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经 第6节
作者:孟中得意      更新:2024-05-16 07:13      字数:5285
  当一个人眼前一团黑的时候,她的听觉就会格外的灵敏,她听到了簌簌的风声和蝉鸣,这是雨停了。
  她的嗅觉先于视觉发现了他在抽烟,从蚕丝被里伸出手把眼前的枕头挪开,这是他刚才罩在她眼上的,因为她一直不肯闭上眼睛。
  帐幔拉开,台灯透过朱红百褶绸灯罩散发出昏红的光,并不刺眼,见她露出个脑袋来,他一手拿着烟,另一只手在她脸上掐了一把。
  他掐是真掐,并不是调笑性质的,待她疼得眉头皱起来,他才松了手。
  她拥着蚕丝被,去扯幔帐上的流苏小球,也是朱红色的,“你听到蝉叫了吗?叫的都是雄蝉,公鸡打鸣,雄夜莺唱歌,都是求偶的重要手段,可见不光女人,就连动物里的雌性也是爱听好听的。”
  “可是这蝉声外人听来实在算不上美妙,可见情话一定不能说给第三个人听,当事人感动得一塌糊涂,外人只觉得肉麻恶心。你把耳朵送过来,你想听什么,我说给你听。”
  “你就算在这儿说,也没人能听见。”
  “可那不一样。”
  她反撑手搁在脑后把头发理了理,“算了,我就说着玩玩儿。我也不爱听那些肉麻话。真的。”
  “我妈昨天晚上把你叫过去都说了什么?”
  “她老人家送了我一只翡翠镯子,水头挺足。”
  “然后呢?”
  “我说这镯子太贵重了,您心意我心领了,这镯子您还是收回去吧。”
  昨天钟汀给家里每个人都带了礼物,包括他的小外甥,不过没什么值钱的。
  “再之后呢?”
  “妈说客气什么,你就拿着吧。然后她老人家说你们最好在三十之前要个孩子,我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就收下了那个镯子。”
  她用蚕丝被把自己围起来靠在床头,仰头看着他,“你觉得那只镯子,我到底该收不该收?”
  “该,不收白不收。不过这种事他们一说,你随便一听就完了。我娶你,可不是为了给什么路家传宗接代的。”
  “传宗接代核心是姓氏传承,既然你对此无所谓,孩子就随我姓钟。这也体现了新时代下的男女平等。就这么说定了。我困了,赶快睡觉吧。”她语速很快,生怕他反悔似的,说完把头缩进被里,准备继续睡觉。
  可她还未把头完全缩进去,他又伸过来一只手,把被抻到她的下巴颏儿,掖了掖被脚,让她的脑袋露出来。
  钟汀疑心他只是想把她的耳朵露出来,她有一种直觉,他接下来的话她一点儿都不想听。
  雨已经停了,月亮又升起来。
  他深吸一口烟,望着窗外,在昏红的暗光之下,他手上的那点火光显得十分瞩目,“传宗接代本质上不过是愚公移山,是人类对抗自然的妄想。你看这月亮,已经几十亿岁了,而距离第一个人看到月亮才过去多少年呢?这期间又换了多少代人?人不过沧海一粟,可偏偏要子子孙孙无穷匮,要一代代延续下去,与这日月同寿。你不觉得荒谬吗?”
  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平等的,资本家和无产阶级看到的都是同一个月亮。
  “既然人类这么渺小,功名利禄这么虚妄,你又何必追求世俗成功呢?你也不是想在这世上留下点什么吗?有人靠青史留名,有人只能靠家谱留名,前者看不起后者也很普遍,可真没必要去扯什么宇宙洪荒。承认吧,其实你并没有那么看得开。”她看向他手指间的那一点光,“而且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子子孙孙无穷的野心,你不用把这个往我头上套。我不过是想要和你有个孩子,至于是男是女,姓钟姓路我都无所谓。”
  “可我不想。”
  其实他要说的不就是这四个字么,干嘛要扯那么一堆有的没的。
  钟汀用手蒙住头,她连为什么都不想问了。他总是有道理的,他什么时候没道理呢?
