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蛛女(一)
作者:
曲懒懒 更新:2024-05-15 14:25 字数:3132
不知道怎么了,最近店里的生意异常的惨淡。
现在,像我这种经营古乐器的店是越发的不景气了。人家年轻人大部分玩的都是西洋乐器,最不济了,也要抱着一小巧的乌克丽丽,胡乱的拨拉着,发出阵阵好听又爽快的旋律来。
所以,店中这些发着沉重低委的古琴,市场竞争力自是越来越小的。
“小姐,那张临凡好像有些日子不来了吧!”拿着个鸡毛掸子,琳儿扫扫这儿掸掸那儿的,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看来这丫头还惦记上那个时不时就会来找麻烦的张临凡了。
倒了一杯千日醉,我一边慢慢的喝着,一边看着门外。自那日在太山分别之后,还真是好久没见着他了,不知道他又在忙些什么。听琳儿说,他的工作复杂多样,怕是不是又被什么绊住了脚也说不定。
“还有脸说,你这天天拿着家伙儿,堵在门口,哪一个不怕死的,敢没事儿来闲逛?”我瞥了她一眼,只见她已经手攥着鸡毛掸子站在门外,左右的巴望着,时不时的抬起手来遮阳光,又或者踮起脚来向远处使劲儿瞧着。
那样子,真是又可爱又讨喜!
“哎呦,有些人啊,还真是不吃念叨,说了就到,你是曹操啊?”
我正把一杯酒送进了嘴里,琳儿的声音就传了进来,跟着她就又蹦又跳的拉着一脸冷淡的张临凡走了进来。
迎面望了过去,我就感觉到一股黑糊糊的气,笼罩在他的身上,弄得他的气色非常差,这是怎么回事?
“你这家伙好久不来了,我都有点儿想你了!”把他让坐在榻上,琳儿欢天喜地的跑去后堂,估计是去泡茶拿酒了。
“临凡,借你左手一看啊!”
我放下了酒杯,幽幽的凝视着他,伸过了手去。
点了点头,把手伸过来,张临凡的脸上略略显出了尴尬。
随手把灵力在他的身体里走了一圈,我才放下心来。
“你受了伤,是吗?”收回了手,我也收回了灵力,“过些日子,你身上的黑气就会消失,等那蛛丝化了就可以了!”
“这你也知道?”听我这么一说,他又露出了一个难得的笑容,怔怔的盯着我。
“《南部新书》有云,山蜘蛛,巨蛛,大如车轮,其丝可止血!”没有等到我回答,琳儿就抱着两个酒壶外加两个酒杯走了过来,“要说这山蜘蛛,临凡又知道多少啊?”
她其实知道得很多,却故意挑起话头来挤兑张临凡!
现在这个年头,科技发达到一日千里的速度,就连天上的神仙和地府里的殿王,都多多少少受了影响,更何况这些个山精地怪了,更是消失的消失,躲起来的躲起来,最可怕的是,有些本就胆小又脆弱的,老早就不知道灭绝在哪个时候了!
“这山蜘蛛的故事,我就只听过一个!”张临凡喝了杯酒,放下了酒杯,脸色似乎有了些好转,声音也较之进门的时候,更加清亮,“传说,有一个叫斐曼的在山里走,被一只山蜘蛛盯上了,垂下织得如布般的大网,想要抓他,就在他要落入网中的时候,突然从背后取出弓箭来,把大蜘蛛射退了,他发现大蛛网像布一样,于是,就割下几尺,收了起来,想着若是打仗受伤什么的,可以用来包扎,却不曾想,只要用它一包上,那血就能立刻止住!”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算是我们认识到现在的头一遭了。
“哎呦!”琳儿猛的一拍手,满脸的惊喜,“想不到你知道这么多呢,但是,这终究只是个故事,这山蜘蛛可没大家想像中那么简单的!”
“听说,这东西还喜欢吃人!”张临凡似乎是很同意她的话,便随声附和起来,“算是凶残的物种儿了!”
“哎,小姐,世人还是对它们有这样的误解,也不知道这些传说都是哪儿来的,《南部新经》里,可是没有说这些的!”
一听他这话,琳儿有些不开心了,巴巴的盯着我,眼神里露出了一种祈盼的光。
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又自斟了一杯酒,淡淡的笑道:“临凡,可有兴趣听一听,我所知道的,山蜘蛛的故事吗?”
“有!”简单的吐出这个字之后,张临凡的眼神一转,又追了一句,“我非常想听!”
手里握着酒杯转了转,我看了看琳儿,低头笑着:“那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也是我和琳儿把店开在临安的第十个年头了!”
