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作者:慕容红苓      更新:2024-05-17 12:57      字数:5284
  “他去哪儿了?你知道么?”
  叶念国也不意外,并不反驳,反而是问起了小孩儿。
  “没问题的话应该是去后山打牌了吧……”
  小孩儿虽然言语中有些不确定,可面上却是笃定的很,因为他前几天听到那人和他妈吵架了,那人欠了赌债,找他妈要钱来着,可他家的钱都是收在外公那儿的,他妈拿着钱也没地儿用的呀,基本上家里大多数的东西都是不用钱的,所以就由着外公拿着了,要去县城的话,基本上也是有外公领着一起去的。
  叶念国对着那位还真是没多少的了解,赌博不赌博的都不知道,现在竟然是欠了赌债么?所以去他家了么?
  叶念国有些无语,将他绑在自行车上的一小袋小米递给了小孩儿,当然还有一袋儿红糖,坐月子的女人么,红糖小米最实用了,虽然日后人都说这不科学,红糖小米并没有那么多的功效,甚至产妇是不推荐喝红糖的,可是现在,这就是顶尖的好东西了,吃不饱肚子的年代里,还能有什么更高的要求么?
  小孩儿有些无措,看了一眼邻居奶奶,最后将东西拿了进去,等晚上外公回来了就晓得该怎么办了。
  叶念国也不啰嗦,让他关好了门,照顾好妈妈之后,转身去找聂荣了,这种人,留着干什么呢?直接送去和那些牛鬼蛇神们一起去劳、改呀,留家里多浪费粮食?
  聂荣对于叶念国的上门有些诧异,不过晓得他跑去叶家借钱之后,心里头更不痛快了,因为他家可不缺钱,不缺粮的,借钱是要干啥?聂荣对于叶念国的直言不讳也是哭笑不得,看来叶念国真的是不将他当舅舅了,不然的话,哪儿会这么坑人呢?
  “你放心吧,不会让他再出去了。”
  聂荣也不说他有什么法子,总归他不过是懒得管罢了,真要计较,就他那鬼样子,能跑那么远才怪呢。
  当下,招呼叶念去食堂吃饭了,他家里现在没人做饭,食堂吃好了然后带点儿回去给闺女和外孙他们的,至于那位,至少如今表面上还装的挺像回事儿的,聂荣安排的活儿干的也是利利索索的,并没有让人觉得他是有劣迹的人呀,可谁知道,竟然会赌博,而且欠下的数字还不是小数目,不然的话,农场的那些二流子们是不会逼着他折腾这么远去要钱的。
  叶念国:……
  吃了一碗红烧肉,味儿真好,农场的猪肉都比外头的好吃点儿,除了交通没那么便利之外,这里还真不错就对了。
  他也没有挑衅对方的意思,吃好喝好,在招待所休息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地就和两个壮小伙子一起回了家。
  到家时,没拿到钱的那位果然还在,叶念国也不废话,招待了两人吃了饭之后,直接地让人给弄走了,叶妈当然晓得这位干了什么,如果不是大家拦着的话,直接大扫帚就招呼了,什么玩意儿!
  她都已经心软了,毕竟是自家大哥,一起长大的,好吃好喝的供着,竟然撒谎骗她,而且还要骗钱,这简直不能忍!
  叶妈本来就不是什么柔弱妇人,一个寡妇虽然有儿子撑腰,可是想要在乡下这种地方过的痛快,你只能自己先立起来才行,叶妈除了小脚不方便之外,剩下的谁怕谁?
  双手有力气,她挣的工分比男人还多,嘴上也不吃亏,只要你敢说闲话,我就能撕了你的嘴的那种人。
  所以这会儿,差不多要给气疯了的叶妈追着打了好半截的路这才给儿子拦回去了,不值得的呀,为了这种人生气,不是凭白地气坏了自己么?
  叶妈听着聂家的事情,只一个劲儿地嚷嚷“造孽呀,造孽……”。真是脸都给丢尽了好么?
  这以后看来真的当那人死透了,不然她哪里还有脸出门见人?
  只要叶妈放下了自己的感情,其他人就更不在乎了,毕竟一个长这么大没见过几次,只晓得丢人现眼的舅舅,还真不算是个什么玩意儿就对了。
  这之后,叶念国有时间了就回去聂家看看,不说是去看其他人,每次都要去看看正在受苦受难的那位呀,这才能心里畅快呢。
  干的最多,吃的最少,而且只要稍微有异动就是一顿打,至于骂么,更是家常便饭。
  撕破脸皮的聂荣果然是个狠人,直接地抓了一堆赌博呀,混吃等死的二流子们,送去劳改了。
  因为被抓了现行,同样也是因为没办法去找聂娟哭诉,所以并没有人来拯救他就对了。
  那位才知道自己原先的日子真的是跌进福窝里了,可是现在呢?
  这种硬邦邦的窝窝头到底算什么呢?一天两顿能照见人影的面汤呀,哪里能填饱肚子?
