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 第36节
作者:乐寻      更新:2024-05-17 06:57      字数:2784
  他望着十多年未见的故人,低声开口:“小时候您怎么叫,现在就还怎么叫。”
  女人抬起袖子,随意地抹了把眼泪,“你快进来。”
  他跨过门槛,跟着她进去。
  她回过头瞧他,一脸和蔼可亲的模样,“我可听说你现在是老板啦,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完-
  第20章 狂犬
  ◎你那小女朋友还挺野。◎
  陆谨修淡淡扯了下唇, 低声回应道,“挺好的,您呢?”
  女人推开堂屋门, 努努下巴, 示意他进去, 边笑边开口, “我啊,还是那样呗。”
  她细细瞧了他一会儿, 逐渐皱起眉, “你脸上这伤是怎么回事儿?”
  “不小心碰的, 不碍事,您别担心。”他嗓音淡到极致。
  “你这孩子, ”女人眉心紧蹙着, “以后可得小心些,千万别让自己再受伤了。”
  他低低应了一声, 跟着她进门,环视一圈, 而后垂下眼,淡声询问道:“您真不打算再回南城了吗?”
  这套屋子里的陈设, 让他想起了二十年前, 他与母亲生活过的那间破败的小屋子。
  也是类似这样的地方,类似的城中村。
  屋子年久失修,墙皮都翘了起来, 露出下面坑坑洼洼的水泥砖,下暴雨的时候会漏雨。
  他极不喜欢暴雨天。
  那屋子空间实在小, 走两步就能撞到墙头。
  母亲从屋外走到屋内, 都要弯下腰, 因为房门实在太低矮了。
  陆谨修长指搭在身侧,轻轻捻了下。
  他十六岁那年,明瑶十一岁。
  那时候,她抱着厚厚的语文书和英语书,一脸苦恼地说羡慕他记性好,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可她不晓得,有时候记忆力太好,实则是一种缺陷。
  女人掀了下嘴角,示意他坐,轻笑一声道:“我都在这儿生活十来年了,对江城的天气啊,物价啊都适应了,再说我这个岁数,身体大不如前,不能再跟你们年轻人一样随意搬来搬去了。”
  陆谨修在她的招呼下坐到沙发上,眼睫微垂,视线落在茶几一角。
  “阿修,你吃饭了吗?”女人笑着问。
  陆谨修薄唇轻轻抿起,照实回答,“还没有。”
  他问,“您吃了吗?”
  女人抬手理了理鬓角碎发,望着他道,“没呢,我正准备去做,你要是不嫌弃的话,跟我一起吃点儿?”
  陆谨修站起身,“不如我请您去外面吃。”
  女人忙摆手拒绝,“去外面吃什么呀,让你破费不说,吃的还不一定有多好。”
  顿了顿,又说,“你不知道,就一周前,临湘街中路那家馆子都被食品卫生局查封了呢,说是他们的卫生不合格,拍的照片都上新闻了,他们那后厨……”
  她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嫌弃,“脏兮兮的,让人连下脚的地儿都没有,你说就那种环境,能做出来什么好饭。”
  陆谨修纤长而浓密的睫毛轻轻一颤,不合时宜地低笑一声,“您说得对,外头的东西是不怎么干净。反正我也没有别的事,今儿中午在您家蹭顿饭,您不介意吧?”
  女人偏头看他一眼,那双略浑浊的眼眸里笑意更浓了,“你要不嫌弃我的手艺,那就留下来陪我吃,我介意什么,我乐意得很呢。”
  反正她也是一个人。
  丈夫早几年去了,儿子娶了妻,不常回来。
  “好。”陆谨修轻笑,淡淡应了一声。
  女人指指他身后的沙发,“你坐吧,坐这儿等着,饭菜马上就好。”
  陆谨修颀长而深静的身形伫立在那儿,笑着拒绝,“我帮您。”
  “您是不是忘了,之前您还教过我做菜呢。”
  女人低眉瞧着他,似是也想起了什么,那张略显岁月痕迹的脸上转而覆上一派柔和光景。
  她眼珠也亮晶晶的,“那你跟我过来吧,帮我打打下手。”
  “嗯。”他低低应声。
  大概三十来分钟后,三样菜、一大碗汤被端上餐桌。
  女人站起身,正准备去盛米饭的时候,陆谨修顺势接过她手里的碗,“阿姨,我来。”
  那女人看着他,轻轻笑开,恍惚觉得时间回到了十多年前。
  他还是那个让人心疼,惹人喜欢的小孩子。
  有句不那么中听的俗语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话想来也是没错的,一个人不论外形气质再怎么变化,刻在骨头里的教养、融进骨血里的良善,怎么都不会改变。
  安静片刻,她低声问,“阿修,你今年多大了?”
