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38节
作者:
青猫团 更新:2024-05-17 12:29 字数:7318
他见其中一扇门微微开着一条缝,便快步踱去。
房中,一心自柜中找出一枚铜制镂空卷草团纹的熏香球,轻轻一按,镂空铜球便从中间一分为二地展开来,一心用雪白的手巾将其内外擦拭干净,又拿出另一只小木盒,剜一匙黑褐色的膏泥,以手指捏作团状,置于铜球中的熏香隔片上。
将香泥点燃,合拢铜球,挂在书案旁一支伸出木桠的小花架上面。
余锦年正闷头思考,忽然闻到一股清新醒神的香味,不禁抬头瞧了一眼,袅袅青烟自铜球的精致镂花中飞散出来,很是令人心旷神怡。
一心略略瞥过余锦年的药方,见他顿在此处良久,便笑了笑另取一支笔蘸墨,躬身将余锦年寻思良久仍不可得的字补全。
此刻季鸿推门而入,入目之景便是如此,那一心正弓着腰在少年身旁,很是亲密的模样,而那少年正专注与写他那歪歪扭扭的大字,根本对此毫无注意。他何须了解什么来龙去脉,只眼中渐渐侵染上深不可测的浓墨之色,数步赶去一把握住了少年持笔的那只手腕。
他手中不自觉地用力,将少年自书案前拽起来:“你在这里做什么,该走了。”季鸿压着嗓音,明明是对余锦年说的话,视线却定在快步闪开的一心身上。
余锦年见他竟然能找来,当即丢了笔高兴道:“有位法师请我给一心小师父诊病。嗯,现在也诊完了,我们走吧!”
一心也恭敬地朝季鸿施礼,随即低眉颔首退至一旁。
季鸿也并非是心胸狭窄之人,他明白少年既为医者,便免不了要与形形色色的男女有接触,若是这样的碰触他都无法忍受,那么自当初就不会倾心于少年。只是一心此人,总给人以深不可测之感,他令季鸿想起在极北雪原所见过的白狼,看上去纯洁无瑕宛若雪中精灵,实则却是尖牙利爪的凶狠畜生。
房中有隐隐香气,季鸿只扫了一眼,一心已先开口道:“是醒心香。”
他纵然不喜一心,却也不能随意对这面带微笑的虔诚佛子如何,于是握住余锦年的手沉着脸向外走,只想出了门再教育少年——他只顾着给人看病,却好歹也要看看那人好坏——这个一心显然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一心见他们要走也不拦,只默默地跟在他们二人身后,在余锦年迈出房间门槛的那一刻,他忽地出手,在少年肩上轻拍了一下。
余锦年纳闷地回头看了看,只见一心静伫在门前,与他微笑道:“小先生,明年此时,若是先生还记得一心,那便在路口焚五彩衣时,也替一心的母亲焚上两件罢。”
一心虽看着是个不正常的,还有些疯疯癫癫的潜质,可又着实没有给人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困扰,余锦年心想,都说佛家需斩断七情六欲方成大道,一心身在佛门,想来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供奉母亲,不过是寒衣节多烧两张纸而已,也不是什么大事,他便点点头答应了。
……
两人走出了风波寺门,一路沿着石阶往下走,余锦年都在讲一心的事情,并将那小师父是如何藏了一屋子珠宝,又如何要强送给他的事情说得绘声绘色,直到下了山,还与季鸿聊道:“一心纵然不是个好和尚,但却算得上是个好儿子吧?”
“呵。”季鸿冷冷笑了一声。
余锦年歪头看他:“你笑什么?”
季鸿终于得空插话道:“看你袖子里有什么。”
“啊?”余锦年两手在袖中内袋里抓了抓,先后摸到了小钱囊、一小包糖姜片、小手巾,他忽地一顿,将莫名多出来的东西掏出来,赫然正是一心给他看过的明月珠,情不自禁叫道,“啊!什么时候变出来的?”
季鸿似早已知晓,淡淡道:“他拍你肩膀的时候。”
余锦年诧异:“那你为何早不说?竟让我直接揣下山了!”
季鸿蹙眉,拈酸道:“倒是想说,只这一路你张口闭口皆是一心,如何插得进嘴去?”
