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作者:
樱桃糕 更新:2024-05-18 20:46 字数:6132
“把你嫁入普通农家,我和你娘实在怕你吃苦,你又识文断字,和目不识丁的女婿恐怕是谈不拢……”和女儿分析这些,方守仁颇难开口,但也不能不说。
“这二年让你大姨打听着,也并没有很合适的,你年岁也不小了……”吴氏插口说道,觉得自己的话颇有过了这村没这店的意思,怕闺女想多了,便又打住了。
方晴低着头,看着炕桌上的木纹,突然想起日间母亲给自己看的冯璋的照片,脸便越发烧烧的。
“妞妞,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唤乳名是母亲的专利。
“现在看来,咱们怕是有些高攀了。只怕来提亲是其父母的意思,……并不知道的。”方晴低头轻声说。
方守仁和吴氏对望一眼,觉得女儿所虑甚是,又觉得女儿确实是个大姑娘了,且不是个眼皮子浅的,见个平头正脸又有前途的就应了,对女儿更加满意,也更希望女儿幸福。
晚间休息了,方守仁见吴氏只翻来覆去的“烙饼”,就知道妻子还在琢磨女儿的婚事,便劝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晴姐儿又是个有主意的,但凡夫家过得去,她一定能把日子过得好好的。你别瞎担心了。”
“我只是想起她小时候,枕头大的小人儿,三灾八难养这么大,眼看就要去别人家了,谁能像爹娘一样对她好?真是舍不得。”说着吴氏不由得流出眼泪。
说得方守仁也叹气,只得安慰老妻:“咱们慎重些便是了,便依晴姐儿,与冯家说要问清楚冯璋的态度。”
那边厢方晴也睡不着。俗话说,有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这位冯家哥哥,眼看是前途无量,自己这样的乡下姑娘,恐怕是高攀了。但要真嫁个庄户人家的小子,每日土里刨食,莫说父母不答应,自己也心有不甘。
方晴不由得嘲笑自己:“以往看不上那些攀高枝的,原来是因为事情没临到自己头上。”一时又想,若果真跟了冯璋,恐怕想回趟家就难了。家中父母渐老,弱弟年幼……这样乱起八糟地瞎想,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子才算睡着。
第3章 冯璋的心思
却说王二婶很快就向冯家转达了方家的意思,说虽是父母之命,还需两个孩子都愿意才好,如能令其见一面再确定是最好的。冯璋之母冯五奶奶听着这么说,也好言答应了,背后却叹口气。
话说这二年在家书中,每提到在家乡找个合适的姑娘定下亲事,冯璋总是意思意思地表示不愿意,又说“男儿志在四方”“事业未成何以家为”之类豪言。
冯五爷还惑于这慷慨言辞,五奶奶却猜是儿子在外面心大了,恐怕是看不上乡下姑娘了,也或者是有相好的姑娘了。
可等了一二年,也没看冯璋有动静,于是再次在书信中提及,这次冯璋却说“但凭父母做主”的话了。
冯氏夫妇欣喜过望,开始张罗给儿子说媳妇。冯五爷只管“把关”,五奶奶具体张罗。五奶奶把认识的、见过的乃至听说过的姑娘都在心里过了一遍,又问了几个七大姑八大姨,还专门咨询了王二婶这种专业人士,最后方家姑娘“中选”。
盖因冯五爷两口子商量着,以后媳妇是跟儿子去外面过的,儿子又上这么多年学堂,所以得找个大大方方能上得厅堂最好还识文断字的。
“大大方方”还好说,“识文断字”实在是个硬性标准,一下子就把绝大多数姑娘都卡下去了。没办法,乡下连男孩子识文断字的都少,别说姑娘家。
于是方家姑娘便入了眼。方家是书香门第,又听闻姑娘很是念过几年书,王二婶又说这姑娘“那通身的气派可不是咱乡下姑娘能比的”,五奶奶便觉得这个姑娘可以,于是晚间与冯五爷商议。
“方家姑娘?好啊,只是不知道人家是不是愿意。咱是泥腿子,人家是念书人家。”冯五爷对方家很是推崇,觉得门第上自家配不上。
“咱璋儿不是读书人了?咱璋儿能文能武,这四邻八乡,再难找个这样的小子,这方家姑娘我还怕璋儿看不上呢。”五奶奶一时口快说出了先前的顾虑。
“方家姑娘还看不上?他想找个仙女?”五爷口气严厉起来。
五奶奶对丈夫这种死硬脾气加木头脑袋的样子很是头疼,又知道丈夫吃软不吃硬,便把语气软和下来,解释说:“听说这方家姑娘模样不算出挑,又是大脚,也就是认字。”
“娶妻娶贤,”五爷拽句文词,又加了句,“模样能当饭吃?”
