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7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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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行水云间 更新:2024-05-15 08:03 字数:3028
那些根基雄厚的世家、商贾受益于名下产业众多,不至像庄家这样输得倾家荡产,却也元气大伤,再不敢轻易去炒粮价了。
哪怕还没有倒闭的粮行、商贾,经此一难也看清了国家平准物价的决心和手腕,后头数年再不敢哄抬物价。
萧宓这几刀剁得实在太狠,不知砍断了多少人身家性命。
这是后话不提。
大水退去,粮食补种及时,粮价问题也妥善解决,王廷上又是一片和气。臣子上书多奉承赞美之辞,卫王龙颜大悦。
攸国能够及时运粮,自然要归功于暄平王后,萧宓去她那里的次数随之增多,夫妇相处一片融融。
无论对哪个国家来说,粮食都是命脉。危急之时,攸国出手替卫国续命,当然不是大公无私。双方又定下不少协议,卫国后续要缓慢回报。
暄平王后的重要性越发凸显。
此时她已有八月身孕,肚子很大了,萧宓把耳朵贴在她小腹听了半天,脸色一变:“动了,动了!”
“动过好些回了。再有一个多月,您就要当爹了。”暄平揉了揉腰部,“对了,臣妾王兄回信,盛赞您这一次平准物价料敌先机、断敌后路,也是打了一次大胜仗。”
萧宓笑而不语。
计策是他和燕时初一起商讨制定的。现在燕时初又跑去外头浪了,原因含糊不明,但那个计划还是一丝不苟地执行下来,果然效果惊人。
那小子明明有治世之才,偏要东奔西跑,不能安分,也不肯为大卫效劳。
萧宓怅惘地叹了口气。
今天批本子,言官上书时有一句话特别显眼:
巨商乱国,动摇民本,不可不防。
当然,这位言官从卫国这场惊心动魄的粮战说起,从有数儿的几位大粮商援引论述,并没有专门提及清乐伯。
普天之下,能和权势稍稍抗衡的力量,或许也只有金钱了吧?
可是他想,燕时初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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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的罡风刺骨,无论现在是不是一月。
燕三郎坐在巨鹰背上,连背后的书箱在内,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一双眼睛。
尽管有修为在身,但他从来不逞强,该添衣时添衣,该光膀子的时候只穿薄衫。
巨鹰飞翔在群山之上,此时世界纯粹得非黑即白。
黑色的坚岩、白色的积雪。
“到啦!”耳边响起千岁的声音,他往下一看,众山环绕当中有个巨大的环形山谷。
这就是此行目的地?
少年拍了拍鹰首,老黑盘旋着慢慢降低高度。
迫近地面,才发现丛林中多少有些植物不畏早春严寒,在枝头上试探着挂起零星绿意。
虽然只是星蹦儿几点,却让人心头微微一暖。
寒冬过尽,一切终会向好。
巨鹰降落在野外无人处,抖了抖脖子,抛飞羽毛上的积霜。
燕三郎下地,从储物戒中抓出几块生野猪肉抛了过去,每块都有四、五斤重。
老黑伸喙接住,连皮带骨囫囵吞下。
对它这样的巨型猛禽来说,这点儿生肉只是开胃菜,缓一缓腹中饥饿罢了。
第1195章 偷喝酒的狗
辛苦了,自去觅食吧。”燕三郎也只是奖励一下,就拍拍它的背部,“这附近就有异士定居,你不要侵扰人类,免得被人再射下来。”
想起不愉快的往事,老黑打了个寒噤,拍拍翅膀飞走了。
从燕三郎所处位置,能看见山脚下有个镇子,规模中等,正好守在进山的必经之路上。
他自怀里取出一只水晶盅,望见里面的鳞片尖角正朝向这个城市。
盅里早就改作油料,免得原本的清水遇冷冻结。他收起水晶盅,背起书箱子:“走吧。”
……
燕三郎进镇时,也快到午时了。
管理很松散,几乎是个人就会放进来,连燕三郎背后的箱子也不检查。
再往里走上一刻多钟,少年就发现这里的街道不太整齐,路边的房屋高矮参差。好在路面还算洁净,人口看样子也不少,街上的店铺鳞次栉比。
走过市集,店家趁着一天当中最暖和的时候喝卖商品,燕三郎闻出市场特有的腥味儿。
这镇子唤作四凤镇,和他从前生活的黟城有些相似,也显得生机勃勃。
白猫从书箱里探出头来,津津有味打量四周。“咦,为什么到处都是张灯结彩?”
