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酒后
作者:
夜尘风 更新:2024-05-16 14:39 字数:4358
好痒啊,痒的她想笑。想毫不掩饰的笑。
被自己的笑声惊醒,林株睁开眼睛,就看到令人羞涩到不能面对的画面,柔情款款的金小光站在床前,双手轻轻揉捏着自己的一只脚。
她下意识的慌忙将脚抽回被窝里,蚊子般的说:“金公子,奴婢,奴婢的脚没洗,有味道。”
虽然不是汗脚,不很臭,走了那么远的路,怎么也有点味道吧?再说了她又不是三寸金莲,也不是什么风尘女子,脚有什么好把玩的。
堂堂定远侯世子这样显得有点轻浮吧。
金小光眼里泛着桃花说:“株儿,大冷的天,脚在外面都冻冰了。”
冻冰了怎么不放进被窝,林株慌忙起身,看到窗外夜空的星辰,原来天已经黑了。
这么晚了又回不去了,她还急着给爹娘报喜呢。慌慌张张的就下了炕,鞋子都穿不到脚上。
金小光浅浅一笑,扶了她一把说:“慌什么?慢慢穿,这么晚了,想吃点什么?只管说。”
不说吃的还好。,一说吃的,肚子马上很配合的咕咕作响。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金公子晚饭吃了么?没吃的话,吃什么都行。”
金小光慢悠悠的坐在了桌后,习惯性的拿起一支毛笔说:“我们就吃手抓羊肉。哦对了。小爷忘了你是不喜欢吃羊肉的,那就牛肉。有烙饼。”
有牛肉烙饼吃,这个好。
她忙很奴性的站在一旁,有好吃的自然是好,拿到银子更好。既然已经写好了合同,最好双方正式签约,拿到银子。
金小光用毛笔指了指林株说:“株儿,坐下吧。你这份契约写的还好,不过这字实在太寒碜。”
说完手腕一转。这就签了!爽快。
林株忙挽起衣袖,说:“金公子签了?奴婢这就签。”
这个字得快点签了下来。
好像有点迫不及待,金小光看了她一眼,眼神很柔和。她将手里的毛笔交给她。起身走过来站在她身后,怀抱着她。握着她的手,带着她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样看起来两个签名倒也龙飞凤舞,很有气势。可惜她的那些个字写得实在不忍直视。
她不好意思的闭上眼睛,说 :“金公子,要不您受累将契约重抄一遍。奴婢这字写的太对不起你啦”
金小光有点儿不舍的慢慢转身说:“只是一个约定 ,这样挺好 。不过,既然写了契约,你我就得好好依照契约上书写的来做。这样吧,如你所说你爹娘也不容易。既然是你有孝心,这个债就由你来偿还。你也知道 ,小爷最怜香惜玉啦,只要你每隔五天来一趟质子府,有西红柿的时候带点儿西 红柿,没有西红柿带点儿咸菜。每月就算还了,五两银子,。你看这样可好 。”
好自然是好,可是,每次来都要这样倍睡,好像有点儿吃亏 。
她委婉的说:“好是好 , 可是 ,能不能将陪睡的这个环节去掉?金公子也知道奴婢已经17了。这样很伤风败俗的 。”
“哦!你不说小爷倒还忘了,原来你已经17了,是不小啦!”
说完更加柔情款款 满眼暧昧的看着他,眼里喷出的桃花犹如火山爆发,闪的林株不开眼睛,。
心跳如鼓 。这样火一般的眼神儿,哪个女人受得了?除非她不是女人 。
这样说话这样的眼神儿,传达的是什么意思?
