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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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一色 更新:2024-05-16 11:57 字数:7251
说是扶,可那双孔武有力的手,还跟铁爪一样,紧紧禁锢着沈文根的双臂,让他动都动不了。
“你要觉得自己是我老丈人,那就对沈赢客气点。”陆耀廷面色冷冷的说:“毕竟我娶的是沈赢,而不是别人。”
沈文根被他吓的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沈赢则仰头冲陆耀廷舔软一笑,对上她明媚笑容,陆耀廷面无表情的收回目光。可禁锢住沈文根的双手,却让沈文根有种,如果他再敢骂沈赢一句,陆耀廷能让他脑袋搬家。他这个老丈人,在陆耀廷面前,可是一点面子都没有。
而躲在屋里观战的沈慧如,听到陆耀廷偏袒和维护沈赢的这些话,嫉妒的表情都扭曲了。何朝芳白了她一眼:“你在部队就是这样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沈慧如被说的脸色发白:“如果不是沈赢,我早就嫁给陆耀廷了。”
“闭嘴。”何朝芳小声骂道:“你现在还在文工团,你要记住你的身份,谁都能说你可以嫁给陆耀廷,唯独你自己不能说。”“你说了就是违纪,就是破坏军婚。”何朝芳眼神警告的盯着沈慧如,觉得这个女人,没有遗传到自己一半的聪明。
而屋外,沈赢看着沈文根这个棒槌,声音冷冷的问:“逼我和陆耀廷离婚,是不是你们早就商量好的事情?你都从沈慧如那里听说了啥?”
“还能是啥?你抢了沈慧如男人!”沈文根被沈赢质问,臊的脸色涨红,他是老子,沈赢哪配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
“要不是你,陆耀廷早就娶了沈慧如,人家都获得了陆耀廷父母的喜欢,就你不要脸,抢堂姐男人!”沈文根还在骂:“把你弟的婚事都连累没了。”
这才是沈文根发怒的主要原因,他的宝贝儿子,可是他的心头肉,以后要像二房那样出人头地的人才,结果向上爬的第一步,就被沈赢给毁了?
在屋里听到沈文根这样说的沈慧如,着急的冲出来:“大爷,你咋胡说?”沈慧如一直躲在人背后,来对付沈赢的,可不想给陆耀廷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这会儿着急的眼睛都红了:“我从来没说,陆团要娶的是我。”沈慧如眼神着急的看着陆耀廷:“陆团你信我,我真没这样说。”
“你说没说,不重要。”陆耀廷淡道:“从联谊会到今天这些事,每件事都和你有关。”陆耀廷眼神冰冷,说出来的话,也像刀子刺进了沈慧如心口,痛的她全身发抖:“今天我陆耀廷就当面告诉你,我娶的人,只有沈赢,也只会是沈赢。”
哇。沈赢双眼亮晶晶,觉得这一刻的陆耀廷,简直帅呆了。真不愧是她理想型的男人,此时穿着一身黑色中山装,短发森森的陆耀廷,在沈赢眼里,简直带着八百倍的美颜滤镜,帅的她心口砰砰直跳。
“无论是谁,都没资格拆散我和沈赢的婚姻。”陆耀廷眼神凌厉的盯着沈文根:“破坏军婚是要坐牢的,你们谁想使坏,都给掂量掂量!”震耳发聩的一番话,吓的刚才还犯浑的沈文根顿时一激灵,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后背已经出了一层冷汗。
破坏军婚要坐牢?沈慧如他们为啥没跟他说这儿,要知道让沈赢和陆耀廷离婚,会坐牢,他打死也不会这样做。
而且陆耀廷这么喜欢沈赢,他们只要好好讨好巴结沈赢,那不一样能给沈富财安排工作,说不定还能给沈富财找个大领导家的闺女。这样沈富财后半辈子的成就,肯定比二房都好!
“闺女,爸错了,爸不该听你二娘他们的胡话。”沈文根当了这么久的大队长,那看人下菜的功夫,不要太深。
他腆着一张老脸,笑着走到沈赢面前,尴尬的搓着手笑:“咱们都是一家人,有啥事儿过不去?”
