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儿奴大佬的前妻 第18节
作者:红芹酥酒      更新:2024-05-15 12:06      字数:3935
  黎宵听了沉默,虽然觉得江柔性子太过正直了,但不得不说,江柔说的做的这些,无一不是在为他考虑。
  她让他把钱还回去,却没有因此不管他,甚至把他后路都想好了。
  心里酸酸张张的,让他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被人关心爱护的感觉。
  他突然侧过身,往她那里蹭了蹭,挨近了一点。
  江柔一无所觉,心里正担心另一件事,“就是怕你交代的时候,你的那两个兄弟事后会恨你。”
  江柔从小到大被人说脾气好也不是没来由的,她就是那种宁愿自己吃亏的性子。
  这种得罪人的事,她从来没干过。
  黎宵想笑,觉得她真是爱操心,他根本没把这种事放在心上,兄弟不就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吗?
  不过还是安慰道:“你别担心,我心里有数,他们不会生气的。”
  江柔半信半疑道:“那就好,早点睡。”
  直接闭上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黎宵就听到身前传来平缓的呼吸声。
  这会儿他已经适应了屋内的黑暗,床离窗户很近,外面的月光透过薄薄的帘子,使得屋内不是漆黑一片,他也侧躺在床上,微微抬高点头,就能看到女人闭眼睡觉的侧脸。
  看着看着,鬼使神差的,他突然凑近人,轻轻用唇碰了下她的耳朵。
  第二天早上,黎宵天不亮就早起出去了,他先把江柔昨天带出来的行李送回家,顺便将卤猪大肠给王婶送过去,然后带上锦旗、又买了早点回宾馆。
  到了房间的时候,江柔也醒了,他道:“快的话,三天内就能回来,王婶又送了一大盆猪大肠过来,你今天就回去,家里没人不行,对了,房间门坏了,你这几天在家关好门窗,我回来再做门。”
  说着就匆匆带着书包走了。
  江柔看着他的背影,没忍住说了一句,“你自己路上小心点。”
  “嗯。”
  人走了后,江柔又躺了一会儿才起床,洗脸刷牙完出来吃早饭,发现自己带出来的蛇皮袋不见了,直接气笑了。
  不过也没说什么,吃完饭就下楼去退房了。
  ——
  另一边,黎宵带着所有钱直接去了w市派出所,他跟里面一些人都混熟了,之前做内应,就是和这里几个人暗中联系的。
  虽然有些尴尬,不过他还是态度积极的自首认错了,但他并没有立马就能回去,警方知道后迅速派人将另外两人抓来了,了解具体情况。
  六天后,三人从警局一前一后出来。
  黎宵脚步轻松的走在前面。
  疲惫跟在后面的两人黑着脸,等走了一段路后,两人同时上前一步拽住黎宵,将他拉到旁边生气道:“哥,你也太不地道了吧?”
  另一个人压低声音恼恨道:“不是说好的嘛,你怎么能出卖我们?”
  黎宵神色淡定的递给他们两支烟,自己也拿出一根放进嘴里,点着抽了一口,面不改色道:“行了,哥也是倒霉,被人发现了,不来自首咱们都要被抓进去,这次是我对不起你们。”
  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直接补充道:“明年我准备去g省闯闯,之前去g省认识了一个兄弟,到时候等我闯出名堂了,你们可以过来找我,只要有我一碗肉,就不会少你们一口汤。”
  虽然什么钱都没挣到,但他也不是一无所获,他去g省跟那些传销头子你来我往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繁华的g省和落后的小县城相比,仿佛一个天一个地,他心里隐隐有种冲动。
  两人听了这话,脸色才渐渐和缓下来。
  他们也不傻,黎宵这人确实有本事,而且他这人说话算话,人也靠得住,这次还是他将他们捞出来的,不比黎宵,他们钱都花了一些了,跟着他干绝对没错。
  只不过却把这事记在了朱强身上,能让黎宵暴露的肯定是那个叫朱强的软脚虾。
  还安慰的拍拍他胳膊,“哥,以后交朋友谨慎点。”
  黎宵听出了他们的意思,也没解释,不想他们把江柔想坏。
  笑了一声,然后递给他们一人一张纸,上面是王婶家的电话,“行,这是我老家的电话,有事来找我,走了。”
  ——
  黎宵这次回家的时候是早上,连夜坐火车赶回来的,到了市里,又坐了两个小时的汽车才到县城。
  好在回来的路上身上没钱,他睡的很放心。
  不过还是有些累,吃了江柔给做的炒饭,匆忙洗了个澡,就回房间睡觉去了。
  一觉睡到下午两点,他起来的时候,江柔正坐在院子树下剪冻鸡爪指甲。
  他这次表现不错,在外面立了大功,还听劝把钱送回去,她准备给他做点好吃的奖励一下。
  看到黎宵起来了,抬头说了一声,“锅里给你留着饭。”
  黎宵看了她一眼,转身去了厨房,掀开锅盖,里面温着一大碗饭和专门盛在一只碗中的菜,这些菜应该是她吃之前特意给装起来的。
  其实不用这样,就是吃她剩菜他也没觉得什么。
  不过心里还是有些异样,感觉被她重视着。
  黎宵将菜全都倒在米饭上,然后端着碗去了前面吃。
  江柔看到他过来,问起这趟的情况。
  黎宵便一边吃着一边跟她讲了,跟她想的一样,锦旗和奖金都收回去了,不过因为他立的功劳大,加上认错态度积极,处罚就免了,只批评教育了几句。
