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7)
作者:
花花欧尼 更新:2024-05-15 22:42 字数:5009
那女警个儿高条儿正,说起话来字正腔圆,带着点京城口音。一字一顿,铿锵有力,一段说下来,就把那方圆给吓怂了,闭了嘴。
女警偏了下头,让旁边俩男警带着人去了外边的警车上。上了车,摇上窗户后,方圆还在念念不忘他的游戏,他以为按他的罪名最多也就是拘留十天半个月,不是什么大事,于是心里还颇有怨气,嘟哝了一句:早不来晚不来。
前边一直不说话的女警在他抱怨完后回过头,认真看着他,说:你知不知道你爸妈都死了三天了,你还在网吧玩游戏,心心念念地挂着你的全杀,方圆,我真的是服了你。
*
城北某茶馆包间内
听说章琳也参与了这个案子。
是,她非要参与,我也拿她没办法,多少得考虑考虑她背后的人,她是上面的人专门派下来查十年前的案子的,我多少还是要给点面子。局长说。
那案子不是结了吗?
局长嘲讽地一笑:呵,结了?你忘了是谁结的?
你是说鲜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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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机场就不知道住的地方网怎么样了,要是网好就还是更新,网不好我就没办法了。晚安,么么哒。
第73章 采生折割(七)
因为半夜来了几个电话订花圈的, 陆均一夜没睡,忙了一晚才匆匆把顾客要的东西准备好, 几分钟前来了个破旧的小货车, 从车里下来几个人,哭丧着脸付了钱, 将画圈一一往车上搬。
听他们偶尔几句稀稀拉拉的对话,可以听得出是这其中某一位的家人死了。
陆均随口安慰了几句,顺带又推销了一下自己店里的别墅、豪车们。
本来这就是一家小店, 东西不太多, 许多都在仓库里搁着。这几人没一会儿搬了差不多半个店,还嫌不够,跟陆均说一会儿再来拉一车。陆均欣然答应, 送走人后, 跟着留下来的说要跟他一起去点货的男人去了仓库。
进了仓库, 开了灯, 满眼都是花花绿绿的纸圈儿模型。
男人突然朝着边上啐了一口, 一脚踢到他那破铁门上, 哐当一声巨响,吓了陆均一跳。
虚伪!人都死了, 烧再多有什么用!
陆均看着眼睛通红的男人,退了一步,发现对方再没什么过激反应后, 淡定地去仓库里头拿人家要求的花圈了。
做了两年花圈生意, 几乎天天都旁观生死别离, 刚开始还有触动,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
把要的货搬到店外头时,已经麻麻亮了。目送这群悲伤的人离开,他关了门,返回到里头隔间的小床上,躺下闭目养神。今天有些累,平日里失眠到不行的他今天眼睛一闭,脑子里就开始做起了梦。
感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具体内容他说不太清,比较混乱,乱七八糟的也没什么逻辑,但相对于平日里的经常失眠的他来说,能睡着就已经很不错了。只可惜,总有人不识相来打断他。
叮咚咚咚,叮咚咚咚有电话打了进来。
陆均打了个哈欠,接起电话:喂?
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陆均烦躁的神情一下子变成了无奈是章琳的电话,她又自作主张跑来跟他商量案情了,这会儿正在门外。
他没有办法,总不能把位女士关外门外,于是他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体爬起来给这位女王开门。再说,按章琳的性子,要开得晚了,搞不好就要踢门了。
都六点了,你平时这会儿不早就起了吗?我还专门挑的这个点儿过来,没想到咱俩一点儿默契也没有。章琳进了门就大咧咧地坐在了他乱糟糟的小床上。
陆均挠了挠头发,没睡好头昏昏沉沉的,眼里边儿又干又涩。他打着哈欠解释:半夜有生意。
听他这话,章琳就不乐意了:这么敬业?
为了敬业福。
章琳嘿了一声,操着京腔道:不是,我说你还真准备卖一辈子的花圈啊?
