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娘前女友(37)
作者:
公子永安 更新:2021-02-10 00:19 字数:3762
“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 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 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 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 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 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 对王朝忠心耿耿, 从无二心。然而,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 可是无一例外, 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 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 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 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 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斗鸡遛狗,吊儿郎当, 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 脸皮厚, 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 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以及,这双耳垂下的朱红流苏,也是他出任务之际,偶尔从摊面上窥见,想到她唇上胭脂,不染而朱,于是毫不犹豫地要下了。
得手之后,他又开始忐忑不安,小玩意既不是多名贵的翡翠,也不是多衬人的珍珠,它的前主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糟老头子,一双糙手,头发也乱糟糟的,有着生意人的圆滑,皱巴巴的老脸上团着和气。
也许是他盯着的时间过长,老头子心神一动,特意拉着他,神秘兮兮地说这对红流苏耳环叫红丝暗系,最适合新妇敬茶,要不是看他骨骼惊奇风度翩翩,一般人老头还不买。
嘿,坑蒙拐骗到祖师爷的头上了。
瞧着糟老头子乱转的眼睛,李千机心头敞亮,这老货绝对坑害了不少像他这样单纯天真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于是李神棍掐指一算,更加神秘兮兮跟老头子掰扯,言及他儿孙今日必有血光之祸,需要破钱消灾,把老头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老头子为了给儿孙消灾,忍着肉疼,愿意把整个摊子的物件送给李神棍。
李千机忽然就编不下去了。
明明他以前骗死人不偿命,撒谎稳如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道是心里装了个人,心肠也就软了吗?
他老老实实说明是误会一场,又老老实实掏了铜板买下了这对红流苏。更怀着一股隐秘的心思,李千机将流苏压进了琳琅漆红妆奁的最底层。
他想,也许这对粗糙廉价的殷红流苏,不该出现在长公主纷华靡丽的生命中。
结果第二天,他见得她耳边一抹潋滟红光。
顷刻裂骨之痛,甘之如饴。
李千机不禁伸出尾指,勾了勾琳琅的嘴唇,仿佛是在疑惑她的唇珠为何比其他女子还要来得饱满柔软,不然怎会令得他神魂颠倒,自甘堕落到如此程度。
“长公主,对你来说,万人之上真的有那么重要?”
他知道她在织一张网,他与师兄们全是她蜘蛛丝上的猎物,借阑门弟子之手,搅动天下风云。
她是在报复师傅吗?连带着迁怒他们这些师兄弟?
还是说,她一贯如此心狠手辣,只是从前嫁做人妇,不得不掩藏野心。
“这个答案,对你来说,重要吗?”她反问一句。
心思玲珑的少年沉默了半晌。
“重要。”
他抬起自己的手,点点猩红,“你看我这双手,现在沾的是自己的血,闹得再厉害,至多把自己祸害死,也不碍着谁的路。天底下没了一个李小狗,还有陈小狗、王小狗、蔡小狗,好儿郎一大把。”但是,身陷蛛网越久,他就越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依旧清醒。
今日是四师兄,那明日呢?
他虽是人间畜生,却也不想把自己的屠刀斩向师兄弟。
琳琅与他对视一会,慢慢的,双指缠上了耳朵。
炽热的火星落入他潮湿的胸腹。
李千机紧咬血唇。
她将红流苏耳环拆下,捋顺丝缕,原原本本的,分毫不差的,还给了他。流苏横在掌心,恰似一道血痕,横开了两人的差距。
“我……明白了。”
少年指节僵硬,生涩地,笨拙地,缓缓地合拢掌心。
乌云倾压,雨声不绝。
少年转身出了檐廊,暴雨如珠,喧哗于世,让俊俏的少年郎君瞬间淋成了落汤鸡。
李千机仰着颈,任由雨水渗入面具,划过喉咙,冲刷他浑身血迹。
“啪。”
轻轻的一声,他跪在阶梯之下,在如晦风雨之中,双手高举额头,再度贴地,恭谨慎重地行了一个拜师礼。
他嘴唇浸得发白,嚅动片刻,重新唤回往日的称呼。
“……师娘。”
只是师娘。
只能是师娘。
“乱世动荡,人心叵测,小五笨手笨脚,担当不了参谋重任,恐怕要辜负师娘的厚爱了。师娘身居高位,又奇谋迭出,世人对您虎视眈眈,更应小心谨慎才是。”他单手捂住面具,一手解开系带,露出了一张因为长久不透气而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庞。
“很遗憾,下一次春暖水温,小五……小五不能给师娘捉鳜鱼烤了。”
缠磨到近乎温柔的声音,转瞬被雨声覆盖。
浓密的睫毛盛着一弯清凌凌的水珠,积得越来越多,睫毛难承其重,啪嗒一下,跌碎在脸颊上。
是冷的,又是热的。
只愿,这一拜,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若世事只如初见多好。
她仍是凛若冰霜不容亵渎的长公主,而他,也仍是阑门上下最惹人嫌的小霸王,拈鸡惹狗,游手好闲,每天最烦恼的事,不过是绞尽脑汁躲逃夫子们的功课。
不高兴了,去后山顺手牵个羊,瞒着师兄师弟们,偷偷烤一只皮脆肉嫩的小野鸡,胸膛再煨热两口甜酒,肚子一饱,屁股一拍,二郎腿一翘,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逍逍遥遥地睡个昏天黑地。
少年人的快活总是如此简单,悲伤也如短风消逝,从不过夜。
不像现在,惹了满身情伤,就算吃一百只烧鸡,他内心还是难过得要死。
“公、公公公子,您还要叫鸡吗?”
