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路(科举) 第1节
作者:
成白社 更新:2024-05-15 18:23 字数:4787
《青云路(科举)》
作者:成白社
作品简评:
中学教师沈伯文一朝穿越成了屡试不中的落魄秀才,原身已然娶亲,上有双亲下有儿女,只好捡起书本继续科考,却不料一朝得中,受阁老看重,天子垂青,一路青云,成为大周朝最年轻的侍郎、尚书、乃至内阁首辅。
本文剧情流畅,行文细腻,描写了穿越男主在古代的生活,既有科举朝堂上的风起云涌,又有家人相处之间的温馨和谐,是值得一读的佳作。
第一章
日落时分,村烟袅袅,三五成群的村民们正从田地上歇了活儿,结伴走在回家的路上。
当他们路过一间青砖大瓦房的时候,不禁放慢也放轻了步子,不一会儿,从里头传来孩童的阵阵读书声,村民中的几个人就站着不走了,满面笑容地跟同伴道别,同伴们也晓得,这是顺道来私塾里接自家孩子来了,皆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自去了。
几个人在门外站了没多久,孩子们的读书声便停了,不一会儿,就瞧见一个大点儿的孩子领着身后一群小不点儿们从门口走了出来,他看见这几个大人也是眼前一亮,转过头高声喊道:“小四,秋生,石头,你们阿爹来接你们了!”
话音刚落,就有三个小炮仗似的小身影飞快地跑了出来,冲向各自的家长。
接住自家孩子,这三人个子最高的一个站了出来,对这个稍大点儿的孩子点了点头,然后说:“辛苦珏哥儿了,这几个小皮猴我们就接走了,代我们向沈秀才问个好。”
珏哥儿人不大,倒是颇为懂礼,闻言便应声道:“几位叔伯们放心,小子一定把话带给我爹。”
等到有人接的孩子都被接走了,没人接的也由大点儿的孩子领着回家了,珏哥儿这才转身回了院里,顺道把门也关上了。
刚掀开帘子,就听见他爹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小皮猴们都走了?”
“是,秋生他阿爹还托我向您问好呢。”
不远处靠窗的罗汉塌上侧卧着的男子闻言,撸猫的动作也没停下来,只是打了个哈欠,“知道了。”这才坐起身来,把怀中这只橘色的猫往前一递。
珏哥儿毕竟还是个孩子,见状便面露喜色,兴冲冲地往前几步接过了猫儿,仰头问道:“阿爹,狸奴今天能跟我睡吗?”
沈伯文摆了摆手,“你娘要是能同意,我没意见。”
说罢,也不管儿子顿时变得皱巴巴的小脸,便站起身来,抖了抖被他那不规整的坐姿压得有了几道褶皱的衣裳,对儿子说:“走吧,私塾散学了,咱们也该回家了。”
……
父子俩刚进家门,一股扑鼻的香味就迎面而来,珏哥儿眼睛一亮,把狸奴放到地上,就往正房跑去,沈伯文见状便摇了摇头,也跟在儿子后面走着。
这猫是家里随便养着的,平日里它也不在家待着,到处打野寻食儿,不用操心,沈伯文看它溜了,也不去多管。
珏哥儿已经努力往前跑了,奈何他爹腿比他长多了,还是在正房门口追了上来。
刚掀了帘子进去,屋里头老太太就忙问道:“是不是我大孙子回来了?”
“奶!我回来啦!”
沈伯文最后还是让了儿子一手,摸了摸鼻子,让他先跑了进去。
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他儿子是他们沈家的长孙,可比自己这个长子在阿娘这里受宠多了,老太太瞧见珏哥儿就高兴了。
至于他自己,慢悠悠地在后头进了屋子。
老爷子倒是最重视长子的,见他进来了,捋了捋胡子,问道:“今天私塾里可顺利?”
