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 第225节
作者:
骑鲸南去 更新:2024-05-16 08:13 字数:3389
“人情?”谷心志瞥她一眼,“拿我们的人命,去换他们的人情?”
女队员想一想,觉得有理,也就不说话了。
沉默许久后,谷心志把嘴里的烟叶拿清水漱了,又进一步解释了他们隔岸观火的原因:“帮人是好事,但是不能害己。你能保证不能留敌方一个活口吗?”
女队员窘迫地摇摇头。
“我们的巡逻队是10个人,对方是30个人,哪怕占了先手,我们最多也只能杀一半。”谷心志说,“一旦我们做得太招眼,我们的行动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方便了。明白?”
女队员露出释然表情的同时,谷心志也暗暗松了一口气。
按谷心志真实的想法,武器库的基地兵当然死得越多越好。
他对这些坚韧的旧人类是尊敬的,但尊敬归尊敬,利益归利益。
说得难听点儿,他们晚死一个人,武器就晚一天抢到手。
谷心志的想法归想法,但他要为丁秋云办事,想要把事情办好,就要笼络人,要笼络人,就要将话说得漂亮。
谷心志嚼着烟叶,闭眼想道,做正常人真麻烦。
另一名男队员看了看手表,提醒道:“谷副队,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该回去了。”
谷心志翻身站起,跺一跺冻麻了的双脚,说:“回去。”
一行人下了山,走入一片干枯的树林。
这里驻扎有一个异常庞大的新人类小分队,林立的帐篷密密麻麻足有百十来个,每天都有后续的兵员源源不断地补充到这里。
听到脚步声,主帐方向挑帘走出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人。
他脸上满是尸斑,但他完全没有遮挡的打算,大咧咧冲谷心志笑道:“小谷,回来啦?”
谷心志:“嗯。”
络腮胡对他这种冷冷淡淡的态度丝毫不以为忤,还喜欢得很。
一个清冷又美丽的青年,做什么都不会太惹人讨厌。
谷心志目不斜视,迈步走入帐篷群间,将刚才在山上猎到的三头黄羊扔到篝火边。
正准备开火做饭的厨师哟了一声:“谷队,可以呀,这几天数你们这个小队猎到的东西最多。”
谷心志在死黄羊身上踹了一脚:“我以前就是做这个的。”
厨师:“猎人呐?”
见识过谷心志割新人类脑袋的娴熟手法的队员们想,“猎人”,用来形容谷心志,也挺准确的。
把今日搜集到的物资交上去,谷心志走到林边,靠树坐下,点上一根烟取暖,顺势把帽子压到极低。
他想到临行前自己与丁秋云的对话。
他向丁秋云保证:“你放心,我跟新人类的那些事情你都知道。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加入他们的。”
丁秋云微微笑了:“嗯,这就好。”
谷心志问:“你希望我从哪一方面入手?”
丁秋云说:“我希望你加入新人类。”
谷心志:“……”
第148章 我在末世养大猫(二十七)
这既然是丁秋云的要求, 他照做就是。
谷心志虽然被新人类通缉过,但见到他的脸还能活着的, 实在没有几个。
再说, 这队新人类与先前通缉他的那批不属于同一支,不必担心会有人认出他。
混倒是顺利混入了, 只是这里的生活实在不很顺心。
他才抽了不到一根烟,麻烦便来了。
一只烟盒递到了谷心志面前,只闻那烟丝香气,老烟枪就能轻易判断出, 就算不在末世, 这也是难得的好烟。
他张嘴咬了一根,含在嘴里。
一道火柴适时地划亮,把烟丝嘶嘶燃亮,烟雾顺着他不画而朱的唇袅袅而升。
谷心志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
少年的清冷感当真是最致命的武器, 哪怕举止没有任何情意和撩拨的意味, 也能轻易叫人浑身燥热。
络腮胡在他身边坐下, 双目灼灼地盯着谷心志:“辛苦了。”
谷心志淡淡地:“嗯。”
络腮胡试图去勾住谷心志的肩膀:“看你,怎么比来的时候还要瘦了一点。”
谷心志脸上表情不变,口里却险些把过滤嘴咬烂。
络腮胡姓邱, 是目前这支新人类队伍的首领。而这支队伍, 是所有觊觎武器库的新人类队伍中最庞大的一支。
先前, 谷心志观察了许久, 权衡了一切利弊, 确认这里是最适合他渗透的地方, 才带着队伍投向了这里。
他以为自己算准了所有,但当他把信传给丁秋云,告知他选择的新人类阵营时,丁秋云只回了他一个字:“哈。”
谷心志:“……什么意思?”
