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作者:
时镜 更新:2024-05-15 06:43 字数:3833
因为……
“我方的确无法在适用法律的选择上与被告方达成一致,所以也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请法庭公正裁判。唯一要补充的一点是,国内法院至今都没有适用国外法判决的先例。”
中国虽然属于大陆法系,过往案例的影响虽然不似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国家那么大,但不能说完全没有。
法官也是人。
差不多的案情,以前某位法官这么判,你偏要那么判,跟别人不一样,必然有争议,且会引发公众对公平的质疑。
所以,一般的法官不敢越雷池。
俞承这句话说完,合议庭的目光便都转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身上。
主审法官先仔细地阅读了原告方提交的申请,过了好几分钟才放下来,对双方道:“原告方说得不算错,国内法院的确至今没有适用国外法做判决的先例。”
俞承紧绷的面容上顿时露出了笑意。
可根本都还不等他笑容完全挂上脸,法官下一句便话锋一转,竟然道:“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有过相关的规定,在此之前虽然没有过先例,但司法实践不当因循守旧。在有法律支撑的情况下,且案情的情况符合,按物质所在地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显然更应当适用意大利法。”
适用意大利法!
一锤定音了?!
对面的程白悄悄松了一口气。
俞承却是差点被炸蒙了。
怎么可能……
国内以前只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但没有先例的事情,一般来讲遇到保守的法官,都会驳回当事人适用外国法的申请,直接适用国内法,这位法官居然不走寻常路,要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摆明了是要搞个大新闻出来!
他哪里知道?
受理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相当重视,以前不适用外国法一是因为案情的确不适合,二则多少因为主审法官对国外法也没有那么深的了解,法官素质上难以匹配。
但这一次派的可是张友峰。
民事庭的一位前途光明的强将,一直都被同行称为“张大胆”,向来敢为人先,只要法条上有规定,他就敢尝试!
程白对上海法院这边的情况不大了解,甚至没跟张友峰打过照面,但费靖却对这个人很了解,铁面无私,刚得一逼。
俞承应该是没听过这位法官。
但从他提交法院的证据上看,她觉得俞承并不是没有做好适用外国法的准备,甚至不是没有做好适用意大利法的准备,应该只是没想到张友峰这么刚罢了。
可想而知,这案子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都将在法学界引发热议!
法律适用定下,质证阶段立刻变得刀光剑影。
适用意大利法,真的是拼刺刀。
因为《意大利民法典》有“善意占有”的相关规定,但凡不是公共博物馆失窃的东西,才不管你是不是盗赃物,一律都能占有,只要你是善意的,只要你对此毫不知情。
更骚的是,这里面还包括“隐藏物”。
像甄复国这个案子,买了座700万的雕像,里面藏幅1.5亿的画,这幅画就叫做“隐藏物”。
放中国你得给人还回去;
放意大利,那不好意思,只要你在交易的时候的确不知道这东西非法,出于“善意”购买了,那这东西就归你了。
所以,问题的焦点立刻缩小——
甄复国拍卖举牌时是不是善意、知情与否,变得至关重要!
看的就四点:
1、甄复国相关信誉如何;
2、拍卖时的成交价是否合理;
3、甄复国交易时对涉案的画作属盗赃物是否知情;
4、是否尽到了相关的查明义务。
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前,英国方面的原告几乎稳稳地站在天平胜利的那一端;但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后,这天平的指针就重新朝着中间拨了回来,让双方重新回到了均势之中。
甚至——
程白那边的赢面看起来还要大一些。
她是好不容易搞定了最大的难题,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就想对身旁的詹培恒说点什么。
没想到,一转头却看见詹培恒神情复杂。
程白投去一道疑惑的目光,但詹培恒只向她摇了摇头。
质证阶段,俞承的攻击性显露无疑,程白却一反常态,面对对方提出的一条又一条异议守了个滴水不漏。
“被告方提交证据第37页开始到74页,都是被告当事人在法院的应诉情况和判决书。有关的诉讼情况我方已经提交了,被告方再提交一遍没什么必要吧?”
俞承开始觉得棘手了。
程白看上去却悠闲了不少:“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是想要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但我方提交的证据正好与此相对。毕竟被起诉不要紧,要紧的是法院判决我当事人无责。原告方怎么能用没有判决结果的东西来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呢?”
被起诉了这么多,某种程度上已经很能证明甄复国所谓的“信誉”了。
这他妈就是个骗子!
当律师的谁不知道法院的判决跟真相之间的差距,有时候被告无罪,只是原告证据不足罢了。
俞承真是恨得有些牙痒了,干脆放掉这条,进攻下一条:“那拍卖行这些与案情完全无关的拍卖纪录呢?”
