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结束
作者:
不会写字的王叁 更新:2024-05-16 10:07 字数:2389
后来,林寻笛不时也会想到,是不是毕业典礼上,赵依的那个吻,堵住了她日后所有吻的可能。
林寻笛承认,就算这是自己第二次经历高叁,但还是不能无视高叁那有些恐怖的压抑,而且上次高考还是给她留下了一点阴影,有时林寻笛还需要赵依的安慰。
在百日誓师以后,两人的关系好像愈发平淡。连年级第一都没办法完全应付的作业和测试阻隔她们的亲吻;晚自习评讲例题到十点半的老师停下她们在操场的脚步;一周只休息半天的周日让她们没有了更亲密的接触。林寻笛一次又一次确认,当压力大到一定程度时,其他的欲望完全不值一提。
她对赵依那一点隐秘的关心只能冲泡进速溶咖啡里,写进错题解析里,或者放在手心,在回宿舍的路上被赵依握住。
赵依的回报是拥抱。赵依有时候觉得,自己能给林寻笛的,好像只有拥抱了。自己那些安慰的话,为林寻笛泡的茶……能有什么特殊呢?自己好像一直在束缚身边的人,在一个偷偷看书的晚上,赵依想到:爸爸妈妈、林寻笛,他们都被自己这根沉重的锁链困住了,所以她身边的人就应该抛开她,大步地向前走。别回头。
赵依在毕业典礼上重重地亲吻了林寻笛,如此猛烈,如此热情,让林寻笛的回应都显得有些笨拙和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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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依认为自己的恋爱的能力在林寻笛之后就消退了。虽然那只是她的第一次恋爱,虽然她甚至未曾对林寻笛说过一次“爱”。
她不明白自己是不爱了还是在逃避。高考结束后,不久,她也和林寻笛结束。纵使林寻笛不住挽留,纵使连自己也觉得不可理喻,但是她还是结束了。
不要被我锁住,她当时或许有过这个念头。
后来,在争吵和流泪之后,赵依离开家人,去北方读大学。当她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的时候,某个瞬间,她想起有人曾经给她弹过的歌,要是你在这里就好了。
再后来,赵依就被无边无际的学业压得喘不过气,明明自己在小城的高中里熬过高叁考到了自己最好的成绩,可来到这所大学里,她还是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蚍蜉一样弱小。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就没心思想其他事情了。对吧?为了不要挂科就费尽了力气,自然也不会去想那个高高的,小麦肤色的alpha。
后来的赵依试着考研,失败了。找到一份工作,勉强在这城市里活了下来。一年又一年,她终于在付完房租和生活费之后,可以存下一点钱,比较自在地生活了。这时候她好像快叁十岁。
她的父母这些年也开始催她找个对象,过年回家也安排相亲。她只是敷衍地应对着,有些相亲对象确实很棒,真的很不错。但和她没什么关系。赵依不得不承认,“看过太阳的人的瞳孔不管再看什么,都会留存黄色的残像”。
楚鸣秋给她发过一个视频链接。她和楚鸣秋在高中毕业之后反而联系多了一些,可能是因为她们在同一座城市里上大学的缘故。“你可能会喜欢这个乐队。”楚鸣秋是这么告诉她的。赵依偶尔会在视频软件上看别人演奏乐器的视频,虽然她并不会演奏什么乐器,但她还是会看。特别关注列表里有一个演奏博主,已经太久不更新,但赵依偶尔还是会去看,看看博主发布的最后一个视频,视频里电吉他的声音炙热、流连、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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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演完这最后一场livehouse,林寻笛的乐队就解散了。
这些年她组乐队,写歌,走穴,找酒吧开livehouse,似乎想证明自己靠自己的爱好也能活下去。很可惜,她的乐队叫好不叫座。这座城市的乐队圈子里都知道,有一个女alpha玩乐队很厉害,很会写歌也很会唱歌,可是就是火不起来,有乐手想邀请她来自己的乐队,她总是说“再看看吧”。于是就这样看了一年两年叁四年,乐队还是不温不火的样子,但那个alpha本人却成了小有名气的网红,就算在这座大城市里,这样有才华又好看的alpha也是很引人注意的。
有几场live结束后,甚至有大胆的粉丝冲到后台去搭讪林寻笛,也不乏真的有迷恋这位alpha的人对她投怀送抱。但是她都拒绝了,像个坐怀不乱的君子。
不管怎样,靠着自己的名气,林寻笛和她的乐队好歹是活了下来,接下来的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妙,乐队粉丝慢慢变多,演出收入也水涨船高,好像靠音乐活下来并不是梦。
可是这么大的城市,好看的人那么多,有才华的人也那么多,林寻笛又是谁呢?
苦苦支撑,难以挽回。林寻笛苦笑着摇头,打开招聘软件,只有寥寥几个hr给自己发了面试信息,谁会要一个不再年轻的女生呢?就算她是一个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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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完班离开公司,已是晚上十点半以后,赵依站在街边,看着手机上的打车软件,十分钟了,依旧没有叫到车,街上的出租车也都是有客。这座辉煌的城市,有太多人依旧在夜晚工作着。她只能庆幸,今天穿的鞋子鞋跟不算太高,迈着步子向出租屋的方向走去。
演出结束夜已深了,和队员们分掉收入,简单几句道别,这支乐队就算解散了,真轻巧。林寻笛自嘲地笑笑,提着琴箱走在街边,叫不到车,林寻笛摇摇头,明天的面试要求九点就到公司呢。想了想,她提起琴箱朝住处走去。
赵依又回想起十年前的那场电影。回头!别回头!两位主人公交错的呼喊,在赵依脑中盘旋。别吵了……赵依疲惫地扶额,她承认那是一部好电影,但就是因为这句“别回头”,自己在十年前放走了林寻笛;就是因为这句“别回头”,她十年来不敢再看那部电影;就是因为这句“别回头”,她又让自己在今晚和那个熟悉的身影擦肩而过。那个高高的,小麦肤色的alpha;那个脆弱的,抱着自己的女生;那只受伤的,锐气消磨殆尽的母豹子。闭上眼,看到十八岁的赵依又站在自己眼前:
“回头。”十八岁还有些稚嫩的脸上全是眼泪。
“林寻笛!”二十八岁的赵依叫住二十九岁的林寻笛,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他们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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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里结束了,谢谢大家tt,谢谢大家的浏览和留言,一条留言真的会让我激动好一会(笑),写得非常幼稚、做作和无趣,谢谢大家给我的的建议(鞠躬)
我会试着整理一份名单,列出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联想想到的一些其他作品,来解释一些可能的“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