余锦年:“……那我给他送回去。”
只见了一次就念念不忘了,若是再见第二次还了得?季鸿伸手扣住少年手腕,拉回身边狠狠箍住,命令道:“不许去,他既然家财万贯,想来也不缺这一颗珠子。”
“……”这人怎么,莫非吃醋了不成。
余锦年被他连哄带骗地回了一碗面馆,又被哄着将那珠子交给季鸿保管。后来他被店中纷杂事务烦扰住,照顾来往的麻烦食客还来不及,转头就将明月珠的事情抛在了脑后,他这边正在厨下忙碌着,便见清欢哼哧哼哧提着两大篮鸭蛋进来。
他帮忙拎过来,问道:“哪里来的鸭蛋?”
清欢也奇怪说:“不知道呀,方才一转头的功夫,面馆门外便多了这两篮,问过店里的客人,俱说不晓得。这里头还放了张纸,季公子你看看?”
季鸿接来一看,只四个字:“谢余先生。”
“看来是没送错,是哪个病人的谢医礼罢?”清欢笑道。
余锦年琢磨了一番,终究也不知是谁送来的,不过谢医礼无论对病家还是医家都是图个吉祥意思,也不在乎多少或内容,若是推却反而不好,于是他也不费心思追究来处了,欢欣快乐地将鸭蛋收下,并寻思着该如何吃。
一提起吃,少年就两眼发光,季鸿难能忍不住去摸摸他的头,提议道:“不若做腌蛋罢,也好些年没有吃了。”
这些鸭蛋俱是大粒浑圆,淡青壳,掂起来重而厚实,不似其他那些白壳蛋,手感既轻又空,一瞧就不好吃的模样。鸭蛋最美味莫过于腌蛋,而蛋之中又莫过于青皮蛋口味最佳,虽然鸡蛋、鸽蛋之类也可以做腌蛋的,但口感上来说俱不如青皮鸭蛋来得滋味无穷。
既然季鸿想吃腌蛋,余锦年自然满足,当即便叫清欢去酒肆要坛子清辣酒。
腌蛋法有多种,一说泥裹,一说粉团,还有纯用盐水泡的,不过余锦年最常用的便是酒蘸法,既简单且干净,吃时蛋黄流心,还有隐约的酒香,最重要的是滚上酒不仅能腌去鸭蛋本身的腥味,还更容易使蛋黄发红出油。
余锦年这边将五香粉炒好,混上盐末又翻一锅,清欢也拎着酒回来了。
他这只小酒鬼自然不能放过偷酒喝的好机会,启了坛便先尝了一口,清辣酒不比那些子用竹菊花果之类精心酿制的好酒,纯有又清又辣的酒味,属酒肆里便宜大碗的那类酒,虽说味道上单调了一些,但却很是过瘾,饮下一口,浑身都热和起来了,只觉得有无穷的力气可以挥霍。
季鸿听清欢说腌蛋制法简单,他一个外行人也可以帮忙做,便去洗净手换了轻便的衣裳回来,一进厨门,便瞧到少年在美滋滋地偷喝腌蛋用的辣酒。
走进厨房,少年便迎上来,端着一盏酒仰头笑道:“奖你的。”
季鸿也不由被他笑容感染,揽住他后腰,少年总说他身体如纸片儿似的一吹便倒,明明自己也不如何强健,这把腰也不堪一握,摸着这柔韧细瘦的腰,他语气也温和下来:“嗯,为何奖我?”