  “就像你爸说的,我是个逐利的商人,你知道商人是最在乎投入产出比的,在我看来,生孩子是一个风险极高的事情,疾病、意外都可以摧毁一个孩子,即使如愿长大了,也未必如人意,基因开起玩笑来,世界上谁都没有它幽默。这收益并不足以支撑我去冒险。”
  “你太悲观了。”
  “不过是风险评估而已。钟汀,你知道什么阻碍了男女在职业上的平等吗?是生育。如果你把时间都用到你的事业上,你会得到更多回报,而这些回报是看得见的。”
  路肖维又点燃了一支烟,她把烟从他手里夺过来,看着烟头一点点燃,“你知道世界上人类为什么还会存在吗?因为女人要生育。你尽可以对着你们公司女员工说这些,鼓励她们为了男女平等,不要生孩子了。路总,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凭此登上头版头条的。”
  “生育权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别人的事与我有什么相干?只有你的想法对我才重要。”
  她又重复了一遍,“我不过是想和你有个孩子。什么样子都好。只要是我的,我都觉得很好,越看越好,年深日久,我就觉得他是这世上最好的了。”
  其他人和事对她来说也是这样的。
  “可我不是。”
  一语双关。
  “路肖维,你知不知道,我是非常非常……羡慕你。”
  钟汀拿着烟的手指一直在抖,她颤抖着手把烟递到嘴边,学着他的样子深吸了一口,然后不住地咳嗽,他拍了拍她的肩。她呛得满脸都是泪,可还是忍不住吸了第二口。
  他把烟从她手里拿过来,卧室里没有烟灰缸,他拿着在高几上的海棠花盆里掀灭了。
  回到床边的时候,她已经用被子把自己给蒙住了,他能看见她的肩膀在抖,他想去拍一拍她的肩,可那只悬着的手到底止住了。他把帐子给她拉上,关了门,隔壁是空房。
  他走后,她把被子又拉到脸下面。毕竟不是自己家,眼泪脏了人家的被褥枕单,不太好。
  后来就睡着了。
  梦里是十来年前的事情。她和路肖维一起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电影,上半身靠在沙发沿儿上。
  片子是黑白默片,卓别林主演的,片名中文翻译过来叫《寻子遇仙记》,英文名倒是很简单,《the kid》,故事的最开始,一个流浪汉捡了一个弃儿。
  路肖维看电影,她看路肖维。到孩子被抢走的那部分,他眼圈发红喉咙在动,等他发现她一直拿眼睃他,便用手去捏她的脸,看她的脸皱成一团,他便冲她笑,问“你怎么不哭?”
  醒来真他妈哭了。她不知道这是做梦,还是恍惚中又把过去复习了一遍。
  路肖维有卓别林所有的电影碟片,包括原版和重修版。那些片子他一遍又一遍地拿出来温习,除此之外他对别的电影,无论是文艺片,还是灾难片都毫无兴趣。
  那部《the kid》她跟路肖维就一起看了三遍,在一年时间内。
  某种程度上他是一个专一的人,每次他都会在同样的片段发笑,就连笑的幅度,是微笑眉眼一起笑还是大笑,几乎都是一致的。至于伤感的地方他倒也不哭,她能看见他的喉结在动,每当看到她长时间地注视他,他就会回过头来捏她的脸,两只手一起,十分用力,看到她的脸疼得皱在一起,他便问,“你怎么不哭?”
  她不知道他在问是她疼得不哭,还是看电影不哭,前者是怕丢脸,后者则是她看电影的时候虽然眼里看的是电视,可她的另一只眼却在睃他,她清楚记得他在哪个片段笑了眼红了,笑的频率,眼红的浓度,可电影里的情节并没在她的心上逗留。
  她是个笨人,不能一心二用,可她不能让他知道她这么笨。
  世界上自嘲不够聪明的都是聪明人,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软肋暴露给别人。
  有次她真的挤出了一滴眼泪,他倒是很惊讶的样子,拿手在她头上胡噜呼噜说至于吗,大不了你捏回来就是了。她并不是个崇尚暴力的人,所以只象征性地弹他一个脑瓜崩儿,然后冲他笑一笑,那时候他也并没有说她笑得很难看,大概是不好意思说吧。
  她以为这就过去了,没想到还有下文。
  第二天是周一,前两节课他的座位一直是空的。
  路肖维高二那年过得十分嚣张。
  他在noi上拿了金奖,十分豪爽地放弃了集训队名额,跟n大签订了一本线预录取协议书,协议书上写,只要他能到一本线,便能直接去n大。他们高中虽然不是本市最好的,但一本线录取率也接近百分之百。他成绩不算好但也不怎么坏,所以去n大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既然考五百多和考六百多是一样的结果,那为什么一定要多考几分呢?
