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在上 第30节
作者:
无溃 更新:2024-05-16 02:49 字数:4165
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宁鄂错愕地看向面前芝兰玉树的青年,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他就这么站在死人堆里,目色始终冷清,全然置身事外,仿佛刚才如修罗阎王夺人性命的根本不是他一般。
“少侠好功夫!”
宁鄂身边另一个青年低声赞叹,看向八荒,眼里带了些崇拜。
八荒没理他,却是走到了宁鄂面前,语气还是仍旧冷淡:“你们未经禀报私自入蜀已是大罪,回去吧。”
他撂下这句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唯留下宁鄂和他手下亲信,以及满地的残尸。
“父亲,怎么办?”刚才那个青年拱手相问。
可真的要像刚才那少侠说的,就此回燕?
宁鄂望着八荒离去的背影,越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是他,肯定是他。”
虽不知为何他不愿意承认身上有那胎记,但是他们三十多年都等过来了,不差这一时半刻。
八荒出了客栈,月已高悬,潇潇秋雨随风飘舞,将他的衣衫渐渐沾湿。他闻见自己身上浓厚的血腥气,有些不适地皱了皱眉,思绪翻涌。
那日断崖之后,他又开始做梦,像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碎片,在他眼前不断闪现。
在那些支离破碎的梦里,一如那宁鄂说的,自己成了燕国的皇帝,可是他却没有一丝欣喜,因为在那些碎片里,再没了龙四海的身影。
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随着宁鄂回了燕国,成了所谓的燕皇,可是她却不在了……
从这些碎片里,他无法看到全部的故事,所以他一直想着,若这些碎片不过是些庸人自扰的梦便好了,可是宁鄂竟然出现了。
那是不是意味着,她,真的会死?
心口传来一阵汹涌痛意,叫他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自己的左胸。绵绵细雨仍旧不知休,潇潇雨幕之中,他抬起头来,却不知脸上湿润究竟是泪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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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房内,常修将王仲元与北魏交易的信件呈交到蜀皇面前,蜀皇斜飞的剑眉紧蹙,薄唇下撇,隐而含怒。
读罢,他将信件往案台上一甩,怒道:“胆大包天,放肆!放肆!”
常修见状,拱手道:“人已经押在昭狱了,可是拒不认罪,只说这些东西不是自己的,还请陛下定夺。”
“不是他的?”蜀皇面带嘲意,眼里俱是肃杀颜色,“铁证如山还敢狡辩!来人,拟旨!”
“工部尚书王仲元里通外国,狼子野心,斩……”
还没说完,他忽像是想起什么来似的,抬头看向一语不发的常修,又问:“你可还有什么想说的?”
“臣……没有。”
蜀皇挑眉:“寡人要下令处死你同父异母的哥哥,你便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不为他求情?”
常修垂目:“里通外国该当死罪,就算是同胞兄弟,亦是如此,更何况,臣一早便不是王家人了。”
闻言,蜀皇再次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下首的青年,脸上没什么表情,眼中却露出满意的神色。
“罢了,王仲元里通外国,该当死罪。此事,寡人交由大理寺查办,你便不用再插手了。”
常修闻言,躬身一礼:“谢陛下体恤。”
王仲元怎么说也与他血脉相连,若是由他执刑,只怕有损声名,虽然他……也没什么声名好言了。
在蜀皇看不见的地方,常修的唇角微微翘起,似是自嘲,又似是无奈。
出了乾清宫,秋高气爽,深秋的阳光不似盛夏那般灼人,照在身上暖乎乎的,可是常修却感受不到丝毫暖意,细密的睫羽轻垂,掩下他目中深沉。
“咦?这不是常大人吗?”一个清脆女声响起,常修一抬头,只见不远处一个绯色身影走了过来。
“臣参见六公主。”他顺势躬身一礼。
龙明娇朝他笑笑,这笑容却不似平日里明媚。
常修本不是个多话的人,然而看见眼前有些蔫儿哒哒的姑娘,却不由自主地多问了一嘴:“殿下可是有烦心事?”
