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喜欢金色
作者:豆姑梁      更新:2024-05-17 16:36      字数:2240
  安时礼再一次被金鼠姑的言语给逗笑了。
  出乎意料的是金鼠姑只说了自己是洗衣娘,没说其它话,安时礼一时摸不透她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但想她如此天真,有意也并无坏心思。
  蔡田萝低头一看自己的鞋儿,两侧鞋帮沾了少许泥土,把上方精致的绣花都遮了大半。
  被说鞋子脏,蔡田萝尴尬起来,脏的是鞋,伤的可是脸,鞋头下的足趾头开始抓挠:“不、不必了。”
  “别客气啊。反正日事钱是大人给,你不用给我钱。”金鼠姑跳过门槛,蹭行逼近蔡田萝。
  金鼠姑不是想洗鞋子,她是想看清楚鞋上的花纹,以及摸一下上面亮晶晶的金色纹路。
  她喜欢金色,因为自己的壳是金色的。
  蔡田萝更觉得尴尬了,除了尴尬,她还有一点害怕热情似火,走路不太正常的金鼠姑。
  在蔡田萝的眼中,眉睫前的金鼠姑,行为举止和街上那些个油眼花花,脑经有疾病的浮浪子弟没什么不同。
  金鼠姑不知蔡田萝的心思,不停眨星眼:“脱下来洗一洗呗。”
  眼看金鼠姑就要碰到自己,蔡田萝不着痕迹往后退一武,向安时礼投去一道无助的目光:“大宗伯……”
  见不是话头,在一旁默默看戏的安时礼扯住金鼠姑的袖子,做声道:“蔡姑娘先回去吧,我会想办法,大司徒不会有事的。”
  蔡田萝已将事情颠末托出。
  今日万岁爷管户部借银子,说是光山出现了麒麟,要将其买来北平,置入神仙斋。
  蔡庭捋下脸儿,不去逢君之欲,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受万人尊敬的万岁爷在一个官员面前抹了一鼻子灰,气不打一出来。蔡庭头昂昂,身挺拔,以临危不惧之姿向万岁爷。
  互相不肯让步,于是乎,君臣之间发生了口角。
  最终不欢而散。
  什么麒麟,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不用去想,买麒麟这个主意定是那个花言巧语的道士出的。
  万岁爷这些年颇宠一位道士。
  此道士叫竹心,自称庚齿六十有二,道行高深,身怀仙术,已是半个仙人,知晓天上、人间、地府的事实,能唤九重天上的仙女,能与黑白无常通语。而仙术养生,故而六十有二,面仍与郎君似,光滑无皱纹,眼儿清澈无白雾。
  竹心常在万岁爷面前使个掩样术骗人双目,不是点石成金,就是足下生云、袖里活变麻雀等。哄得万岁爷乐呵呵深深信之,听其言语,在宫内还大搞神仙方术,又建什么神仙斋来佑国家风调雨顺无征尘,花银如流水。
  神仙斋顾名思义就是请神仙降临的地方,如同商纣王当年的摘星楼。
  万岁爷听信竹心之言,但处理朝堂事并不马虎,大臣也寻不到好时机将这位道士除去。
  晓知前后,安时礼决定要借此事让万岁爷省悟身边的道士乃是个妖言惑众的泛泛人,不是什么神仙。
  安时礼自然地扯住金鼠姑的袖子,可在蔡田萝的眼里,此行为大大失了礼数。
  安时礼是连姑娘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君子,如今却扯姑娘的袖子,举止好亲密。
  这位自称是洗衣娘的姑娘,身份不简单,她喝安时礼之间的关系定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主仆关系。
  蔡田萝心想。
  蔡田萝女儿家的心思比掉落在地板上的珠子还要活络,又不能冒昧去询问,她的眼儿转去看安时礼纤细白皙的手指,沉吟片刻,道:“多、多谢大宗伯,那我便不打扰大宗伯了。”
  安时礼轻轻点颌作一礼,随后招来一奴哥送蔡田萝出府。
  未被心上人挽留,蔡田萝心事重重,沁头随奴哥离去。
  “啊……漂亮的鞋子走了。”金鼠姑的魂魄随蔡田萝的鞋子飘远。
  魂魄飘远,脚下亦动了起来。
  扯袖子已经扯不住躁动的金鼠姑了,安时礼改抓她的手肘处。
  金鼠姑眼睁睁看着鞋子消失在拐角处,一副急泪,四肢乱扭,要挣开安时礼追上去:“我要鞋子。”
  “我给你买了鞋子。”金鼠姑浑身是蛮劲,动起来安时礼得用两只手抓住她,“别乱动。”
  听到有新鞋,金鼠姑垂垂安静下来,指腹抹一抹干涩的眼角,用苏白问:“时路格哉?”
  “时路格,忒时路格。”安时礼忘了金鼠姑能听见声音了,偏头凑过头去回话。
  回完才想起来金鼠姑能听见了,于是讪讪地笑了笑,掩饰面上的尴尬之色。
  “好吧。”金鼠姑不再念蔡田萝脚下的鞋子,开始念自己的新鞋,“那大人你什么时候给我鞋子?”
  李绣娘说叁日后可以去鞋铺里取鞋,今日正好的第叁日了,安时礼想了想,回:“写完今日的顺朱儿就给。”
  “又要写那个东西吗?”金鼠姑听见顺朱儿叁个字手指就开始发疼,她口中呼热气来呵护指头,“我不想写。”
  “要写,还要学《叁字经》。”逼人学知识这种事情,安时礼不是第一次做了。
  府中的小厮与奴哥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温饱成问题,哪有闲钱去买书学知识,于是进府后,安时礼每日都要他们读上半个时辰的书。虽不能下笔成文,出口成章,但拓了眼界,开了心胸,怎么着也是件好事。
  第一次逼只精怪学习,安时礼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扯了金鼠姑去了书房,先给她讲了几近半个时辰的《叁字经》。
  金鼠姑听得昏昏欲睡,呵欠连珠箭来,一颗晶莹的小泪花挂在了眼角。
  呵欠会传染人,安时礼期间也无声打了几个,念到“丝与竹,乃八音”方闭了嘴,提起笔来写字,但未写下一个字就搁下了。
  安时礼找出昨日的顺朱儿,铺在金鼠姑面前:“昨日的孽障还没写完,今日接着写。”
  金鼠姑的两只手掌,撑着没有一缕精神且摇摇晃晃的脑袋:“我好困。”
  语毕,嘴巴大张,不雅地打了个呵欠。
  无一点困意的安时礼见之,又跟着打了个呵欠,打完,他塞一只笔到金鼠姑手中:“能不能别打呵欠了。”
  “困呐,忍不住。”金鼠姑接过笔,说话时又打了一个。
  安时礼转过头不去看她打呵欠:“快点写,写完就有新鞋子穿了。”
  金鼠姑的坐姿慵懒,握笔随意,没什么技巧,笔画的顺序颠倒,只把红描成黑来应付安时礼。
  后面有加更章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