  他的课本卷子从来都放在学校里,一次都没拿回家过。
  不过翘课倒是第一次。
  那节大课间他出现在她面前,递给了她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的是糖炒栗子。
  当时是夏天,她虽然喜欢糖炒栗子,但主张什么时候吃什么东西,糖炒栗子是属于秋冬的。况且这个时节也实在不好买,买了也不会好吃。
  事实证明,果然很难吃,不仅皮不好剥,且过于甜了,是一种十分廉价的甜,好的炒栗子应该用麦芽糖而不是用糖精和料。
  为了这袋难吃的栗子,他写了一篇千字检讨。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第8章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发现他在旁边躺着,把自己的被子抢去了一半,她去摸他的鼻子眉毛耳朵,竟依然觉得无一不好。
  她当年对他说,你有什么可傲的,我不过是喜欢你这张脸。
  她把幔帐拉开,披了衣服趿着拖鞋下去开窗,毫无防备地,槐花香混着雨后的土腥味一股脑儿窜进她的鼻子,她打了个喷嚏。国槐八月还在开,昨天风一吹槐花瓣儿散落了一地,院里有下水系统,只有槐树的树干那一小圈积了点儿水。
  院里一派雨后天晴的气象。
  高一那年的夏天总是下雨,她每天都把折叠伞插在书包的侧兜里,以备不时之需。她是个念旧的人,十年前的伞没坏就一直用,遇着一个大雨天,风刮得十分嚣张,伞骨被吹折了,整个伞支楞起来,短短几十秒,大雨泼了她一身,她在绝望了几秒之后决定破罐子破摔,把书包塞在怀里跑回家,就在这时候,一把黑色长柄直杆伞塞到了她手里,她还没来得及说谢谢,递给她伞的那人就把衣服披在头上跑了。
  其实那把伞下可以有两个人的,而且她已经淋湿了。她想了很久也没想通他为什么把伞给她,大概因为他是个好人吧。在此之前,她俩的关系仅限于碰到打个招呼,她单方面同他打招呼,他冲她点一点头,带着点儿不耐烦。她意识到他不耐烦,依然同他打招呼。她忘了自己是不是对他笑了,应该吧,她打招呼时总是对人笑的。那时距离钟教授向校办举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那场雨下到第二天早上才停,不过再长也终会结束的,像以前和以后的每场雨那样。
  后来她和他又一同经历了几场雨,他当时对什么大提琴完全不感兴趣,喜欢把雨声风声雷声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灌进cd里。他对她说,自然的声音越大越显得寂静,不像人,声音再小,也显得喧腾。她当然也在这人类里,而且她之前同他说了那么多无关紧要的话,于是之后便沉默了许多。
  这样两个南辕北辙的人当然长久不了。
  钟汀那时候还很年轻,偏偏看不起年轻人的感情,她以为自己那点儿喜欢那点儿爱,不过是外面雨后的积水,过不了多少时间就消弭不见了,不过一场雨而已,人这一生会遇到多少场雨啊,当时风吹雷鸣惊心动魄,过后了无痕迹。后来她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场大雨过后,一工地积水成塘,引来了大片白鹭栖息。不是每一场雨都能那么过去的。
  临走之前,路老爷子指挥着他的逆子把成筐的水果塞进后备箱,说是要给亲家尝尝鲜。
  一路上,还是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一大提琴协奏曲。
  “能放点儿别的么?”
  “我车上只有这一张cd。”
  “你现在想要什么?”
  她的眼泪在他那儿还是值点儿钱的,可以换来夏天的糖炒栗子和冬天的香草味冰淇淋。
  “我想要一枚钻戒,得有几十上百克拉吧,比用来镇纸的玻璃水晶球还要大,戴在手上,能把手指头给坠骨折了。去医院,医生问你怎么弄得,我说是我爷们儿给我买的钻戒压的,老说不要,非得给我买,买了还非让我戴,这不出事了么。我一边感叹,最好身后还有一堆排队的病人围观,真是甜蜜的烦恼。”她说这话的时候本是仰着头的,突然间扭头朝向了窗外,车窗半开着,外面的沙砾进了眼睛,她用手去揉,“我要吃糖葫芦,冰糖山楂的,不过得绕远儿。”
  他开车带她去买糖葫芦,去那爿老店,她坐在车里,他去排队,拿回来一把,用牛皮纸盛着,山楂的,番茄的,山药的,荸荠的……
  她不知道要吃哪一串,因为哪一串都很甜。
  钟汀老觉得他是有点儿喜欢她的,虽然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她,可总是有一点儿的。那一点儿让她想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她认为只要坚持就有可能走向光明。总有一天,总有一天……虽然她也不知道那是哪一天。
  那点儿星火让她不能放手,她打小就这毛病,考试里那些无论如何都不会做的题目做错了她从不可惜,只有那种可能做对却放弃了的让她耿耿于怀,翻过来倒过去地责备自己。
  在这道题证明无解之前她是不可能放手的。要么得手,要么彻底死心,否则那些无处不在的火苗儿早有一天得把她给煎熬死。
  这之后,她再没跟他提过孩子的事情。
  钟汀把希腊文的“去爱比被爱更重要”写在团花笺上,然后把笺纸压在玻璃下面,每天提点自己。
  她导师曾批评她,你这个人,只要定了论点,眼里便只能看见支持这论点的论据,缺乏做学问的客观性。
  她努力去改,不过看资料时印象最深刻的永远是她心里想要的那部分。她曾为了比较中希同期的婚恋观,去翻普鲁塔克的道德论集关于爱情和婚姻的部分。
  “去爱比被爱更重要”是里面最微末的边角料,她却记得十分之清楚,本来看的是英文版,结果忍不住拿去和原版对照,还把那句摘了下来。
  爱一个人就应该有爱一个人的样子,爱一个人又对他坏,哪有这样的爱?对人好也要有对人好的样子,要小心翼翼投其所好,总不能人家要桃子给人家梨子。
  他既然不喜欢她笑,她就不在他面前笑了,其实她也没那么想要笑。
  他喜欢鲥鱼,虽然养殖鲥鱼也要几百块一斤,她买的时候倒没怎么心疼,只是想到了钟教授说的女生外向,她爸妈也不讨厌吃鲥鱼,便买了两条,做了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