话落,他才反应了过来,在心里暗骂自己多嘴。
龙明娇却并不介意,反倒是撇嘴抱怨道:“嗯,本宫这不是来挨骂来了吗……心情如何能好?”
“挨骂?”常修挑眉。
龙明娇这才解释说,自己在御花园听见叶贵妃因着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将龙康宁骂得狗血淋头,一时之间气不过,上去为龙康宁说了两句话,怎料却惹怒了叶贵妃,一下告到了蜀皇处,说她跋扈妄为。
说起叶贵妃,她翻了个白眼,嘟囔着:“这宫里谁不知道她是因为自己娘家妹妹出了事,这才把五皇兄当出气筒……”
闻言,常修看着这天真烂漫的小公主,不由失笑。
少女见他发笑,以为他是在取笑自己,不由跺了跺脚,嗔怒着他。
“常大人……本宫已经够倒霉了,你怎么还笑话本宫?”
常修自知失礼,笑了笑,拱手道:“小臣不敢,还请殿下恕罪。”
说来也奇怪,这朝堂上上下下都知道他常修做事阴狠毒辣,是不好轻易招惹的人,就连二皇子和五皇子见了他,也喜欢绕道走。可唯独这六公主,却偏偏一点儿也不怕他,每次遇上,还要凑过来开开心心地和他打个招呼。
想到此,常修看向龙明娇的目光更加和善了些,见她没精打采的模样,眼珠子一转,凑上前道:“不过殿下若是不想挨骂,小臣这儿倒是有一招,准保管用。”
“真,真的?”
龙明娇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似是不可置信地看他:“常大人真有法子?”
常修点点头,凑到她耳边低语了两句。
龙明娇听罢,脸上闪过一丝迟疑;“这……这能成吗?”
常修笑笑:“准保管用,只是殿下,可千万别将臣卖咯。”
龙明娇连连摆手:“不会不会,本宫可是讲义气的人。”
秋日暖阳正好,照在她随发摆动的步摇上,折射出细碎微光,常修忽而看见她朝天髻上,落了几朵桂花。
鬼使神差地,他伸手将花拂开了。
龙明娇感受到男人的衣袖拂过她的脸颊,还带着他身上独有的甘松香。
少女的脸,忽而有些发热,抬头看向常修,结巴起来:“常,常大人,你这是作甚?”
常修一愣,薄唇弯出一抹笑意:“花。”
说着,他伸出手来,龙明娇只见他掌心几粒小小的金桂,还泛着淡淡馨香。
两人相距咫尺,秋阳照耀下,龙明娇可以清晰地看见男人浓密的眼睫和高挺鼻梁上细小的绒毛,不由眨了眨眼。
她第一次发现,这常大人,还挺好看的。
常修出了宫,原本颇为阴郁的心情不知为何竟因为小姑娘那一番娇嗔模样由阴转晴。回到昭狱,想起蜀皇的命令,他吩咐手下人将王仲元押了出来移交大理寺。
王仲元是深夜里被人从床上拽进大牢的,双目浮肿,头发散乱不堪,身上的囚服皱皱巴巴,与平日里一丝不苟的工部尚书判若两人。
他被拷上了铁链,由两个官差押到常修面前。
青年坐在上首,手捧茶盏,清茶泛着腾腾热气掩盖了他面容精致。
“陛下有令,将你移交大理寺查办。”常修声音淡淡。
王仲元望着上首的青年,忽而朝他吐了一口唾沫,声音嘶哑:“我呸!王修,我知道,都是你陷害我!王家不会放过你的!”
常修挑眉,嘴角勾起一阵冰凉笑意,看向王仲元:“王修?这里可没有什么王修,王大人看清楚了,在下是诏狱卿,随我母家姓常。”
王仲元侧头,冷哼一声:“当初若非母亲发善心留下你这孽畜,今日也轮不到你威风!”