  岁月不饶人,她真是年纪大了,连他的生日是几月几号都已经记不清。
  陆谨修走过去,将盛好的两碗米饭搁在餐桌上。
  他拾起一双筷子,递过去道,“过完今年的生日就二十七了。”
  女人接过筷子,示意他坐下吃饭,沉思几秒才道,“你是十二月的生日,对吧?”
  陆谨修菲薄的唇微抿了下,轻描淡写地道:“您说得很接近,我十一月八号生日。”
  满打满算,距离现在也不过两个月。
  可他没什么过生日的习惯。
  近几年,倒是顾承野、霍辞和虞绯他们总会在他生日前或当天送他份贺礼。
  女人略微浑浊的眼睛闪烁了下,思考着究竟要不要现在就把那东西交给他。
  说起来,这孩子的母亲也是个妙人。
  她当初把这东西交给她的时候,说的那句“我信得过你”她记得尤为清晰。
  而自己,因着她这句话,踏踏实实地将那东西一路存留到现在。
  不管生活有多难,她都没想过要拿它换钱。
  她知道,自己不能辜负他母亲的信任。
  她把东西交给她那年,阿修也不过九岁。
  细细算来,已有十七年了。
  女人夹了片精瘦肉放进他碗里,笑着问,“阿修,你现在有没有谈女朋友啊?”
  陆谨修神色微顿,起身给她盛了碗汤。
  把碗放下后,他低低淡淡出声,“还没。”
  “那你有没有心仪的女孩子?”
  陆谨修抬眸,半开玩笑似的问,“怎么,阿姨您是打算给我介绍女朋友吗?”
  女人摇头,“我哪里认识什么配得上你的女孩子……”
  她虽没什么大文化,但平日里还是会读读报纸看看电视的。
  她在一档访谈节目里看到过主持人讲他的经历,知道他在国外留过学,现在的身份不同以往。
  门不当户不对,身份学历也不匹配的爱情是注定走不长远的。
  既走不远,不如就不开始。
  她到底比他多活了小半辈子,这点儿道理怎么会不明白。
  陆谨修扯唇低笑了下,随意夹了一块花菜放进碗里,“阿姨,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很早,很早就有了。
  女人眼睛倏地一亮,直接问:“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她结婚?”
  结婚?
  陆谨修一怔。
  他状似无意地轻笑一声,“阿姨,她现在还不是我女朋友。”
  说实话,他常年跟老顾老霍他们两位待在一起,倒从未有哪一刻觉得自己的思维有多跟不上潮流,也从没觉得自己年纪有多大。
  毕竟他们两位可是比他更“年长”的存在。
  但听完阿姨的话,他头一回生出一种疑惑。
  自己的思维到底是断代了还是不够跳脱,连比他年长二十多岁的中年人都比不上。
  “既然喜欢人家,那就赶紧追呀。现在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可不容易,你得好好珍惜,万一错过了,那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她苦口婆心地劝。
  “阿姨,我知道的,您说的我都明白。”
  “你光明白可不行,你得拿出实际行动来啊。”
  安静片刻。
  陆谨修低低应了一声,“好。”
  饭吃到一半,女人起身走到卧室,从床头一箱摆件里取出一串儿极不起眼的钥匙。
  她捏着其中一只小小的钥匙,打开床底下那个尘封已久的红棕色小木匣。
  女人从红棕色的木匣子里取出一样物件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