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6章 变态的经验之谈
作者:君子来归      更新:2024-05-18 11:59      字数:2310
  洪力觉得大儿子的性情,过于阴森恐怖。
  他越来越不喜欢大儿子,尤其在发现大儿子和自己一样,有变态的杀人心理之后,他就更厌恶大儿子。
  但儿子是自己的儿子,洪力找过人验过自己和大儿子的dna,他们确实是父子没错。
  淸妇虽然是背叛了他,但儿子是他的没错,洪力没有亲手杀死自己儿子的癖好,但又实在不想看到这个怪异的儿子,于是,才早早把大儿子送去国外读书。
  就当他死在国外算了。
  反正,洪力也不打算把这个大儿子给接回来。
  后来,有了性格可爱讨喜的小儿子,洪力更加把仍在国外的大儿子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洪力不喜欢大儿子,男人却很尊敬自己的父亲。
  他把小时候在父亲那里接受到的教育,铭记于心,包括杀人的乐趣,埋尸的乐趣,把尸体做成标本的乐趣。
  男人在国外也杀过人。
  杀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这种底层垃圾,在国外根本没有人权。死了也就死了,国外警察甚至懒得立案调查凶手的。
  于是,男人杀人的爱好,更加有恃无恐起来。
  他开始把大量抓捕流浪汉,以金钱和食物作为引诱,引诱这些贫困饥饿的流浪汉,骗去他指定的地方,然后慢慢把这群人折磨致死。
  有的是虐杀,有的是被做成尸体的标本,还有的则是作为艺术一样,被埋在花园底下。
  男人经过无数次杀孽,得出一个经验之谈。
  比起脏兮兮的男人,把女人埋在花海底下,鲜花才能开得更加娇艳灿烂。
  男人的养分,似乎并不受花草植物偏爱。相反,男人的体格,更适合做成标本。
  后来,男人渐渐不满足于杀害流浪汉。他把目标,转移到自己身边的同学身上。他读的是英国贵族学校。
  所谓的贵族学校,其实并不是精英学校,只是一个花钱就可以买高学历的名牌学校而已。方便这些有钱又学不好的孩子们,在将来出社会之后,可以拿着一个高学历,接受更多的工作和资源。
  所以,这所贵族学校里,全是富二代,或者更有钱的有钱孩子。
  男人把目标放在一个爱慕他的外国女孩身上。
  这女孩家境有钱,不过父母皆是暴发户,没什么素质教养。比起其她富家千金,这个外国女孩更容易骗到手。
  于是,男人毫无犹豫利用自身的魅力,和女孩谈起了恋爱。
  之后,男人把女孩骗到自己的另一个别墅里,第一次杀死有身份的千金小姐。
  果然,比起杀死早已落魄如狗的流浪汉,还是杀死千金小姐比较爽。尤其是看着对方不敢置信,惊恐又害怕的眼神,男人的虐杀心理,得到空前满足。
  他把千金小姐杀死后,千金小姐仍是保持美丽而青春的模样。
  男人摸了摸女孩冰冷的脸,心里不禁感叹:“真美。”
  果然,能让一个女人永远保持最美的样子,只有死亡才能做到。
  男人抱着女孩越发冰冷僵硬的尸体,卿卿我我了许久,最后才依依不舍的把女孩抱去别墅外面的单独花园里。
  他把女孩的尸体,埋在一片玫瑰花的泥土下面。
  之后,这片玫瑰花开得相当诱人,就连隔壁的邻居,都忍不住夸他花园里的玫瑰花很漂亮。男人收到夸赞后,心情很好,他很大方的把花园里开得甚好的玫瑰花,分别送给左右的邻居们。
  邻居们收到花之后,做回感谢,也给男人送去了巧克力甜品。
  只是这些善良的邻居们,可能怎么都不会想到,来自邻居斯文俊雅的男人送来的玫瑰花,居然是以尸体作为养分。
  他们收到的玫瑰花根部,其实已经沾满尸体的血和腐肉。
  所谓的花香,不过是尸体提炼出来的尸香而已。
  男人在享受到杀死千金小姐的乐趣之后,又开始物识下一个猎物。他这次以好友之名,杀了一个同年级的外国男孩。
  用同样的手法杀死,只是这一次,他把男孩的尸体,在地下室里做成了标本。
  如此一来,男人在杀人方面,越来越熟练,甚至已经杀出了心得,这不比杀猪还要简单?
  这些人,轻易就被他的外表给骗到,跟他回家之后,默默就会被他杀掉。
  至于他们死后失联,警方也不会查到他身上。他和他们不算熟,而且没人知道,他们在事发之前,曾经跟他回过家。
  男人轻易就逃过国外警方的追查。
  后来,男人在这所贵族学校毕业,又去了另一所大学读书,警察就更不可能调查到他身上了。
  男人在国外玩得飞起。
  要不是父亲在国内出事,被仇人分尸,抛尸在野外,甚至全家灭门被杀,男人也不会从国外回来。
  他回来了,就是要给父亲报仇的。
  相比全家被灭门,男人只对父亲有感情。其他人,死就死了,男人没有丝毫触动。
  但是父亲死得这么惨,作为他的儿子,男人自然不可能忍气吞声。
  他开始漫长的布局和蛰伏,慢慢在暗中,收拢父亲昔日的手下们,然后开始壮大自己的势力,争夺盘口和生意。
  男人的起家资金,是当年他在国外读书时,赚到的第一桶金。
  后来回国之后,男人又依靠自己出色的外表和身材,被不少富家千金轮流包养。在这些有钱的富家千金之中,男人也拿到不少资金,他的实力更加强大,却从来不露面。
  他的计划,只会吩咐手下去做。
  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除了最亲信的手下,男人谁都不会见。
  包养他的千金小姐们,也不知道男人就是当年洪帮老大,洪力的大儿子。
  没人见过洪诚孝的长相,也不知道洪诚孝居然已经回国了。在洪力被灭门之后,大家自然就认为,大儿子洪诚孝应该也死在这次灭门当中。
  要不是就是在外国窝着,一辈子都不回国。
  没想到,洪诚孝胆子如此之大,他具有很大的野心,在未能实现他的复仇计划之前,他很有耐心的潜伏着,从不主动暴露自己。
  所以,在此之前,金政豪一直没有洪诚孝的消息,他甚至不知道洪诚孝这个人的存在。
  直到最近,金政豪才找到一些关于洪诚孝的零碎消息。
  而这些消息的来源,则是一个前兆——那就是洪诚孝准备要对付金政豪的前兆。
  他有了大动作,很难再把自己完全掩藏起来,所以才会稍微走漏些许风声,让金政豪知道自己的存在。
  但是,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