沈慧如看沈文根见风使舵的去巴结沈赢,原本恼怒的心情,更是像被雷劈了一样。以前的沈赢在这个家里当牛做马,被人欺负,谁正眼看过她?现在这么得意,不就是因为嫁给了陆团?
这应该是她过的好日子才对,沈慧如捏紧双手,涂了指甲油的手指,都快掐进肉里了。
“谁和你是一家人?”沈赢根本不想搭理这些神经病:“我沈赢就没有你们这种自私自利的父母,今天回来,就是通知你们,以后咱们没半点关系。”
沈文根表情差点绷不住,他都低声下气了,这不孝女还这么嚣张?
在屋外偷听的杜文华和沈富财也都沉着一张脸。“妈,沈赢翅膀硬了,根本不听我们的话。”沈富财恶狠狠的说:“当初沈赢和陆耀廷结婚的时候,我就听她在公社打电话,说结了婚就摆脱咱们家,再也不回来了。”
别怪他把沈慧如当亲姐,像沈赢这种不能帮他的人,根本不配当他看到姐。
“想的美。”杜文华冷笑:“还想摆脱我们,除非他像哪吒一样,把全身的肉和骨头都剃干净。”
评书里的哪吒就算剔骨还父,最后当了神仙,还不是被托塔李天王管着。杜文华觉得沈赢根本比不了哪吒,这辈子注定被她吃的死死的!
杜文华怒气冲冲的走进屋的时候,就见沈赢神色慵懒的靠在陆耀廷腰间。因为天气热,她鼻尖都浸出了点点香汗,那如凝脂般的肌肤都透着一点红晕,眉头轻蹙,像是不耐烦呆在这屋里。
陆耀廷看了一眼,掏出兜里的手帕,给她擦汗。沈赢察觉到他的温柔,以为陆耀廷故意秀恩爱,就仰头乖乖的冲他甜甜一笑,眼睛完成了细细的月牙儿。
沈文根一看这情况,眼睛都直了。心想,沈慧如肯定说慌了,就这样的感情,陆耀廷能放弃沈赢娶她?
他真是太后悔自己刚才听风就是雨,冲出来就威胁沈赢和李耀廷离婚的事情,现在搞得一向听话的沈赢,都生了反骨,敢忤逆他这个亲爹。到底要咋样才能让沈赢乖乖听话?守着一个有能力的女婿,不能给他儿子捞好处,光是想想沈文根就跟被蚂蚁咬心一样难受。
陆耀廷瞥着脸色不听变化的沈文根,嗓音淡淡的说:“别想打坏主意。“
被陆耀廷这双威严锐利的双眼盯着,沈文根瞬间腿软,他有种自己被尖刀刺穿太阳穴的恐惧感。
“没,没打坏主意。”沈文根下意识开口:“我真没打坏主意。”在屋里一直竖起耳朵偷听的何朝芳,心里暗叫一声不好,今天想利用沈文根逼沈赢离婚的事情,全都泡汤了。
她也看出来了,陆耀廷心里只有沈赢,压根儿就没她女儿沈慧如。也不知道沈慧如到底咋办的事情,在文工团守了陆耀廷这么多年,竟然一点进展都没有,反到让一个农村丫头,抢占了先机。
可是沈赢以前一直在农村,从没见过陆耀廷。两人咋说结婚就结婚?何朝芳有八百个心眼儿,看事情也想的远……
而冲进屋的杜文华,看陆耀廷这么体贴沈赢,就壮着胆子说:“你不和沈赢离婚更好,我们一开始逼她和你离婚,是以为你不喜欢她,所以才不给她弟安排工作。”
杜文华比沈文根更有心机,她瞪着沈赢的双眼,像是要喷火:“她弟今年十八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本来说好的对象,也因为他没工作而黄了。他要是娶不到媳妇儿,生不了孩子,咋给我们家传宗接代?”
为了宝贝儿子的前程,杜文华恶向胆边生,还对陆耀廷说:“既然你想和沈赢好好过,那就安排富财娶管后勤,再给富财介绍一个领导闺女。”
杜文华和沈文根的想法是一样的,都想的美的很。
“你娶了我的女儿,就是我们家的女婿,就该为我们家办事儿。”杜文华理所当然的说:“让富财去当管理后勤的领导,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吧?”
