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我不是满级导演,也没有系统
作者:
红标瑰夏 更新:2024-05-15 00:23 字数:3397
《鬼吹灯》的订阅仍在节节走高,《诛仙》网络连载版的各项数据增长则陷入了停滞。
而实体版《诛仙》的首印22万套、110万册几乎全部售罄。
其中精装版的2万套早已被抢购一空,而平装版的第5册也早已经卖断货,前4册还有少量库存。
新芽出版社的总经理也不是笨蛋,早就预判了形势,开始下单加印,第二次印刷的50万套已经快要交付了。
首印的22万套,购买者有一大半是《诛仙》的粉丝,购买实体版的目的是收藏,或是为了直接看结局。
但也有一部分书籍,是流入了并不属于网文读者的人手里。
上市一个星期了,部分读者已经看完,开始在网上留言评论。
总的来说,是好评大于差评吧。
这些读者群体对文字方面,有着比网文读者更高的要求。
一般的网络小说在他们看来会觉得文字粗鄙,不忍卒读。
但《诛仙》对他们来说还算勉强能入眼。
而《诛仙》的剧情,又继承了网络小说的特点,比他们平时阅读的小说更加曲折、精彩,节奏更快。
所以他们对《诛仙》的接受程度较高,大部分人觉得,说《诛仙》是经典那就太过分了,但确实不失为一本可读性较强的通俗读物。
而在网络小说的读者群体中呢,则是将《诛仙》奉为经典。
你们说《诛仙》算不上经典?有种来战啊!
大量的争论,让《诛仙》的热度持续不退,也就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
电商网站“woi”、“探宝网”虽然早已卖断货,但都有大量的读者下了订金。
而finder电子阅读器的官网也有不少读者留言,希望finder尽快收录《诛仙》。
由于《诛仙》的火爆,新芽出版社尝到了甜头,这几天一直在纠缠着范玉弘谈《仙剑》的出版。
为什么不谈《鬼吹灯》?
因为《鬼吹灯》的电子版成绩太好了,杜采歌暂时不想谈。
虽然还没有卖出有声电子书的版权,但已经低价授权了一些广播电台进行有声改编(仅可在广播电台的节目中使用,如果集结出售等需要另外收费)。
所以其受众已经不再局限于网文读者,开始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所以如果再按照14%的版税,已经不太合适。
这样一本注定会大卖的小说,哪怕新芽出版社其实是自己的嫡系,杜采歌也不打算低价卖掉实体版权。
而且,实体版的《鬼吹灯》,假设平均25万字一册,一册定价35元,一年内顶天了销售300万册。杜采歌就算拿到18%的超高版税,换算下来,也就是每千字7.56万元的税前收入。
而电子版呢?《鬼吹灯》现在的均订已经在朝着30万迈进,每千字的订阅是0.5元,30万次订阅就是15万元,而杜采歌的分成是70%。
算下来,他能拿到10.5万元每千字。
远超实体出版的收入。
所以杜采歌打算再观望一下,等待《鬼吹灯》先把电子订阅的潜力榨干,把该赚的钱都赚了,然后引起更大的社会关注之后,再开启实体出版谈判。
大华国比地球上同时期中国允许的版税率高一点,最顶尖的作家能拿到20%的版税。
杜采歌希望《鬼吹灯》能拿到18%的版税,但这个数字现在真的不太现实。
所以他宁愿等等,让《鬼吹灯》的口碑再发酵一阵。
反正电子版照样能让他赚钱。
而作为热卖小说《诛仙》的作者,新芽出版社又急需他的另一部小说来接档《诛仙》,最好同样是仙侠类。
而在几位资深编辑和主编看完了杜采歌给他们的《仙剑》前8万字,以及作品大纲后,新芽出版社立刻做出了判断:《仙剑》是无论如何也要拿下的一本书。
而另一方面,杜采歌并不打算亲自撰写《仙剑》的后面几卷,这次谈判只谈卷一,后面的几卷要日后再谈。
经过几天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了这样一个协议:《仙剑:卷一》将与仙剑小说的网络版本同步发布,发布时间暂定为7月15日。
而《仙剑:卷一》的版税提升到了15%。
虽然只比《诛仙》高了1%,但其实《诛仙》已经是给了个友情价了,通常一流的作者才能拿到12%以上。
而杜采歌作为新人就拿到了14%,第二本书肯定要让一点步的,这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首印30万册(25万平装版,5万精装版)。
并且对方还要预付90万元(税前),在7月1日前打入杜采歌的账户。
90万相当于预付首次印刷版税收入的30%。这个预付率是比较高了。
另外还有一个触发条件的奖励:如果《仙剑:卷一》的销售达到了1000万册,将一次性给予杜采歌300万元的奖金。
这么一算,假设《仙剑:卷一》的定价是40元,那么如果销售达到1000万册,杜采歌将拿到6300万元的税前收入。
这么一想……好像抄书比自己当导演拍电影还赚钱?