  后悔呀后悔,可惜的是,聂娟是真的忙,坐完月子之后就回去上班了,平时还有个小的要照顾,还真有些想不起来那位,偶尔想起来了,聂荣也不会让她去看的,等什么时候改造好了再说吧。
  叶念国回来之后就对着叶妈说了这事儿,叶妈气狠狠地道,
  “就该这样,之前我总觉得太便宜了他了,现在才痛快呢。”
  在晓得他饿不死之后,叶妈也就没有其他的顾虑了,毕竟活着就行了,要求还真没那么高的。
  况且那样的人,哪儿配过好日子的?
  叶念国:……
  他老娘的三观真的很正呀,并没有一点儿的偏帮,也是不容易。
  接下来,学生考试,叶念国作为老师肯定是要监考的,试卷其实不难的,二班的学生们应该能有个不错的成绩,叶念国将各科的试卷做了一遍之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办公室的各科老师也是闲的无聊,给他的卷子改了出来,发现成绩都还不赖。
  叶念国:……
  监考老师不阅卷的,所以他就闲了,放假了。
  叶念国回去收粮食去了,从早上四点开始干活儿,到早上十点歇晌儿,回家吃饭,下午四点又开始干活儿,到晚上十点休息,白天的温度太高了,没人能扛得住的。
  即便如此,叶念国也晒黑了很多,看着一点儿也不像是教书人,跟村里的农民没啥区别。
  这途中他回了一趟学校,发现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大多数人还是需要回去收粮食的,所以晒黑啥的没办法避免,只有县城的几位稍微好点儿就对了。
  第24章
  叶念国这次回校,看着成绩单,心里真高兴呀,二班的学生,没有一个掉队的,最差的也给本校录取了,这简直太好了,甚至还有两个优秀的给省城的高中特招了呢!
  叶念国也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好事儿发生,不过是为学生高兴的,虽然不一定能上大学,可是能多学点儿东西还是好的,等着以后吧,总有机会的。
  二班所有人都考上了高中,虽然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去上高中,可到底是一件好事儿的,是对他的付的认可!
  可不止是叶念国高兴,学校方面也挺高兴的,老师们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单纯的,既然成了老师,那么“传道受业解惑”之类的总还是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大家的,不然的话,依着他们的学识,能耐,其实能选择的行业挺多的,不一定非得要当老师的。
  学生出了成绩,大家当然高兴。
  叶念国也从新人过度为了老油条,总归不再是那个乡下来的小年轻了。
  学校已经决定了,下学期开始,叶念国开始调入高中,至于是不是班主任,倒是还要再看看的。毕竟高中和初中稍微有点儿不一定,孩子大了,想法多了,毕竟难管教,像叶念国这样的年轻人不好服众的,所以暂时地就只教书好了。
  到了高中课程多了,叶念国也少了体育兼职,毕竟教三个班的数学,也是挺累人的事儿。
  去了高中也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工资调整了,他比之前多拿三块半,现在到了四十多了,这已经是很高很高的了,还能有什么高要求呢?
  反正都是在县一中,住宿的地方也没有调整,不过是办公室搬了而已,所以也没有什么好不习惯的了。
  虽然马上是暑假了,可是教导主任还是很快地就宣布了这个事儿,让他将东西搬到了新的办公室了。搬好了之后他请了办公室的同事们去外头的饭店搓一顿,算是感谢他们对自己这么久的照顾。
  虽然是在同一个学校,可是以后交际就少了很多,算是告别吧。
  国营饭店么,也就那几个菜,大家熟的不能再熟了,叶念国请了两桌子的人吃饭,点了扎扎实实的肉,红烧肘子这种硬菜三块钱,可肥腻腻的好吃呀,就这道菜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可大家谁也没觉得慢,反而是兴致勃勃地聊着天儿,老师们之间你读个诗呀,我说个典故的,时间倒也过的快的。
  最让叶念国觉得高兴的是,没人灌酒,米酒上了两坛子,谁高兴喝酒就自己来,也别勉强别人,这种规矩简直太好了。
  叶念国不抽烟,不喝酒的主儿,最讨厌的就是逼着人喝酒了,抽烟倒是可以拒绝,可是酒桌上就很难搞了。
  还是那句话,相对而言,老师这个群体是稍微比较单纯的那种,尤其是这么几年下来,老师的社会地位也就比牛鬼蛇神高一点儿,大家也不会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谨小慎微地活着就好了。
  失态这种事情是不大会出现的,所以大家就拼命地吃饭,吃肉,给肚子添的饱饱儿的,毕竟能吃上这么一顿,一年只怕也没有几次的。叶念国这次请客,应该是大半个月的工资都拿出来了。
  他这人做事儿敞亮,平时也三不五时地接济吃不上饭,饿着肚子的学生,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也没人会觉得他小气不敢狠吃就对了,一顿饭下来,即便是叶念国都松了两次的裤腰带,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别的不提,单单是这个红烧肘子实在是太好吃了,叶念国觉得不比自己后世吃过的私房菜馆的味儿差,所以他临走前又让后厨给自己打包了一份儿,带家里去,给叶妈,弟妹几个孩子尝尝。
  这下子,吃饱喝足了之后,大家三三五五地就算是散了,反正都是一个学校的同事,以后也常见的呢,也没必要客气就对了。
  叶念国也是这样想的,给所有人都送走了之后,老老实实地在饭店等着自己的肘子呢。
  接下来就是放假了,他还得去供销社看看有什么能买点儿的,带给家里去,省的又跑路。
  叶念国不打算在暑假再来县城了,打包好了肘子之后,叶念国回到了宿舍,叶妈已经带着几个小的到了,这是他答应好了的,几个人都想要逛县城,哪怕是志忠和志红也不例外,叶妈强不过儿子,只能听了他们的。
  当然,她自己也想来看看。
  总归感觉县城什么东西都是好的,即便是楼房最高只有三层,马路上的沥青已经给弄的坑坑洼洼的了,到处瞧着都是一层油腻腻的破败感,可那也比他们村里强多了呀。
  所以大家是满脸的兴奋就对了,总之一切都是好的。
  他们是自己骑自行车来的,两辆自行车,六个人,刚好!