见妻子皱着眉,五爷也软和了语气:“你放心,咱们自己的儿子咱自己知道,是个懂事的,又念那么多年书,不会像泥腿子,娶媳妇就想娶个俊俏的。念书人,两口子得能说得上话,他们看重这个。”即便是多年的夫妻,说到后面冯五爷也有些讪讪的。
五奶奶瞥了五爷一眼,见五爷更局促了,便“嗤”地笑了。
五爷也尴尬地笑一下,咳嗽一声,接着说:“大脚也没事,听说现在外面都不兴裹脚了,二哥说县上就有姑娘不裹脚了。”
五奶奶点点头,算是就此事达成共识。又跟名义上的家主——冯璋的祖母禀告过,老太太已经快八十岁,接近老糊涂了,跟老太太说不过是走个过场,然后便等方家回音。
没想到方家提出这样的要求。
“要说璋儿在方家念了几年书,他跟方家大姐儿应该是见过的。”五奶奶开启话题。
“见见也好,璋儿也好长时间没回来了。”冯五爷其实觉得方家要求有点多此一举,谁家不是父母之命,爹娘看着好,便订了亲?但因是方家提出的,便在心里给了面子,觉得儿子和方家姑娘这事特殊,见一见也好。
五奶奶一是想儿子,一是有前面儿子“事业未成何以家为”的阴影在,便觉得也是这样稳妥些。
两口子再次达成共识,第二天便找人修书一封,具言亲事及盼归之意,急急地拿到县城邮寄了。
冯璋接到书信,惆怅心酸遗憾各种滋味涌上心头,实在是因为他刚刚失恋不久。
初离家乡时,冯璋还年少,且境况艰辛,还想不到男女之事。后来年纪渐长,城市之风气也越发开放,看着这些摩登漂亮的城市姑娘,再对比印象中的家乡女孩,且不说言谈举止,单是外表,简直就是奶油蛋糕和粗面馒头的差别!
冯璋心里虽觉得这样对比不厚道,却又禁不住这样比较。故而家书中每每父母提到定亲,便拿豪言搪塞。又拿报纸上的话给自己鼓劲:“这都是什么年代了,还搞包办婚姻。”
但具体找个什么样的姑娘,冯璋心里也没底。梦中的姑娘面目美好而模糊,穿旗袍高跟鞋或短袄黑裙,身姿窈窕,有银铃一样的笑声……
却说去年端午,因校舍维修等原因,放了七天的大假,冯璋本想回家乡看望父母。自从考入军官学校,还没回过家乡呢。
冯璋知道自己考入军官学校,家里人肯定与有荣焉,回趟家也算衣锦还乡了,却又有同寝室的孙书镛邀请去他家玩。
这孙书镛是个富家子弟,颇有些来历。孙家世居津门,靠纺织起家,至今早已富过三代。本来孙家只是“富”,后来因缘际遇资助了“革命人士”,这笔政治投资带来了丰厚回报,新政府成立,孙家便“贵”起来,孙书镛父辈中多有在新政府任职的。虽说政府掌权人物这系那系的走马灯似的换,孙家却未受殃及,家里也照旧开着棉纱厂和洋行。
孙书镛的父亲并不从政,却颇具政治眼光,因家里有这样的背景,又觉得乱世枪杆子最重,便不顾老妻哭眼抹泪,逼着独子来军校。
孙书镛本想去欧洲找个大学念商科,没有老父在身边,日子想必会快活无比。可惜却被父亲扔进了军校,心里老大不愿意。但老爷子的“声音”最大,无奈只得捏着鼻子从军。在军校一段日子,倒也培养出些对军事的爱好,男人天生的血性也有萌芽的迹象,也不提退学的事了。
孙书镛在同学中从不提家世,一是因着军校中藏龙卧虎,有背景的大有人在,自己的家世真摆出来未必够瞧;一是也存着靠自己能力的一点傲气。冯璋也只是通过其日常言行推测孙家家境富裕且有政治背景。
按说懒散的花花大少与勤勉的农家子弟应该互相看不顺眼才对,但孙书镛和冯璋却不按常理,孙书镛觉得冯璋是个人才,冯璋觉得孙书镛虽略显纨绔,倒也不讨厌,俩人竟成了比普通同学略好的朋友。
前几日,孙书镛收到胞姐书信,信中一抹化不开的清愁——孙书镛知道此是恋爱不顺之故,便想给姐姐帮个忙。
俗话说,想彻底地结束上一段恋情,最好的办法是开始下一段恋情。孙书镛是这句话的忠实拥趸,故虽不到20岁的年纪,恋爱经验却是丰富。
孙书镛觉得姐姐所恋非人,所以便想着给姐姐介绍几个自己的同学认识,好让姐姐认清“你看,有为的好儿郎有的是”这个事实。