毕竟大华国的一流导演的纯片酬也不可能拿到6000万。
除非这电影允许他带资入组,或者片酬中有较高的票房分成,而又恰好票房大爆。
否则的话,一线导演的片酬也就是800万-2000万之间,国宝级的那几位才有可能超过2000万的纯片酬。
恩,那自己还是先老老实实抄一两书,攒点家底吧。
毕竟拍电影太烧钱了。
而且就算自己在地球上有过3部成功的电影,也自信是一个能在艺术性和商业性之间做好平衡的导演。
但这天下真的没哪个导演敢说“我拍电影稳赚不赔,赔了你尽管砍死我”。
蔚蓝星没有。
地球也没有。
哪怕是老谋子,小钢炮,宁耗,哪怕是斯皮尔伯格,詹姆斯卡梅隆,大卫芬奇,克里斯托弗诺兰,也有过赔钱的时候。
杜采歌当然觉得自己是个好导演,一个非常优秀的导演,虽然年轻,但是基本功很扎实。
但是让他和以上这些导演比,他再自信,也觉得与这几位还是有差距的。
毕竟他不是满级导演,也没有系统,对吧。
不过他这么年轻,还有许多提升空间呢。
他觉得自己未来有追上、乃至超越这些大师的可能性。
……
6月6日,咸鱼节,又叫龙套节。
毕竟咸鱼和龙套是最喜欢喊“666”的两种生物。
刚刚做完第三次咨询,又再次找回了一些记忆的杜采歌情绪良好。
而在这一天,杜采歌和新芽出版社签了合同,确定了《仙剑:卷一》的实体出版。
然后新芽出版社的代表口头答应他,会在7月10日之前,将他《诛仙》首印的版税收入全数转给他。
也就是说,7月份的时候,即使不算电子稿酬,杜采歌也将拿到515万的税后收入。
算上电子稿酬,估计会达到千万。
至于有声读物的版权收入等,还没谈妥,但如果谈妥了,能在7月份入账,那就更好了。
杜采歌现在很关心钱的问题。
因为他有可能要与段晓晨合作,开一家公司。
开公司当然要投真金白银的嘛。
他问了下段晓晨,大概要投多少钱,段晓晨说成立公司时打算弄个3-5亿注册资金,希望杜采歌能够认购20到25%的股份。
然后她自己也认购30%左右,她和杜采歌两人的股份加在一起能超过50%,实现绝对控股。
哪怕是3亿的20%,那也得要6000万,
如果是5亿的25%,呵呵,1.25亿。
杜采歌对这个数目有点焦头烂额。
虽然段晓晨娇滴滴地说,“哥,这钱我可以先替你出,你慢慢还就是。”
但杜采歌当然不愿意欠她这么大一笔钱啊。
段晓晨出道这么多年,2000年封后,虽然她跑商演跑得很勤,代言也接到手软,但应该最多也就3、4个亿的积蓄。
她负担她自己的那一份出资就够吃力了,杜采歌肯定不会让她把老本都拿出来。
然后公司成立后,如果要立刻扩张,要启动项目的话,那就马上要进入烧钱模式。
3个亿?呵呵,还真不够烧的。
毕竟随便制作一部大片就要2-3个亿了,一部制作精良的电视剧,预算也得一两个亿。
到时候肯定还要追加投资。
不追加投资?那就等着股份被稀释,从老板变成打工仔吧。
所以杜采歌现在很想到哪里去捞几笔快钱,在短时间内弄个5、6000万。
当然,他还没有决定,没说一定要和段晓晨一起开公司。
只是如果到时候决定要开公司的话,他不希望自己被钱的问题难住。
……
次日,刚送采薇去念书,正在回去的路上,杜采歌接到余鱼的电话。
他没立刻接听,把车靠边停了,才拨回去。
“海明威老师!”余鱼怯生生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兴奋劲儿。
杜采歌笑问:“遇到什么好事了?”
“您怎么知道,我,我,我遇到了好事?”
杜采歌很无语。你对自己的单纯,心里没点ac数吗?你的声音、你的目光,都非常情绪化你不知道吗?
“我猜的。”
“您好厉害!”余鱼惊呼。
“……”杜采歌问,“说吧,遇到什么好事了?”
“就是,就是,我室友帮我联系了一家公司,那家公司的星探来酒吧听了我唱歌,想签我做歌手!”余鱼开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