沈伯文找了个老爷子下首的位子坐下,闻言便认真了面色,“乡邻们的孩子都是极懂事的,对我这个先生也尊重,稍有些调皮好动,也是孩子本性,不碍事的。只是蒙童初学,这进度上是先慢后快的,现下正是打基础的时候,得抓得紧些。”
他这话是在理的,就连在一旁逗孙子的老太太也点头称是,“这话说的很是,你既然当了人家的先生,收了他们的束脩,就得好生教导孩子们才是。”
沈伯文出声应了。
见长子如今似是已经从乡试落第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老爷子有心问一问他准备什么时候继续考,但又有些问不出口,实在是他落第后那一场大病,把全家人都给吓到了。
欲言又止,还是算了。
沈伯文倒不是没看出来老爷子还有未尽之言,只是他现在也还在适应当中,若是还有旁的事,且不着急的话,还是等等再说吧。
没错,事实上,此沈伯文非彼沈伯文,而是一位穿越而来的现代之人。
沈伯文,一个普普通通的现代社畜,中学语文老师,工作稳定,朝九晚五说不上,毕竟他还是个班主任,还得跟跟早晚自习什么的,加班也是寻常,唯一的好处是头发依然□□,发际线稳健。年龄30,至今未婚。工作之余呢,爱好看看小说,偶尔自己动笔写点东西。
除了经常会面临家里人的催婚之外,过得不算太好,倒也不差。
所以他想不出自己穿越的原因,只是一觉睡醒,就变成了这个因为乡试落第,而大病一场的周朝长源县桃花村的一名秀才——沈伯文。
也从大龄未婚男青年,变成了已婚已育,有儿有女的古代人。
不震惊那是假的。
在借着原主养病的这段时间,他想不到可以回去的办法,也只能认清现实。也只能安慰自己,还好家里不只有他一个孩子,还有个小他一岁的弟弟,还能给父母留下一点慰藉。
毕竟他也是个三十岁的成年人了,在认清现实后,就抱着一种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观察起了自己周围的人和事来。
首先是自己所在的这个家庭。
沈家在桃花村里,也只是一户普通的农户人家,可能唯一不普通的,就是原主之父,沈老爷子的见识了。在那个家中勉强能吃饱的时候,用大家长的权威一力把长子送出去读书科举,要知道沈家可是有三子三女,那么多张嘴要吃饭,压力可不小。
其次是原主本人。
原主与他同名同姓,也叫沈伯文,读书还算争气,一路过了县试,府试和院试,取得了生员资格,也就是俗称的秀才。
要知道,在乡下地方,出个秀才可不容易,完全可以说是一件大喜事了。
取得了秀才功名,也就是进入了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槛。遇公事可以禀见县令,有同本地父母官直接对话的资格,而且在见到县令等官员时无需下跪磕头;能够免除家中部分税赋和家中两个男丁的徭役;县衙不可对其用刑;;一年还有四两到六两银子的补贴;还有家中可以蓄婢,可以开设私塾等等。
这些待遇暂且不说,原主考上秀才之后,最大的好处便是让沈家从一户普通的农家,变成了耕读之家。也因此,给原主娶到了如今的妻子——周氏。
周氏是隔壁杏花村一个老童生的长女,长相柔美,性格温和,既会绣花认字,干起家务活儿来也是一把好手,当初也是十里八乡多家求娶的好姑娘。
若不是原主出息,考上了秀才,沈家又家风清白,父母和善,按照当时沈家的家境,还真不一定能娶到周氏。
周氏过门之后,便给原主生下了一儿一女,长子沈珏,女儿沈珠。
照理来说,一个秀才功名,在这种小地方已然够用了,但试问哪个读书人,心中没有一个金榜题名,东华门唱名的梦想呢?
于是原主又接着读书备考,结果却在乡试这一关折戟沉沙,连续考了好几次都落榜了。
说来也是原主缺了点儿运道,第一次乡试,做的文章不合考官的口味,而偏偏那位考官又是十分固执的人,执意将他的考卷黜落了;第二次乡试,原主的位置则是鼎鼎大名的臭号——也就是厕所旁边的位子,原主被熏得头昏脑涨,自然发挥不好;而第三次,也就是这次,乡试恰逢下雨,原主又不幸染上了风寒……
就在第三次乡试落榜之后,原主心力交瘁,风寒还没好,又大病一场,最终没挺过来,驾鹤西去了。
这具身体再一睁眼,芯儿却已经换成了来自现代的沈伯文。
说实话,一开始接收到原主的记忆,发现自己现今状况的沈伯文是有些担忧的,毕竟他生怕自己身上的异状,瞒不过原主的父母和枕边人,只能尽力按照记忆中模仿。
