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天骄(科举) 第174节
作者:
銮音 更新:2024-05-15 19:12 字数:5982
也正是有了福安县的情况做对比,闵州境内脑子灵活的父母官已经意识到了吸引外来人口前来游玩,对当地的经济能起到促进作用。
都不用萧景曜提,福安县隔壁的县就已经打出了“青帝故里,世外桃源”的名号,吸引着福安港口的商贾们去隔壁游玩。
萧景曜听了后当即抚掌大笑,闵州果然还是有人才的!
经济好起来,百姓们的生活水平才能跟着提高。
萧景曜还让隔壁县的县令写了份心得总结,在闵州官员聚在一起时,狠狠夸了对方一通。
不用说,现在闵州各地的县也开始卷了起来,各个县的县令回去后都开始翻县志,看看他们县有没有什么吸引人前来游玩的地方。
萧景曜感到很是欣慰。
康王和荣王等人登上蒸汽船,萧景曜站在码头上,静静地看着船身慢慢成为一个个小黑点,心情一时间激荡不已,又带了点些微的泪意。
不管西方现在处于什么时代,大航海时代,大齐没有掉队!
萧景曜目送着使臣团的船离去,感觉自己见证了一个新时代的开启。
不过萧景曜也就感慨这一瞬,很快就收拾好了心情,要准备进京一事。
快到年底了,大齐规定,各地总督在年底时必须回京述职。
闵州离京城路途遥远,萧景曜现在就该准备起来,算好日子进京。
第105章
地方官进京, 都是前去拜码头的。以往萧景曜在京城时,也没少收到地方官员递上的拜帖,门房更是不知道推拒了多少礼物。全都是地方官员从地方上带来的特产, 其中有没有夹杂着别的东西,萧景曜没有收,便不得而知。
反正萧景曜闭门不见客, 平时被福王薅羊毛薅得够呛,让成为资本家多年的萧景曜感受到了打工人的不易。哪位打工人下班后还想再见同事的?
反正萧景曜不想见。
哪怕对方是来给他送礼的, 萧景曜也不想见。
这种风气已经有了,萧景曜管不了别人, 却能管得了自己。
更何况萧景曜帝宠加身, 哪怕正宁帝再宽和, 萧景曜也不能和官员们往来太过密切, 到时候大半个朝廷都是自己人, 皇帝就该担心自己屁股底下的龙椅坐得稳不稳了。
是以别看萧景曜在京城时风光无限, 实则并没结交到什么至交好友。这也是他自己有意为之,封建官场比商场的竞争还激烈, 一不留神就得抱着自己一户口本去见阎王, 萧景曜简单把同僚当做同事看待,不说和对方交情多深,别让对方背地里捅刀子就行。
对于萧景曜来说,那些都是没必要的社交。看地方官员卑微赔笑讨好他,对他阿谀奉承,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和福王怼一场。虽然福王总惦记着薅萧景曜羊毛, 但萧景曜和他待着还挺自在。还有胡阁老等人,大家相处起来氛围都极为愉快。再不行还能去翰林院转一转, 多少新生小羊正在慢慢长成肥羊的模样,就等着萧景曜去薅羊毛呢。
反正福王薅萧景曜羊毛,萧景曜就去薅新科进士的羊毛。一轮轮羊毛薅下来,萧景曜必不是那个只能被薅的人!
