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第222节
作者:决绝      更新:2024-05-16 08:00      字数:3692
  在原本的历史上,霍家是风光最久的军阀之一,但最后到底还是倒了,霍大少还死在战争中,最后一家人逃到租界来。
  这里面,是有历史的必然性的。
  这个国家处于封建社会太久了,如果没有一股力量将阶级彻底打碎,那么它可能永远都发展不起来。
  而这个……看看现代的印度的发展,就能看出很多东西了。
  印度独立的时候,因为做殖民地久了,基建之类做得非常好,拥有完善的铁路系统,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发展得越来越好,远超中国,可实际上……
  因此,穆琼在努力让百姓过得更好,努力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尽量保存祖国的实力,尽量让祖国的未来可以少受点磨难的同时,从未想过让军阀当政。
  民国后期有个说法,就挺有意思的,大意就是,北洋政府的人,贪污受贿远比清朝官员来的严重,而等到后来的南京政府上台……大家发现相比之下,还是北洋政府贪的少……
  军阀那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就是土皇帝做派。
  霍家算是军阀里相对好的,跟其他那些看别人有钱就杀掉抢了,把老百姓当畜生的军阀要好,但人家照样拉壮丁,照样不把穷人当回事儿,照样各种收钱任人唯亲。
  穆琼一点都不觉得,霍家将来能得了这天下。
  因此,傅蕴安知道太多,其实不见得是好事。
  至少,他站在傅蕴安的立场上,有人告诉他自己的家族将来会成为丧家之犬,他就挺难以接受的。
  他可以给傅蕴安一些提醒,给霍家想好后路,但没必要告诉他未来。
  至于为什么要编那人是同性恋……这就跟这时候西方各国对喜欢同性的男人的厌恶苛待有关了。
  这个时候只有六岁的计算机之父图灵,是个惊才绝艳的人,年纪轻轻就写出许多著作,后来更是研究出了很多东西,结果,就因为他喜欢同性,在几十年后,被迫以注射雌性激素来治疗,最终痛苦自杀。
  几十年后都这样了,这时候喜欢同性的人,在西方受到的迫害更甚。
  “我的老师对医术和细菌学都很感兴趣,他立志要找出一种能杀死细菌的药物,但一直不成功,直到有一次,他将一瓣橘子扔进培养皿,结果发现橘子上长出的霉菌杀死了那些细菌。”穆琼继续道:“他当时是想研究下去的,但他怕死,就逃来了我们的国家。”
  “他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傅蕴安立刻就问。对这样一个人,他又敬佩又崇拜。
  “他已经去世了。”穆琼露出许些惆怅来。
  “抱歉。”傅蕴安道。
  “没事,他已经去世很久了,我早就接受了。”穆琼道:“我很感激他,他改变了我的人生。”
  傅蕴安也挺感激这个人的。
  要是没有这个人,恐怕就没有现在的穆琼了。
  不过,他之前调查过的穆琼的资料里,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洋人……当然,也可能是对方做得很隐秘,因而他查不到。
  毕竟那时候的穆琼很普通,没人会专门关注他。
  而要是像他这样刻意隐藏……他跟穆琼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不说,穆琼不还是想不到他是霍三少?
  傅蕴安看着穆琼,有种释然的感觉。
  穆琼的老师就喜欢男人,怪不得穆琼的思想这么开放,而这一切……真的挺不错的。
  他笑了笑,俯下身亲了穆琼一口:“我后面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穆琼:“……”傅蕴安又勾引他!
  穆琼到底还是没忍住。
  十八岁的少年的身体,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忍住……
  不过他很小心,毕竟傅蕴安的身体还没好。
  穆琼第二天又起晚了。
  而他起来的时候,他的读者,已经看到 《丝乡》的大结局了。
  《丝乡》这个故事整体情节很俗,但同样的也很勾人,现在故事结局,读者全都觉得不舍。
  “怎么这样就没了?”
  “后面明明可以继续写下去!”
  “可以写小桑的孩子啊!”
