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番外,不为人知的秘密
作者:吃肉肉的熊猫      更新:2024-05-17 16:17      字数:2521
  天界栖梧宫。
  “梓芬,不要离开我。”太微一把抱住梓芬压在他的胸膛之上。
  梓芬挣脱,冷然道:“太微,你我缘分已尽,何要苦苦纠缠。你现在已然坐拥天界,为何就不能放过梓芬。”
  “不是的,我爱你。”太微慌乱地摇头。
  “爱我?当初抛下我娶荼姚就是爱我?”梓芬轻嗤一声,她如今对太微早就没有了男女之情,自然冷静得很。
  太微苍白地解释,“不是的,我没有办法,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一定要当上天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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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还是这权力醉人。梓芬大笑,“哈哈,天帝陛下做得很对,梓芬哪有天帝之位重要。”
  看着梓芬决然的样子,太微忍不住拥住梓芬,吻上梓芬的脸颊,“不是的梓芬,我爱你。我后悔了,我忘不了你,我以为只要有和你相似的仙子陪着我我就能放下。可是梓芬,她们都不是你,都不是你。”
  梓芬狠狠推开了太微,一巴掌甩在太微的脸上,声音清脆,“可是,我不爱你了。”说完,梓芬痛快转身离开,留给太微一个不可企及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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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我决不允许你离开我。”此时的太微仓皇失措,他只知道他决不能放梓芬离开。太微手上用力将梓芬拖到了床上,丝毫没有怜香惜玉,欺身压了上去。
  梓芬双腿胡乱蹬着,双手奋力推开太微,变幻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光洁白皙的脖颈上,流下晶莹的泪珠,匕首毅然一滑,竟是要寻死。
  太微打掉匕首,右手钳住梓芬的下巴,左手背在梓芬脸蛋上摩挲,“你死了,我就让花族陪葬!”
  此话一出,梓芬双目失了神采,放弃了挣扎。太微心满意足地拥住梓芬,柔情似水,“梓芬,你恨我也好,但我决不放手。”
  天界临渊台。
  梓芬站在荼姚面前,傲然玉立如水中净莲,“天后娘娘这是何意?”
  荼姚不屑冷哼,“花神真是好手段,前有天帝为了你要废了我这天后,后有水神为了你抗旨拒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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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后娘娘放心,梓芬断无此心思。”梓芬解释道,天后定是来兴师问罪的,不过太微已经绝了这心思,不知道天后还担心什么。
  “本来娜娜说你没有的时候我还打算相信你。可花神你呢,仍然恬不知耻地住在栖梧宫,仍然厚颜无耻地跟着太微你侬我侬。”呵呵,没有,说得真好听。荼姚看向高傲冷艳的梓芬,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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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我没有。”梓芬苍白地辩解着,她要怎么办,她也想离开,可是花族,她到底该怎么办,想到这,梓芬泣不成声。
  荼姚平日最看不得这样哭哭啼啼的女子,“想必你就是用这张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脸迷惑了太微吧。”
  “天后娘娘,我没有迷惑天帝,我再说一遍,我和天帝早就没了可能。”梓芬一脸不容侵犯的样子。
  荼姚听到这话顿时愤怒到了极点,眼中怒火燃起,梓芬你总是这么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可我呢,“花神当真好手段,为了这天后之位,我失去了我的挚爱,我失去了我的骄傲。可你凭什么,凭什么把我的骄傲狠狠地踩在脚下。”娜娜,你当年对我说过“我的阿姚,就应该是这天地间最骄傲的凤凰”,抱歉,娜娜,可惜你的阿姚再也骄傲不起来了呢。
  “为什么,你要出现。”荼姚心中一痛,为什么,自己苦心积虑筹划来的天后之位要拱手让人,为什么,那个人还对此视如草芥。
  天后,不过也是个可怜人,梓芬一直以为天后高高在上,她真的没想到自己和太微的纠缠不清竟然伤害到了天后,“天后娘娘,您会一直是天后的。”
  “只要有你在,太微永远都会念着你。”荼姚很清楚,太微不达目的不会罢休,谁能保证下次的时候花神不会答应呢。
  梓芬不明白,荼姚为何总是抓着她不放,她说得已经很清楚了,她和太微绝无可能,“天后娘娘,梓芬会离开天帝的。”
  “那你现在就离开天界吧,回你的花族。”荼姚道。
  “不行,我现在不能离开。”梓芬摇头,如果现在自己走了一定会连累花族的。
  荼姚冷笑,“哦,花神莫不是不舍得?”她就知道,梓芬怎么会离开,不过是骗她罢了。荼姚直接在自己和梓芬中间祭起一道琉璃净火,“既然你这么喜欢呆在天界,那就呆吧,只是这天界并不是好呆的,我荼姚也不是不依不饶之辈,只要你跨过了这道琉璃净火,你想呆多久就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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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荼姚扬眉冷眼漠然地看着梓芬,花神你要是真有傲气,就自己离开,若你想要呆在太微身边,这道琉璃净火便是给你的教训,你要知道,我荼姚也不是忍气吞声之辈。
  “天后娘娘,你何故如此逼迫梓芬。”梓芬的身影映衬在火光中更加动人,只见她转身跃下临渊台没了踪迹。
  荼姚一惊,跑到临渊台前探查,竟寻不到一丝梓芬的气息,喃喃道:“跳了也好。”
  花界。
  锦觅,惟愿这颗陨丹能让你不为情所困,为娘宁愿你此生不知情为何物,也不要你像娘这般受尽情伤。
  锦觅,不要怪娘,你以后就在水镜无忧无虑过完这一生吧,外面的世界虽然绚丽但终究太过危险,为娘只希望你平平安安。
  梓芬给孩子服下陨丹,留下不准出水镜的命令后安心地消散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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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不要带入电视剧天帝的脸,毕竟何中华老师长得太正派了。另外本文本着冤有头债有主的原则,太微想置身事外是不可能的,太微粉千万不要看。
  作者:来,太微,这几口锅还给你。
  太微把锅一扔:这些人都不是本座杀的。
  作者:教唆他人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太微掀桌:你凭什么用你中国的法来定本座的罪。
  作者:应龙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兽,所以你是中国籍;天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传说,所以天界是中国的;六界官话自古以来就是中国话,所以你是住在中国的说着中国话的中国龙。那么,定你的罪有何不可?
  太微:你说得好有道理,本座竟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