这还不过分,啥样的要求才叫过分?就沈富财这好吃懒做的性格,去管理后勤,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把后勤当自己家,里面的东西可劲儿搬,跟只耗子一样,能把后勤搬空。
到时候上面查下来,沈富财那就是犯了军法,坐牢都不为过。还能连累沈赢和陆耀廷,只有傻子才会答应这种贪婪无理的要求。
“部队里要的是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的人。”陆耀廷那看透一切的眼神,让杜文华脸都烧了起来:“他不行!”
“我咋不行?”沈富财一听他说自己不行,就火冒三丈:“我可是我们村子里最有前途的年轻人,那些城里来的知青,都说我以后能干大事。”
他是大队长家的儿子,知青们在村里干活,除了巴结村长,不就是巴结大队长?有些心术不正的男知青,就天天和沈富财混在一起,拍沈富财马屁,希望巴结沈富财这个大队长儿子,少干活,多拿公分。
那肯定是捡着花样夸沈富财,沈富财天天在这种吹捧的环境下,本来就被溺爱养歪的性格,那更是变得无法无天,觉得老子天下第一。
“让你给我安排工作,那都是看得起你。”沈富财说:“谁让你是窝囊废的男人……啊痛……痛痛痛……”
沈富财指向沈赢的手,差点被陆耀廷拧断。沈文根和杜文华一看宝贝儿子,被教训,着急的跟火锅上的蚂蚁似的:“陆耀廷你干啥?他是你小舅子,你咋这样对他?”
“我没这样的小舅子。”陆耀廷轻轻一推,沈富财就摔在了地上。陆耀廷站在沈赢身边,一脸正气的盯着他们:“我和沈赢是夫妻,你们欺负沈赢,就是欺负我。”
“沈赢说没你这样的亲人,我觉得她也在这个家里受太多苦了。”陆耀廷淡淡开口。当初和沈赢假结婚的条件之一,就是帮助沈赢离开这个让人痛苦的原生家庭。
沈赢眉眼弯弯的望着陆耀廷,嘴唇儿异常的红艳:“不错嘛,陆耀廷。”“我就喜欢你站在我这边。”原本酥软甜蜜的声音,这会儿更是清甜的让人心肝儿化成了一滩水:“现在我们俩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这些坏人和我没关系,你只要心疼我一个人就行了。”
她笑容明媚软弱,让人心口酥酥麻麻,根本无法对她说不。陆耀廷破天荒的伸手揉了揉她的发旋儿,这宠溺温柔的动作,被沈慧如看见,觉得眼睛刺痛,心口难受。
她不甘心的抿了抿唇,不知道哪里出了错了?明明在她用温柔和爱打动陆耀廷之前,陆耀廷是对谁都冷冰冰的,对沈赢更谈不上呵护的,可为啥这一切,都和她所知道的事情差这么远?
何朝芳看着拳头都捏紧的沈慧如,心里暗叹,她这个女儿,还是不够稳重。受一点刺激就把表情写在脸上,完全没有她教育的那种镇定自若。
何朝方伸手拍了拍沈慧如,沈慧如这才发现自己情绪失控,表情也失去了管理。连忙回神,脸上也挂上了得体温柔的笑。
“小陆同志,你维护沈赢的做法我很赞同。”何朝方微笑着开口:“你们是夫妻,本来就该心往一处使,所谓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长年累月的修养,让何朝方看起来像个高级知识分子。那张在七十年代,也算保养得体的脸上,也挂则亲切微笑:“这事儿是她爸妈的错,他们不该逼着沈赢和你离婚。”
