石一般的眼睛稍微能吸引人一点。不过像蓝宝石也没有用,又不能真的拿去卖钱。
  库尔莎走出盥洗室,正好撞见波拉里斯和一个斯莱特林女生走进酒吧。那个斯莱特林漂亮女生很眼熟,库尔莎想不起来了。她好像是叫昴宿星云里一个什么星,好像又是一个什么女神的字,还是个纯血家族的孩子。
  库尔莎和波拉里斯互相无视地擦肩而过。
  这时候库尔莎瞄到一张桌子上的预言家日报,头版头条登着一条很有趣的消息。虽然报纸的主人立刻将那一页翻了过去,她还是记住了。
  “魔药大师阿利奥思罗齐尔暴毙于家中”。
  噢,可怜的小斐克达要有麻烦了,库尔莎想。
  ※※※※※※※※※※※※※※※※※※※※
  又到了劳模鹤最喜欢的科普时间~
  阿斯特罗珀asterope,又称丝黛罗普sterope,是阿忒拉斯atlas(普罗米修斯的一个兄弟。最高大强壮的神之一。因反抗宙斯失败而被罚顶天)的七个女儿之一;也是昴宿三(金牛座21)这颗恒星的别称。
  波拉里斯polaris,意为北极星(小犬座α)。
  库尔莎cursa,亦可作kursa,以为玉井三(波江座β)。
  秋水仙,英文cochicum,又称meadow saffron、autumn crocus(所以秋天里的番红花是正确的称呼),花语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已经结束。
  蓝色曼陀罗,花语是“诈情骗爱”。
  拉维妮娅lavinia,女子名,来自于拉丁语,意为“aeneas(特洛伊战争中的一位勇士)的第二位妻子”。
  文迪米娅vindemia,原称vindemiatrix,意为太微左垣四(处女座e)。
  米拉克mirach,意为奎宿九(仙女座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