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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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知起 更新:2021-01-28 07:00 字数:5665
第五章
夜深了,林晓兰收拾完客厅,洗漱之后便战战兢兢地进屋去睡觉。
这个家只有一室一厅,牧锦的小床就支在客厅的一角。她脱了裤子钻进被窝里,才脱掉上衣搭在被子上,匆匆忙忙躺下。被中一片冰凉,好半晌才被体温捂暖。关掉小台灯,一室黑暗。
在黑夜里,听觉感官分外明显,内室中,魏刚鼾声雷动,林晓兰悉悉索索地翻动身体;窗外,这个片区倒也有几户家境稍好的人家在观看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欢声笑语隐约传来;再远处,噼里啪啦声响起,快到午夜了,过节的人们又在燃放鞭炮。
牧锦不安地动了动身体,缩在盖了十多年的棉被里。她回忆起上辈子被牧家找回去那一年也是个除夕,她小心翼翼地陪着生父生母守岁,牧家大宅仅仅是二楼的小客厅就比目前住的这个一室一厅面积大一倍,明亮而宽敞,更别提精致优雅的内饰、超大屏幕的电视机、水晶茶几上还摆放着各种散发香气的糕饼水果……
尽管在牧家她未曾得到过心灵上的温暖,可牧家的一切毕竟是名正言顺属于她的,她凭什么不该得到?
牧锦眼皮下的眼球动了动,棉被中的两只素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初一一大早,天色蒙蒙亮,牧锦先于养父养母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案板上蒙着一块湿润的纱布,下面是十来个胖嘟嘟的饺子。想到昨晚上林晓兰说的让自己早上起来吃、别给魏刚看见的话,牧锦有些无奈。
这个家总是这么入不敷出,靠林晓兰每天在街头摆个缝补摊根本就赚不了多少钱,偶尔有人要求加工些围巾袖套枕套会有点赚头,多数情况下一整天在街头喝着风,却一无所获。
就这样,林晓兰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省吃俭用,居然供牧锦上了高中。平时有好吃的,也会偷偷藏起来给牧锦吃。作为母亲,她的确尽职尽责。
只可惜,上辈子安市大学的学费实在是太高了,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都还得借点儿,全家还必须不吃不喝,这怎么可能?魏刚的腿每年都会犯病一两次,疼起来的时候要敷药膏,他又不时要喝酒,家里跟亲戚也借过钱,不能不还……
前世牧锦憧憬了许久,期盼能够上大学,但是魏刚每日为了这件事在家里酗酒咒骂责打林晓兰,就是嫌女儿读书太多没有用。
最终,牧锦死心了,放弃了大学梦,踏踏实实找了个服装售货员的工作。偶尔经过安市大学的校门,她会驻足观看那些进进出出的大学生,她会幻想,如果自己进了大学,会是怎样的光景……
“小静,你已经起来了?妈马上给你煮饺子吃。你爸还在睡。”林晓兰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牧锦还保持着手掀起纱布的状态,闻言连忙放下来盖好,回头笑道:“妈,你吃吧,我吃素面就行了。”
“嗐,你这孩子还跟妈客气……”林晓兰笑呵呵的,继续给牧锦煮饺子。
牧锦按住她的手,“妈,我说让你吃你就吃。昨晚上酒楼大厨给服务员开小灶,弄了很多好菜,我跟夏薇都吃了不少,到现在还不饿呢。你赶紧煮了吃吧。”
林晓兰拍拍她的手,感叹女儿懂事,“好吧。”
最后,林晓兰自己只吃了五六个,剩下的仍然全留给了魏刚。
“妈,今天酒楼放假,我跟你一起出摊。”吃完早饭,牧锦拉上小拉车,车上是对他们家来说,最珍贵的一台缝纫机,以及拉拉杂杂一些线和布料。
林晓兰想要接过去,牧锦却不让,且又取了一把干净的塑料梳子,拿了两个盒子,带着一起出门。
林晓兰糊涂了,问道:“小静,你拿这些是干嘛?”