余锦年一本正经道:“奖你这次走了这么远的路,还爬了山,却没有喘得走不动路。”
季鸿听他这么一说,才似有所察觉,回想一番好像确实如此。以前他鲜少出府,但只要出府便一定会坐轿,哪怕仅仅是数十步的路程,也是左右护拥,下了轿也有小厮前后接引,唯恐他有任何不适,身体最弱的那几年,甚至还会随轿备着一张团椅。后来行至此处,被少年当做伙计左右指使,洒扫传菜跑腿,以往都是下人做的事,现在他全部亲自做了个遍……没想到身体反而有了些起色。
他早已对自己的身体不抱有什么转好的希望,但因如今身边有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少年,也难免在夜深时分生出些感慨——他既想着自己早日魂归极乐,也使少年在懵懵懂懂涉情未深时,能够及早抽身而退,日后与至交好友提起时,便以一句“故人”了结;可一想到少年真的将他忘得干干净净,便又觉得胸中抽痛,恨不能将身旁少年一口吞下去,以求长长久久,无论奈何桥还是忘川水,都与他在一起。
可想来想去,辗转难眠,又觉得——还是活着好,活着才能看见少年的笑容。
故而季鸿虽于健康上基本保持着随缘的态度,但其实还是想要好起来的,所以听到少年这样说,顿时觉得自己有望好转,内心也不禁微微高兴,遂低头就着余锦年的手饮完了那盏清酒,还顺着盅沿亲了下少年的手指。
余锦年指头被他亲的发痒,咯咯笑了两声,趁着酒味在他下巴上轻轻贴了一下,道是礼尚往来。
季鸿实在是爱死他这个礼尚往来了,面上却难以显露出来,只微微的跟着笑。
两人各有所想的面对面坐在厨房间,将酒倒在一个盆子里,又将另一个洗净擦干水分的空缸立在身旁,便开始动手腌蛋。
酒蘸法腌蛋是将青壳鸭蛋先在酒里滚一圈,再在五香盐粉里滚一圈,就可以放进陶缸里了。前世自家吃时,因为有冰箱且养父口味偏淡的缘故,一般只是这样滚两圈再放袋子里扎牢即可,吃时鸭蛋的咸味刚好口感适中。但眼下这样做却不太保险,还是得做得稍咸一些,才能存放更久。
所以他们将滚过两圈的鸭蛋放进陶缸里后,余锦年又化开了一盆饱和盐水——即是将盐倒入熬化,待盐水饱满而锅底又残留有薄薄一层盐时,所得的浓盐水。将五香粉撒进去,再把盐水并坛中剩下的酒都倒进陶缸里,就可以用木板封缸,拿大石头压住,然后耐心等待。
制完腌蛋,天色稍晚,余锦年也懒得纠结今晚吃什么,便随手炒了个口味偏咸微辣的菜,又在做杂酱面的卤肉上切了一盘细肉丝。
然后将昨日剩下的五六个冷馒头拿来,用小刀在馒头尾巴处挖个洞,掏去一块瓤,用长筷子夹着在灶膛口用火烤,烤得馒头皮微微焦黄而裂开几条细缝,厨房内也飘出了烤馒头的焦香味。
他小时候在养父家乡吃过一次邻居阿爷烤的馒头,从此便喜欢上了,回到城市后便明击暗示地让养父也做过一次,但是那时家中只有天然气炉,虽说也能烤,但味道上来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不如灶膛里烤出来的香,至于烧烤店里的则更是又差了一层,也不知究竟是错在了哪儿。
一想起烤馒头的味道,余锦年肚里便咕咕唱起歌来,他耐着性子将五六个空心馒头都烤好了,便一一用小瓷盘反着放好,空肚朝上,再将之前炒好的菜塞到馒头肚子里,最后缀上一小撮肉丝。
这叫“馒头盅”,有菜又有饭,岂不美哉?
至于剩下的馒头瓤,则被他切巴切巴,沾上一层面粉,烧成了一锅烩馒头汤。这也算是家常菜的一种了,就是拿葱姜蒜炝锅后,泼一个鸡蛋下去搅碎,再下白菜丝烹熟,根据口味入盐、酱油,差不多时再把切好的小馒头块扔进去,阖盖一焖,就可以吃啦!
可不要看它如此粗陋,好像没什么值钱食材,实则也是鲜香无比的,仅余锦年自己便能喝上两大碗。
因今日是寒衣节,所以未及天黑,食客都速速散去了,因着天黑尽时,便是鬼魂行走的时辰,但凡觉得自己阳气虚弱的都早躲回家里去,以防冲撞了孤魂野鬼。
一家人暖暖洋洋吃饭,穗穗因馒头盅新奇好玩,还多吃了半个,直撑得直不起腰来,被众人笑话了一晚上。用过晚饭,几人各自收拾去,清欢带着穗穗回房,道是要教她女红,这么小年纪也不知道能学出什么稀奇功夫来。
余锦年则自后院拎出一个小篮子,兴冲冲去找季鸿。
彼时季鸿正因被少年喂多了,而在房中踱步,忽地房门打开来,他尚未回过头去,便觉背上一沉,有轻微寒气传来。
少年两手从背后揽住他的脖子,半挂在他背上,还优哉游哉地踮着一只脚,片刻从背后歪出半个脑袋,高兴道:“阿鸿,我们也去送寒衣呀!”