不过好在原主是这个农家里头唯一一个读书人,随着书越读越久,在家中待的时间也越来越短,长年累月的在县城的书院中读书,十天半个月才回来一次,他一时半会儿露馅儿的风险比较小,实在不行,也能推说是因为乡试落第,大病一场之后带来的变化。
在那场大病逐渐好了之后,他又不免陷入了新一轮的纠结当中,若是继续回书院中读书,他接收到的原主所学的那些知识,也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而那些同他朝夕相处的同窗,是不是会更容易看出他的不对劲之处,但若是继续长期待在家中,他自己也放不下心。
思来想去,才想到了一件原身本来打算要做的事——开私塾。
既能不用整天都与家人待在一处,又能有时间消化继承自原身的记忆与知识技能,两全其美不外如是。
沈伯文就很愉快地把这件事给继续了下去。
于是便出现了刚开始的那一幕。
跟老爷子没说几句话,外头进来个面容秀美,身量纤细的妇人,瞧见他也在旋即怔了怔,片刻后便问候道:“夫君回来了。”
这便是原身的妻子周氏了。
沈伯文冲她点了点头,“今日散学早,就带着珏哥儿先回来了。”
周氏笑了笑,随即对两位长辈道:“爹,娘,午饭做好了。”
几人便一块儿出了门。
第二章
沈家即便出了沈伯文这个秀才,但秀才说到底只是社会地位提高了,但若是想要致富,那还是差得远呢,所以沈家也没有多余的钱去蓄奴养婢,家里和田地上的活计,都是家里人们各自分配,共同分担的。
周氏做饭的手艺好,所以给家里做饭的活儿就归她了,老二的媳妇儿和每半旬跟着老三回一趟家的老三媳妇儿负责给她打打下手,刷锅洗碗什么的。
沈伯文走到桌前略看了一眼,发现今儿的午饭还挺丰盛。主菜是一锅炖好的猪肉,里面还放了之前家里腌好的白菜和酸萝卜,闻起来香气扑鼻,开胃极了。此外还有一盘青菜,一叠煎鱼,和一碗蒸蛋羹,上头滴了几滴香油。
一大家子先等着老爷子跟老太太上了桌,才跟着坐下。
沈家人太多,分坐了两个饭桌。
大房生了一儿一女,二房是两个儿子,三房成亲没多久,还没孩子,即便这样,这一大家子也有十几口子人了。
不过老人家就喜欢看自家人丁众多,热热闹闹的样子。
按理来说,乡下人家哪有这么大的讲究,没什么必要男女分席,可架不住沈老爷子规矩大,觉得自家已经出了个秀才公,不比之前,已经是耕读之家了,就得做出规矩样子来,不然长子那些同窗师长们若是哪天来他们家中做客,就丢了面子了。
家里人虽然觉得没什么必要,但大家长的意思也不能违背,几年下来,倒也养成了分席而坐的习惯。
男丁这边最上首的就是沈老爷子,此时沈家的当家人,往下就是沈伯文并他的长子沈珏;对面是家中老二,沈伯文的二弟沈仲康并他两个儿子;沈伯文下首则是他三弟沈季常。
女眷那边由沈老太太坐在上首,下头便是她的小女儿沈苏,然后是大儿媳周氏带着女儿,二儿媳赵氏,还有三儿媳王氏。
待到沈老爷子和沈老太太动了筷子,其他人才陆续吃起来。
沈伯文夹了一筷子煎鱼就饭,满口鲜香,心里佩服至极。
要不怎么说周氏手艺好呢?在这个没有铁锅炒菜和缺少许多调味料的时代,她硬是想出了别的办法,化腐朽为神奇,把这些食材的味道做得超出沈伯文的预计。
正吃着呢,沈老太爷突然指着桌子上那碗滴了香油的蒸蛋羹对沈伯文说道:“这碗蛋羹给珏哥儿,是他奶特意让他娘给他做的。”
沈伯文听完就点了点头,对儿子说:“吃吧,回头别忘了去谢谢你奶。”
说罢还给儿子使了个眼色。
沈珏意会到了自家阿爹的意思,乖巧地应了,又歪了歪头,道:“谢谢阿爷,不过孙儿刚刚吃了炖肉,这碗蛋羹可能吃不完,要不然还是跟二弟三弟一块儿吃吧。”
老爷子哪里能看不出来这父子俩的眉眼官司,但到底是兄友弟恭的好事,就不戳穿他们了,轻哼了一声,点头应了。
得到了阿爷的回应,沈珏便高高兴兴地跟两个兄弟们分食这碗蛋羹去。
沈仲康也戳了戳自家两个傻小子,提醒他们谢谢大哥。
在一旁的沈季常倒是对这碗蛋羹没什么想法,他平时带着妻子住在镇上开的木匠店里,每半旬回一趟趟家,还没生孩子,倒也不至于眼馋侄儿这几个鸡蛋。
老太太疼大孙子,那碗蛋羹便是珏哥儿的,别的孙子孙女都没有,沈伯文也劝过了,但是老太太不答应,也就不好再多劝。
毕竟就算人的十根手指也各有长短,就算是圣人,也免不了多少有些偏心,老太太做的倒也不过分,并不是只给珏哥儿一个人鸡蛋吃而不给别的孙子孙女,每天早上这几个孩子都有一个水煮白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