程白挑眉:“这些拍卖纪录都是历年来发生在拍卖行的高价竞拍事件,提交给法院只是想让法院作为一个参考。毕竟在拍卖场这种环境里,一时头脑发烧高价竞拍的事情并不少见。我当事人虽然以高于市场三四倍的价格拍下雕像,但在这种特殊环境之下,不能说是不合理。且判断善意标准时的不合理,一般指的是低价交易。”
黑的说成白的。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每一条都堵了个死。
一通撕扯下来,俞承竟然连程白那边提交的一条证据都没能排除;相反,还被程白以程序不合规为由排除了他这边好几条!
法官最后问他们还没有证据要呈交。
程白想也不想就做了新的申请:“前两天意大利那边接到了市民举报,抓了当时与我当事人竞拍雕像的那个人,有消息说是一个国际犯罪团队。案情的具体情况对证明我当事人是否知情非常重要,但因为两国间的手续繁杂,现在还没发回相关证据。所以想请法庭酌情,延长举证期限,我方尽量在二次证据交换时将其呈交。”
意大利警方那边的调查情况?
俞承背后汗毛都差点竖了起来。
合议庭上的法官们更是没想到程白扔出这么个炸雷来,问过更具体的细节后,便同意了她的申请。
临结束时,张友峰询问他们双方:“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
俞承皱着眉,笑声跟旁边的中年英国男人交流了两句,然后才看了程白一眼,对法官道:“如果被告当事人愿意返还被盗画作,我方愿意调解。”
詹培恒便点了点头。
他记得,今天来法院之前,甄复国已经跟程白说过,只要能赚,他就愿意和解,拿个2000万也不错了。
所以,他以为程白会同意。
但万万没想到,她浅淡润泽的唇瓣一分,竟是冷淡且断然:“不调解。”
庭前会议一结束,俞承整个人都差点炸了。
出法院,他就叫住了程白:“意大利那边是什么调查结果还不一定,说不定你的当事人就是盗窃嚣张团伙里的一位,未必不是狗咬狗。这一场官司如果不和解拖上一两年都是好的。大家精力有限,速战速决不好吗?我的当事人要画,你的当事人无非要钱。你居然拒绝调解?”
俞承说出这样的一番话,半点不让程白意外。
不可否认,和解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程白本人也不排斥这种方式。
只不过,这个案子她有自己的节奏和想法,而且很遗憾,控制这个节奏的人不是俞承,而是她。
俞承什么都好,就是还太“躁”,且对正式的公开审理非常抵触,对用和解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过于执着。
速战速决的确不错,但有时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程白当年面试他的时候就看出对方这种特质了,此刻不为所动,只道:“我这人上庭惯了,嘴快,下意识就说‘不调解’,实在不好意思。不过不还有第二次证据交换吗?我们到时候再谈也不晚。”
到时候再谈可能就不是一个结果了!
程白这种老狐狸又怎么可能不会坐地起价?
意大利那边的调查结果对甄复国不利还好,真要有利的话,再和解可能就是他的当事人这边大出血了!
而俞承签的也是风险代理。
当事人需要付出的越少,他的代理费越高,自然希望用最少的钱解决最多的问题。
无奈,程白不是好糊弄的。
他站了半天,愣是被程白这敷衍的说辞气得没说出话来,依稀又回到了当年被这位大par一票刷掉的噩梦时代:“程律是真的很看不起我啊,当年如此,今天也如此。”
程白听了这句,忽然就笑了起来,难得认真地注视着他道:“为什么你会觉得刷掉了你的面试就是看不起你呢?与你的想法相反,我其实很看得起你。但外人都觉得乘方是座飘在天上的理想国,而你是个切实的功利主义者,如果加入可能会对当时还脆弱的乘方造成劣性的改变。没有对错,也没有高下,只是双向选择罢了。并不是你很优秀,旁人就必须选择你。”
“可我没有加入,乘方不也注销了吗?”提起这个,实在有些讽刺,“乘方的理想主义者太多,你是,方让也是。脆弱这个事实无法避免。一场官司出了意外而已,就摧毁了整个律所。刷不刷掉我,有差吗?”
一场官司,摧毁整个律所……
虽然在事实上有些偏颇,毕竟乘方当时如日中天,注销是方让的选择,而其他的创始合伙人选择了尊重而已。
但真要这么说,好像也不算错。
程白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便想起英国那边总是下雨的气候,也不知昔日并肩作战的伙伴,现在在英国过得怎么样?
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
她是真的不想再往回翻,只对俞承道:“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总而言之,当年的事情我并没有任何的偏见,而你也并未因此失去什么,相反你现在进了红圈所,也混得很好。今天能在庭上见到你,一很欣慰,二要说一声恭喜,三想告诉你,不用客气。”
不用客气……
在俞承这里,当年信心满满地去,却被程白无情刷掉,是一桩解不开的心结。
但听着这一句,竟觉得什么怨气都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
程白就是有这种底气,甚至可以说有这种狂妄,竟然敢对自己的对手说什么“不用客气”!
一路堵车回律所,已经快下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