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婚第一天
作者:弃妇的表妹      更新:2024-05-17 00:30      字数:1970
  季家很大,经过院子都要开车的那种,绕完整个家估计要一两个小时,季远闻住正中间,季崇礼住东边,季崇华住西边。
  夏朝瑰的脸已经经过处理包上厚重的纱布,脸上带着新过门妻子特有的娇羞。
  新房早已准备好,季崇华带她去卸妆休息。
  再次踏入熟悉的房间,夏朝瑰莫名有些反胃,她前世在这个房间里掉了无数眼泪,只有痛苦的回忆。
  苏伊婉已经替她准备好所有衣服,夏朝瑰有些想哭,或许婆婆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心对她好的人。
  “你先去洗,累了一天。”季崇华语气难得温和,搂住她的腰微笑,“不用担心周丽和你爸的事,你现在是我的人,不能白白受委屈。”
  夏朝瑰点点头,没有任何热络的表示,低声道谢,语气礼貌恭敬,去浴室里卸妆洗漱了。
  她出来后立马躲进浴室,听着里面哗哗的水声,不受控制回想起前世,季崇华在床上一直很粗暴,和他做爱是件折磨人的刑罚,夏朝瑰之前愿意为爱忍受,现在她已经不想受任何委屈了。
  她阖上双眼,疲惫了一整天,还是先休息吧,前世新婚后季崇华压根没碰她,还是她骑在他身上硬给自己破了处,这辈子不要搭理他就行,估计他也不会来打扰她。
  睡醒时已经是中午,男人的气息包围住她,夏朝瑰心中前所未有的平静,一点波澜没有。
  小心翼翼拉开男人的手,窗帘缝隙中漏进的阳光几乎刺穿她的眼皮,这么清澈,这么明亮的阳光,照在她如雪般的皮肤上。
  夏朝瑰当了五年季太太,早就知道该做些什么,她走进衣帽间先给自己打扮好后又替他准备好衣服,门外传来佣人的声音:“季二少,季二太太,该起了。”
  “知道了。”夏朝瑰轻轻推醒季崇华,语气比外面的佣人还恭敬温和,“季先生,我们该起了。”
  前世刚结婚时她非常不能适应季家的佣人,虽说有钱人请阿姨请保姆都很正常,但是季家的佣人很像古时候签了卖身契的奴仆,透着古板迂腐的味道。
  现在她已经适应了,有福不享大傻蛋。
  季崇华睁开双眼,夏朝瑰给他换上灰色休闲西装,低头一粒一粒系上他的扣子。
  夏朝瑰穿的是浅蓝色连衣长裙,长到小腿,款式典雅颜色年轻,很符合她新婚人妻的身份。衣帽间有一整面墙的收拾柜,都是她的新婚礼物,是苏伊婉为她挑选的。
  在贵妇界浸淫了五年的夏朝瑰知道穿什么衣服配什么首饰,带上珍珠耳环,腕子上再套一款白金女表,搭上低调无logo名牌包包,她在镜子前确认无误后,挽起季崇华的手,“走吧。”
  季崇华已经记不清他们前世刚结婚的模样,但他可以肯定刚结婚的夏朝瑰没有这么安静,每次换完一套衣服都要问他好不好看,哪怕他恶语相向她也笑着赌气般说道:“迟早会让你心甘情愿夸我美!”
  “季先生?”夏朝瑰轻声唤回他的思绪,“爸妈应该在等我们了,快走吧。”
  “好。”季崇华想起她前世在晚餐桌上闹了笑话,是什么笑话来着?又是谁笑她了?
  他头有些疼,前世因为是相亲结婚,他从未对夏朝瑰表现出任何关心,她的很多事都没放在心上自然也不记得了。
  想到这,季崇华越发愧疚,打定主意这世要好好对她,不管他们这世还会不会离婚,起码要做到好聚好散。
  进入餐厅后,看见那满屋的长辈,季崇华终于回想起了,按季家的规矩新婚第一天要开宗祠入家谱,所以满屋的长辈都在,前世夏朝瑰因为被哪个表姐明里暗里嘲讽两句直接甩脸子走人了,还是他妈妈劝回来的。
  夏朝瑰自然也记得这些事,人人都说她好命嫁入豪门,以为她嫁进来后应该小心翼翼的伺候全家,其实她前世最不在意的就是这个豪门的名头。
  苏伊婉朝她微笑:“快过来吃饭,你们累了一天都没好好吃过东西。”
  夏朝瑰坐在她身边,心情难得很好。
  “朝瑰,嫁进季家就是季家的人了,你那后母还是少来往。”季家姑姑提醒道。
  “是。”夏朝瑰语气温和,脊梁挺直,落落大方的模样还是挺讨喜的。
  “不要以为嫁进来后就能为所欲为了,娘家是娘家,夫家是夫家。”季家另一个姑姑又说道。
  “是。”
  “依我看啊,什么样的人就该到什么样的地方,龙就是龙凤就是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季颜莉说完笑了一下,还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夏朝瑰。
  夏朝瑰一时之间想不到能说什么反讽回去便破罐子破摔,她一言不发的继续吃饭,眼泪却啪塔啪塔往碗里掉,委屈至极的模样。
  苏伊婉还没来得及说话,季崇华先不爽了,他瞪着季颜莉,语气一点都不客气,“饭吃得太饱可以现在就走,少在这阴阳怪气恶心人,真那么牛少来我家打秋风。”
  “你!”季颜莉气得脸色涨红,然而他说的还真没错,她是季家五叔叔的女儿,季家上一辈各个厉害,惟独老五什么本事都没有,每个月轮流到哥哥姐姐家要钱,硬是靠祖产和哥哥姐姐活的潇洒。
  季崇华是季家的一个大奇葩,从小就调皮捣蛋肆意妄为,打又打不怕骂又骂不听,熊事犯了一堆谁都拿他没办法。
  他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打圆场,“大喜日子不要吵架,朝瑰这么漂亮肯定是凤,和崇华正好龙凤配。”
  同时暗暗瞪季颜莉,惹谁不好非惹季崇华这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