  就是那两个人比较倒霉,他们虽然拿的钱不多,但花了一些,原本要关几天的,被黎宵用两百块钱给赎出来了。
  “他们没生气,我准备明年去南方闯一闯,答应以后带他们一起挣钱。”
  “警方将传销团伙骗来的钱还给那些受害者了,不过数目还是对不上,被那些人用了不少。”
  尤其g省那几条大鱼,细查还和国外有牵扯,要不是抓的及时,这些人很可能已经跑去国外潇洒了。
  那九千块钱,在整个传销集团骗来的钱中,只能算毛毛细雨。
  不过,黎宵在警局呆的那几天也听到不少事,听说警方将一些受害者被骗的钱送回去时,有好几家人已经不在了,有的是被骗钱后受不了自杀,有的是妻离子散,还有的是生病没钱医治死了……
  因为差的太多,而有些家庭确实困难,几个警察甚至将这次立功的奖金拿去填补这个窟窿,可惜杯水车薪。
  那一刻,他虽然还是觉得江柔和那些警察的行为很傻,但也不妨他为江柔的正直感到一丝自豪。
  他虽然是个混账,但他老婆却是个好人。
  江柔听了心情有些沉重,没再说些什么了。
  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转过头对黎宵道:“昨天周建过来找你,说是你朋友国庆节放假回来了,过两天就要走,想约你出去聚聚。”
  一听这话,黎宵就知道是谁了,他们几个中,只有金大友考上了大学,国庆节放假回家的只有他。
  点点头,“行,知道了。”
  黎宵吃完饭,就在院子里做门,用刨子将木板一点点刨平,江柔看到他动作熟练,忍不住道:“你有空给孩子做个摇床和推车,不会的话,晚上我给你画个样式。”
  黎宵听到这话,头也不抬,对着身前堆积的木屑吹了口气,一口应承下来,“行。”
  心里想着最近刚好没事干,可以给自家也弄个宾馆里一样的洗澡房间,那个是真方便,除了要买个太阳能,其他的他自己就能干。
  黎宵动作很快,木门上次就做了一部分,花了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他就把门弄好了,还刷了一层清漆放在外面晾晒着。
  江柔晚上做了酸辣柠檬凤爪,本来想做泡椒凤爪的,但想着有点辣,她现在怀孕吃不太好,就没做了,看到菜市场有柠檬卖,就想到了这个。
  材料并不多,洋葱、小米椒、香菜、青葱、大蒜那些,菜市场都能买到,其他的调味料那些家里也有。
  做法也简单,将洗干净的鸡爪对半切开,然后加入料酒、葱和姜片去腥味,冷水下锅煮个十分钟左右,煮熟后先放入冷水中浸泡一会儿,这样会使得鸡爪有嚼劲。
  最后就是将浸泡好的鸡爪和调好的酱汁搅拌均匀,腌渍一晚上。
  其实最好的还是放在冰箱里,冷藏后的鸡爪更有弹性,还入味,不过家里没有冰箱,江柔就干脆放一晚上。
  黎宵是个等不及的,闻到香味,没忍住打开橱柜用手拿了一只尝尝,“味道不错。”
  江柔看他吃个不停,忍不住提醒,“你别吃光了,明天拿点给周建他们送过去,你不在家的时候,周建帮了我不少忙,还有你那个姓金的朋友,给了我一整套高中的课本。”
  这些她都记着。
  既然都送给周建和金大友了,也不好亏了朱强,所以她多做了一点,整整一大盆。
  第二天,黎宵上午九点出的门,走之前跟江柔说:“中午不回来吃了。”
  江柔在房间里看书,听到后抬头看了眼往外走的男人,说了一句,“好,下午记得早点回来。”
  早上她特意买了很多菜呢。
  黎宵在家很多活儿都不用她干了,昨晚的卤猪大肠就是他弄的,大概昨晚她睡的早,她今早很早就醒了,先去菜市场买了菜才回来做饭的。
  回到家黎宵还赖在床上。
  “嗯”
  男人拎着一袋子鸡爪出去了,用白色塑料袋装着,是江柔早上买豆腐带回来的,被他拿了洗干净装着。
  他县里朋友不少,但从小一起长大,关系最近的只有周建、朱强、王涛和金大友。
  王涛一年前结的婚,结婚后就和他们关系远了些。
  所以他出去时,只跟周建打了招呼,没麻烦王涛。
  他家离周建家最近,便先去找了周建,然后两人一起分头去找朱强、王涛和金大友,约好在北街和东街交叉口的一家小馆子里。
  黎宵去找金大友,金大友家在出了县城的郊区,这里一片破破小小的平房,他家就在第三个,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条件很不好。
  黎宵是骑着自行车来的,路上在一家修车店里借了一辆旧车,单脚停在路边,朝金大友家喊了一声,“老五——”
  金大友似乎还在睡觉,被吵醒后骂骂捏捏的开了房间窗户,头发乱的像鸡窝。
  看到是黎宵,揉了把脸,也不问他怎么来了,沙哑着声音道:“等我两分钟。”
  说是两分钟还真是两分钟,动作麻利的出来在门口井边刷了牙洗了脸。
  坐在门边编篓子的老头子看到了,还笑眯眯对黎宵打招呼,“宵子回来了?”
  黎宵应了一句,“嗯,听说大友回来了,过来找他玩。”
  老头子听了摇摇头笑道:“你媳妇也不管管你,都多大了还这么爱玩。”
  黎宵懒得搭理他,这老头子被媳妇管了一辈子,看到谁结婚了,都希望对方也被管。
  金大友朝他爷爷喊了一声,“我晚上去周建家住,不回来了。”
  老头子向来不管他,听了头都没抬,“知道了,少喝点酒。”
  金大友跳到黎宵车后座上,看到车子龙头上还挂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满满的东西,似乎是吃的,忍不住问了一句,“哥,你带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