  ……
  同时,也有喜欢这个故事的人,开始期待出版了。
  “我家就是做丝绸生意的,我父亲看了这个故事,已经开始按着书上写的去做了……他让我等书出版了,买一册回去让他好好研究。”
  “你家做生意照着这书研究?楼玉宇要写的,应该不是做生意。”
  “这个故事的结局真好,小桑的成长让人喜欢,也让人惊喜。”
  “我看过楼玉宇写的《我的母亲》,故事里的小桑,跟楼玉宇的母亲一样,值得敬佩。”
  ……
  穆琼最近存稿充足,因而,不仅《丝乡》快完结的时候,是每天都在大众报上连载的,完结当天,还立刻就开始刊登《蜕变》了。
  《蜕变》是以女子为主角的,要写的东西也一目了然——女性独立。
  大众报的很多女读者,才看了一个开头,就已经感同身受。
  在这个时代,女人想要得到平等太难了,几乎所有女人,都受到过不公平待遇。
  别的不说,裹脚束胸,就让无数女人痛苦不堪,甚至因此得病。
  楼玉宇写的小桑,已经让很多女人有了奋斗的目标了,现在这《蜕变》,就更明显了。
  当然了,部分女人喜欢,一些接受了新文化的男人也喜欢,但少不得有很多觉得女人就该如何如何的男人或者被洗脑严重的女人不喜欢。
  不管是《丝乡》里的小桑,还是《蜕变》的女主角,都让他们觉得难以接受。
  第184章 大哥小妹
  穆琼并不指望自己写个小说, 就能改变女性的地位。
  这个时代别说女人了,就连男人, 如果家里没钱, 也是毫无地位的,一不小心就会被杀,在这种情况下, 女人想要为自己争取到某些权益太难了。
  但就算这样,他还是要写。
  总要有人去开个头,才能一点点做出改变。
  就说在西方……其实如今的西方,女性的地位同样很低。写出《简·爱》、《呼啸山庄》等作品的勃朗特姐妹,在19世纪写出作品之后, 就不得不用男性笔名发表。
  而她们的作品,比如《简·爱》, 就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这样的女性形象, 在现代的小说里比比皆是,但在那个时代,却是非常少见的,甚至可以说是离经叛道的。
  而正是这样的作品, 让一些女性醒悟过来。
  穆琼希望,自己的作品,也能成为这样的种子。
  《蜕变》这本小说,他又写了不少了。
  阿秀伺候的小姐怕阿秀会勾引自己的丈夫, 就将阿秀嫁给了管事的儿子。
  小姐和阿秀一起长大,还是跟阿秀有感情的, 她给阿秀选的管事的儿子并不差,因此,阿秀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阿秀运气好,都祝福阿秀。
  但阿秀并不喜欢那个管事的儿子,她甚至因此产生了迷茫。
  为什么她的人生,要掌握在别人的手上。
  为什么她的父母可以卖了她,为什么小姐让她嫁人,她就要嫁人?
  阿秀有很多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想法,但她没有反抗的条件,她到底还是嫁了。
  婚后,阿秀和丈夫有着方方面面的矛盾。
  他的丈夫希望她在家相夫教子,看到她看书看报纸,就会出言讽刺。同时,这个男人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却总觉得自己非常厉害,更看不起阿秀。
  他从来都不会顾忌阿秀的心情,更不在意阿秀的想法,阿秀对他来说,就是个生孩子的物件。
  至于阿秀的公公,这个男人当久了管事,容不得家里人忤逆他,他在家里,必须是绝对的权威。
  还有婆婆……阿秀的婆婆只知道为丈夫,为儿子奉献,她苛待自己,也苛待阿秀。
  他们家的生活不至于捉襟见肘,甚至称得上不错了。阿秀依旧在当佣人,他的公公和丈夫也有薪水,但若是家里的男人不在,阿秀的婆婆便是连做饭都不愿意的,烧个番薯都嫌费柴火。
  于是,阿秀的公公和丈夫在外面跟人喝酒吃肉的时候,阿秀和婆婆就在家啃生番薯。
  阿秀怀孕后,公婆对她好了点,但她的丈夫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等阿秀生下一个女儿,公婆还立刻就翻了脸。
  阿秀觉得很痛苦,但周围人却觉得,她不能生下儿子,是她的错,她就该为此自责。
  如果阿秀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观点,兴许不会那么难受,但她总是想很多,她还一直没有放弃学习。
  阿秀的小姐的丈夫离家出走了,小姐的婆婆觉得这都是小姐不好,管不住丈夫,小姐自己也自责,愈发地贤良淑德,甚至想要为已经离开家中的丈夫纳妾。
  阿秀觉得这一切荒谬极了。
  但阿秀纵然有诸多想法,她也没有反抗的资本的机会。
  她有诸多顾虑,她也清楚她离开之后,可能会活不下去。
  然而某一天,意外突然发生。
  一群也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官兵的人,袭击了这个城市,城里的大户人家慌忙逃命。
  阿秀本是可以跟着小姐一家离开的,但她的女儿还在家中,她慌忙回去抱女儿,再回过头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逃走了。
  她的丈夫和公公跟着走了,她、她的婆婆,还有她的女儿,却被留了下来。
  那些人在城里烧杀抢掠,阿秀的婆婆恐惧之下,竟然上了吊,阿秀却不同,她换上男装,带着自己的女儿,开始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阿秀长得不算差,但也并不是什么大美人,从小到大一直干伺候人的活儿,还让她不至于细皮嫩肉,她竟是好好地扮演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在一个新开办的学校里,谋得了一份教书的活。
  ……
  穆琼的这部小说,到了后面是有些理想化的,但他也将阿秀遇到的种种艰辛一一写出。
  当然了,他虽然写了不少了,现在报纸上,却只刊登了一个开头。
  然而因为在文章开头,阿秀就已经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再加上《丝乡》……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评穆琼的文章。
  其中骂穆琼骂地最厉害的,就是一个名叫宋明理的,他不仅写文章骂,甚至还专门开了个文会来骂。说楼玉宇不孝顺父亲,不想着救国,整日惦记着情情爱爱的事情,令人不齿。
  还说楼玉宇写文章,就是为了钱,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骨。
  这人的文笔极为不错,这样的文章写出来,还真让某些人觉得……好像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