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3)
作者:木落月明      更新:2024-05-17 09:40      字数:3925
  无花因此游历江南,莆田南少林也历来相安无事。直到上旬, 天峰大师骤然暴毙, 死状也同任慈、灵鹫子等人一样惨烈。南少林的弟子们本来没怀疑到无花身上。楚留香过来一说, 人们才想起江南游历的七绝妙僧。寺中僧人赶忙翻查天峰大师的遗物寻找线索, 果然找到了无花的身世。
  无花本非中原人。他的父亲是东瀛名噪一时的刀剑高手天枫十四郎。天枫十四郎渡海而来, 在莆田登陆,直打得江南武林毫无还手之力。当时天峰大师新任罗汉首座不久, 代表莆田少林与十四郎过招。只三十招的功夫, 十四郎便败在大师手下。
  出家人慈悲为怀,是以大师只是重伤了十四郎, 随后便放他离去了。可谁知十四郎与丐帮龙头任慈早订了三日之后的武约。十四郎瞒着自身的伤与任慈对战。任慈稍不留意,就把十四郎打死在绿竹棒下。
  这个叫任慈的丐帮龙头的确心地仁慈。他觉得比武切磋点到即可, 是他对不住十四郎。于是便答应十四郎死前的要求,替他将两个孩子抚养长大, 再传他们毕生绝学。后来天峰大师听闻此事, 感到十四郎的死他也有责任。于是来到杭州与任慈商量领养一人, 也算补偿对十四郎的亏欠。
  就这样, 两名善良的长者各自领了一个孩子回去抚养。大的七岁, 养在佛门,就成了无花。小的三岁, 懵懵懂懂一路在丐帮长大, 便是后来的南宫灵。
  南宫灵默默地听慕容小荻说罢往事, 不由感伤:我对不起师父。
  无花道:你没什么对不起他的。那两人杀死了父亲, 还要把你我兄弟分开, 为的只是填补他们可笑的负罪感。
  慕容小荻道:不论如何你都不该对你的亲弟弟下手。
  慕容小荻看了眼自己的弟弟。谢昀正站在他的身后, 替他提防着南宫灵像杀死宫南燕那样突然偷袭。慕容小荻觉得自家的弟弟真是棒极了。
  无花说:制霸中原武林,是父亲一生的宏愿,也是我们两兄弟的使命。我们为此而生。
  原来当年十四郎败于天峰大师手下,自感此生称霸中原无望。于是他想出条毒计,拿命来碰瓷老好人任慈,以便把两个儿子塞进武林学习中原人的武功。将来等他们长大,必定能够青出于蓝打败师父,替父亲登顶舞林至尊。
  当时南宫灵还小,十四郎的心思便全说给当哥哥的无花听。等弟弟长到十二三岁,无花才认回了南宫灵。可此时南宫灵已给任慈教导成了一个心怀仁慈的好孩子。无花便是再如何教他作恶,南宫灵总不能完全达成哥哥的企盼。
  再后来,南宫灵竟跟楚留香搞得不明不白,频频阻挠无花拿香帅背锅的计划。此时南宫灵又发疯一样地杀死宫南燕,彻底打乱了无花利用她控制神水宫的布局。在无花眼中,这个弟弟已渐渐同父亲的遗愿相悖了。
  不过无论如何,自家的兄弟只能死在他自己手里,怎么也轮不到谢昀出手。
  无花拂了拂衣袖,他仍是那个谦谦有礼的七绝妙僧:请两位赐教。
  我一人与你过招足矣。慕容小荻有他的坚持:我从不爱管什么武林公义,只想教你当个好大哥。
  谢昀只觉这一刻的慕容小荻尤其帅。帅到他竟真的以为慕容小荻是他的亲哥哥。忍不住想到慕容小荻的身边给他抱一抱、蹭一蹭、亲一亲。
  帅的人出剑的姿势都帅,慕容小荻的剑光在水中划出道长波。波影如长蛇,吞噬着无花的白衫。
  无花的功夫也不赖,不知从哪里亮出了一把东瀛□□。刀片反握,举刀齐眉,只待那长蛇张口而至,迎风一击,自将长蛇断作两截。
  迎风一刀斩。慕容小荻的左手手臂渗出了血。
  谢昀急忙上前帮忙,慕容小荻制止道:大人打架,小朋友们站一旁去。
  这自是把谢昀和南宫灵都当小朋友看了。事实上南宫灵比慕容小荻还要年长。
  无花一击占优,势头正好。他也认出了慕容小荻的剑路:原来谢晓峰是你的父亲。
  天枫十四郎与谢晓峰也曾有过一战。十四郎没拿谢晓峰碰瓷。两人决战的缘由不是武林,只为女人。
  没有人知道那一战谁胜谁败。但谢晓峰留下的剑谱里记载着十四郎的刀法,十四郎教导小无花时,也讲过谢晓峰的剑。多年以后,当两家传人再度相遇时,他们依旧认出了父辈的恩怨。
  谢昀提出了极其不合时宜的问题:所以你们到底跟我们是不是一个爹生的?