临安城,中国南宋王朝的都城。位于今日浙江杭州市市区。金灭宋后,宋高宗于建炎三年(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作为行在所。绍兴八年(1138年)正式定临安为行都。因南宋希图恢复北方祖先基业,临安始终没有大的扩建,保持了原州城的布局。
而这山蜘蛛的故事,大抵就是从那里听来的!
......
我这间琴乐声嚣一转眼的时间已经开了多少年,若不坐下仔细的算一算,许是自己都不记得了。
就连开在这临安城,也是有些年头了罢!奇的不是生意日渐红火,奇的是我与琳儿这般容貌不改,竟是无人起疑,想来这里的人们,还真是安逸得心都没了波澜。
其实,我这个器乐店很不起眼,只是开在了城南的一个巷子角落里——店面不过十丈见方,几张紫檀条案贴在墙边,上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各种弦乐器;一个明花暗雕的紫檀木陈列柜,立在一边,里面排放着各色笙管笛箫;墙上零零落落的挂着些装饰的摆设,门外檐下梯边廊上,稀稀疏疏的摆着几盆不知名却开得明丽的盆栽。
正像有些人说的,明明是间卖乐器的店,路过的时候却常常被幽幽飘出的馥郁芬芳和醇醇酒香给吸引了脚步,叫人弄不清楚,这店中到底是卖些什么的,便会挑帘进去看看,这一看,便不自觉的掏了腰包,多少会买些东西。一是店中乐器真是少有,二是可以多蘑菇一会儿,讨些坊间没有处买的酒吃。
之所以换这么一个地方开店,是因为它的后院有一口井,这井水与普通的不同,与我酿制百花酿和千日醉所用的泉水极为相似,故而,即使地点幽僻了些,也不打紧。
“公主,你在想什么啊?”琳儿手中托着一盘藕粉桂花糖糕,一边吃一边凑到了我跟前,“你一直盯着对面的广风亭做甚么!”
说是对面,其实这广风亭是在我店子的左对面,名字风雅却是间不折不扣的烟花楼。
倚在柜台上,我懒散的打了个哈欠,团扇掩住了半张脸,目光随着街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游走,享受着这般平凡日子所带来的别样风情。
要说那广风亭,拄在我对面,还真是一道鲜明的对比:我的小店普通得可以说简朴,而广风亭,装得富丽堂皇美不胜收,且,日日高朋满坐,歌舞升平,好不热闹的!
更别说我店中便只有我和琳儿两个人,还总是一副慵懒不羁的样子,怎能比得那烟花楼中尽是风情万种,妩媚温柔的大小美人,各类姑娘呢?
坊间有传,这里不光很受达官司显贵,富甲商卒的青睐,就连当朝皇帝都曾多次“微服私访”。由此可见,其魅力之大,功力之强了!
这不,那广风亭里的姑娘们,又在挥舞着手中香味迷人的帕子,对着往来的过客,卖弄风姿招揽生意呢!纵是这春寒未退的时节,她们的纱衣也薄如蝉翼般,偶尔从衣襟处可见隐隐春色,直叫路边过往男客意乱情迷,一头便栽进了那温柔乡里去!
不过,说终归是说的,如何普遍也是总有意外的,瞧,边儿上不是站着一位——这主儿背对着广风亭,直勾勾盯着我的店门已经有半盏茶的工夫了。
“他干什么一直盯着咱这边啊?”
因为那人逆着光,所以琳儿用力的看,也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只知是个身材高大又魁梧的男人。
收回了目光,我摇了摇头,伸手自盘中拿起了一块藕粉桂花糖糕:“哎呦,这丫头,是要甜死谁了!”咬了一口,便骂着放回了盘中,真的是太过甜腻了!
琳儿笑了笑吐了下舌头,正欲再说些什么的时候,门上风铃一响,阳光随着掀开的门帘投了进来。
“昼姑娘,别来无恙啊?”
来人都没有用让,直接坐在了我的榻上,脸上带着一抹有些憨厚又略显沧桑的笑容。
“这不是斐爷嘛?”琳儿终于看清了来人,脸上露出了喜悦,“还真是别来无恙了!”说罢,她便把手中点心放在了桌上,“快尝尝,我早上新做的,我记得斐爷最爱吃甜食的!”
他叫斐曼,是一名越骑校尉,平时就是负责追击和搜索一些做了恶的歹人。精通骑术,更是使得一手好弓箭,百步穿杨更不在话下。
又因说话老气横秋,故而,人送爱称“斐爷”,实际上,人才刚过而立,正值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