何朝芳眼神慈祥的打量着沈赢,白璧无瑕、肤如凝脂,那嘴唇也不知道擦的哪个牌子的口红?红润诱人,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全是细碎的光,看的人通体舒泰。
无论从容貌还是言谈举止,都是何朝方这些年对沈慧如的要求。因为她小时候,是一个民国时期的银行家家里的小丫鬟。她见过的那些富贵人家,个个都是容貌出色,举手投足之间全是优雅贵气的女性。
虽然那些大户人家很快就因为时代的变化,而落魄了。虽然这是喊着劳动人民最光荣的新社会,可何朝方依旧觉得,女人就该这样,优雅贵气,才能嫁的好。
因为无论时代咋个变化,这世上永远不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而她这样教育沈慧如,就是想让沈慧如嫁到金字塔顶端,实现人生的阶级跨越。
何朝芳也养出了有野心的沈慧如,可是她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个小算盘打的精明,,在遇上大事情的时候总是缺少规划的假聪明。
何朝芳为看起来又笨又聪明的女儿沈慧如,叹气的同时,嘴上却对沈赢笑着说:“大侄女,你爸妈没读过书,没文化,所以说话做事野蛮粗鲁了点。”
杜文华和沈文根被她说的脸色讪讪,没文化的他们,的确觉得在何朝芳一家面前矮一头。否则沈文根省吃俭用的供出了沈永达,按理说应该是沈永达心怀感激,对他有求必应。可因为沈永达能说会道,又是县城机关单位里的领导,这几十年下来,早就变成了最后沈永达永远压在他们头上的局面。
“你们也是,不就是给富财安排个工作,介绍个对象吗?至于逼着儿女离婚吗?”何朝芳骂人的时候,还对沈文根夫妻使眼色说:“沈赢不给富财安排工作,我这个二娘包了。”
“真的?”沈文根夫妻立马高兴问到。沈富财也说:“那我还是要去管后勤,这个活轻松。”还有油水。
“成。”何朝芳笑着点头。
“还有对象。”沈富财立马又说:“上次在二爷办公室看到的那个叫小花的就不错。”头发油光水滑,虽然不太白,可和沈慧如一样,看着知书达理,还会跳舞,沈富财一直遗憾沈慧如是堂姐,他就想娶个这样的女人,觉得有面子。所以一眼就看中了小花当媳妇儿!
何朝芳觉得沈富财心里没点逼数,那个小花父母是和他们差不多的领导,能看上沈富财?但为了弥补沈慧如刚才犯下的错,缓和家里的气氛,笼络住沈赢和陆耀廷,就压下心里的不快,笑着对沈富财说:“可以给你介绍对象。”
“谢谢二娘。”沈富财嬉皮笑脸:“你就是我亲娘,比亲娘还亲。”杜文华看自己儿子这么亲近何朝芳,心里嫉妒,但为了儿子前程,她也忍了。
何朝芳却拍着沈富财的手背说:“但前提是你得让我看到你的长进,否则我答应了,你二爷也不答应啊。”
“我保证有长进。”沈富财乐呵呵的说。
一场逼离婚的战火,就这么被何朝芳轻而易举的化解了。沈赢觉得这个何朝芳比沈慧如老奸巨猾多了,全程一个字不提沈慧如的事儿,把逼离婚这事儿,说成了给沈富财安排工作而产生的矛盾。
尤其这时候,一直喝着茶不说话的沈永达,则看了眼手腕上的表,抬头对沈文根和杜文华说:“都到饭点了,大哥大嫂,是不是该准备午饭了?”