是在暗示什么吧?该不是真的陪睡吧,。
不行,不能继续,得出去吹吹风,清醒清醒。
不能为了一个宅院将自己给卖了,有点儿廉价。
她忙 低头说:“金公子,,奴婢,奴婢内急。”
话没说完匆匆跑了出去。
金小光盯着他的背影,眼神眯了起来 。 磨磨唧唧的赖在弥漫着香味儿的厕所里不想出来,就听到外面传来金小光的声音:“株儿,你是掉进净桶里了么?要不要打捞。”
林株只好说:“好了好了,女儿家么,自然是慢了点。”
回到屋里,有丫鬟已经端来了水。
金小光说:“洗洗手吃饭吧。”
还好没在继续。
不过吃完了也还早吧,看现在的天色也就是九十点钟、慢慢长夜,觉也睡够了。
接下来要怎样。
还是慢慢磨吧,最好磨到明儿早上。不过也许他会像上次一样很认真的看书,而她可以自由活动。
磨磨蹭蹭的将手洗干净,金小光递给她一个细瓷小盒,打开一看是羊脂般的脂膏。应该是护手的。
她很优雅地用食指尖儿轻轻沾了点,均匀的抹在了手上。
还搭在鼻尖上闻了闻,味道还不错。有股清淡的香味儿。
金小光安静的看着,有点惊异。这种国外进贡的玉指膏可是专门为皇后娘娘几位及笄的公主享用的,不要说林株这样的民间婢女,就是那些个千金大小姐也没几个见识过的。
她是怎么知道用途的?还用得如此优雅。
大盘的热气腾飘着香味儿的牛肉端了上来,还搭配了两样凉拌菜。
金小光坐在了饭桌前,示意伺候的两个丫鬟出去。
挑中一块骨头相比小一点,肉多一点的放在林株面前的碟子里说:“株儿,好好吃,今年过年没吃好吧。”
今年过年被软禁了,没顾得上给菜园送点大鱼大肉的。
林株低头对准骨头上煮的稀巴烂的肉咬了一口,味道实在是好极了。
才说:“还好啦。亏的金公子年前给奴婢带了肉什么的,奴婢的娘将它们都放进了菜窖,金公子不知道我家的菜窖冬天就是个冰窖,完全可以当冰箱用。只是过年的时候我奶奶病了,都没心情。”
金小光哦了一声说:“以后想吃什么,就说。”
“金公子对奴婢已经很好了。”林株忙很及时的感谢:“奴婢的爹娘都说奴婢去年猛长了。这都是拜金公子所赐,要不然奴婢每天吃白菜萝卜的营养哪里跟得上。还不长成豆芽菜,还是扁豆芽的。”
说完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关键时候幽默一点,好调节调节气氛。
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不说不笑又不是请人很尴尬的。
金小光也跟着笑了笑说:“株儿,难得你今天来了,小爷高兴,不如你陪小爷喝点小酒。”
喝点小酒?要不要喝呢?
喝了酒会不会乱性?现在她可不想将自己这么给卖了?再说了,她是有自知之明的,世子爷同她这个种菜的小丫鬟,那不是飞龙同麻雀么,根本就不在一个云层。
不喝吧漫漫长夜要怎样相对。
喝点就喝点吧?反正金小光是不会对她感兴趣的。这么多次的机会,人家都没当机会,曾经有一次还狠狠的挫伤过她的自尊心。
所以他是不会动真格的,最大限度也就是一起睡在一张床上而已。
她娇笑嫣然的说:“金公子想喝奴婢自然是陪着了。不过公子海量,奴婢可不胜酒力,还望公子怜惜。”
她这一笑不要紧,却让金小光的心痉挛起来了。
这笑容也太勾人了。
他有点艰难的拍了拍手,门外进来两个丫鬟。都低着头。
“去拿坛子女儿红来,再来点豆干,肉干。”
两个丫鬟低头退了出去,后面一位很好奇的转脸偷偷的看了林株一眼,慢慢的嫉妒羡慕。
林株见金小光笑微微的,一点没了平时的冷酷深邃,比较亲民。
也放开了平时的防备。
悄悄说:“金公子,你那个丫鬟吃醋了。看见刚才看奴婢的眼神了么?恨不得杀了奴婢。”
金小光淡淡的说:“她吃什么醋?”
“当然吃的是空中飞醋。不过啊。那丫鬟看起来比奴婢还小,正是情窦初开,公子又是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人物。不吃醋倒不正常了,只不过是瞎吃醋,奴婢也是个丫鬟,同她们一样。”
这一席话,还真逗得金小光开怀大笑起来。
说:“株儿,。小爷可没将你当丫鬟看,丫鬟哪里有资格同小爷这样共进晚餐。”
“哪里是共进晚餐,简直是烛光晚餐。”
林株再次很煽情的指着屋子里红红的烛光。
既然要喝酒,就先营造一个美好的氛围。
金小光的眼神更加的柔和起来,看着烛光下林株柔美娇艳的脸庞、
心里竟然有点惶恐。
一坛子飘着酒香的奴儿红被打开,金小光挥手让丫鬟们下去。、
亲自倒了满满两大杯。
杯子是精致的细瓷酒杯,有小碗那么大。
林株红着脸盯着酒杯说:“金公子,有点大吧。要不然金公子大杯,奴婢小杯?”