因存着这个心思,孙书镛此次邀请的便都是面貌英俊、颇有能为、言语上也来得的同学,家世倒在其次了。这几人中只有张楚是世家子,其祖父曾任过前清大理寺卿的。
如此选择是综合了姐姐的审美,并揣摩了父亲的心思之后的结果。前文说到孙父颇具眼光,乱世从来是新贵与宿豪洗牌的时代,今日田舍翁明朝新权贵的事常有发生,但看现在军政要员的出身就知道。
又因乱世枪杆子最重,现在的军校学生,保不齐就是以后的封疆大吏,所以孙父几次嘱咐儿子要着力结交有能为的同学,不要对寒门子弟有偏见。所以孙书镛觉得父亲应该对择女婿也是这么个看法。
对这些受邀者,孙书镛也坏笑着用“开舞会”“家里有很多漂亮的姐姐妹妹”来勾引,其他受邀的同学都笑嘻嘻地应了,冯璋想起母亲的家信,也便同意了。
第4章 初见孙书铮
孙家住在租界。
整条街都是各式花园洋房。有的房子用栅栏围墙,围墙上爬满藤萝植物,又有开小花的,形成一面姹紫嫣红的花墙。有的房子则围着高高的红色砖墙,一扇结实的木门关住了满园□□。
街道并不很宽,却很干净,间或走过穿洋装的男女,也有小汽车滴滴地开过。
冯璋之前并没来过租界,透过汽车玻璃看到这“西洋景”,觉得这里跟书上写的、画片上画的外国也不差什么。
汽车在一幢洋房前停住,车夫嘟嘟地摁喇叭。
和门房一起出来的是个穿长衫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叫孙书镛“哥儿”,孙书镛叫其“贵叔”,看其行事做派,想是有头脸的大管家。
“贵叔”圆头大耳,长得喜相,说话也和气,直说“前两天得了信儿就为几位爷准备好了下处,回头几位爷看还需要嘛,问我大贵要。”一口地道天津口音。
冯璋等自是说贵管家太客气了。
贵管家一边在旁做引导,一边又絮絮地说家事:“老爷太太都不在家。老爷还在洋行,太太去杨家拜寿去了。今儿个是杨老太太80大寿。杨家,哥儿知道,虽然不很亲近,可也得去捧个场。”
孙书镛知道这杨家是新贵,听闻与大总统有亲的,煊赫得很,便点点头。
说话的当儿,已是来到院内楼前。
院子并不很大,房子也方方正正,上下三层,红砖清水墙,坡瓦顶,并不像路上看的一些房子那样奇形怪状。
院子里也照例种花草,却不是修剪整齐的低矮草坪,也不见各种几何形状的植物,孙家院内的花树都颇为朴实自然,这个季节正是郁郁葱葱生机一片的时候。除了花树,墙边还状似随意地种了好些藤萝植物,这个时节已经铺满大半个墙壁。
看冯璋等似对这半墙的藤萝感兴趣,孙书镛一边伸手把大家往屋里让,一边笑说:“这是家父从法国带来的种子种的,据说其散发的气味可以驱蚊。种了几年,驱不驱蚊不知道,倒是招蛇的效果显现出来。有一回,一条青绿的小蛇竟然顺着藤爬到二楼窗户,隔着玻璃往里看,舍妹恰恰路过……”孙书镛做出“你懂得”的表情,几个同学都笑了。
“为此,小丫头跟老爷子斗了好几天的气,终是老爷子许诺带她去北边消暑才算结了这段公案……”说着,孙书镛对冯璋等睐睐眼,“小丫头最是精灵古怪,又最不吃亏,你们小心她。”
孙书镛话锋一转,接着说藤萝:“这藤萝在春夏叶子是绿色,入秋变成绯红色,深秋则成深红,至冬不凋,颜色多变”,停了一下,又补了一句,“又能招蛇,挺好”。仿佛说了个好笑的笑话,孙书镛说着自己先笑了。
贵管家也凑趣地说:“哥儿快别提这个啦,三姑娘前儿还说要趁老爷不在家,把它都拔了呢。”
“看了吧?这就是我妹妹,记仇着呢。”孙书镛笑着跟几个同学说。
走过一小段走廊,转过大盆景花树,便进了客厅。客厅也是西式风格,水晶灯、壁炉、沙发、座钟、地毯……都是西式得不能再西式的东西。
尚未细打量,就有穿一式袄裤的年轻女仆接外套,捧茶水,动作轻柔却不拖沓,又都嘴角弯弯带个笑影儿,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