一路走来,燕三郎也看见许多红灯笼,并且行人脸上的喜气洋洋,仿佛好事将近。“许是过年后还没拆掉罢?”
按盛邑风俗,直到过完上元节才算过完了年;或许这地方更长?
“好冷呀。”它打了个喷嚏,“比盛邑还冷。”
这里的位置在卫国以北、首铜山以东,冬春季比盛邑更加漫长。
“快到了。”燕三郎反手抚了抚它脑袋,“就在前面。”
猫儿看起来毛厚,其实不耐严寒。书箱里做了隔热层,摆进两块暖玉,还贴了温火符,把它这小窝烘得温暖如春。
相形之下,外头就太冷了。
燕三郎又走了一小会儿,就踱进了路边的酒楼。
整条街上,就这家如意居酒楼门脸儿最大、装修最吸睛、招牌也擦得最亮。
才踏过门槛,满脸笑容的伙计就凑上来:“两位,打尖还是住店啊?”
千岁不知何时已经显形在燕三郎身边。这一对儿璧人男俊女靓,看得伙计满眼惊艳。
“用饭。”燕三郎迳直走进大厅,占据了最靠楼梯的桌子,随手扔出一锭银子,“要六个菜,拣拿手的上。”
“哎,好嘞!”伙计最喜欢豪爽的客人,欢欢喜喜正要退下,燕三郎忽然又叫住他,“对了,再要两盆子鸡蛋蒸肉泥,不放盐。另外,拿三坛好酒,要最好的。”
“两盆……肉泥?”这要求十分别致。
“能做么?”燕三郎交代,“要比脸盆还大。”
“能,能!”伙计赶紧去后厨交代。
燕三郎这才面对楼梯拍了拍椅子:“出来吧。”
一个小小身影从楼梯后面的空间里蹿了出来,跳到椅子上。
正是辟水金睛兽小金。
多日不见,它的毛发缠了好几个绺。没人帮着打理,毛发就不像在盛邑里那样顺滑。
它冲着燕三郎吠了两下,声音里全是埋怨。
跑外勤的活计不好干哪,一路上都要餐风露宿。
不过千岁一伸手,狮子狗就摇着尾巴靠了过来,一双大眼睛差点眯成豌豆眼。
它特意钻在千岁和燕三郎中间,用身体将这两人隔开,而后对着燕三郎翻白眼、吐舌头。
小菜一碟。少年理都不理它,待酒坛上来就取了个陶碗,往里面倒了一满碗酒,放到自己身边的椅子上。
那酒是真地香,虽然它从窖里已经偷喝不少。
狮子狗尾巴慢慢地晃不动了,它恨恨看了看燕三郎,还是屈服了,跳到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酒。
伙计端着凉菜上来了,一见小金就叫道:“啊,就是这狗,总偷喝我家的酒!”
燕三郎毫不惊讶:“喝了多少?”
“至少有七坛了!”伙计气呼呼道,“头一天撵走了,第二天又来。”
燕三郎看了看他。敢出手撵辟水金睛兽,这厮命是真长。不过小金奉命盯梢,也知道不好节外生枝,这才饶他们一命。
他只好又掏了一锭银子。狗惹出来的麻烦,狗主人当然要担着。
相比之下,白猫芊芊可就雍容多了,施施然从书箱里跳出来,抖了抖毛,开始挠起木头椅子。
它俩挨得很近,千岁噗哧一笑:“你这是猫狗双全,也算有福气。”
趁着后厨上菜,燕三郎问小金:“人呢?”
狮子狗转头,用眼神示意楼梯上方。
“胡栗住在楼上?”燕三郎再次确认。
小金摇了摇头,小小声叫唤一下。
“小金说,胡栗不住在这里。”千岁做翻译,“但这酒楼是他开的。”
燕三郎有些意外:“他是酒楼东家?”
他还以为胡栗千里迢迢跑来这里办事,不曾想这就是人家的老巢?
小金继续喝酒。
千岁素手自袖中伸出,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子正在发光。
的确,胡栗此刻离他们不远。
“他回来这里作甚?”
狮子狗摆头。它的任务只是跟踪。
它又不是人类,没有刺探情报的义务。
接下去,两人从辟水金睛兽这里了解到,那神秘商人胡栗雇车离开盛邑之后就一路往东北方向行进,一路上并没有做出什么特殊举动,甚至跟车队其他人也鲜有交集。
后来,他就在四凤镇郊外下车,徒步走进这家如意居酒楼,要了间上房,一连住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