这样大的杯子,一杯子基本上是一碗。她可没那么大的酒量。
金小光慢慢地摇了摇几根手指,说:“不行。小爷没将你当丫鬟看待,是当友人来看,既然是友人,那就得坦诚相待。”
友人?既然这个时候当友人。不妨,不妨,问问他到底利用自己要达到什么目的。也就是侧面打探一下金臻少爷什么身份。
她咬着嘴唇想了想说:“好,友人。,纯友人。”
既然是友人,应该不能牵扯到男女之情吧?
而且人家既已将她当成了友人,也就是没有了男欢女爱这一说。她也不用自作多情提防他会占她便宜。
金小光淡淡的笑着将一碗酒推到她面前说:“株儿,来我们先碰一杯,小爷先干为尽。”
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林株也不示弱,端起来晃了晃。豪气十足的一口气喝下。
味道真心不错,有红酒的潜质。
既然是朋友,不管是什么样的朋友,在喝酒这个问题上的干脆利落。
金小光似乎很欣赏林株的豪气,又将酒碗倒满说:“株儿,再喝一杯,好事成双。”
“对,好事成双,双双对对。”
今儿绝对是好事儿,但愿以后好事连连。
一连喝下三碗,。林株的脸更红了。
头脑有点发晕,话也多了起来,说:“金公子,奴婢不能再喝了。再喝下去就醉了。奴婢还是帮金公子倒酒吧。”
“倒什么酒,喝酒。”
金小光端起酒杯说:“你不是说陪小爷喝酒的么?怎么害怕了?”
“害怕?害怕什么?喝酒又不是喝我。”
酒壮怂人胆,没这句话一点没错。
已经是三大杯酒下了肚,胆子大了,哪里经得起金小光这么一激。
她端起面前的酒杯,很响亮的同金小光碰了个杯,说:“金公子,这一杯奴婢敬公子,感谢公子,千恩万谢金公子帮奴婢。金公子的恩情奴婢永生永世不能忘,来世做牛做马还”
喝的有点多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
金小光淡淡的笑着,保持着最美好的状态,说:“记得就好。”
这么一碗接着一碗, 林株那点酒量,很快的舌尖发硬,醉了。
金小光慢慢放下酒杯,轻轻将她抱起来,放在床上、
林株便沉沉的睡了。
金小光默默地站在床前,看着被酒色渲染的即使不动也千娇百媚的林株。
站了很久,慢慢的脱去外袍,一层一层。直到一丝不挂。
第二天一早林株睁开眼睛,忽然觉得哪里不对,慌忙来了个眼睛全身检查。
却悲哀的发现赤身裸体的躺在被窝里,抹胸**都没穿。
更惊慌的发现身边还有一具赤裸裸的身体,热乎乎的。
这个样子傻子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是要大声惊叫,同跟电视剧里的镜头一样,还是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也同电视剧里的一样呢?
经过两分钟剧烈的思想斗争,她决定装做什么事儿也没发生。
她屏息凝神的偷偷看了看足以让她真的想好好感受一下的还在沉睡的金小光,一点一点的将身体往后床沿挪动。
还顺手将被子一点一点的往金小光那边扔。
只不过是酒后乱性,这也是一拍即合的事儿。不是谁一个人的错。想她也是来自开放年代的人,脑子没那么封建。
不会为了贞操寻死觅活,也不会要死要活的求个名分。只不过虚岁才十七,有点小。
而且这第一次有点草率。
转眼一想,古代人民成亲都早,过了十五岁,就算成年了,。十七岁,也算适龄了吧。
幸运的是她刚才很快的算了算,正在安全期。而且她是醉了的,醉了就睡了。什么也不知道。
好不容易挪到了床边,轻手轻脚的伸手去抓满床的衣裙。
就感觉身体被一条有力的臂膀很热烈的揽进了暖哄哄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