其他人被薅的也挺高兴。官场有活干证明上峰看好你,真的什么都不干,那估计这辈子就一眼望到头了。对于想躺平的人来说是神仙工作,但对于怀着雄心壮志踏进官场的人来说,那就是郁郁不得志的酷刑。
新科进士正是春风得意之际,一心想要养老的还是少数,最好被薅羊毛的人选。
萧景曜得了空偶尔也去翰林院逛一圈,有时候还会给庶吉士们讲一讲新学。没办法,在这个领域,论及知识面的广度,还得是萧景曜。
尤其是新科进士和苦逼的皇太孙一样,在庶常馆的课业中,除了原先要学的儒家经典之外,还要学新学中的数理化。那可真是要了某些纯文科生的命了,图表数据真是看不了一点,算来算去更是脑袋要爆炸。
但是还得硬着头皮学,不然三年后庶常馆散馆,考核要是不合格,庶吉士们还得留馆,根本没办法当官。
京城居大不易,庶吉士本来就没有俸禄,再这么一蹉跎,那怕是得在饿死的边缘来回徘徊。
萧景曜离京之前,十分看好新任状元沈意之,一开始在当会试考官的时候就见猎心喜,觉得对方是个不得多得的懂经济学的人才,后来在翰林院,萧景曜也和沈意之有过几次接触。都是沈意之跑来请教萧景曜一些有关经济方面的知识。
萧景曜一眼就看出来这位也是个文理天赋都点亮了的学神级人物。好像考完科举拿到状元对他而言,就是完成了一个任务,对庶常馆中其他儒学课业也没多大的热情,偏生对数学和经济方面的内容情有独钟。
原本沈意之就十分钦佩萧景曜,得知会试那道有关经济方面的题是萧景曜出的后,沈意之对萧景曜就更推崇了。再请教萧景曜几个困惑了他许久的经济方面的问题,萧景曜成功收获迷弟一枚。
这次萧景曜在闵州搞的新商税,沈意之想方设法弄了一本原册,特地写信过来请教萧景曜一些不明白之处。
那套复杂的算法,没有人讲解,光靠自己看,那确实容易达成“每个字都认识,合在一起后的句子没一个能看懂”的成就。
萧景曜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对经济学感兴趣的家伙,心下也很是高兴。在士农工商阶级分明的古代,想碰上个懂经济学的读书人,那真是比碰上大熊猫的概率还稀少。
好歹现在大熊猫还不是濒危动物,据蜀地官员说,在他们那边,碰上憨态可掬的大熊猫根本不算稀奇。
萧景曜听着还有些小激动,想起了自己上辈子认养过的两只大熊猫,突然生出一种想跑去蜀地逛一逛的冲动。
奈何公务太繁忙,现在交通又不便利,萧景曜也只能作罢,多回想回想自己认养的那两只萌到让人心肝发颤的熊猫幼崽。
原本官员回京述职并不能带家眷,毕竟那是朝堂公务大事,带着家眷,路上难免耽搁时间。不过福王给萧景曜的来信中提到,让萧景曜带着顾希夷和小汤包回京。说这是顾将军特地向正宁帝求的恩典,就想趁着萧景曜回京的时候,顺带看看女儿和外孙。
正宁帝对顾明晟总归是格外不同的。少年时同患难结下来的情谊总归比成年后权衡利弊真得多,更别提顾明晟还有率领大军解京师之围的功绩,他回京后就一直低调,好不容易求个小恩典,正宁帝也允了。并特地做出解释,说是顾将军劳苦功高,又不为儿孙求官,特地恩准,日后若有官员功绩德行堪比顾明晟,也可酌情为女儿求个同夫婿一同回京的恩典。
这话一出,原本蠢蠢欲动的御史们的都散了。划重点,功绩德行堪比顾明晟,还不为儿孙求官,只为女儿求恩典,求的还是让女儿和外放回京述职的女婿一同回京的恩典。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方得是个功绩傲人的爱女儿的好父亲,不把情分用在儿孙身上,反而往女儿身上用。更重要的隐性条件,有资格回京述职的外放官员,要么是七品的巡查御史,要么是二品总督。但巡查御史赴任头三年不能带家眷。那这指向性就很明确了。
要集齐这些条件,难度怕是比考个状元还高。毕竟状元三年就有一个,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大齐建国近百年,也就出了萧景曜和顾希夷这一对。
御史们一琢磨,得了,没什么好喷的,还是散了吧。
于是萧景曜又少被御史弹劾一次。
萧景曜原本还在担心自己回京述职后,顾希夷和小汤包在闵州待得不习惯。没想到还有这等天降好事,更是喜笑颜开,开开心心地让顾希夷也收拾东西,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回京见家人,顺便过个好年!
顾希夷听到消息也喜出望外,抱着小汤包转了好几圈,把小汤包转得晕乎乎的,还特别懂事的为顾希夷的胳膊感到担忧,“我沉,娘手痛痛!”
萧景曜含笑接过一脸担心又不敢挣扎的小汤包,顺手拍了拍小家伙肉嘟嘟的小屁股。入冬后天气冷飕飕的,小家伙几乎裹成了一个球,萧景曜一巴掌下去都没拍到肉,全是厚实的衣裳。
小家伙到了萧景曜怀里就放松起来,掰着手指数自己惦记着哪些人,“曾祖父曾祖母,祖父祖母,外祖外祖母,舅舅……”
从长辈数到同辈,还把偶尔来萧家串门的三花和狸猫也算上,小家伙努力将自己的两只手臂展开,在空气里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圆,用孩童特有的夸张口吻说道:“要带这——么多东西回去!糯糍粑好吃,海带好吃,蛏子好吃,紫菜也好吃……都带回去,让大家都尝尝!”