第43章 赤豆饭
寒衣节之所以称为寒衣节,便是当日有一样重要的习俗——送寒衣。这时阳间大获丰收,人们吃饱穿暖之后也难免想起已亡的先祖来,此后天气日渐转冷,冥间更是阴寒,又岂能没有御寒保暖之物,于是便以五彩纸象征绫罗绸缎,裁剪成衣帽,制成五彩寒衣焚烧祭祖,这既是子孙后代的孝心,也是对鬼神的敬畏之心。
这日下午,鬼门大开后,有新坟的便去新坟上祭典,而到了晚上,无人祭奠的孤魂野鬼便会四处游荡,寻觅食物,驱寒向暖。若是不在自家门外路口与这些飘移不定的鬼郎君们送些寒衣,他们无处可归、无家可依,便会穿宅入户,侵犯在世生人,搅扰先祖亡灵。
这些自然都是时人信之不移的鬼神传说,不过对余锦年来言,都只能算得上是迷信而已,他之所以热衷于出门去送寒衣,更多是出于一种凑热闹的好奇心,家家户户都去送寒衣,唯独他们一碗面馆无人去送,岂不是显得很是特立独行?其实究其本质,便是老人所说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不怕死精神。
季鸿将他从背上扒下来,转而捞在身前揽着,见少年一脸兴致勃勃的模样,站也没个站相,顿时忧愁道:“今日幽鬼之物大行其道,规矩些,小心冲撞了魂灵。”
“嗯。”余锦年听季鸿的话,立刻站好了,老老实实地将两手垂在身侧,看着季鸿慢条斯理地穿衣系带,虽说行为举止优雅端庄,赏心悦目,便是看这人穿脱一晚上的衣裳都不觉得厌烦,可是……真的好不磨蹭!
他的前世已被过度的城市化了,很难再见到此种古朴神秘的风俗节日,因此对此怀有莫大的兴趣,生怕出去晚了一时半刻便会错过什么,见季鸿不急不躁,半晌又忍不住点点脚尖,催促道:“好了没有呀?”
季鸿走出来,抬手将一件披风罩在少年身上,这才道:“没见过你这样心急的。”
余锦年见他将一件朴素青袍穿的风姿卓越,不由眉开眼笑:“走罢走罢。”
季鸿无奈地与他出了门。
二人一前一后迈出面馆,便见街上已经有不少家户出来送寒衣了,且大多是阳气旺盛的男人,唯有少些家中无男无子的妇人老妪,才面色愁苦地独自拎着篮儿出来烧祭。季鸿转头看看身侧眼睛晶亮的少年,心道,出来见鬼也见得这般开心的,在信安县怕也数不出第二个来。
余锦年却不知道季鸿在瞧他,因为他正四处观望着其他人呢,如今夜已深了,虽说的是出来烧寒衣的人有不少,其实就整条宽敞笔直的长街来说,仍只是稀稀寥寥数人而已,且都是烧祭完便都匆忙忙回家去了,没有愿意多停留的。
他们走了不远,挑了离一碗面馆挺近的一个街口便停了下来,那处已经有了位腰背佝偻的老妇人在献烧寒衣了,她身边摆着一个比之她身材来说算得上硕大的篾篮,见余锦年走过去,还抬头朝他们二人和善地笑了笑。
老妇人看上去已经六七十岁,鬓发花白,蹲在地上显得格外娇小,她抓起一把灰土,在地上画了个圈,然后点起香来,开始从篾篮里往外掏东西——先是一个水葫芦,又是一碗还冒着热气的赤豆饭,她将葫芦里的清水倒至一个空碗中,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是在悼念谁。
这赤豆饭的习俗说法不一,有说是共工之子死后化作疫鬼,也有说是颛顼的三个儿子死后分别化作了江水之疟、苦水之魍魉以及专跟小儿过不去的小鬼,但无论是在哪个说法里,这些厉害的不得了的幽鬼们却都害怕一样东西——赤豆。
故而人们便以赤豆、糯米蒸而为饭,这种象征驱避疫鬼、防灾祛病的赤豆饭色泽嫣红,软糯香黏,与药性上来说还有健脾养血的作用,时而用之倒也能强健身体,只不过在眼下此时,赤豆饭更多的并不在于它究竟有多好吃,而是图个吉祥的意思。
余锦年见老妇人这一套很是讲究,遂不敢打扰她,便走到街口的另一端,也蹲下身来拿出在丧纸铺买好的五彩衣。因一碗面馆中无人在新丧之中,故而烧祭寒衣便只为来年趋吉避凶之举,意在贿赂过往怨魂厉鬼和孤魂野鬼,使他们不要去叨扰家中生人。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鬼节的缘故,今夜的街道显得分外幽深寂静,季鸿的惧黑之症虽已缓解了不少,却还是对这种气氛心有余悸,故而微低着头,离少年挨得更近了些。
所谓入乡随俗,尽管对鬼神之说并不笃信,余锦年烧寒衣时还是态度恭敬,不敢有什么调笑轻浮的举动,认认真真地蹲在这儿烧了,小声念叨:“各位鬼郎君,我是一碗面馆来的,你们走过路过想吃面可以,可千万不要吓着我们店里的女娘们呀!”