  所有人都沉默了。
  连最年长的无花也说不清楚。他曾经怀疑过这个问题。谁的父亲会对自己孩子那么狠,把他送给仇人去抚养呢?谁的父亲愿意叫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辈子背负着复仇而活?
  但无花已经不可回头。也许在不经意间,天枫十四郎的心愿已牢牢地扎在他自己的心田。他只能硬着头皮,没日没夜地自我告诫,我是天枫十四郎的儿子,天枫十四郎就是我的父亲。如此一来,十多年来的苦心经营才不至于为他人作了嫁衣。
  南宫灵落下了泪。
  他想起两三岁时,哥哥曾抢走他的小木马还威胁他:你是外边河里捡来的,敢告状就把你丢回去。
  本来只是哥哥吓唬弟弟的玩笑话。但是此刻回想起来,仿佛有鼻有眼。是啊,谁家的哥哥会不择手段地把弟弟往死里逼,一年到头都不见对弟弟真心地笑过几回。他真的是无花的亲弟弟吗?
  南宫灵终于望着无花说出了他的怀疑:你不是我的亲哥。
  无花的世界观骤然崩塌。
  因为他是在东瀛看着母亲怀胎十月把弟弟生出来的。谢晓峰不可能追到东瀛去。南宫灵必然是天枫十四郎的亲生儿子。那就只有他无花,不是天枫十四郎亲生的了。
  无花开始痴笑。佛说万法皆空。他果真在这一刻领悟到真正的空。他不是天枫十四郎的儿子,可他却为天枫十四郎的遗愿奔波劳碌。为着这个本不是他父亲的父亲,他将好友、恋人、孩子全都害死。他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不,定是天枫十四郎当年输给谢晓峰,所以想出恶毒的法子来报复谢晓峰的后代。
  无花积压在心头的怨恨化作满腔怒火,全都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
  南宫灵!天枫十四郎的儿子!罪魁祸首的余孽!
  他要杀了南宫灵,他要叫天枫十四郎受到报应!
  无花发了疯一样,用尽全身气力使出天枫十四郎的迎风一刀斩。
  人刀合一,人至刀落。一刀起手,偌大的画舫一断为二。刀风的尽头正是南宫灵!
  慕容小荻的剑犹疑不决。他怜惜他的弟弟,却不知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弟弟。事情变化太快,以致于他一时不知该向谁出手。
  谢昀的剑坚定地刺穿无花的心脏。
  迎风一刀斩挡不住谢昀的洗心问剑。
  无花的刀落下。人也落下。
  白衣被血染红。
  人刀合一,人刀尽灭。
  慕容小荻竟打算过来抢救一下。
  谢昀把慕容小荻劝走:无花二十二,谢晓峰三十一。难不成谢晓峰八岁生的无花?