“妈,你等会儿看了就知道了!”牧锦自信满满。
母女两个走出这片区域,沿着大道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到达云霞公园。附近是居民区,还有一条步行街,两边商铺不少,也有很多街边小摊贩,平时林晓兰就是在这里摆摊拉活儿。
平日里,这边来逛街的人到中午便多了起来,附近居民区的家庭妇女会过来卷个裤边儿、接个拉链儿什么的,有时也有时尚女青年拿着衣服来改成自己想要的样儿。夏天的生意稍微好一些,冬天就比较差。
两母女将脚踩缝纫机支好,摆上凳子,前面挂上“缝补”两个大字的纸板,小摊就算摆好了。
这个时间段自然是没什么人,牧锦坐在凳子上,开始给自己梳头。她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悠闲自在的样子犹如坐在舒适的厅堂里一般舒服。她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小小的妆镜,但是她成竹在胸,基本不去看,只是随便瞟几眼而已。
牧锦继承了牧家太太冯贞静的美貌,除了模样姣美之外,更有着一头黝黑亮丽的长发。只见修长白皙的手指头灵巧地在黑发里穿来穿去,很快两条粗黑的鞭子就左右交叉在后脑勺上,巧妙地结在一起。牧锦用黑色的小皮筋扎好,压进发底,隐藏在发根处,再用几根黑色的小细发卡别好。
编完头发,她拿起小镜子照了照,用梳子的细柄小心地把头发挑得蓬松,顿时整个人又显得慵懒了几分。
其实,这就是牧锦想到的一个赚钱的方法。据她所知,大概三五年之后,随着韩剧的热播,所谓的“韩式梳头”便会开始流行起来,饰品店和化妆店都有这项服务。上辈子的她也是个很爱美的女生,跟着电视和网络学了不少韩式发型,编发、盘发都有一手。
林晓兰看得眼睛都愣了,等牧锦全部完成之后,她才欣喜问女儿:“小静,你梳的这个头真是漂亮,从哪儿学的啊?”
牧锦编了句谎话,“我自己琢磨的。妈,你说好看不好看?”
“好看!简直太好看了。我闺女就是聪明!”林晓兰被华丽的发型晃花了眼,想摸摸女儿的头发,又怕弄坏了。
牧锦笑了,“妈,我刚才梳的时候,你看了吗?”
林晓兰点头,“看了一遍,不过没太记牢。”
牧锦知道养母其实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不然也不能吃缝纫这碗饭,只可惜没机会和服装行业接触,才能有点埋没。
她笑道:“那,妈你多看几遍,今天我打算给路过这里的女孩梳头发,每个头收五块钱。”
“啊?这……这也能赚钱?”林晓兰有点不信。
“管他呢,试试呗。”牧锦耸耸肩。她手边还有一盒皮筋和一盒细发卡,她重生回来的当天正巧领工资,用了十来块钱买的。这生意试一试也没有什么成本,根本不可能亏。何况她确信,爱美的时尚女孩一定会愿意花这个钱的。
牧锦带了纸笔,用一张白纸写了两个大字“梳头”,挂在“缝补”纸板的旁边,一切准备就绪。
林晓兰对女儿的行为支持是支持,可到底半信半疑,暗暗笑了笑,没去管她。
这天是大年初一,人们半夜里都睡得很晚,商家大部分都放了假,偌大的步行街也只有几户商家照常开门营业,连平时喧嚣吵闹的小摊贩也不见踪影。
一直到中午,缝补摊都乏人问津。牧锦不禁有些忧虑,她原本计划着今天能开张,多梳几个发型让养母记住,她明天之后又要到酒楼去打寒假工,只能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再教养母其他的发型,把这个无本生意做起来。可赶上这么个日子,真是没办法了。
母女两个坐在寒风里,取出林晓兰昨晚做的白菜馅儿的素包子当做午餐,包子都已经冷掉了。
正吃着,一记清亮的女生嗓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哎,梳头?梳什么头?……哇!”