因家中无大人,贵管家也退了出去,厅内只他们同学几个,并伺候茶水的女仆,冯璋等便放松下来。
几个人坐下喝茶,吃水果,看报纸,又就报纸上的时事发表看法,说至热血处,自是激情澎湃,又有观点不同的,便唇枪舌战起来。
正说到畅意处,忽听到女孩子的说话声,众人集体止住,一向粗犷的刘嘉伟也把搭在茶几上的腿拿下来。
接着厅门盆景花树后走出两个女孩。差不多的高矮胖瘦,一个看着稍微年长些的,鹅蛋脸,俊眼修眉,头发都梳到后面编一条大辫子,露出光洁的额头,一件白色洋装衬衫配背带裤子,说不出的摩登大方;另一个年齿稍幼,穿白短袄黑裙子,两条辫子垂到胸前,笑吟吟的,像迎春花一样明媚。这便是孙家大小姐书锦、三小姐书铭。
美女陡现,气氛霎时变得微妙起来。
一众男子汉或脸红低头,或故作镇定,或偷偷打量,其中刘鉴铭表现最为突出——目瞪口呆。冯璋还是表现最自然的一个,且有心情暗笑他人:“老刘活像幼时家里养的呆鹅。”却不想,自己也有被“雷击”的一日。
孙家大小姐人很从容大方,说话时看着你的脸,目光坦然,全无一般女子羞怯之意。
孙家小妹娇俏可爱,只是还有些小孩子脾气。
两姐妹不过是与众人略寒暄,跟孙书镛叙两句寒暖,问几句在学校的事,孙家小妹又与哥哥斗两句嘴,便识趣地相携离开,说明日还要上学,得做功课,把场子留给了他们。
见几位同学稍显失落,孙书镛心中暗笑,口上却透出消息,她们大后天也就放假了。又说到端午舞会,气氛才又转过来。
到天津的前两日,每日吃过早饭,冯璋几个便被孙书镛拉着满天津卫的转。因有招待同学的名头,又是放假,孙父不但不反对,还为他们提供车辆,又给孙书镛“活动经费”。
一行几人,逛名胜,听戏,看电影,孙书镛又带着“开洋荤”——去法国人开的舞厅跳舞。
陪跳的舞女中有金发碧眼的白俄女子,其中有个脸上微有雀斑的,似是孙书镛旧识,满眼都是风情,恨不得挂在孙书镛身上。
又去起士林吃饭。同学几个,也有吃过西餐的,也有像孙书镛这样没吃过的,又现学用刀叉,好在大家都是熟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
至于吃了什么,冯璋是真说不上名头。一大块牛肉半生不熟血丝呼啦,据说这样才嫩。又有烤鱼,上面抹的酱酸呼呼的,也不觉得好吃。葡萄酒倒是比白酒好下咽。冯璋觉得,起士林最好吃的是糕饼甜食。
冯璋幼时吃过最好吃的甜食是师母做的槐花糕,后来离开家乡,客居舅家,自觉已是大人,见到甜食便不怎么吃。现在吃到这精美的入口即化的西式糕饼,想起幼时,便有片刻失神。
吃过饭,去街上随便走走消食,却又钻进一间德国人开的咖啡馆……孙书镛是个好客主人,招待得不遗余力。剩下几位,白天眼满肚饱腿酸,晚上回到住处,洗洗躺下,一觉无梦。
冯璋见到孙二小姐,是他们到孙家后第三天的早晨。
这已是端午的前一天,因姐姐妹妹都放假,又听闻天后宫有端午庙会,孙书镛又存了让大姐多与自己同学接触一下的念头,便想着带姐妹、同学同去逛庙会。
头一天晚上就把这安排告诉了大家,故而早餐桌上到得整齐,一向节假睡到中午的孙家小妹书铭听闻去逛庙会,也按时按点地起来了。
孙父早去洋行上班,孙母因有心疾,惯常晚起,都是在自己屋吃早餐。所以早餐桌上都是年轻人。没有长辈拘束,孙家本来也不谨守食不言的规矩,又兼有客,大家聊个天,气氛很是轻松热烈。
先是孙书镛笑话妹妹早起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又被孙家小妹反击,翻出哥哥宿醉的旧事,因大醉睡了一天两夜,早起倒是早起,却是第三天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