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作者:
季桃初 更新:2024-05-15 03:43 字数:5190
恳求声一句又一句的传来,倏忽间,降魔杖一震,毛不思顿感一阵强大的怨气席卷而来。
小孩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手里还拿着从公寓带回来的破娃娃,手指轻轻用力,原本断了条胳膊的娃娃又折了另一条胳膊。
突然,一只大手就这么毫无征兆的落在了他的脑袋上,小孩受力抬头,就见马明义笑着轻拍了下他的脑袋,无声道,“乖,听话。”
震动的降魔杖逐渐回归平静,毛不思一边安慰着陈旭芳,还不忘了一边注意着马明义这边的情况。
“既然陈小姐不愿意,就算了。”马明义阔步走来,他个子本就高,这会儿更是更是高高在上的俯视着陈旭芳,“我们只能做到这一步,如果您不同意,大可另请高明。”
“你……”
“钱我们不赚了。”马明义反手从一旁拎起毛不思的背包,把泥偶从里面掏出来,递到陈旭芳眼皮子前,“东西你拿走吧。”
“你们这是把我往死路上推啊!”陈旭芳看着熟悉的泥偶,更是不敢动一下。
“陈小姐,天地良心,我们给您找了一条活路,您帮他完成心愿,我们送他超度。”马明义晃动着泥偶,冷声道,“是您再三推脱,不肯走,我们又能如何?”
“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么?”陈旭芳雪白的贝齿咬在红唇上,留下一排牙印子。
“没有。”斩钉截铁的两个字。
对于有些人,就要彻底断了她侥幸的心理。陈旭芳也不是不能做,她只是还在期望着有更好的方法,能让自己更加的安全,至于别人会付出什么,她是不会考虑的,这种人马明义在商场上见的太多。
秋日凌晨的游乐场,只有诡异风声在耳畔吹过,周遭安静的吓人。
陈旭芳牵着蹦蹦跳跳的小孩走在前方,毛不思则好马明义跟在不远处。
“整个人都是僵的。”毛不思抬抬下巴,示意马明义往前看,比起开心的小孩,陈旭芳的步子迈的仿佛千斤重。
“妈妈,我想骑马。”小孩指着远处的旋转木马,他从来没坐过的,不对,小孩摇摇头,他坐过一次的,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
“好……好……骑、骑马。”陈旭芳磕巴的应下,又扭头看了眼毛不思,见她一直都在,心里才有了几分底。
“我上不去。”旋转木马有些高,可是对他而言却不值一提,但他就不想自己上去,小孩眯着眼,冲陈旭芳伸出手臂,“妈妈抱。”
上帝菩萨佛主神仙,你们一定要保佑我不被恶灵伤害啊!
陈旭芳红着眼眶吸吸鼻子,心里默念着安慰自己,僵硬的张开胳膊,抱入怀中的感觉根本就不是个人,那么冷那么硬,就像是抱了一块泥巴。
眼中的嫌弃和厌恶一闪而过,更多的是不可言说的惊恐,像甩行李一样胡乱把小人扔到木马上,陈旭芳再也忍不住,她需要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我、我去趟厕所,你、你先、先玩会……”然后在小人脆生生的应答声中,落荒而逃。
冰凉的冷水从水龙头里奔涌而出,陈旭芳站在厕所的洗手台前,拼命地往脸上扑着凉水,白炽灯在夜色中照的人惨白,陈旭芳望着镜中的自己,因为长久的惊吓,眼眶下早已一片黑紫色,嘴唇煞白。
她不由的摸上自己的嘴巴,这些日子以来,她居然变得这么丑这么憔悴,想着便伸手去翻身上的包,掏了半天,也没摸着口红。
“用这个吧。”骨节分明的手指间,夹着一根黑管。
“谢……”谢字说了没一半,陈旭芳就猛然响起,这里是闭了园的游乐场。
她没有去接那人递来的口红,背脊僵硬到不能动,视线落在镜中逐渐左移晷日。
一张男人脸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跃入陈旭芳的视线,那是她见过许多次的模样,微卷的头发塞在耳后,另一部分则垂在眉毛下,从头到脚一身黑。
男人见她望过来,只颔首微笑,唇上的小胡子随着上扬的唇角,形成好看的形状,就像他取下娃娃给她时一样。。
“许久不见。”男人无声踱步到陈旭芳身后,嘴唇贴近她的耳廓,低声轻笑,“陈小姐可还好。”
☆、拼凑完整
“你到底是什么人!”陈旭芳转身, 手掌撑住身后的洗手台,脸上还残留着几颗水珠子, “为什么要这么害我!”