有问题?屋里顶灯坏了,只开了壁灯,暗沉沉的,尤其适合睡觉。
没问题。章琳一下子气不打一处来,还得忍着,这个案子办完我就回家了,你爱卖花圈就卖吧,随便你。看着男人脸上不怎么在意的表情,章琳一时间有些泄气。她长这么大,在男人身上她还从没这么碰过壁,陆均是头一份。
如果不是为了陆均,她才不会跑到这破地方来跟个十年前的案子,结果案子没查出个什么有用的信息,却一茬又一茬的事情出来,她反应都来不及,关键人物一个死两个死三个死,正是毫无头绪之时,一桩看似毫无关系的碎尸案碎出了他们想都不敢想的线索。好在他们跑得快,拿到了那本相册。
案子有什么进度吗?陆均避开前边儿的话题,转了方向问。
没有,我们问过了方圆,他说他对他父母人贩子的身份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他跟他父母的关系也不好,尤其是跟他爸方兴,三天两头就要打上一架,前段时间在赌场欠了钱回去跟他妈陈翠芳要了三万还了债。
你之前跟我也说过,他离家前跟他妈吵了一架。
是,我本以为他们是因为债务的原因发生口角,方圆也是如此说的,但在昨天我们询问的过程中发现方圆说到这里的时候表情并不太自然,应该隐瞒了什么东西,他说了谎。
因为这个,他们昨天差点就把方圆列为怀疑对象了,但后来找人去方圆所在的网吧调查了一番,不少人都能证明受害者遇难前后的一周时间里他都在网吧过日子,吃喝拉撒甚至睡觉都是在网吧包厢里。再说了,方圆跟他父母再怎么不合,也不至于会作出碎尸的举动,混账是混账了些,但到底也不是什么冷血兽心的人。
陆均从柜子里拿了一沓黄纸,又从兜里摸出一个打火机把黄纸点上,扔到了门口的一个盛满了纸灰的铁盆里:他隐瞒了什么并不重要,杀人凶手不会是他,你知道我从来都怀疑陈翠芳是个人贩子,所以暗中在她身边跟了很久,那时候方兴一人在外打工,陈翠芳一直是独身一人带着孩子,所以她跟方圆的关系很好,方圆跟方兴关系一般,据说是因为方兴打工回家后,经常酗酒并家暴陈翠芳,就算方圆憎恨方兴杀了他,但不可能连着陈翠芳一起。
他整整跟了陈翠芳三年,可什么都没查到,她就像一个最最普通平凡的劳动妇女,每日起早贪黑养活儿子,整日整日地守在她五六平的烟酒小卖部里,对着每一个来往的客人露出谄媚的笑容。
她勤俭朴素、吃苦耐劳、为人热情,邻里间关系很好。平日里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浑身上下加起来可能都没有她儿子的一双耐克鞋贵。
这样一个女人,死前的一周却去做了一只手七十块的堪称奢侈的指甲。
我知道不是他,就他那怂得一比的性格,杀只鸡会不会都不知道。章琳撇了撇嘴,看着蹲在铁盆子边上烧黄纸的陆均问道,烧纸干什么?
在花圈店谈论死人的东西,不烧点纸我怕我晚上睡不着。
干死人生意干多了,对曾经那些嗤之以鼻的玄之又玄的东西就有了些敬畏。倒不是信这世间有鬼神,只是相信因果,信那万事万物之间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联系。
烧完最后一张纸,陆均站起来撑了个懒腰,又蹲回到了地上,他穿着个拖鞋、短裤,露出半截毛腿,拿着盆子边儿的铁火钳在盆里拨来拨去。
今天是最后一单生意了,头儿让我明天去局里报道。
章琳唰得下从床边站了起来,惊喜道:真的?
陆均偏着头抬起下巴看她,看着看着就勾起一边嘴角笑了起来: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什么?章琳根本没在意他的话,学着他的样蹲在他边上,眼睛都笑眯起来了,哎哎哎,你明天什么时候去局里?今天不去吗?是复职了吗?
问这么多干什么?
就问问不行啊,我为你脱离堕落生活感到高兴行不行?
陆均说:行,怎么不行,不过我们已经分
好了好了好了,不问就不问了。章琳没好气道,不就是咱俩分手了吗?都分了多久了,至于天天拿出来说嘛?分手以后就不能当朋友了吗?我这是朋友式关心,你可别误会!
陆均盯着火盆儿,嗓子眼儿里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哼笑,仿佛在讥笑章琳的心口不一。
章琳被他这一笑气得又唰一下站起来,几步走到床边坐下,生了半天闷气。她不开口,陆均也不开口。等着她做了半天心理建设,准备说点什么缓和气氛时,陆均说话了。
头儿昨天来跟我说,鲜国强被抓了。
被抓了?十年前的案子我还什么都没查出来,怎么就被抓了?
有人举报鲜国强是个慕残恋童癖,他人为致残数名男童并进行猥亵,证据确凿。
什么证据?