季鸿原本在府上时便不受用,且又因十六年前出了二哥那桩事,除非是有不可推却的宴会祭典必须出席,又或者是天子召见,否则这些自家小节小宴他是没机会参与的。后来大到八九岁,知道有烧寒衣这种事情,也曾偷偷命康和院中下人去买过五彩衣,独自祭上火盆胡乱来烧。
因着院中例钱稀少,下人也只能买来对季府来讲过于普通的五彩纸制成的寒衣,当时嫡母路过看见了,盛怒之下一脚踢翻了他的火盆,道季延何曾需要他来假惺惺地烧祭这些寒酸东西?那时他心中委屈,似乎还倔强了几日,如今想来也尽是好笑,反正也无人在乎。
等他知道究竟该如何烧寒衣,且有了充足财力,甚至可以毫不可惜地焚烧真绫罗时,他已经足够大了,也不再拘泥与此故意惹主母不快。故而今日陪少年出来烧寒衣,竟是有了些回溯年少时光的感觉,便从篮子里也拿了几张五彩纸衣点来烧。
见余锦年偏头看看他,季鸿顺手将少年被晚风吹乱的发丝勾在他耳后,和声道:“难得烧祭寒衣,也给二哥烧些罢,不过他故去这么些年,想来应该已经轮回转世了。”他看着余锦年白白嫩嫩的脸庞,忽然嘴角微微地勾起来,似是想到了什么好事:“如果二哥转世,现在兴许已经有你这般大了。”
这话怎么听怎么这么奇怪呢,就好像摸着他头的季鸿是个慈爱的老父亲般,余锦年别扭了一阵,也默默给二哥哥烧了几张五彩衣,道:“也许二哥哥才华出众,被冥王府君留在下面做鬼吏了呢,等二哥哥以后升官也做了鬼府君,以后每年上天述职时路过人间,便能上来看你啦。”
季鸿被这种说法逗乐了,手一抖,险些被烧着的火苗舔了手。
余锦年忙不迭叫他将纸衣丢在地上,捧着他手使劲吹了吹,他却不知季鸿是因为好笑而抖了手,还以为他又是因为提及季二哥哥才失了神,心下不免懊悔,做什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季鸿却笑着说:“倘若真如你所说,我倒应该每年备好一壶酩酊春,将你介绍给他看看。”
地上的五彩纸烧光了,余锦年又燃上几张,咕哝道:“我有什么好看的。”
季鸿也悠哉地烧起纸衣来,边说:“二哥常说,我们兄弟姊妹几个都不像季家人,季家祖辈均生得威严勇猛,即便闯莽了些却还有趣,上至天子朝臣,下至街游匹夫,没有不敢骂的。只到了我们这辈,反文绉绉的都似读书人,简直呜呼哀哉无聊透顶。若是二哥见到你这样活蹦乱跳不老实的,定是要道‘天不亡我’,然后欣喜地拉你去喝酒,将你逗得辨不清南北。”
从二哥哥干过往四岁小季鸿的酥酪碗里倒酒这件事看来,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只是……什么叫他活蹦乱跳不老实?
“只不过,”季鸿抿起薄唇,似笑非笑道,“又以你的性子,却未必能被他唬住,到时究竟是谁被逗晕了头还说不好呢。”
余锦年虽然没有见过二哥,从季鸿口中听到的也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残支末角,但他却越发的对二哥此人产生了好奇之心。仔细想想,二哥哥去世时,季鸿的年纪还那么小,大约与余锦年这具原身失去父母的时候差不多大罢,可原身对父母的印象都已朦胧如此,季鸿却将他二哥记得那样清楚,他又从不愿提及家中其他的人,仿佛他人生中全部的快乐仅来自于有二哥陪伴的那短短几年。
仅这么一思索,余锦年不禁同情起季鸿来,可他越对季鸿的过往感兴趣,就也越是想提那壶不开的水,那壶里嘟噜噜冒起的小气泡吸引着余锦年,令他忍不住将爪子伸进去挨烫,他正琢磨着先烫哪只手,却没提防手里烧着的彩衣已经真的要烫他的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