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炼焰钢]如何让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_分节阅
作者:
未央君 更新:2024-05-16 06:12 字数:2443
“科科,我十七岁的时候也是那么以为的。”
“我靠,不要咒我。”爱德做了个鬼脸。
马斯坦古偏过头看了看,忍不住笑了笑,“我有那么不好吗?”
爱德顿时说不出话了。
有吗?爱德心里拼命想,这家伙有很不好吗?有的吧?有吗?
想着爱德华轻声擤了擤鼻涕。罗伊又侧过头看了他一眼。
车开到了爱德公寓门口,门口贴着的招租启示在路灯下刺眼万分。爱德一跳下车,男人就忍不住抓住机会嘲笑了起来。
“这个房间号是你的吧?”
爱德呵呵道,“是啊。冬凉夏暖,距离最近地铁线仅有30分钟步程,左依特丽雅公墓、右毗玛莎化工厂,先生你考虑一下吗?”
罗伊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天,这可真是块风水宝地。”
“房租低算是优点吧。”一想到这事,爱德忍不住唉声叹气。
这是个嘲笑爱德的绝佳机会,但不明何故,这一次一向爱占人口舌、爱逞自己口才的罗伊却什么都没说。事实上,那个时候的罗伊只是笑着眯起了眼睛,浓密的睫毛在路灯的映照下投落出根根分明的影子,黑色的眼睛在夜色中熠熠闪光。他轻声说,“早知道的话,我不是不可以考虑搬到你一起的嘛。”
那一句话也许只是客气之谈,更可能只是随口一说。马斯坦古一向都是漫不经心的无形之语,仿佛是往空中若无其事地抛出了一枚廉价的纽扣,而这枚纽扣却偏偏神差鬼使地嵌在了爱德身上某个细小却致命的齿轮里,让他的全身心几乎就在这片刻间卡住、静止、无法呼吸。
然而马斯坦古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依旧浑然不知。他像是没意识到少年顿时呆立的姿态,兀自转身从后座撩回了那个不久前刚从便利店带出来的塑料袋。他靠在椅背上抬起头,冲着爱德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微笑,然后从袋中摸索出一个饮料罐塞进了爱德的手心里。
西柚汁,温的。
“午夜航班的服务尽善尽美。”罗伊看着爱德呆若木鸡的表情,心满意足地摇上门窗,“晚安,爱德。”
座驾扬长而去,而爱德此刻却矗立在原地动弹不得。
冬日的夜晚寒风刺骨、静默无人。车轮声引擎声消逝后,夜色中空无一物,庞大若无尽的汪洋、又狭小如逼仄的胸膛。那一刻世界如此安静,唯有心跳声在其中震耳欲聋,回声激荡在目光所及的角角落落。
那一刻,17岁的爱德平生第一次尝到了“魂不守舍”的滋味,也第一次触摸到世俗所说的“爱情”。在此之前那一直是如此陌生、世故、还有几分可笑的事物,直至今日,他才明白那份被自己长久取笑又长久思慕的心情确非往日种种心意可比拟。好比他多年来根据牛顿定理构筑的理性与逻辑之塔被迁移到了一个未知的次元之中,那里有着截然不同的重力速度参数,以至于一切原以为无懈可击的楼台都在一瞬间溃不成军,被翻腾的洪水卷往不可知的彼岸。
也就是在那一刻,爱德华决定追他。
TBC
第十四章
周日晚上7点,距离第二天起床上班还有12个小时,距离今晚上床睡觉还有5小时,距离爱德华原地自爆还有1分钟。
人所有的成败都是欲望与好奇引起的:爱情是什么?降临到身上是怎样一种感受?爱和喜欢的界限在哪里?觉得他很好、很迷人、忍不住想再了解再靠近的心情又算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此刻都悬挂在夜空中,挤挤挨挨得像是生日会屋顶上的气球,扭扭捏捏地碰撞着、叽叽喳喳地逼问着,却没有一个能在此时此刻钻进某个金毛少年魂不守舍的心。
那时的爱德正摇摇晃晃地往自己四楼的公寓走去,披头散发、衣衫不整、步履跌宕、双手僵硬地握着那罐西柚汁捧在心口,活像一个刚被人在大街上一枪狙心的逃难人,引得门口的大叔探出头瞩目、连连询问喂四楼那个小矮子你没事吧你?
有事,当然有事,事多得都快在身体里爆炸了,爱德打开家门想。这堆砌的情绪积蓄成湍急的河流,叫人身不由己,无法辨别、亦不可挣脱,唯有手中攥紧的那根救命稻草在纷扰喧嚣的思潮中显得无比迫切:想要得到马斯坦古世界里的一切。
他说话的声音、他微笑的表情、他酌酒的手指、他切苹果的背影……前方一片茫然未知、也许还掺杂不可见的危机,但欲望在此,让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爱德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科学家。
值得注意的是,爱德华之前对恋爱一事是抱有严重偏见的,其中最令他鄙夷的部分就在于男男女女擦出火花后、彼此试探却还死不肯直球的阶段。这样的思维模式,不仅完美地成全了爱德华17年来的孤独人生,还成功地让他成为周围人眼中类似于恋爱瘟神的角色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最典型的例子就在几年前的夏天,爱德和阿尔还在大学念暑校那会,温莉放了暑假某天就来他们那儿玩耍。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她本来就三天两头过来——要死的是她也不知道脑袋里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就对爱德的某个同学一见钟情。爱德至今记得那是个校橄榄球队的小伙子,而他天然地就对那些为本校争取过无数荣誉的光荣橄榄球队队员嗤之以鼻,原因是他对其抱有“傻大个”的老旧偏见。
“你明明就是妒忌他们高。”当时阿尔如是说道。
“放屁,”当时爱德如是说,“明明是他们太高了。我们跳级生本来就比较小,何况他们显然超出该年龄段正常男性的平均身高。”说罢,见阿尔一脸憋笑的模样,爱德决定对自己没上没下的弟弟猛补一刀,“阿尔,上次我和你一起经过橄榄球场的时候,你在他们旁边看上去就像穿过海狮群的小海豹。”
阿尔当即就怒了,“你看起来就像穿过海豹群的小企鹅。”
总之温莉就是喜欢高的。为了打破爱德“反正也就三分钟热度”的诅咒,温莉展开了猛烈进攻,持续将近两周,具体表现为假装为了等人而坐在橄榄球场边上坐了一下午、假装弄丢了手机而故意问他借等等,那段时间甚至没再和往常那样穿着条牛仔裤和T恤就往学校跑,而是精心打扮了一番,甚至连爱德都看出来了。
“温莉,”爱德好奇地说,“你眼皮上沾了好多苍蝇脚。”
他差点死在过道上。
差点,但是还没有。真正让爱德命悬一线的是温莉打算请那傻大个来参加他们几个幼驯染的小聚会那会儿,爱德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谈个恋爱——而且是个傻大个和傻女人的恋爱——还要那么麻烦。在与温莉争吵无果后,他赌气拿起手机当着温莉的面给那人发了短讯:我喜欢你,请和我交往吧。——爱德的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