这家伙的好记性体现在方方面面,说着说着就开始报起菜名来,几乎将来闵州后吃到的东西都提了一遍,哪个都好吃,都想带回京城去和大家分享。
就连皇太孙都有份。
这还得多亏福王嘴上没个把门的,有时翘班溜出宫跑来萧家,一边和小汤包玩萧景曜设计出来的最新款积木,一边对萧景曜提到他那个苦逼兮兮每天都要被夫子们盯着念书的可怜儿子皇太孙。
小汤包不太明白念书为什么会苦逼兮兮的,明明超简单的,还当场给福王背了几篇《论语》。福王整个人都傻了,神情复杂地看着萧景曜,憋了许久憋出来一句,“你是不是提过有个玩意儿叫遗传?聪明的脑子也能遗传?你们父子未免太欺负人了!”
萧景曜好顺利的一个人生!老天爷好偏的一颗心!
萧景曜的神情比福王还复杂,“智商当然不能遗传。但您觉得我命好,埋怨老天爷偏心,是不是有哪里不太对?”
两个被老天爷开过挂的亲儿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对方简直好厚的一张面皮,竟然对自己受到的远超常人的老天爷亲儿子待遇死不承认!
大人们暗中交锋句句内涵对方,小汤包当然听不懂。但他知道对他很好的太子殿下有个特别惨的儿子,连积木都没有,念书念不好会被夫子骂,还要罚抄书,上完学又要完成课业,还得照顾弟弟妹妹,简直比福王送给他的那个转个不停的陀螺还累!
小汤包十分同情在上书房念书的皇太孙,虽然两人还没见过面,但在带礼物的时候,小汤包还是大方地算上了对方。
萧景曜都些惊讶,小汤包这记性,比之他当年完全不逊色半分。
细节之处都记得清清楚楚,还能进行原话复述,这不是照相机记忆是什么?
小汤包还是第一次给人准备礼物,热情十分高涨,天天迈着小短腿跟在顾希夷身边,顾希夷去哪儿他就跟到哪里,只要看见顾希夷在收拾吃的,他就会张开小嘴叭叭,“这个好吃!多拿点,要分好多份,送人!”
顾希夷被小汤包逗得不行,笑得前仰后合,眼泪花都要被他给笑出来。
萧景曜第一次见到这个场景,也有被小汤包萌到,当即抱住小家伙,掂了掂他的分量,打趣道:“行,让人把这些东西再额外装个小包,就说这都是你的心意。”
小汤包的眼睛顿时就亮了,啪啪鼓掌欢呼,“爹爹真好!”
萧景曜又拍了拍手舞足蹈的小汤包的小屁股,示意他消停点。顾希夷则逗他,“既然是你要送的,不如你再写个名字?好叫别人一看就知,这是你的心意。”
小汤包的眼神更加闪亮,一把搂住萧景曜的脖子,对着萧景曜露出一个糖分爆表的笑容,拖长了声音,“爹爹——”
萧景曜顿时缴械投降,“好好好,爹爹教你写名字。”
不过小汤包实岁才三岁半,萧景曜自然不会真的让小汤包正儿八经练字,只是取了支笔让他拿着玩,又在小汤包的催促之下才开始研墨,用笔蘸了墨后才开始提笔写字,刻意放慢了速度,一边讲解一边写,好让小汤包能看清楚每一个细节。
小汤包还是第一次拿毛笔写字,兴奋得脸蛋儿都变得红扑扑的,大大的瑞凤眼眨都不眨地盯着萧景曜的动作,认真地将萧景曜的每一笔都记在脑海里。
等到萧景曜写完“萧秉文”三个大字,将笔搁在笔山上时,控制住自己不乱动,安安静静地看着萧景曜写字的小汤包这才猫猫探头,认真地看着纸上的三个字,眨巴着眼道:“小~汤~包~原来这三个字长这样!”
萧景曜:“?”
萧景曜一把捞起文盲儿子,哭笑不得地告诉他,“这三个字念萧秉文,是你的大名,不是小汤包。”
小汤包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但还是向萧景曜提出要求——他要先学小汤包三个字,送给别人礼物上的落款,也要写小汤包!