“陈小姐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男人拔开手中的黑管, 指头轻微扭动,就转出一截殷红的膏体, 他向前探着身子,陈旭芳被迫锁在狭小的空间内挣不开身, 喉咙里如塞了一团棉花, 堵住了她正要冲出口的尖叫。
下巴被人扣住,口红擦在陈旭芳的嘴唇上,抹了一层又一层, 对方似乎并不满意。
“你到底要做什么。”陈旭芳不敢看他的眼睛, 甚至不知道他是人是鬼。
“泥偶被取走那日,陈小姐可是亲口答应过我, 要余生供养它的。”男人画完, 又仔细端详了一番, 这才让出步子,反手一丢, 只听‘叮当’, 口红便直直地落入到了墙角的垃圾桶里, “你食言了。”
“你说过他不会伤害我的。”可到头来呢, 那是只鬼,是个怪物。
食指立在陈旭芳眼前摇晃两下,惨白的灯光中男人的皮肤光滑到竟没有一丝皱纹, “贪心不足蛇吞象,难道不是陈小姐所求的东西过分了些?。”
“我只是想嫁个有钱人,后半辈子不用在看人脸色而已。”她出身不好,没什么学问,这么些年来也遇上过不少人渣,“想要有尊严的活着,过分吗?”
“尊严?”男人忍不住笑出声,他的声音不大,带着浓浓的讽刺,审视着眼前的女人,“这东西你浑身上下,我可没瞧见点。”他的嘴巴依旧在笑,“养了它,便不能再要孩子,他会随着时间慢慢长大,慢慢变得更有力量,这是规矩,而陈小姐,却试图破坏这个规矩。”
哒哒——
哒哒哒——
硬物敲击地面的声音,不会儿,门口就探头跳进来一只穿着大红棉袄的泥偶,它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黑眼珠布满整个眼眶,嘴角是被固定住的笑容,“我被发现了。”
“那丫头片子倒还真是个有能耐的。”男人啧啧出声,一弯腰,泥偶就从地面蹦进他的怀里,只露了半条编起的麻花辫在空气里,余光扫向陈旭芳,“今日我本想与陈小姐做个生意,如今怕是没机会了。”
男人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手掌瞬间就按上了陈旭芳的头颅,“不如,我送陈小姐个礼物。”
陈旭芳顿感眼前一黑。
耳边再度传来嘀嗒嘀嗒的下雨声,这是她的噩梦,只不过,这次的梦更加的真实……
“怎么这般不小心。”男人抱着泥偶,沿着蜿蜒的小路绕离了灯光忽明忽暗的洗手间。
“我见小哥哥在玩木马。”泥偶翘着小辫子,“就忍不住走近了些。”
再然后它就感到一道锋利的视线向着它的方位直直地射了过来。
“没受伤吧。”男人把泥偶从怀里掏出来,拎着他的小辫子认真瞧了一番。
摇摇头,泥偶发出咯咯的笑声,“她不敢单独留下一人一鬼在一起,自然无法来追我。”
“没事便好,只是可惜了这个机会。”男人立在山坡上,望着匆匆赶去的毛不思几人,“害我拿不到一年的寿命。”
“那您还把梦还给她。”泥偶的麻花辫一翘一翘,“这单生意一点都不划算。”
“生意是小。”男人见毛不思进了女厕,才扭头离开,他的声音一路留在半空中,“我卖个人情给对方,咱们才会安全。”
这边,毛不思沿着阴气一路寻到女厕,刚进去,就看到陈旭芳面容惊恐地斜靠在洗手台上。
手指忙点向她的眉心处,片刻,才收手,“她被强行锁在梦里了。”
那个梦是她最害怕的存在,也是她的心结。
“要多久?”马名义看了眼腕表,凌晨三点半。
“不知道。”毛不思皱眉摇头,当下这个环境,那东西还在不在,是不是藏在暗处,她都不清楚,自不敢贸然作法入梦寻人,只好拉了红线,压上几枚符咒,试图唤醒她。
“是小胡子叔叔。”沉默了许久的小人总于出声。
“是我看到的那个梦?”马名义蹲下身子。
“嗯。”小孩垂着头应下,之后便再也不开口,惹得马名义有点心疼。
水涌进陈旭芳的喉咙,不似之前的冰凉,带着暖人的热,血腥味开始泛滥,她绝望的感到有东西扯住了她的脚踝,拉着她不停地下坠下坠。
她要死了吗?胸腔里的空气变得稀薄,人生的走马灯不停地在脑海中滑过……
爸爸妈妈又在吵架,屋里传来歇斯底里的叫骂声,她抱着缺了口的饭碗蹲在楼梯口,饭菜早在爸妈的推搡间撒了多半,只残留着点饭渣,隔壁铺子的陈婆婆见她可怜,送了她一枚刚刚出炉的菠萝包,她边流泪边把面包往嘴里塞,又香又甜,那是她童年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她初三下学回家的那晚,家里又被摔的一片狼藉,妈妈披头散发的坐在地面上,拉着她的胳膊,边打她边哭,那时她才知道,他爸跟着不知道哪里来的女人跑了,打那日起,本就暴躁的母亲变得越发的难以相处,没日没夜的酗酒,喝多了就把所有的怨恨发泄到她身上,新伤旧伤不断,每当母亲清醒的时候,又比谁都自责。
她偶尔也会想,要是这世上没有妈妈该多好。高考前夕,这个偶尔出现在脑海中的愿望变成了现实,她跟众人一起站在楼下,看着躺在地上的人,鲜血染红了整个地面,警察说是自杀,让她节哀顺变。那天她没有哭,也没有去考试,她撬开床头柜,从中抽了十块钱,去陈婆婆的铺子买了两个菠萝包,一个自己吃,一个放在了楼下。