你们在方兴家里搜到的那本相册,有人在鲜国强私宅地下室的保险柜里找到了同样的一本,除了那本相册,还有一本画册。
画册里都是一个人:一个没穿衣服的男孩,以各种各样的姿势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场景里。然后,被画了下来。
他长得很好看,眼睛大大圆圆的,脸上的笑暖得像雪山上的太阳。
第一页里的男孩还是个懵懂的孩子的样子,每翻过一页,男孩就长大一点,一点点、一点点、一点点,一共十页,直到小男孩长成了浓眉大眼的大男孩,但还是裸着身体,笑容可掬,一双眼眸依旧清澈见底。
这世上那么多可耻的罪恶,也染不黑这双明亮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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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肥来了。
第74章 采生折割(八)
直到泛着暗蓝色的幽光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 方一也没睡着,应该说, 又没睡着。这次倒不是他自个儿的原因, 全因隔壁那傻子他呜呜呜地哭了一夜,怎么骂都不停, 满口喊着爸爸,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方一上了床就不乐意下来,他这种一条腿没了一条腿不好使的残疾人, 上下床是个格外费劲的事情, 所以就放任傻子在隔壁嚎了,懒得去打人。
这傻子前两个月刚被方兴送过来的那几天,除了地方住得差点儿, 吃喝没亏过, 再一看这傻子细皮嫩肉穿得干干净净的样子, 他也猜得出来傻子之前的生活环境不差。也不知道方兴是怎么把人拐过来的, 还这样好生地待着, 鸡腿可乐伺候, 跟养祖宗似的。
因为这个,他对着傻子一度没什么好声气, 但幸亏傻子就是傻子,让不准叫宝宝这名儿就不叫了,眼泪汪汪地习惯了他的傻娃, 还把鸡腿分他一半。那天真可爱的模样, 让他看了都觉得可惜了。
可惜了是个傻子, 还被方兴这种人渣拐了,不仅被拐了,还差点被割了腿断了舌弄出去卖钱。要不是他把方兴剁了,估计这傻子现在哭都哭不出来了。
隔壁的哭声还在继续,一直到天彻底亮了,才渐渐消失。
方一坐起身,靠着手臂的力量将自己挪到床边,抓过床头的拐杖撑着自己勉力站起来。这条好着的腿最近也不太好了,为了瞒过方兴那蠢货,跪了太久,加上几个月前被方兴打断过,膝盖处已经有些畸形,站起来时也使不上太多力气。
前些日子用腿过度,将好不容易养得有些起色的腿又给使废了。昨天下雨,受了湿,这会儿膝盖已经肿痛得不成样子了,一点儿劲儿都使不上,稍稍一的用力,膝盖就像受着千万根针刺一般。
两个拐杖一只腿,走了不过三四步就满头大汗,腋窝下硌得生疼。若说昨天还能勉强靠着拐杖走几步,那今天真是挪一步都靠着胳膊拐杖使劲儿。
方一气得在拐杖上狠锤了两下,头上滴着汗,紧紧抿着嘴看着沾地的那一只脚。
他不服输,等着疼痛过去,脚底踩实在地板上,膝盖微微用力。只要用一点力,只要能撑住一秒,他就可以成功挪出一步。膝盖用力的同时,他稍稍抬起拐杖。
咚!
可惜,这一次他一厘米都没有挪出去。
拐杖刚抬起来就又杵回了地上,接着,剧烈的疼痛从膝盖处蔓延到全腿、臀部、后腰、后背,疼得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眼前黑麻麻地开始发黑,头晕目眩。
身体开始前倾。
前方是一个棱角尖锐的低矮的方柜。
如果倒下去,如果倒下去棱角直对的地方就是他的心脏。该死,他怎么会把柜子放在这里!不能倒下去,不能!
他还不能倒下!
在信念的支撑下,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踩直了膝盖,疼痛袭击了全身每一处角落,但他依旧没有松开握着支撑木棍的手,干瘦的手背上冒出了青筋和骨头,再用最后一点的力气将自己往后推着坐回到床边上。
他撑在床沿上睁着眼睛缓了许久。等着眼前的金星冒完,钻心的疼痛过去,心跳渐渐恢复了正常后,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被汗浸得湿透了。
那条之前疼得要死的腿突然没有了知觉,耷拉在床边上,不痛不痒,仿佛成了别人的腿。
该死!该死!方一突然大骂起来。
傻子被响动吵醒,一咕噜爬起来出了门,迷迷糊糊跑到方一的门前敲了几下,习惯性地没人开门。于是他又跑到窗口,透过窗帘往里面看。
他看见方一抱着自己完好的那条腿不停地捶打,一拳一拳地打在膝盖上,边打边骂,表情狰狞。
看着看着,他打了个寒颤。
*
再说昨天傍晚,宿郢看完热闹,等着人群散去,他终于从之前警察堵着的那条小巷子挤了进去,按着记忆里的路线拐东拐西,来到一条两米宽的阴暗的小道前,小道两边是又脏又旧的红砖家属楼,遮挡了小道中间的光线。
王大秋租的房子就在小道右侧的红砖楼里头,二楼,五十平的房子,两人合租,一人四百。另外那个跟他合租的人也是个打工的,但前段时间交了女朋友,已经搬出去好几天了,之后不会续租了。
从没灯昏暗的楼道里上了楼,刚准备掏钥匙开门,却发现门是半开着的,里边儿有人。他推门进去一看,是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