萧景曜很是无奈,又瞟了一脸认真的小汤包一眼,心说儿子你现在倒是没有什么顾忌,想落什么款就落什么款。但你送的人这么多,等你长大后,哦豁,个个儿都有你的黑历史,这可怎么办哦?
作为小汤包的亲爹,萧景曜当然是选择做个尊重儿子意愿的好父亲。小汤包写“小汤包”,有什么不对吗?就算留下了黑历史,以后不还能给自己留的那一箱子的儿子黑历史增添更多的素材吗?
无良亲爹卖儿子卖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良心一点都不带痛的。
小汤包再怎么天才,第一次写出来的字,肯定也好看不到哪儿去。不过“小汤包”这三个字到底比“萧秉文”简单些,起码小汤包划拉着自己的胖爪爪,能把第一个“小”字给划拉清楚了,就是字大了点,一个字的大小都快赶上小汤包的拳头了。第二个“汤”字就更完蛋,比小汤包的拳头还要大,就这,还有一团团黑点点,简直惨不忍睹。
小汤包看看萧景曜写出来的字,又看看自己的练习成果,小脑袋瞬间就耷拉了下来,可怜兮兮地抬头看着萧景曜,“爹爹,小汤包笨笨,写不好字。”
关键时刻,萧景曜这个亲爹还是靠谱的。
看着小汤包可怜又可爱的小模样,萧景曜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小汤包的脑袋,拉过小汤包的手,让小汤包摸自己手指上因为写字而磨出来的茧子。
“哪有人刚学写字就能把字写得非常漂亮的?爹爹当年第一次提笔,写出来的字还不如你的好看呢。现在爹爹能写出这一手漂亮的字,可是练了整整十八年呢。”
小汤包顿时震惊地瞪大了眼,连委屈都忘了。十八年!对于才三岁半的小汤包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数字!那可是他年龄的六倍!
小汤包瞬间就精神抖擞起来,信心满满,“我努力练十八年,写出来的字一定比爹爹更好看!”
萧景曜点头表示同意,还教小汤包背了一句名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小汤包发出了哇塞的声音,然后把这句话记得牢牢的,准备每天起床都背一遍。
听起来真是让小孩子热血沸腾呢。
至于那张丑丑的初次练字稿,小汤包怎么看怎么不满意,想要毁尸灭迹,却被萧景曜给拦了下来,说是自己帮小汤包处理。
小汤包哪里知晓人心的险恶,自然是点头应下,却不知他爹心里正咕嘟咕嘟冒坏水儿,打算将这张废稿也收进小汤包的黑历史箱子里,等到小汤包日后大婚,再将这份沉甸甸的父母之爱送给小汤包。
萧景曜想着那个情景,脸上就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迷之微笑。
小汤包在短暂的灰心之后,立即又变成了一只斗志昂扬的小公鸡,誓要驯服手里这支不听话的笔。他的记性好,在脑海里一遍一遍地回想萧景曜的动作和讲解,而后绷着小脸,抿着嘴唇,认真地比对着萧景曜写的字,一笔一笔地在纸上落下。
萧景曜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小汤包笔下写出来的字一个比一个好,堪称进步神速,脸上不知什么也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终于明白了当初萧元青看到他念书时的进步神速有多快乐了!
这就是生了个天才崽崽的快乐吗?萧景曜美滋滋地想到。
在小汤包的努力练习之下,他的字可算是有那么一丢丢的框架了,虽然不成体,也算不得多么漂亮,但小汤包本来就有着尚未被束缚住的孩童天性,写出来的字,一笔一划,都带着自由雀跃的气息。一笔一划中流淌着的纯真童趣,让人一看就忍不住嘴角上扬。
小汤包已经用事实向萧景曜和顾希夷证明,他是个特别抗造的健康宝宝,上回赶路也没生病,反而一路上欢呼雀跃,看到什么都想跑过去仔细瞅一瞅,睡觉都在笑着骑牛。
这次回京,萧景曜和顾希夷也没去年来闵州赴任时那么担忧。考虑到萧景曜还有公务在身,一家三口在路上并未多做停留,基本是能赶多少路就赶多少路,小汤包也适应良好,每天都精神奕奕,令人啧啧称奇。
这一路赶下来,萧景曜竟然比预计的时间还提前半个月就到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