丁秋云说:“没什么大事。你去了就知道了。”
丁秋云虽不插手谷心志自建的新队伍,但他对那些哪怕稍有些势力的新人类群体,都相当了解。
……舒文清的商业镇,如今可是个大型的信息集散地,想要什么讯息,在这里打听便是。
丁秋云说得半点没错:这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谷心志也的确是去了就知道了。
这支新人类的队长络腮胡很喜欢漂亮的男青年,谷心志这款长相和气质,刚刚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
谷心志被纠缠得不胜其烦,哪怕对他疏远冷淡,他也是乐此不疲地凑上来,惹得谷心志头疼不已。
他写信回去质问:“丁秋云,你是故意不告诉我?”
不久后,小镇来信送到。
丁秋云的回答只有两个字:“是的。”
谷心志捏着两个字的信,在睡袋里看了很久,心里又酸又软,咬着手电筒,用铅笔头一字字写着回信。
他想说“这样会让你消气吗”,想问“我需不需要做得更多”,删了改,改了删,最后送出的,也只有短短的一个字。
他说:“好。”
……好,只要你高兴,都听你的就是。
谷心志没有即刻拧断络腮胡的脖子,只是冷冷一眼看过去,便看得络腮胡心旌摇荡,也不敢再有多余动作,嘴角先僵硬地挤出个讨好的笑来:“小谷……”
谷心志站起身来,掸掸刚被他碰过的肩膀:“谢谢邱队的烟。”
如果说旁人做起这动作,络腮胡必然暴怒,但是谷心志这样做,就让他根本提不起气来。
就连发白的指尖擦过肩部时发出的两声衣料摩擦声,都是恰到好处的迷人。
谷心志起身离去后,络腮胡顿觉索然无味,正从烟盒里衔出一根烟来,眼睛一转,发现谷心志竟然在走出数十步后,偷偷回头打量自己。
被这样悄悄窥视,络腮胡并不觉得愤怒,反倒被那目光生生弄酥了身体,笑眯眯地看了回去。
谷心志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转过头去,快步走开。
络腮胡笑了。
再怎么装,二十多岁的小娃儿,果然还是嫩。
虽说他来时带了个质量挺不错的队伍,但论数量,谷心志还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边,哪怕心不甘情不愿,也必须如此。
他越不甘愿,越抗拒,等自己得手的那一刻,就越快活。
然而,在与他相背而行的谷心志眼里,并没有任何一丝他想象中的羞恼、紧张和不安。
他的神情活像是一匹正在狩猎的狼,狡诈,残忍,透着精谋的森光。
他一边走,一边用雪白的麻纱手帕擦拭着手,唇,以及被络腮胡的任何物品碰到的地方,随后来到帐篷后,随手将手帕扔入一堆篝火之中,看着那片雪白化为焦炭,才迈步走开。
谷心志带着他稀少的队伍,和意图围歼武器库基地的新人类混迹在了一起,没人觉出他旧人类的身份,因为他看上去不怕冷,也不怕死。
死这件事,谷心志见得多了,一是杀人,二是看到梦里的丁秋云一次次死在他的面前。
说到底,他对“死”这件事其实没有太强烈的实感,因为别人的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值得挂怀的事。
而丁秋云的死,是一件重复在梦中的事情,只要他能熬到睁开眼睛,那他就能说服自己,这件事并没有发生过,就算发生过,也只是过去的事情,他只要一睁眼,仍能看到鲜活的秋云,这就够了。
直到某天,他的队员为了跟驻地附近的其他新人类抢夺一头被击中的麋鹿,被一枪打中了脑袋。
那枪威力巨大,一发轰去,他半个脑袋就没有了。
既然撕破了面皮,对方也没有再留手,把队员的脑袋割了下来,免得他带伤回去报信,遗祸无穷。
与他分散开来找寻猎物的谷心志听到枪声,循声而至,凭借他身上的姓名牌认出了他。
他在尸体边坐了很久,注视着这具无头的冷尸,抽完了一整包烟。
此人生前最讨厌谷心志吸烟,总劝说他这样会得肺癌,却每每无功而返。因此其他队员看到这情景,一是感伤,一是哭笑不得。
谷心志右手指间夹着烟,左手摸进了他衣裳的口袋。
他在每个队员的上衣口袋里都装设了一个小型的摄录终端。
这玩意儿是他从舒文清那里淘来的,是方便他们与其他新人类交流时盗录一些影像资料,好带回来分析的。
他一边抽烟,一边把终端插入一台早已准备好的摄录机里,看遍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
看完了,他站起身来,说:“我离开一下。”
队员们以为他是心情闷,要去吸根烟,便道:“谷队,小李他……”
谷心志没发声,单手插兜,慢慢晃了出去。
队员们对视一番,对谷心志的冷情冷心也早已习惯,准备着手掩埋同伴。
他们选择跟着谷心志冒这个险,就有牺牲的觉悟,何况与其他旧人类相比,他们是死过一次的人,对“死”的感觉也淡了不少,就算难过,也并不那么撕心裂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