再后来,她认识了一个男人,男人比她大八岁,是她的初恋,对她很好很好,她也觉得自己很幸福,白天上班赚钱,下午买饭做给男人吃,所有对未来的幻想全放在了那人身上,直到某一天,有个女人闯进了她的生活,女人说她是小三,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那时候她才知道,男人结婚了。他离开时给她留下了两万块钱,说是浪费了她的青春。却换来了女人的嘲讽,她说,这点钱还不够我买一个包。当年,十九岁的她拿着钱,第一次知道,原来青春也能买卖。
脚下的重量越来越大,陈旭芳不知道自己沉了多久,她缓缓睁开眼睛,鼻腔里是浓浓的血腥味,眼前是搅动的红。她可能真的要死了吧,有点难过,她想,如果还能再吃一口陈婆婆家的菠萝包就好了。这么些年,她有了满墙的包包,有了足够她安稳度过后半生的存款,她不拒绝男人们送的任何东西,唯独守着老城区那栋破破的居民楼,说她要是走了,就没法随时吃到陈婆婆家的菠萝包了。
他们都当她说傻话卖乖,只有她自己晓得,她说了那么多假话,只有这一句是真的,那是她记忆中最好的东西了。
鼻子有点堵,陈旭芳想要抬手,却被一股小小的力量握住,她顺着手指望去,那是一个刚刚成型的肉团,正被什么坚硬的物体捣成碎块。
他晃着她的手指,委屈极了,“妈妈,我疼。”
刺眼的灯光照进瞳仁,入眼的是几张陌生的面孔,手术刀的寒光白的人心惊。
“才十九岁,现在的姑娘都在想什么啊。”口罩下,有人开口跟身边的护士说话,“三个多月了,现在才来多伤身体。”
“整整十五周。”陈旭芳张张嘴,眼泪唰的一下子就落下来,“一百零五天。”
是了,她曾经有过一个孩子,未曾出生,她说它不该存在,她养不起它,没有勇气养它,她不想自己成为母亲那样的人,也不想它成为第二个自己。
于是,它便变成了一堆堆的碎块,无声无息的从身体里离开。
小孩抱着膝盖蹲在陈旭芳脚边,手指在地上不知道画着什么,“妈妈还没陪我骑马呢。”
“你不讨厌她么?”毛不思一伸手,小孩就顺势沿着她的胳膊抱上去,圈住了她的脖子。
“她当初不要我的时候讨厌过她,她接我回家又把我丢掉的时候讨厌过她,她让你来捉我的时候也讨厌过她。”小孩掰着手指头,回忆着这几年来发生的种种,低声道,“我讨厌过她三次,可是我却喜欢过她好多好多次。”
血道爬满小孩的脸颊,毛不思垂垂眼,脖子上也一样,蜿蜒而下,她的语气难得这么轻柔,“疼吗?”
“应该不疼吧。”小孩有些忘记了那时候的感受,伸着胳膊给毛不思炫耀,“你瞧,小胡子叔叔把我拼的可完整了。”
☆、因果循环
小孩话音讲落, 就感到一股力量飞快的扑到他身上,带着人类的温度, 就这么把他罩在怀里。
“妈妈。”他微微有些发愣, 轻轻移过脑袋,脸上裂开的血道子在白色灯光下更加清晰, 他的眼睛依旧黑漆漆两团,就这么跟陈旭芳对视着, 片刻才裂开嘴, 对着她伸出胳膊,想要她抱。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面对未知时会恐惧会猜疑, 可一旦明白那是什么, 反倒不怕了。
陈旭芳不知道他们之前在说什么,那个梦在她还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 她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个还没出生就被扼杀掉的孩子说, ‘我却喜欢过她好多好多次’。
她顺势把小孩从毛不思怀中接过, 入怀冷冰冰的,就像一块木头, 一颗石头, 感觉不到生命存在的痕迹。
“妈妈我想骑木马。”小孩下巴放在陈旭芳的肩头, 她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曾经答应过他的。
那时候他还泡在温温的液体中, 她隔着肚皮轻抚着他,说,‘等你再长大点, 爸爸妈妈就可以和你一起骑旋转木马了’,他在她肚子里,开心地晃动了两下,当作回应,幅度小到没有人感觉到。
陈旭芳拍着小人的后背,鼻头一酸,忽然有些想哭。
旋转木马坐落在高台上,橘色的光影照耀在五彩斑斓的木马上,透着柔和,乐曲声在一次次的循环中倾泻流淌。小孩子还上去很是高兴,揪着木马的耳朵咯咯笑个不停。
“妈妈。”
“妈妈。”
“妈妈。”
每次转到陈旭芳眼前,他都要清脆的唤上一嗓子,见陈旭芳跟他招手,才再度把心思放在玩乐上。
“如果他能活下来,现在也应该和普通孩子一样背着书包上小学了。”毛不思立在陈旭芳身边,眼神随她一起追寻着那枚小小的身影。
而现在的小孩,显然要比所谓的同龄人小上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