“成,我立马去做。”杜文华笑着往厨房那边走:“我都做你们爱吃的菜。”全程不问沈赢和陆耀廷喜欢吃啥?跟旧社会的奴隶一样,把沈慧如一家伺候的舒舒服服。
吃饭的时候,沈赢面前放的全是素菜,那鸡鸭鱼肉,都摆在沈慧如和沈富财面前。“我喜欢吃鸡腿。”沈赢忽然开口。
陆耀廷立即伸手,把一碗鸡肉都放到了沈赢面前。
正给沈富财夹鸡腿的杜文华脸色一变,可一对上陆耀廷冰冷锐利的眼,啥话也不敢说了。
沈文根也皱了皱眉,觉得沈赢越来越放肆嚣张了,以前在家,哪有她吃肉的份儿?能让她喝口肉汤,都不错了。还敢在他过五十大寿的时候,要求吃鸡腿?但他不敢表现出来,因为陆耀廷他惹不起。
何朝芳看沈文根和杜文华都气沈赢,眸光闪了闪。“既然沈赢喜欢吃,那就把肉菜都移过去。”何朝芳笑盈盈开口,把肉全都移到了沈赢面前。
沈慧如看的暗暗咬紧后牙槽,她也想吃鸡腿,想吃肉。因为七十年代物质条件不太好。别看他们家吃商品粮,可买肉要肉票。那肉联厂出来的肉,分量少的可怜,拿着肉票去都买不了多少。她肚子里没油水儿,看见肉也馋的直咽口水。
沈赢笑着吃完了鸡腿,又说:“我还想吃鱼。”这做的是酸菜鱼,正宗农村老坛泡出来的酸菜,切成丝儿,和野生草鱼煮出来的,要放在21世纪,也是纯天然无无害的好东西。
何朝芳夹鱼的筷子一顿,然后为了彰显大方,又把鱼给移到了沈赢面前。沈慧如看着一桌子肉菜,全在沈赢那里,自己面前全放的是莴笋和豆芽,就气的吃不下饭。
“陆耀廷,你今天辛苦了,你多吃点。”沈赢笑眯眯的给陆耀廷夹菜,两个鸡腿,她一个,陆耀廷一个。酸菜鱼、回锅肉,则大部分都夹给陆耀廷吃。
陆耀廷垂眼,锐利的双眸紧锁住她拿筷子的手。实在想不通,这只细腻柔软如白玉般的小手,是咋捏着筷子,往他碗里夹这么多菜的?看着碗里堆成山的肉,再看看沈赢轻轻微笑的模样,一股燥热陡然涌上陆耀廷的心口。
“够了。”他沉声开口,线条优美流畅的下颚线都变得有些紧绷:“你多吃点。”看她瘦的,一阵风都能吹跑。沈文根五十大寿的这顿饭,全桌只有沈赢和陆耀廷吃痛快了。其他人只能吃两人剩下的菜,沈赢可不管他们咋想?他们要假惺惺,那就继续假惺惺好了,反正吃亏的又不是她。
吃完了饭,沈赢又懒洋洋的朝陆耀廷伸出手:“抱我出去走走吧。”她想去打听打听原主那个前男友,这才是她来沈家的目的。
陆耀廷抱着沈赢出去的时候,沈慧如那双眼睛,恨不得长在沈赢身上,更恨不的替代沈赢,妄想着让陆耀廷抱着的人是她自己。
沈赢瞥见了沈慧如这模样,嘲讽的笑了笑,紧接着神色慵懒的靠在陆耀廷臂弯里,打着哈欠。她有午睡的习惯,但在七十年代的沈家,就算有床,她也嫌弃不想睡。
“沈赢,你吃过饭了?”沈赢困倦的时候,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她睁开眼,见一个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和草鞋,手里还拿煮红薯和野菜饼子。
沈赢眨了眨眼,这是谁?她不是原主,肯定不认识这些人。
陆耀廷垂眼盯着她,没说话。因为他也不认识这些人!
“我吃了,你才吃?”沈赢笑着回答,不管认不认识,别人问你吃饭的问题,这样回答准没错。
“刚割完猪草回来,这不刚吃……”女人说:“今年的指标是养两百斤的大肥猪,我现在每天要割比以前多一倍的猪草。”以前有沈赢和她一起喂猪,活能轻松点,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可不得往死里干!
“你今天回来给你爸过寿?”女人踮起脚尖往屋里看,她是闻见沈家的肉香味,馋的受不了,想走过来多闻几口,解解馋的。
沈赢看她虽然穿的不好,但浑身洗的很干净。不像见过的那些村民,脏兮兮的,连指甲缝都是泥,也就有了点好感。
“对,回来过寿,可是他们不欢迎我。”沈赢说:“他们还想逼我离婚,让我男人娶沈慧如。”
“啊!”女人显然被震惊到了:“这不是乱来吗?哪有姐姐抢妹妹男人的?”
“是吧?”沈赢做出很生气的模样,脸颊也气鼓鼓的:“还好陆耀廷是个有分寸的人,当即批评了他们,说这是破坏军婚,要坐牢的。”她是故意这样说的,就是想让大家知道,沈慧如不要脸,想抢堂妹的男人。
但是也不能坏了陆耀廷名声,这样以后再有谣言传出去,她还有证人。而且她看了眼周围,看不少人都拿着东西,在旁边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