店里的小二巍巍颤颤,根本没有勇气去看桌脚底下摞起的一大叠油盘跟满地鸡骨头,他怕自己多说一句,也要被这位胃口巨大的公子吞进肚子里。
掌柜躲在柜台里,朝着小二拼命使着眼色,他也是欲哭无泪,本以为这位公子光鲜亮丽,是个再得体不过的斯文人了,谁知他一进门就叫了烧鸡,叫就叫吧,可他愣是从早上吃到中午,从中午吃到晚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分肉丝,将他的客人全吓跑了。
连他老母辛辛苦苦养了多年的乌毛鸡也没有逃脱大厨的毒手,祭了对方的五脏庙。
好可怕的瘟神啊。
“不叫了,今天超生完了,累死小爷的嘴。”李千机啃完最后一根鸡骨头,筷子一掷,准确利落插进了鸡骨头中,灯影重重下,活像两炷高香。
掌柜跟小二都快吓尿了。
李千机伸了个懒腰,双腿交叠放在桌上,身体潇洒往后一仰,凳子三只脚俱是离地,只剩一根可怜兮兮地撑着,任他怎么翻转腾挪,始终稳如泰山。
店小二咽了咽唾沫。
李千机砸了砸嘴,摸着下巴,“对了,小二哥,再给小爷上一缸能烈死十头老虎的猛男酒,喝死算小爷自己的!”
可怜掌柜年过半百,心脏吓得噗噗乱跳,哭丧着一张老脸,“公子,你莫要开玩笑了,本店小本生意,哪里敢做这种烈酒,要是官差大人知晓,我们铁定挨上一顿板子。”
“好吧。”他遗憾至极叹了口气,“看来今夜是醉不成了。”
少年扬唇一笑,“那不如宰几个黑心店家,去官府领赏钱买烈酒!”
掌柜与店小二脸色大变,抽出袖中刀剑,寒芒直逼而来。
“咔嚓。”
骨头碎裂,二人尚未看清他出手的招式,便已制服在地。
掌柜吐出一口血牙,求饶道,“不知是道上哪位爷,小人是慈悲盟的一名刺客,有眼不识泰山,竟犯到您的头上,愿奉上黄金千两,赎己一命。”
“唔,你们慈悲盟还挺有钱的嘛。”
慈悲盟取名慈悲,实际上是六国刺客的老巢,盟主神龙不见首也不见尾,从未窥得一鳞半爪。
黑靴踩在两人的肩骨上,少年狂傲不羁,“说出你们的接头暗号,小爷饶你不死。”
掌柜犹豫了一下,“您别为难我们,这是我们内部的暗契,不能说的。”那位小太岁坐镇慈悲盟,手段阴险狠辣,远超前人,他们这些虾兵蟹将根本不敢违逆命令。
“不说?那你们去见见你们的官爷相公吧,让他们好好疼疼你们这些小刺客。”
“少侠等等!”掌柜头皮发麻,“我说,我说。”
六国战争又起,王城纷纷戒严,对刺客更是讳莫如深,他要是进了官府,只怕脑袋不保,慈悲盟的千里追杀令虽然可怕,那他也得有命活到那一天。
“我们的暗号就是——天王盖地虎!”
“……”
李千机用傻子的眼神看他,“小爷还小鸡炖蘑菇呢,你糊弄三岁小孩吧。”他不再给两人说话的机会,一掌劈晕,再用店里的麻绳牢牢捆住。
“领赏钱去喽,驾——”
他一夹马肚,呼啸而去。
从此,天地朗然,他孑然一身,踪迹遍四海,长醉三万场。
这一夜,有人黯然神伤,亦有人决定斩草除根。
“公主殿下,小太岁来了。”
“那人呢?”
“公主殿下,小太岁无所不在。”
澹台明月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尽管身边有侍卫随从,颈肩汗毛依然直立发寒,她强忍着恐惧,“小太岁,本宫愿酬三座城池,向你买一个人的性命。”
说出口后,她忽然感觉一阵轻松。
如今元公子得了父皇宠信,出入皇庭,册为国师,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受到无数贵族小姐的追捧。她三番两次向父皇授意赐婚,他却总是推脱,想来是心中藏了一根刺。只要这根刺不拔掉,她永远都无法得到元公子全心全意的认可。
眼下元公子随着父皇出征大泽,他用兵如神,想来取下大泽是早晚的事。待他凯旋,荣光加身,她就更没有与他并肩而站的资格了。
澹台明月想要快刀斩乱麻,将横在面前的阻碍都扫清。
“……谁?”
她呆了呆,这嫩得出水的奶娃嗓音,是认真的吗?
“大盛长公主,巫马琳琅。”
她听见小太岁奶声奶气地说,“你坏,不可以伤我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