常修淡淡看着他一脸狼狈模样,和自己印象里那个人中龙凤的嫡兄相去甚远。
垂下眼来,思绪翩跹。
常修的母亲姓常,本是王太傅府上的一位姨娘,生下他后不久,却因为卷进后院腌臜之中被人陷害通奸,死不瞑目。她死后,常修也因为母亲的污名在王家过了十几年生不如死的地狱日子,直到十六岁那年凭着一腔孤勇闯进了北山大营,阴差阳错之下认识了龙四海和景随风,这才第一次体会到人世温暖为何物。
那是他人生十七年中第一次见到有人对他笑,陪他受罚,为他出头。
若非那两人,自己今日恐怕早已被王家逼死。
想及此,他目光淡淡望向一脸不忿的王仲元,呷了一口茶水,慢条斯理道:“通敌叛国,证据确凿,圣上亲眼见过的,在下可没有王大人嘴里通天的本事陷害你。”
王仲元恶狠狠地看着他,半响,从嘴里挤出两个字来:“孽畜!”
常修听见这词,忽而笑出了声来,似是惬意:“孽畜又如何?在昭狱里过畜生日子的,可不是我这孽畜,而是王家的天之骄子,长兄您呀。”
“堂堂王家嫡长子,竟然犯下叛国大罪,斩首不说,就是这蜀国上上下下的吐沫星子怕也能将你淹死。王大人这般狼狈模样,想来这是在王老太太的心头剜肉。”
听常修提起他的母亲,王仲元气血上涌,双目欲眦。
他的母亲,王氏大夫人,诰命加身,子嗣延绵,风光了一辈子,却因为他这莫须有的罪名被京中人诟病。
“你……你……”他大喘了两口气,只觉眼前发黑,嘴皮子抖得说不出话来。
见状,常修挑眉,薄唇咧出一个嘲讽的弧度,朝着底下的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将人堵上嘴押走,临走前,王仲元依旧骂骂咧咧,只是被堵了嘴,只发得出些“呜呜”声响。
望着王仲元挣扎的身影狼狈离开,常修双目微眯,目光发沉。
王仲元通敌一事,确有蹊跷。不知为何,他总是觉得这证据似乎发现得太顺利了一些……他本可以将这疑点在蜀皇面前表明,却没这么做。
“母亲啊母亲,儿子这,算是给你报仇了吧?”
大厅内,光影暗淡,青年藏身黑暗,望着腰间玉佩低声喃喃。
他母亲去得太早,他甚至记不清她面容,唯有这块贴身玉佩是她留给自己的,上头刻着一尾锦鲤,游戏水间。
当年他母亲被诬陷,手段其实颇为拙劣。可死的不过是个姨娘,便从没人想过为了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女人对上身为诰命的王府大夫人。
王老太太踩着他母亲的尸骨,风光了一生,如今用他儿子的血来换了自己母亲的命,常修觉得,想来也公平。
王仲元被判斩立决的圣旨在几天后被颁布,引起满城哗然,骄傲了一辈子的王老太太在听见这件事后,当场晕了过去,中风不醒。
王仲元官至工部尚书,又是王家嫡支,却被牵扯进了通敌叛国之罪。许多人都在观望,此事过后,皇庭与世家的关系,是否也会悄然发生变化。
然而就在这道圣旨之后,蜀皇却又升了两个王氏官员的职,还赐封了两个夫人的诰命。明眼人便又都明白了,蜀皇不欲与世家撕破脸皮,也不会因为王仲元之事而牵连王家。
东宁楼上,工部侍郎明苑坐在龙风行面前,八字胡下微厚的嘴唇上翘,脸上尽是讨好神色。
“此事多谢王爷提点,日后若有需要,小臣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
他笑得谄媚,心中不由后怕,这次事情,若不是武安王提醒,被拖去菜市场斩首的人可就不是那倒霉的王仲元了。
常修的直觉没错,其实与北魏人私下通信的,并非工部尚书王仲元,而是工部侍郎明苑。龙风行得知此事后,将明苑与北魏的通信照着王仲元的字迹原封不动地伪造了出来,藏在工部书房内。
他心知,以常修的能力不可能看不出其中端倪。这也就是为什么王仲元是个合格的替死鬼——他很清楚,只要牵扯上了王家,常修便不可能不含私心。
如此一来,龙风行便算是一箭多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