牧锦赶紧咽下口中的包子,连忙回头。看见来人,却愣住了。
她……认得这个说话的女孩。
☆、第6章 情知起6
第六章
站在缝纫摊前的女孩明眸皓齿,眼神带着惊叹,穿着打扮一见即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精致而典雅。她似是被牧锦的发型迷住了,嘴里赞道:“梳头……就是梳你这个发型吗?”
牧锦心情十分复杂。
她认得这个女孩,名字叫做江丹姿,是安市豪门江家的二小姐。她上面有一个哥哥,叫江劭峥,好像是安市的商业天才之一,与顾家的顾震苏并称“安市双杰”,都是了不得的青年才俊。
江丹姿在父母兄长的保护下,性格比较天真单纯,是牧家的假小姐魏熙然的好朋友,因为看不清魏熙然伪善的面目,也曾经对回到牧家的牧锦冷嘲热讽。她哥哥江劭峥倒是个成熟稳重的人,为妹妹的出言不逊而极其不悦,教育过妹妹很多次。江丹姿被哥哥责备之后很不开心,又因魏熙然的挑唆,反而更加憎恶牧锦。
最后江劭峥看出了魏熙然个性之中隐藏的恶劣之处,为了阻止妹妹继续跟这个女人来往,将妹妹送往美国。江丹姿再回到安市的时候,心性成熟了不少,而且结了婚,才没跟魏熙然继续来往。
对于江丹姿,牧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说恨吧,倒也不至于,当年江丹姿只是在言语上藐视自己而已,并没有真正出手做过什么;可说不恨吧,却因为她曾与魏熙然沆瀣一气,而心怀不忿。
牧锦心中默默叹了一声,罢罢罢,今生毕竟重新来过,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她一定会想办法让江丹姿认识到魏熙然的真面目。
当下,牧锦面带笑容,点点头,“嗯,梳头的意思就是为你梳一个新的发型。不仅仅是我这种,我还可以根据你的脸型和气质以及你的要求,为你梳另外的适合的发型。”
江丹姿身边站着一个保姆模样的中年女人,低声道:“小姐,你要弄头发,下午给andy打个电话让他到家里就是了,何必在街头梳呢?”
“可是我觉得她这个头发真的很好看,就连andy都没给我梳过这样的发型。”江丹姿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她这会儿正从云霞公园云霞山的云霞寺里出来。安市大年初一有不少习俗,比如到就近的寺庙上香,撞撞寺庙里的祈福钟,为寺里的长明灯点灯油等。因此云霞公园的云霞寺、南湖公园的南湖寺,以及城中心的昭明寺及明远寺都是大年初一最热闹的地方。
江丹姿已经上完了香,突然想吃步行街上有名的甜品房“千昭屋”的招牌主打赤心雪团。跟着她出门的王妈说千昭屋今天应该放假不营业,她不听,偏要过来,结果扑了个空,正撅着小嘴发脾气呢,就看见了牧锦母女的缝补摊,于是视线立即被“梳头”两个大字吸引,然后转移到牧锦的头上,顿时又被那华丽繁复的盘发辫迷得一眨不眨。
王妈为难地看着缝补摊上的两个人,倒是干净整洁,做派正经,可是让小姐在寒风中坐在街头小凳子上梳头……王妈抹了抹汗,“小姐,算了,回去吧。”
江丹姿的小姐脾气上来了,一扭头,“我不!……你给我梳个头。”后面一句话是对着牧锦说的。
牧锦笑盈盈地站起来,“好的,小姐请坐。梳头每个五十元。”她把价格一下子提高了九倍。这可是豪门千金,平时请个造型师去家里都是几百几千,梳个头只收她五十,已经很少了,不赚白不赚。
林晓兰听了这个价,差点瞪直了眼,下意识想去拉女儿的手臂。
牧锦对她一笑,调皮地眨眨眼。
王妈听了价也有点不乐意,刚想杀价,江丹姿已经坐在了凳子上,“五十啊,挺便宜的,但是你必须给我梳好哦,要是不好看,我可不给钱的。”
牧锦应道:“放心吧,绝对好看。”
她观察了一下江丹姿的脸型,又拈起头发看了看发质。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定是从小就做保养,皮肤水嫩,头发也柔软乌黑。她根据江丹姿的娃娃脸,给她设计了一个跟自己这个不同的盘头,一圈圈的发辫盘绕在头顶,最后呈现出一个玫瑰花一般的状态。
这下,连王妈都被她灵巧的技术惊呆了。
完成之后,牧锦略显遗憾,“小姐,我这里暂时只有细的黑发卡,若是有两朵小小的钻石发饰簪在你的头顶,会更加好看,更突显衬托你的气质。”
江丹姿已经从王妈的眼里看出了惊叹,她忙不迭拿着牧锦的小镜子,又取出自己的化妆镜来,前后对照,虽然镜子的面积太小,但她还是看见了自己后脑勺上那朵由黑发堆积而成的“玫瑰花”,登时兴奋雀跃,“哇,好漂亮!……面前也好看!”
