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7,梦的焦点,第十章(3)
作者:未晚向      更新:2024-05-17 06:25      字数:2156
  摩根·达蒙不客气地把他的手从他衣服上甩开,“李阳光这个女人我要定了,谁都抢不走她。”
  戴维·杰坦森鼓足勇气,不再懦弱,跟摩根·达蒙扭打起来,李丙笃喝道:“现在不是你们争抢女人的时候,我们先离开墨西哥城才是。李阳光在凶案发生的时候不见了人影,别墅里的人肯定认为她是凶手,我们先下山去船坞那里和emma汇合。”
  两个年轻人根本不听李丙笃的话,一味骂骂咧咧地早在地撕打,根本占不了上风的戴维·杰坦森更是扭着打不肯放手,所以李丙笃特地呵斥了他,他就像失去理智的羔羊,把过去压抑的情绪今天全都都爆发了出来。
  李丙笃父女正愁该如何分开他们时,“砰”地一声响,扭打的两个人仿佛身中弹一样,停下来,畏缩着不敢动荡一下。他们父女也是受惊不小,如此近距离声音,究竟是什么呢?火药味扑进他们的鼻息,他们才回神过来,刚才有人开枪了,声音是子弹爆裂发出来的。
  随着声响恢复平静,一个令他们感到绝望的声音传入他们的耳鼓,“如果我再开枪的话,子弹不会像刚才长眼睛,不钻到你们肉里面去……”
  那是戈麦斯凌厉的声音,李阳光听得清清楚楚,虽然不能看清楚他的脸,但她能深深感受到他脸上的阴云有多浓重。
  李阳光颤声道:“戈麦斯……”
  “嗯……isabella……我知道了你真实名字不叫isabella……但你在我心目中,永远都叫isabella,这个名字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因为我爱上的女人叫isabella。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我爱你,所以你不可以离开。”
  戈麦斯说着充满缱绻情意的话,李阳光的心却像被人用钳子夹住,浑身都能感受到刺痛。
  “戈麦斯,我心有所属了,所以不能跟你回去。”李阳光仿佛被人掐住脖子,发出喉音。
  “你必须的回去……除了爱,我表哥的留下的遗产得我们两个人一起处理。”戈麦斯固执道。
  李阳光深知他所谓的处理遗产,是他认为她知道秘密金库的密码。
  李丙笃和两个年轻人看突然又冒出一个对李阳光青睐有加的男人,注意力完全被这个男人吸引了去,最重要的是,他跟他们打招呼,竟然是朝天开枪,那是不加掩饰的威慑。
  眼下的情形是,不仅仅是男人对女人竞争的复杂局面,而是别墅的人追上了他们,保罗.科洛博被杀,他们会被当成重大嫌疑人,警察会把他们丢进监狱的。
  李丙笃在心上盘算着,如果追上他们的只有戈麦斯一个人,他们有办法轻易制服他,所以他试探性地说道:“——李阳光不可以跟你回去!你单独一个人,是阻拦不了我们的。”
  戈麦斯打开手电筒,走近李丙笃,停顿了一下,说道:“李阳光跟我走不走,由不得她,也不是你说了算。”然后把光亮在两个年轻人身上上下扫射了一阵,鄙薄道,“李阳光是我的女人,根本就轮不到你们两个小丑跟我抢。”
  李丙笃心上犯着嘀咕,一个女人要是被太多男人同时追求,可不是一件好事,势必会给女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他的胃部一阵痉挛,思量着该如何摆脱这三个年轻人对她女儿的纠缠,这件棘手的事情,他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想好对策,莫名的焦灼涌上心头。
  李丙笃尽量心平气和地回复戈麦斯,“这个女人你不可以带走,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
  戈麦斯固执道:“从此以后这个女人属于我,既然属于我,她就属于这里。”
  ——这是不给人余地的狡辩。
  同时,李阳光的三个追求者,戈麦斯认为他是另外两个人的领导者,是至尊男性——拥有跟他们竞争的女人交往的第一选择权的男性,所以摆出高高在上的样子,不把他们看在眼里。
  另外两个竞争者本来是敌对的,突然冒出一个自认为比他们都强悍的人,跟他们争抢目标,心绪自然被他的嚣张同时吸引了注意力,不禁同心协力地上前跟他理论,紧握的拳头随时准备挥向他,戈麦斯毫不慌张地用枪口对准他们,李丙笃顺势把ju击qiang抵在他腰部,“年轻人,这个女孩不属于你,我们得带她走。”
  戈麦斯不假思索地放下枪,“开枪打死我表哥保罗.科洛博的人,应该就是用长枪抵着我腰部的这个人吧?”
  李丙笃道:“你应该领略了我的枪法。”
  戈麦斯把腰部的枪支推开,“我很好奇,你打中我表哥放在卧室窗帘后的塑料人了,为什么就没有上当,最终还是朝我表哥的头上开了枪。我和表哥在别墅附近听到枪响后,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开枪的人,万万没有想到,表哥要进别墅大门的时候,被你了不得的枪法,送去见了上帝。”
  李丙笃道:“我的眼神很好,按照常理打死窗帘后的人,应该溅血到窗帘上,但是没有,我想我没有打死你表哥保罗.科洛博,因为种种原因,他必须得死,我今晚一定要枪杀了,我冒险到别墅附近寻找机会,看到他正要进别墅,我一枪就爆了他的头,很顺利。上帝规定了,今天就是你表哥的忌日,这是天意。”
  戈麦斯道:“你承认就好,都不用傻帽警察寻找凶手了,凶手被我逮到了。”然后挥了挥手,躲藏暗处的人举着枪,从暗处蹦了出来,团团围住他们。
  李丙笃看得很清楚,手电筒照射范围内有6个人,每个人都拿着抢,显然,他们对决起来,他们是占优势的。
  其中五个看起来都是练过的彪形大汉,有一个瘦一点的高个青年,显得有些稚嫩,像一个白面书生,他应该把自己埋在书堆里,贪婪地吸收知识,让自己变成一个学者,而不是抗着枪,出现在这种杀气腾腾的环境里,这与他柔弱的气质格格不入。他这样的人,迟早会给他所在的团体托后腿,或者轻易被人干掉,谁叫他选择混入不适合他的帮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