  无花还吊着最后一口气。听见这句气便绝了。
  慕容小荻看向情绪激动又失血过多晕厥的南宫灵:那他便是我们的兄弟了。
  谢昀撕下衣袍给慕容小荻包扎伤口:也不是。十八年前南宫灵出生,正好是谢晓峰击败中原各大剑客扬名立万的时候。他不可能跑到东瀛生孩子。
  开镖局的人算数总不能错。谢昀早就算好了。他怕慕容小荻打不过无花,这才使出计策扰乱无花的心神。不过说到底若非无花与南宫灵兄弟不和,也不至于叫谢昀钻了空子。
  慕容小荻跟上了谢昀的思路。他望着昏死过去的南宫灵,叹口气。又来调戏谢昀:你该不会怕多了个兄弟我便不疼你,故意不认的吧?
  放屁。他比咱俩都大,多也是多个哥哥宠我,我才不怕没人疼。
  我还想找个人接盘。照顾小朋友麻烦死了。慕容小荻敲谢昀的脑袋。谢昀猛然把绷带收紧,慕容小荻连连大叫:哎哟痛痛痛,你能不能轻点!
  谁照顾谁啊?
  慕容小荻只好乖乖地说:你照顾我。
  谢昀总算能趁机敲回慕容小荻的脑袋:小朋友要乖。
  慕容小荻也没有再敲回去。偶尔让弟弟嘚瑟,也是维系兄弟感情的好途径。像无花那般处处压着南宫灵,动辄还动手,万万要不得的。
  谢昀问怎么处置南宫灵。
  慕容小荻先问:你对他真没意思?
  没有。你不要腐眼看人基。
  慕容小荻自言自语:也是,一点红比他好多了。
  谢昀没力气再去解释一点红那头的事情,也不能叫慕容小荻把话题带跑,便提议:他杀了任慈,把他交给丐帮处置吧。有莆田少林的天峰大师的遗书为证,丐帮的人会相信的。
  慕容小荻笑道:你太天真了。和尚要化缘,叫花子得讨饭,两家生来就有争市场。你觉得丐帮会信少林说的话?
  大唐武侠位面的丐帮和少林好像不会有这个矛盾,可能因为大家都有很多金砖不用讨饭的缘故吧。
  慕容小荻继续说:况且任慈未必是他杀的。或者说不全是他杀的。
  谢昀惊道:除了他难道还有别人有天一神水?
  他或许给任慈的汤水下过毒。可你别忘了任慈身边还有个秋灵素。若是秋灵素事先替任慈尝过一口汤,那便前功尽弃了。
  所以是秋灵素跟南宫灵合谋杀的任慈。谢昀恍然大悟:难怪南宫灵事后还留着秋灵素。
  慕容小荻还是不同意:秋灵素绝不会害她的丈夫。她容貌被毁,只有任慈怜她。她绝没理由害死任慈投靠南宫灵。
  恐怕这一切,都得回去见了秋灵素才能真相大白。
  第36章 第 36 章
  天目山间的任慈旧宅里依旧点着烛火, 坐在烛火前的依旧是笼罩在黑纱白纱里的秋灵素。
  秋灵素颀长的五指拈起茶杯。那是一只极好看的手。石观音只毁了她的容,却没毁了她的手。这只手但动起来,还是能够挑动无数男人的美梦清秋。
  谢昀不知何时出现在房内。他看着秋灵素的手, 看着秋灵素的白面纱。
  谢昀一直有个困惑:任夫人不揭开面纱怎么吃饭喝茶?
  秋灵素把茶杯放下:谢盟主在我便不喝了。
  戴着面纱的人总叫人忍不住揭开面纱去看。
  可是看了的人便要学孙学圃丢掉一对眼睛。
  谢昀在秋灵素对面的椅子坐下。
  谢昀同她说:案子已经破了。
  秋灵素起身, 将屋里四周七八盏煤油灯都点亮。
  她边点边问:南宫灵死了么?
  我们把他交到楚留香手上。
  你该交给我。他是杀害我夫君的人。秋灵素的眼里极为复杂的情绪:香帅从不杀人, 会留着他吧。
  那么夫人究竟要不要他死?
  随便。他不能作恶便是。先夫的基业没有落入南宫灵的手里就行。
  秋灵素点亮了全部的灯, 屋内大好光明。秋灵素又坐回原先的椅子上, 同谢昀眼对眼,面对面。
  谢昀道明来意:请夫人履行承诺, 引丐帮投奔天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