她的脸型偏圆,所以牧锦将头顶的发层微微隆起,拉长了脸型。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摇身一变,从刚才的天真幼稚款,一下子成了优雅轻熟款。这也是因为牧锦回忆起,上一世江丹姿对自己的娃娃脸一直不甚满意,特别想要成熟的范儿,今天她正巧投其所好。
“哈哈,王妈,我要去格蕾丝买钻石发饰!……哎,你不走吧?我买了发饰回来你帮我簪上,好不好?”江丹姿左照右照,乐得合不拢嘴。
牧锦笑笑,“我今天一直都在这里。”
江丹姿兴冲冲地就想离开,“好。王妈,先把钱给她,我们这就去格蕾丝。”
王妈之前还有些觉得不划算,此刻都不再不满了。她也认为摆摊的小姑娘这一把手艺的确值得五十元。江家太太惯用的造型师andy都没这本事呢,每次到江家不过是给太太小姐吹吹头、做做护理就收得那么贵。
牧锦接过钱,淡然一笑,“谢谢。”
王妈对她的印象有些奇怪,这女孩子十分大气雍容,真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而且脸长得也很熟悉……王妈又看了牧锦好几眼,一直在想曾在哪里见过。
牧锦心里明白,江家和牧家的关系不错,两家太太时常来往,两家千金也是好朋友。江丹姿还小,对人对事不走心,而王妈却见过牧家太太不少次,哪里会看不出牧锦与冯贞静面相的相似呢?
事情越来越顺利了,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江丹姿和王妈。
牧锦站在步行街口目送两人拐进了格蕾丝购物中心那条街,嘴角轻轻勾起一抹运筹帷幄的笑。
☆、第7章 情知起7
第七章
“小静,你太能干了。”林晓兰捧着女儿递给自己的五十元,满眼惊喜,“原来梳头真的能赚钱!”
牧锦摆摆手,“妈,下一个来梳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呢。而且,你没看出来吗,刚才那个女孩可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身边还跟着个奶妈呢,所以我才收她那么贵。如果是一般来逛街的女孩,还是只能收五元十元。”
“那也不错了!”林晓兰了解的点点头,“我家小静就是聪明。”这是她的口头禅。
牧锦乐了,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哪有你这么夸自己女儿的呀。”
林晓兰轻轻碰她盘着发辫的后脑勺,虚摸了一把,“我是说实话,妈有你这么个闺女,真是上辈子烧高香得来的福分。”
“妈——”牧锦有点害羞地将脸颊埋在养母的肩上,可嘴角的笑意却淡了下来。若是一辈子都做林晓兰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是牧家的千金,努力奋斗奉养父母,倒也是种幸福。
然而,如今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已知晓,贫民区与豪门,身份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况且还经历过噩梦一般被牧家找回去的五年,她无法只满足于和养母之间小小的温情了。她想要证明给大家看,牧锦绝非池中之物!
既然迟早也要回到牧家,不如早一点主动将命运在掌握在手中。
……