  供销社,电影院,反正能看看的地方都看了一遍,最后给大的三个每个人买了一双胶鞋,可是给没坏了,毕竟下了雨,下了雪的话土路实在是不好走,布鞋沾了一脚的泥之后没办法弄。
  叶妈虽然嘴上嫌弃着,可儿子提出给她也买一双的时候,同样也是忍不住地要了一双,下地的时候穿这个可比布鞋方便多了。
  当然了,叶妈的脚跟志红的差不多大,以后俩人可以换着穿。
  俩小孩儿对于鞋子倒是无所谓,只要有好吃的就行,叶念国也不含糊,供销社有不需要票的糕点,哪怕是已经碎成了渣渣的也都要了,都是给孩子们解馋使的。
  叶妈觉得儿子太大手大脚了些,可他坚持了,叶妈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让儿子丢脸的。可不只是叶妈会这么做,叶家所有人都会这么做,都会主动地维护叶念国的形象,这让叶念国有些哭笑不得,也是感动的不行。
  总归只要他做出的决定,似乎大家都不会反驳就对了。
  买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一趟县城之行也就圆满了,叶念国其实有点儿想带着他们在外头吃饭的,可惜的是叶妈不同意,既然已经打包了一个肘子了,回去买点儿馒头热热就能吃了,还浪费那个钱做什么。
  既然她这么坚持了,叶念国也不好说什么,带着大家回去了。
  回到了宿舍,煤油炉子上热了热肘子,然后就着叶念国从食堂弄来的黑面馒头,大家也是心满意足的很。
  一个肘子基本上吃的精光,看着大家大致上都填饱了肚子了,叶妈开始招呼儿子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了。
  叶妈带着两个小的去坐牛车到公社,叶念国兄妹四个骑自行车跟在后头。
  叶念国带着自家小妹,老二,老三俩换着来,反正俩没多大的小屁孩对于自己的自行车后头坐个姑娘很不习惯就对了,哪怕对方是自家妹子好像也不对劲儿。
  叶念国:……
  青春期的少年人都是奇葩,懒得理他们就对了,村里像他们这么大的都已经开始说亲了,过二年都能结婚了,叶家如果不是因为叶念国还没有成家,他俩还在念书的原因,这会儿叶妈不知道怎么着急呢。
  其实叶妈操的心一点儿也没少就对了,老大已经够大了的,翻过年出了孝就真的不能再拖了,叶妈大致地有了几个人选,既然叶念国自己没办法在县城找个对象的话,就只能在村里找个知根知底的了。
  叶妈对于儿媳的要求不高,能干,不拖累儿子就成。
  这个要求还真不好说,不要也不低,因为不晓得能干的标准是什么,不拖累的标准又是什么,总归叶妈自己应该心里有一杆秤的。
  叶念国对着这个没意见,过日子么,也就那么回事儿,经历过婚姻生活的人都知道,到了后来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只要对方一心一意好生过日子,他也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就对了。
  过惯了单身的日子后,其实也不觉得婚姻生活到底有什么好了,反而是矛盾呀,麻烦的一大堆的,远远地不如单身来的畅快,这一点上,他和吴曼青还挺有共同语言的。
  可惜呀,他似乎是和这姑娘没办法走到一起的。
  一路上,叶念国胡思乱想地到了公社,正好有村里的拖拉机来公社拉东西,这下子算是解放了。
  老二,老三俩骑着自行车回去,叶念国带着叶妈,小妹,志忠,志红几个老弱妇幼们坐拖拉机回去。老二和老三简直没办法理解自家大哥,骑自行车多棒呀,竟然会想着坐颠簸的要死的拖拉机,也是服了他。
  叶念国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俩。
  这一路上回去,叶妈果然晕车了,下车之后吐的一塌糊涂的。
  回到家了,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晚饭只烧了酸拌汤,就着玉米面饼子垫补垫补就算了。反正吃的是肘子也是够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